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我一直忙于为客户做版权登记,休息间隙刷了下微博,惊见我很喜欢的漫画家夏达发布头条文章《就到这里吧,我受够了》,起底原老板姚非拉在签约期间不仅没有良好运营自己的作品版权,反而因一己之私阻碍版权授权,欺骗读者,签订不平等的合同条款......等等。
再后来关注了作者,才了解到成名背后的心酸,从小女孩开始,为画画呕心沥血,现在虽顶着美女漫画家的头衔,但在遭受着成名非议的同时,纤细的双手,小小的身姿,通宵达旦地一笔一笔画出了一个个系列。完成一本完整而精彩的漫画是多么大的工程,故事情节,人物设定,既逻辑完顺,又充满浪漫和趣味,让人欲罢不能。
如今,夏达合约期满不续约,而姚非拉却继续告知读者夏达合约签到2023年,并为其他新人漫画家准备了更为苛刻的不平等合同,夏达才愤而站出来,向外界说明自己这十年的经历,并标明因身体原因,暂停《长歌行》的连载。
一位漫画家,到底是累到什么程度,才会停止自己那么受欢迎的得意作品的连载。而夏达的长微博,却只是激起千层浪花的一颗小石头,她的博文一出,许多漫画家纷纷声援,如晓晨兽披露,姚非拉曾说要“弄死”自己,夏达的后期助理“花浣墨”说夏老师的付出没有得到她应有的待遇和尊重,曾经姚非拉和猪乐桃的纠纷也被重新翻出。而最令我感叹的,就是《狐妖小红娘》的作者“女帝帝家的小新”吐露的,当年签合约没认真看好,很蠢,导致自己有作品在连载期间还穷得一天只吃一顿沙县小吃,常年熬夜画漫画之余,还要接手工活补贴家用,甚至连自己为赢钱而参加的漫画比赛,奖金也被公司分走一半,整整半年,自己没有拿到一分稿费。不仅不如此,公司对于她要协商版权问题的请求,回应态度恶劣:
有网友披露了姚非拉给新人漫画家签署的合同,其中列明,除署名权和保持作品完整性外的全部著作权属于公司所有,公司有权自行处理该作品,不需另行经过作者同意或签字;第三方关于作品进行任何合作或任何商业活动中,无需向作者支付任何费用;作者还要保证在公共舆论中维护公司,签约期间还不能自行给其他平台画稿......
难以想象有多少没有渠道发表作品的新人漫画家会签下这份合约,只为了让自己的作品得以问世,只为了取得一点稿费足以支撑自己走下去。如果漫画家是拿着姚非拉老板的薪水进行创作,那么就属于职务作品,版权归公司所有,可事实却并不是,他们没有薪资,纯属个人作品,稿费、打赏等还要与公司分成,时不时的还要被延迟发放,自己的作品版权却永久归公司所有,当那些漫画家明白其中的厉害时,又该是怎样的心痛和无力。据夏达的博文,姚非拉拿她的作品做众筹,项目却不见一点成绩,害自己被粉丝骂为骗子,作品展览因公司分文不肯投入而无限期搁浅,以各种不实借口将作者蒙在鼓里,诱骗其签订合同附件......
许多漫画家签完合同,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版权拱手送人了,咬牙认了合同中署名的义务。而同时,姚非拉所在的公司在坐收名利的同时,却根本没有将作品本身、粉丝和作者权益放在眼里。诚然,夏达成名后所贴的许多标签,如美女漫画家、国漫的希望、国内第一位走红后到日本连载的漫画家等等,离不开公司对她的运作。但是,两者之间是互利的合作关系,公司为作者提供平台,作者为公司带来利润分成,其间,不仅没有尊重,还人身攻击,这是一个正规公司不应该有的环境。
每一个作品都是原作者的心血,就像自己孕育的孩子,当作品的所有权落入公司手里,如何运作却完全不受自己控制,甚至连作品的“清白”都无法维护时,那真的是成了别人的一块肥肉。国内的动漫产业没有大发展,当真与其运营环境有关吧,希望每个作者能慎重签约,对合同条款明晰之后,对于版权有足够的重视,做好咨询,及时提出质疑,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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