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交友”这件事上,我想,我有着高度的洁癖,可以这么说,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我没有正式称呼过任何人为“朋友”,当我要介绍一个认识的人时,我会说“这是我的同学、同事、邻居、小伙伴……”而不是“这是我的朋友”。应该讲,在我看来,“朋友”是一个神圣而陌生的词汇,我不敢轻易用它,不愿滥用它。当然,我更怕,失去它。今天写这篇文章,目的比较纯粹:我想记下曾经被我在心底认定为朋友的三个人,同时,缅怀那逝去的友情。
第一个,阿瀚——我更习惯称他的小名“阿狗”,是我家以前的邻居,也是我的童年玩伴,与我刚好同龄。我在交际上一向是很被动的,从小就是,而阿瀚,则很愿意带我融入各个小圈子,让我能跟更多的小伙伴一起玩耍。我们当时可真算是形影不离,每次相聚都要等大人来找才肯分开,为了能更隐蔽的找对方出来玩,我们还因此定了一个暗号“哔咘哔咘”,更多时候,是他跑到我家门前叫响暗号,我一听,心领神会,便找借口伺机出门了。家里人对此可谓洞若观火,当时却不曾拆穿,直到今天,他们还经常拿这事调侃我。当然,也有闹矛盾的时候,印象最深的一次,是他竟把尿故意尿到我的小自行车上,我一看,大怒,冲到他家要去打他,任他家人劝阻仍不肯罢休,他吓得好几天不敢被我看见。这点其实是很奇怪的,因为我身体还是比较瘦小的,力气比不得很多小伙伴,但可能是气势比较足,也可能运气比较好,所以从小就没被他们“欺负”过。总的来说,我和阿瀚争吵打架的情况不算少,但都能很快地和好如初。然而,不知从哪个时候起,我们相聚的次数越来越少,见了面也不再打闹,再后面,我搬了家,我们便就此断了联系。犹记得今年春节期间我遇到他,一句“阿狗”脱口而出,他也应得很欢喜,但我知道,有些东西,再也回不去了。
第二个,小熙,小学六年级时的一个同学。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跟他对上眼的,只记得突然之间两人便整天黏在一起了,放学后一定要同行,为了说更多的话,有时还故意绕多几条路才不舍的分开,然后各回各家。小熙算是学校名人了,成绩总是年级第一,参加很多比赛也拿了奖,所以,我们聚在一起聊得更多的是学习上的话题,尤其遇到一些奥数题时,争得面红耳赤,都恨不得干上一架,但片刻之后又有说有笑,令其他同学都很诧异。有趣的一点是,某一个时间,我与他总会不约而同的喜欢上同一部电视剧、同一部动画片、同一个节目、同一本书,不经意间谈起时,双方眼中的惊喜怎么也掩饰不了,于是便热火朝天的聊起来。而在我认识的那么多人里,如果非要找一个说是最有默契的,我想,是小熙。我们在遇到一件事情时,几乎只要看到对方的眼睛,就能知道对方在想什么,而且不由地狂笑起来,旁人看我们简直如看怪物一般,深感莫名其妙。但初中以后我与他去了不同的中学,彼此也不再联系,还记得领毕业证书的那天,我要出校门时回望了一下,正好与他四目相对,我笑了一下,他也笑了一下,但再没有说什么。而其实,在之后中学期间的好几次学科竞赛中,我都在考场见到他的身影,却假装没看见,至于他是否也看到了我,我却不清楚了。直到今天,通过另一个我们共同的小学同学,我知道他读了哪所大学,在干什么,我猜他也必然了解我的近况,却谁也不肯主动联系谁。我想,默契如我们,都有着同样的顾虑:我怕他不再是以前的小熙,他也怕我不再是以前的我。那么,相见不如怀念。
第三个,有点特殊,他正是我在另一篇文章《内向且不主动是一种劣势吗》中提到的表弟。诚然,表弟讨人喜欢的光环曾压得我很不自在,但不可否认,曾几何时,我俩的感情当真是“如胶似漆”。是他,教会了我打电动,教会了我玩桌球,教会了我许许多多稀奇古怪的玩意,不可想象,如果没有他,我的童年要失掉多少的乐趣。表弟是一个胆子很大的人,而我,对于很多事情却表现得畏缩不前,所以他总是不厌其烦地鼓励我尝试各类新奇的事物,也让我明白失败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享受过程才更重要。还记得那天,我们一起冲完凉,躺在地板上,他兴奋地谈起对未来的幻想,他说他以后要开宝马,我就开个奔驰,然后我们载着两家人,到处去玩,一定很威风。是啊,天真如我们,想象着一切关于未来的美好,渴望着快点长大——如是,我们终于长大成人,也终于分道扬镳了。前不久放假时去外婆家,客厅里恰好只剩我跟表弟两人,出奇的,一片安静,谁也不知说什么好,根本找不到任何共同的话题,只剩下风扇吱吱地转着,却怎么也吹不走,那无言的尴尬。
就这样,岁月流逝,轻易将我们分割成不同的类群,在某一个时点,我们一如既往的默契,转身往背离的方向走去,不曾挥手告别,不曾回头相望;就这样,昔日无话不说的好友,终于沦落到只剩客气的寒暄,甚至,成为陌路人。这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呢——就这么不着痕迹、不动声色地,曾经视若珍宝的东西凭空消失,我的心,就像被刀割了一般,却根本感受不到任何重量的失去,只是空落落的,满腔愁绪无处安放。似乎,那原本看得比什么都要重要的友情,只是这么轻轻一弹,就再也不见了……而这“轻”,却是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