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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朋友浩浩分手了,但是并没伤心泡酒吧买醉,也没有拉着朋友们诉说什么,反而是正正常常的上班。给他留下的不是痛苦,不是回忆,是解脱,是释然。
他说,在一起半年了,拉手过、拥抱过、行走过、奔跑过、哭过、笑过、骂过,吵过。他从没否认过不喜欢她,甚至想过和她共度余生,分开他不怪任何人,任何事,他给我说,原来他喜欢的不是她,而是喜欢她的那种感受。
我不懂,喜欢她,和喜欢她的感受不一样么?一个是人,一个是一种感受。我问他,最开始和她在一起是为了什么,他说,有一个瞬间让他心动了,就喜欢了。喜欢一个人,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痴于肉体,迷于声音,醉于深情。想想我自己,何其的相似,或许我喜欢上的只是喜欢她的那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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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你忘了她了么?
我:早忘了,哈哈。
朋友:我还没说是谁。
昨晚,看到这段话,忍不住的勾起了回忆。河边的凳子,松木做的,总是有些潮湿,每个周末都会一起到这里坐一下,不为别的,单单你喜欢。后来,分开了,我没有再去过,也不知道你去过没有。直到我要离开了,过去了,看到那个凳子上面有一个人,河风吹散着头发,是你,我没过去,悄悄转身走了,没有回头。一样的美好,一如那天你坐在我身边太阳从树荫落下洒在我们脸上的美好。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