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的意义,人生的意义,自由、快乐与幻觉

以我所见,工作这事,是违背人本性的——无论什么工作,只要是投入劳力与时间换取物质资料,都是如此。

但在这个时代,工作又是人类最高效的自我满足手段——物质和精神,都是如此。

现代文明的重大进步之一,是各类自然科学,消解了人类的神圣性。承认了人生于世,暂时是高级动物。

按说,人类是脆弱的。会饿,会渴,会有多余的睾丸酮,需要满足性欲;冬天会冷,夏天会热。人类进化出了复杂的感受器官,提醒你这些感受,程度重了,还会丧命。

所以人类就需要一些物质资料,来满足身体所需。鲁滨逊漂流到荒岛,就得自己驯化仆人、就地生产。人类的聪明,在于会用工具。

外婆就是这么个手艺人:她会编篮子、会编藤椅,做饭做得一流,懂得养鸡、修花圃、腌鱼。这些我一样都不会。

我也想过:理论上,如果我足够强壮,可以用20公里开外的时速到处跑,我就不需要汽车或交通卡;如果我能自己做饭,我就只需要菜市场,不需要餐厅和厨子;如果我能徒手攒iPad,我就不用去苹果专卖店啦。

然而我做不来,但我还是可以在现代社会活得好好的。现代文明的另一个伟大之处,就是在城市里,你真的可以一整天不说一句话,单靠超市购物和网络下单,就可以找到满足日常所需的物质与精神需求。

但那不是全然独立,而是一种物质上的彼此交换。你睡醒时躺卧的床铺、你在洗手间里用的牙膏和杯子、你穿的衣服、你手里攥着的手机、你脚下穿的鞋子、你用的笔记本电脑、你独自看的电影、你一个人去餐厅点菜吃的东西,都是他人制造的。

你只是用货币购买了这些东西,但没有这些事物的制造者,你只能茹毛饮血的生活——能不能活得久还是个问题。

所以,工作这事儿,也只是一个人,在庞大而发达的社会体系里,找一个岗位,付出劳动力和时间,以便换取满足自己身体或精神需求的物质资料,而已。

但人这玩意,既得陇,复望蜀,又不止有物质需求。

管理学里,麦克格雷先生提过一茬。X理论的基调是,人类好逸恶劳,需要不时管束。Y理论的基调是,人类喜欢工作,甚至会寻求更多责任。

赫尔佐格先生有个说法,我很是认同。他的意思是,作为老板,你先得满足劳动者不饿不渴不会生活在脏乱差中,这样劳动者的负面情绪就较少;然后你再满足劳动者的成就感满足感,这样劳动者就能得到激励。

在我看来,其实可以这么理解:

先吃饱肚子,再谈论思想。

如上所述,人有物质需求,有情感需求。人生于世,也就是满足这两点。

所以这个时代,人类可以用工作岗位等同于物质资料地位,然后来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

好的老板,懂得先满足物质需求(让手下吃饱穿暖),再给点情感需求(“我们这个职业很高尚!”“我们以后是要上市的!”)。

当然也有缺德老板,用情感来补物质——“我们将来发了财,每个人分白宫一套房子!——这个月工资先不发了。”

当然也没什么了不起。用自己的劳动所得养一只猫,来获取心灵慰藉;或是用自己的劳动所得吃一顿好的,然后拍照发朋友圈获得点赞来满足愉悦,都是用物质资料换精神乐趣。无可厚非。

然而,人类是会自我调节的动物。

我遇到过不同的例子。有的人就会不断寻找自己喜欢的工作,以图物质和精神上,都获得满足。

有些人就会自我麻醉。我遇到过不少次,私下里觉得“干得真没劲儿”,但在饭局上会反复念叨“我这份工作是有意义的,特别有成就感”。

人会在物质和精神间找平衡。比如,为了让自己快乐,少挣点物质资料;或者为了让自己物质丰足,牺牲一点精神乐趣。

我父亲,他在一个单位体系做了四十年。他很快乐。觉得上班、做事、喝小酒、读书、钓鱼就很高兴。

我母亲,先后换过五六七八个单位,最后自己创业了。她也很快乐。觉得这样做,才能体现自己的价值。

各人的物质和精神需求是不同的,说到底,只要他们能找到自己的物质+精神平衡,自己开心就好了。

古龙《多情剑客无情剑》里,提过一个例子。一对厨子,饭馆打烊后,他们在后厨,自己给自己炒了盘菜,找点小酒,很惬意的饮食一番,舒服那一两个时辰。

古龙说,他们还活着,就是因为一天还有那么一两个时辰。

许多平凡人,也就是这样。他们找到了一个工作,调整好了自己的身心处境,能让自己心情和顺的那么每天一两个时辰,就够了。

但是人类毕竟是个麻烦的动物。既得陇,复望蜀。

人类投入劳动力和时间来工作,换取物质资料以生活,顺便满足精神需求。但人类不是机器,还需要些别的。

比如,工作得有意义,最好是有前途,还能带来社会地位——当然,考虑到这些的,基本已经不会挨饿受冻了就是。

如上所述,工作这事儿,本身并不是自然存在的,乃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是不得已。非要从一个以时间和劳动力换物质资料的事情里,强求太多的精神愉悦和自我满足,不是不可以,但没那么必要。

