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格物致知,止于至善
一、格物致知
格:推究;致:求得。穷究事物原理,从而获得知识。出处《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
二 .在至善之前停止
“止于至善”,“止”,“停止,克制”。因为善与恶都是客观存在的,有大善,有小善,也有大恶,有小恶,始终善就是善,恶就是恶。所谓至善乃是善的极致,实则它更接近于恶,追求“至善”,难道不是满足自己的私欲,所以我们能力小者追求小善,能力大则追求大善,但不是至善。如果真的有至善,懂得停止和克制,也许就是真的至善。止于至善,是一种以卓越为核心要义的至高境界的追求。止于至善,上升到人性的层面来说就是大真、大爱、大诚、大智的体现。是自我到无我境界的一种升华。
”格物致知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乃儒家专门研究事物道理的一个理论,已失佚,源于《礼记‧大学》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论述的“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此段。但《大学》文中只有此段提及“格物致知”,却未在其后作出任何解释,也未有任何先秦古籍使用过“格物”与“致知”这两个词汇而可供参照意涵,遂使“格物致知”的真正意义成为儒学思想的难解之谜。
【王阳明】:端正事业物境,达致自心良知本体。“致知”云者,非若后儒所谓充扩其知识之谓也,致吾心之良知焉耳。良知者,孟子所谓“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者也。是非之心,不待虑而知,不待学而能,是故谓之良知。是乃天命之性,吾心之本体,自然良知明觉者也。”“物者,事也,凡意之所发必有其事,意所在之事谓之物。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谓也。正其不正者,去恶之谓也。归於正者,为善之谓也。夫是之谓格。”、“心者身之主,意者心之发,知者意之体,物者意之用。如意用於事亲,即事亲之事,格之必尽。夫天理则吾事亲之良知,无私欲之间,而得以致其极。知致则意无所欺,而可诚矣;意诚则心无所放,而可正矣。格物如格君之格,是正其不正以归於正。”、“格物是止至善之功,既知至善,即知格物矣。”““格物”如孟子“大人格君心”之“格”。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本体之正。但意念所在,即要去其不正,以全其正。即无时无处不是存天理。即是穷理。”“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也。”“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随时就事上致其良知,便是格物。”
“格物致知”包含“实事求是”精神,但是,其内涵远比“实事求是”丰富。现今流行观点和朱熹观点的差异,乃是在关于“致知”的解释。朱熹所谓的“知”是知性─包含了智慧、心得感悟与知识─而现代流行观点的“知”只是指知识,这种观念变异可能是由于现今社会流行唯物论观点所产生的影响。
王阳明释“至善”为“性”,即本性,人类的本生是纯善无恶的,“至善者,性也。性元无一毫之恶,故曰至善。”(《传习录上·语录一》)至善之性是人类的固有本性,所以“止”就是一种对本性的复归,“止之,是复其本然而已。”
历史的解释虽然表达有异,但基本精神是一致的,都是要通过道德修养而达到并保持人类最高的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