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冬天,我在心里为你下了一场雪

当我收到金彦林写给我的那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在广州的某个地方开始上班了。信是表姐转寄过来的,已经被拆了封,我猜是我妈干的。我妈不识字,信肯定是表姐给她念的。我不知道一个当妈的听别人念自己女儿的情书是个什么场面。

金彦林在信里说了一大堆,重点是说他一直喜欢我,如果能再见到我,一定不会放开我的手。我骂了一句怂货,早干嘛去了,就把信揉成一团,扔到了垃圾桶里。连同信一起丢掉的,还有对金彦林残存的那点感情。我这人从不念旧,从不。世上又不是只有一个男人,我才不会一直在一颗树上吊着呢,能喜欢你一年多已经够给你面了。况且我也知道你喜欢我了,好了,都结束了,现在哪凉快待哪去吧。

金彦林是我中专时的同学。准确的说应该是校友。刚入学的第一个国庆节加上中秋,放了一星期的假,宿舍里的室友差不多都回老家了。她们太想家了。第一次离开自己的父母这么长时间,让她们吃不下睡不香的,甚至半夜还偷偷的哭。我一直不明白,至于吗?想家就想成这样?我从初中就住校了,一次都没哭过。学校一说放假,她们提前三天就把东西准备好了,放假当天一刻功夫都不肯耽误,拎着包就去赶了最早一班的大巴车。后来我才知道,不是所有的家庭都跟我家一样,天天除了娘哭爹叫,就是干不完的家务活,我巴不得在外面躲个清净。那些想家想到哭的,都是家庭幸福的孩子。可我那时并不知道,幸福的家庭是什么模样。一如我不知道爱情是什么模样。

那个假期我没回家。第二天的下午被李凤叫了出去,她是我们对面宿舍的。她说她的三个男老乡要请她去吃饭,怕她一个人太尴尬,就让她再找个伴。虽然认识也没多久,我俩还算聊得来,她就把我拉上了。正好我也没人陪,去就去吧,能蹭顿饭总比在宿舍一个人放空好。我就去参加了她们那个所谓的老乡聚会,并且遇到了让我后来一个暑假都寝食难安的金彦林。假如当初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我一样会去,谁怕谁呀!再说人生短短,能多一次刻苦铭心的体验也挺好的。

我跟李凤一起来到宿舍楼下,她的那三个老乡就在那等着了。我打眼一看,没有一个入眼的。不过这无所谓,正好能好好玩。如果有个我一眼就看上的,肯定吃也吃不好,喝也喝不好。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总是得稍微收敛一点的,注意一下自己的形象嘛。

我们一路就进了学校附近的一家小饭馆。饭馆里还有几个包间。说是包间,就是一间单独的小房子,里面放了一张大圆桌,凳子按人数随叫随到,其他装饰一概没有。

坐下后,李凤向他们说了我的名字,也向我说了他们的名字,但我没记住。初次见面,还是有点拘谨。两杯酒下肚,言谈就欢了起来。但是聊的啥,后来就全忘光了。

那天的饭从下午吃到了晚上,大概是聊得不错,时间就过得比较快吧。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喝醉。李凤也喝醉了,我俩走路都摇摇晃晃的。我们就那样互相搀扶着回了学校,就在刚踏上宿舍楼梯的时候,凶神恶煞的教务处主任出现了。她站在宿舍门口,叉着腰,冲我们大吼:“瞅瞅你俩,喝成什么样子,还像不像个女生?”

平时见到教务主任,我们都是溜着墙根走,恨不能行土遁之术,在地上挖个洞。可现在不一样,酒壮怂人胆啊!我一手扶着楼梯不让自己摔倒,一手也指着教务主任说:“我们怎么了?我们不就喝了点酒吗?”

我的脑子并不是进水了,而是进酒精了,这东西比水更可怕。我俨然忘了教务主任为何物,更忘了她的厉害。在我眼里,她只是一个多管闲事的中年妇女而已。

李凤不知道是被吓醒了,还是她本来就没喝那么多。她一个劲地跟这个多管闲事的中年妇女道歉,并且拉着我想开溜。

中年妇女可不会轻易放过我们。她叫来了宿管阿姨,记下了我们的名字,扔下一句“等着吧”,扬长而去。

那天晚上李凤一夜没睡好,并不只是因为喝多了难受,而是她心里不安和愧疚。李凤跟我不一样,她安静内向,清秀文雅,从小就是父母口中别人家的乖乖女。喝酒已经违反了她的家规,不要说我还冲着教务主任大喊大叫,这对她来说简直是太无法无天了。我隐约记得她不停地哭着说以后再也不喝酒了,再也不喝酒了。我安慰她说好,以后不喝了。我说话已经含糊不清,不知道她听明白了没有。让两个喝得酩酊大醉的人能记住对方说的话,这是很难的事。我们俩就这样在她宿舍里又哭又闹了半夜。她的室友就只有一个没回家,她就那样在床上假装睡着了一样看着我们耍酒疯。