百达翡丽表有个广告,说“你无法拥有百达翡丽,你只是替后代保管它。”

实际上道出了人生真谛。按人世忽如寄,寿无金石固,真没什么,是独一无二属于你的。比如张佳玮买了一个房子,产权七十年,而张佳玮买完房子后只活了六十九年,虽然法理上有别的可说,但张佳玮拥有那房子,也就真只有六十九年。

所谓“七十年”,也只是暂且让你有“这些都属于我”的幻觉罢了。

所以人的精神需求,许多是基于体验与感受,得出的幻觉。许多事情,我们并不真正拥有。真属于我们的,是体验、记忆和感受,以及综合这些,得到的一些认知。

比如,我们谁都无法真正拥有自己的爱人,我们只是通过一些外在表象,诸如拥抱、亲吻、对方递来的眼神,获得一种“我拥有着对方呢”的感觉,然后就幸福了。

我活到现在,一直在做自由职业,没上过一天班。许多朋友谈起来,总觉得我很自由。

做自由职业,自然有其确实的好处。比如,人际关系也相对简单。合作熟了的编辑,彼此递一言两语,意思明白了,就不用多掰扯。你提要求,我交稿子,大家齐活儿。

对生活,自己心里也比较有数。比如某段时间很忙,但明确知道自己能挣到钱。某段时间钱少,嗯,但能享受点闲空儿。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收入和闲空难两全,好在自己也能权衡。

但其实,坏处也不少。比如,永远解释不清自己是干嘛的。很长一段时间,我妈跟亲友解释我是自由撰稿人,不懂;“那他在电视台做解说”,噢人家懂了。

比如,实际上因为心理压力,并不那么自由。

在这个物质相对丰满的时代,快乐和忧愁,其实都是精神上的。

忧愁来自一种切身的起伏感。这种感觉很微妙,甚至不能说是危机感。但总有些力量在推动着你:“如果我这些时间不是用来玩儿,而是正经看看书,写写字,应该会好一些吧?”

“如果我把这些时间用在跑步、看博物馆、做短途旅游,好像比玩游戏和赖床有意义呵?!”

快乐则是一种想法,“如果我今天不高兴写约稿,我也可以跑出去溜达一整天。”——虽然实际上,因为前一种起伏感在压迫着,我不太会这么做。快乐,也无非来自于确认自己有这么种选择权罢了。

如是,所谓快乐与自由,其实很多还是出于一种幻觉,一种归类后的自我认知。

事情本身存在于那里,只是你可以通过各类想法,来将其加工成不同的模样,最后造成一种幻觉,让自己快乐或忧愁,如是而已。

关于自由,另有一种说法。萨特举个例子:囚犯也是自由的,比如他有越狱的自由——只是得相应的承担责任。

同样,也有随时随地去酒池肉林的自由,只要别怕付不起账。

我的许多朋友工作得累,都说起过想要自由,然而一想到获得自由的同时会失去未来的经济保障,就有些胆寒。但实际上,如上所述:他们失去了相对的自由,但获得了经济上的安全感这一精神需求;我获得的是自由的幻觉,但我就没有安全感。

自由和安全,也只是幻觉制造的两种不同快感而已。

工作的意义,人生的意义,自己处境的意义,大致也只是这样的幻觉产品。

如上所述,这个时代,大多数工作能够满足人的基本物质需求,所以多出来的,很大程度是精神需求。

如果觉得高兴,就切切实实的高兴;如果觉得不高兴,多想一想:所谓的等级高下、精神需求,绝大多数也只是人类制造出来自我愉悦用的而已。

庄子说蜗牛两个角上,各有一个国,经常打仗,拼死竞逐,争夺那点领地。

在我想来,一种合适的态度是这样的:

高兴的时候,把自己当战胜方。不高兴的时候,把自己当看待这一切的庄子好了。

当然会有人说:这样想不客观啊,是自我麻醉啊,如此云云,那么换个角度想想好了。人类是无法完全明了他人的,了解自己都够呛。我们所认识的世界,也只是根据自己不那么宽泛的信息渠道,自己加工出来的概念。反正对世界的认知也是糊里糊涂,想法子让自己高兴一点就是了呗。毕竟,那些让你不快乐的精神因素,大多也只是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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