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毕业于师范院校的中文系,当时考大学的时候就以为中文系是培养作家的。念书的时候很喜欢写字,也挺喜欢看小说。初高中的时候和好朋友写接龙小说,一人一段面向全班连载,因为有互动的关系,在同学们当中受欢迎程度非常高。有些当时写的小册子还留着,现在看来,当时的自己真是勇者无畏。
大学念了四年书,最大的感触就是:太多的人写了太多好的东西——欣赏与研究都来不及,自己去写,那是有多么不自量力?后来学习了文艺理论,再与哲学思想一结合,就觉得文学不外如此,浓度不够,思想不深,不如作罢。那时便想,与其在文学阅读中透过现象挖掘本质,不如直接去把握思想的脉搏。看了舒明月老师的《大师的写作课》那本书之后才深深地惭愧。哲学读者与文学读者,之间真是存在一个诡异的鄙视链。如今想来,哲学与文学本来就不是一个范畴的东西嘛,鄙视链来者为何?文学作品以小说为主,是沉浸,是涵泳,是滋养,是曲径通幽的会然一笑,是千回百转的蓦然回首。小说的世界是一个与现实世界平行的世界,写小说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可以像神创世一样创造一个世界,安排人物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你可以是世界上任何一个人,可以经历任何一段人生,可以制造任何一场偶遇,甚至可以让“冬雷阵阵夏雨雪”,这绝对是一场自嗨的狂欢。而人类大部分都是寻求认同的动物,绝大部分文学作品写出来是为了给人看的,要能引起共鸣才能满足作者的创作。
一直以为中文系算是科班出向,对于如何写作已有了专业的认识,觉得写作教学不外就是如此:技巧与文本是脱节的,若要写得好,还是得依靠阅读的积累与写作者的天份。我一直以为像余华莫言这样的作家都是自己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然后就因为天才而扬名,现在想想,这就和认为咪蒙每篇推送都是真性情一样傻X。
听完了这门课,真让我大开眼界。原来小说是这样写成的,这可真是一门手艺,这不由得让我对以往的错误认识汗颜。想我以前看侦探小说的时候,总是惊叹于小说创作者是怎么从开头抽丝剥茧到中间展开情节,又怎么能记住那么多线索,将其巧妙安排的天衣无缝。听完了久世一老师的讲解,我突然明白,创作者的脑回路和阅读者的是完全不一样的,小说居然是倒着写的。先从高潮处开始构架,然后再确定人物关系与社会背景,把这些内容小心翼翼地镶嵌在精心设定的情节与冲突之中。而赋予一部侦探小说生命力与色彩的东西,造就小说高潮与终极冲突的核心——诡计,是一开始就设计好了的。
从来没有正经写过小说,甚至已经很久没有看过小说了。近几年认真阅读的基本都是非虚构类作品,我曾经以为我永远不用去读小说了。读小说有什么用呢?小说展现的人性哪有传记真实?小说呈现的世界哪有真实的世界丰富?可是,以写作者的角度来解读小说,让我重新发现了小说的玄妙。你就像是一个指挥家,所有的音部都在指挥之下有目的地精密进行着,沿着自己的既定目标走到最后的轰然奏响。
现在试着开始写小说了,却又发现写小说竟然有这么多讲究!仅人称视角就有九种之多,不同的人称的使用范围还有如此大的差别。小说的情节也是作者精心设计的,我一直不懂得什么是情节,情节与小说内容有什么关系,阅读、鉴赏的角度与写作的角度真的完全不同,这些是我从来没有想过的。
最后,说说开始学习写小说之后自己的转变:我变得开始关注生活,有时候坐在地铁里都会观察周围的人,给TA安排一个合理的人设,设置出故事高潮,回推情节、冲突,为TA演绎出一场绚烂的人生。
这就是能够赋予第二次生命的一种写作,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