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把”字句的一次“抬杠”引起的

前注:真心觉得对不起关注我的简书粉丝们。由于微信群横行,我被拉进好几个群,又做讲座又参与互动,用去很多时间,所以已经很久没写新的东西了。今天就来还债吧。


        今天谈谈“把”字句。起因是一个老师的学生写了一句话(为了保护隐私,请恕我没有用原话)“她放书在车里了” (She put the book in the car)。老师批改说“应该用把字句”。学生问:“为什么一定要用把字句?”这位老师回答不上来。于是这位老师向更多的老师发问:到底什么时候必须用“把”字句?怎么给学生解释?

        看到这位老师的问题我真是欣喜若狂,这么多年终于有老师想探讨“把”字句了,我终于找到一个或几个可以“抬杠”的对象了。这篇简书就记录一下我的“抬杠”以及后来引出的思考吧。

        这些年我也看了不少语法书、教科书(包括《中文听说读写》)和关于“把”字句的论文,它们无非一开始就强调“把"字句是难点,但是某些情况下必须用“把”字句(mandatory),所以学生必须得掌握;然后就列出几个条件,当满足这几个条件时,就只能用"把”字句。

        我对此不以为然!

        先从抬的那个“杠”谈起吧,就是到底什么时候必须用“把”字句。

        我觉得这是个伪命题。在我看来就没有什么情况是“必须”要用“把”字句的。一个意思总会有不同的表达形式,有时我们甚至可以用两句话而不是一句话来完成,怎么可能非用“把”字句不行呢?比如他的学生的那句话She put the book in the car. 真要翻译成中文,根据不同的语境,以下几个句子都不能算错:

1.她把书放在车里了。(Example- A: Hey, where is the book? B: she put the book in the car.)

2.她在车里放了那本书。(Example- She put the book in the car, so I thought she wanted to bring it.)

3.那本书被她放在车里了。(Example- A: Then what happened to the book? B: she put the book in the car.)

4.书她放在车里了。(语境同例句1, 3)

5.她拿了书,放到车里了。(语境同例句1,也可以是描述一系列动作的语境。)

        严格来说,第五个例句似乎是两句话。可是,谁规定了一句英文必须得对应一句中文呢?谁规定了不能用两句中文或两个动词来表达呢?在我看来,第五个例句跟第一个例句的“把”字句在意思上没有太大区别。其实“把”这个字的原义就是"grasp", 要不怎么是提手旁呢。它就是在强调施事者对宾语的一种改变。从字表意思上看, “把”字句就是"take the object and make a change on it",尽管这个change可能是主观的、抽象的。

        也许一个例子没有说服力。那么再看两个例子。

        几乎所有我看过的语法书和教材上都有这个例子:我把这本书翻译成英文了 (I translated the book to English), 并且解释说当要表达change something to something else时, 必须用“把”字句写!

        然而我觉得“我翻译了这本书,翻译成英文了” 和上面的“把”字句完全是一个意思。我问了不少老师:“我把这本书翻译成英文了”和“我翻译了这本书,翻译成英文了”到底在意思上有什么不同?没有人能说出意思上的不同。当然,第二个似乎也是两句话而非一句话。但是,我还是要问:谁规定了一句英文必须得对应一句中文呢?

        另一个例子是为了表达consider something as something else。比如:他们还把我看作小孩子呢(They still consider me as a child.)书上也说必须用“把”字句!

        而我觉得写成“在他们眼里我还是小孩子呢” 也可以啊。的确,在这句话里,那句英文中的动词consider没有被直接翻译,而是改用“是”动词。可是谁又规定了英文中的动词必须得直译呢?

        从这些例句中我得出一个结论,那些所谓必须用“把”字句的某某某条件,完全是人为设定的框框。可是亲啊,现实生活中, 谁说话时还给要给自己和对方设立这样的框框呀?谁会说,我问你一个问题你必须用一句话回答我啊;或者,我问你一个问题你回答时用的动词可得是及物动词啊。

        对于我们这些在美国教美国学生汉语的老师来说,其实我们的首要任务是教学生如何用中文表达和交流。也就是说,学生学中文是学如何用一种新的表达交流工具,不是去学一门新的语言学。既然这样,只要学生能正确的表达出想表达的意思,用不用“把”字句我觉得无所谓。那句“她放书在车里了”is ungrammatical, 但主要不是错在没用“把”字句,而是宾语“书”不应该出现在动词 “放” 和 “在车里” 之间。(当然,“她放在车里书”is also ungrammatical,错在那个孤零零的“书”。如果是 “她放在车里一本书” 就不能算错句!)

        但是我认同,“把”字句可以是一种preferred的表达。比如,我觉得“我把这本书翻译成英文了”确实比“我翻译了这本书,翻译成英文了”更简洁明了,句子的结构也更平衡,同时也更适合作为书面语。好,那我们就设定,不谈什么必须不必须,而是谈怎么最好地表达一个意思。

        这就引出了下面的关于语法解释的严谨性的思考。


        语法书、教材上写的“把字句”可以表达的一种意思是change something to something else。确实,表达上述意思的最佳句型就是“把”字句。在这里大家没有争议。例句有:

我把这本书翻译成英文了。

他们想把地下室改装成健身房。

请把这个麻婆豆腐换成一个不辣的菜。

        但是语法书、教材上还写了“把字句”可以用来表达consider something as something else. 属于这一类的例句有:

虽然我们没见过面,但我把她当成朋友。

他们兄弟两人长得太像。从远处看,好几次我把哥哥看成弟弟。

        而争议就在“我把她当成朋友”这一句。不只一个老师指出,“我当她是朋友”也是可以的。没错,不仅可以,而且更简洁、更直接。那么表达这一类意思,“把”字句还是不是最佳选择呢?

        我觉得语法书、教材上在这里举出这个例句有失严谨。但是仅仅因为这一个例句就认为“把字句”并非表达consider something as something else的最佳句型,那我反而不同意了。“当”这个词有特殊性,它作为独词就有“认为、认作、等同于”的意思。而英语的consider还可以和中文里的看成、看作、比成、比作等动补词相对应,可是“看”和“比”作为独词时,并没有“认为、认作、等同于”的意思。我们可以详细地看看下面这个例子。

        中国有个有名的花鼓戏叫《刘海砍樵》。里面的男主人公刘海曾经对貌美的女主人公胡大姐说过一句话。这句话用英文说就是:I consider you as the Weaver Girl. 我们不妨分别用 “当作”、“看作” 和“比作”写两个句子,一个是“把”字句,一个是非“把”句,看看非“把”句的意思是不是还是“把”字句的意思。

我把你当作织女–我当你是织女(这个没问题,和“把”字句意思一样)

我把你看作织女–我看你是织女(这个听起来意思就不一样了,更像是刘海识破了胡大姐的无间道。)

我把你比作织女–我比你是织女(这个意思就满拧了,似乎刘海觉得他自己更像织女?)

        所以,我觉得如果想最简洁地表达consider something as something else 的意思,还得用“把”字句。

        通过上面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例句的选择实在应该慎重,否则老师自己都无法说服自己,又怎么去给学生讲呢?

        其实,语法解释不严谨的地方还有一些。比如,关于“把”字句中“把”的宾语,不少书上都写着:the object of 把 should be a definite reference, which is known to both the speaker and the listener;或者用中文写到:“把”的宾语是已知信息,即说话双方都知道说的是哪一个人或事物;而且告诉学生诸如“我把一辆车卖了”等句是错误的。

        依我看来,上面这样的语法解释就有问题,容易误导老师和学生。只有在动作发生之后,而且只有在“把”的宾语是说话人和听众的话题的双重条件下,“把”的宾语才必须是已知信息。而其他情况下,“把”的宾语完全可以是indefinite reference. 比如这句“我把一辆车卖了”,在下面的语境下就不能算错:

为了筹钱给他治病,我把一辆车卖了。

         因为上面的语境明确表示了,哪辆车被卖并非说话人和听众的“话题”,说话人和听众的话题是“通过什么行为筹了钱”,所以“一辆车”是可以的。再看下面的例句:

请把一张纸放在你面前的桌子上。

        这句话是祈使句,所以“放”这个动作在说话时还没有发生,那么“一张纸”可以是任何一张纸。最后一个例句是:

我看到他把一本书放在桌子上。

        虽然这句话中的“放”是已经发生的动作,可是,对于说话人和听众来说,到底哪本书被放在桌子上显然不是这句话的“重点”,所以“一本书”并无不妥。

        类似的例子我还能举出几个,它们都证明了“把”字句中的宾语未必是definite reference.


        拉拉杂杂地写了这么多,我无非是想就“把”字句表达我的两个观点,一个给那些正在教外国学生中文的老师,一个给那些写语法书、教材的作者。

1.对于中文老师,我想说,“把”字句只是preferred的表达,并非“必须”的表达。我不是说根本不讲“把”字句,但我不主张老师们花很多很多课时讲解、练习“把”字句。毕竟和中文的博大庞杂比起来,我们能支配的课时实在太有限了;更何况,随着时代的前进、网络的出现,中文也在日新月异地变化着。在有限的课时里,我建议老师们教给学生那些他们更急需知道的东西。在这里可以透露给大家,我本人这两年就没怎么强调过“把”字句。我是在教完了被动语句之后顺便讲了讲“把”字句。我的学生看得懂、听得懂“把”字句,但他们极少自己在作文时写“把”字句,我也没要求过。可是我至今没觉得这影响了我的学生的汉语表达能力。

2.对于编写语法书、教材的作者,我有个小小的请求,请你们在编写时严谨、严谨、再严谨。实话说,美国有些中文老师并非汉语国际教育或对外汉语教学专业出身,他们是凭着对海外中文教育的责任和喜爱走上讲台的。他们手中的语法书、教材是他们唯一可以依靠的东西。如果不严谨,会给这些老师造成很大的困惑,并影响到他们的教学。我在此真的拜托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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