可能是因为放假,也可能是教务主任年纪大了健忘,我们那次大闹宿舍的事后来竟然没有了后来。看来不是所有没有结果的事都是坏事。

那以后的几天里我跟李凤就和她的三个老乡天天一起玩。时间长了就跟他们混熟了。一个高高瘦瘦的,叫张志,看起来总是苍白无力。后来他脑袋磕在宿舍的铁床上,脑出血死了。我觉得我不该用这种若无其事的语气来谈论一个年轻人生命的消逝,好像跟我无关一样。但是我找不到更合适的语气来说这件。我其实还挺喜欢他的,是那种无关性别的喜欢。他太柔弱了,手无缚鸡之力,对于这样的人你是不能对他凶的,只能温言细语的同他讲话。他住院那段时间我也经常去看他,还为他哭了。这是后话,以后会再提到。另一个憨憨的,叫梁小利。后来他也谈了一个女朋友,听说毕业后就回家结婚了,算是人生赢家。剩下一个就是金彦林了。他中等身材,长得确实不帅,有点黑,脸上还有痘痘,小眼眯眯的,我好像就没怎么见过他的瞳孔。他在所有不论是我喜欢的还是喜欢我的男生中都是最丑的一个。也不知道我当时为什么就喜欢他。大概是他老爱装深沉,不怎么爱说话。我是有征服欲的女生,别看我个子小小,长得也算清纯可爱,但我内心是很反叛的。我觉得这跟我的家庭环境有关。我总是把自身一些不好的性格或习惯推到家庭环境上去,这样显得我很无辜。其实性格这东西大多都是自己母胎里带出来的。要不然我姐为啥就忠厚老实呢。

七天的假期很快过去,我们五个已经形成了一种默契。一到下午放学或者礼拜天,他们三个就会坐在操场的一角上等我们。后来我才知道张志喜欢李凤。这样的男孩子其实是不适合谈恋爱的。张志那会还是暗恋,没有跟李凤表白。感情这东西就是这样,朦胧的时候最美,一旦说破了,成了就见色忘友,俩人单独甜甜蜜蜜的腻歪去了,很没劲;不成了也没法再像现在这样无拘无束天南地北的瞎侃。我们那会玩得最开心,大概是因为都没有心里包袱,无拘无束吧。他们有时候会带点零食什么的,或者拿个录音机放点歌听,再不就是打扑克。男孩子在追女孩子的时候脑袋瓜子是很灵活的,会想法设法的把气氛整得活跃一点。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对金彦林动了心。有个词叫日久生情,我就是这样的。他喜欢打篮球。下午放学后有时候他会打篮球,我就趴在教室的栏杆上看他。没人起疑心,谁也想不到我会喜欢他。他虽然个子不高,但是看着很健壮。只看身影,还是有几分成熟的男子气息的。对,就是这种成熟的男子气息吸引到我了。有点神秘感的人才能激起我一探究竟的好奇心。当你对一个人起了好奇心,开始研究他的时候,那个人自然就走到你心里了。

我开始研究金彦林了。

再在一起玩的时候,我会盯住他那双眯眯眼看,我想知道那双眼睛后面藏着些什么。他经常低头不语,或空洞的凝视着某一个地方,看起来一点都不快乐,心事重重的样子。我就故意跟他找话题聊。我想引起他的注意,让他关注到我,告诉我他的心事,这样我才有可能把他从那个不快乐的世界拯救出来。善良的女孩子大概都有一颗同情博爱的心。拯救不了世界,能拯救一个人也是功德无量。

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他当时是什么样的心态。他对我的态度开始暧昧了。开始有意无意的盯着我看,问我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我一厢情愿的认为他对我也动心了。我开始幻想一些跟他在一起时的美好情节。

一个礼拜六的下午,天还不是那么凉。太阳已经西斜,余晖光芒万丈。我们几个人又在操场上小聚。张志,梁小利和李凤他们三个人斗地主。我就在边上的草地上躺着,翘着二郎腿。金彦林坐在我旁边。我一边闭目养神,一边听他们几个打牌。

“凡凡。"

我忽然听到一声温柔的低唤。那一刻世界上其他的声音似乎都消失了,周围出奇的安静。我清清楚楚地听到了有一个人在叫我。我大惊,睁开眼就看到金彦林在盯着我。我终于看到他的瞳孔了。他眯缝着的小眼睛黑亮黑亮的。他在叫我!我确定就是他在叫我。那温柔的声音穿透我的身体,直击我的小心脏。我的小心脏扑通扑通的狂跳着。那一瞬间我觉得我好像不是躺在草地上,而是躺在天上的一块云朵上面,那云朵托着我在慢慢往上飞,一直飞到那宝石般碧蓝的天空里,天空就像一床轻薄柔软的棉被,把我轻轻地覆盖上,我觉得周身温暖舒适。我不敢说话,问是不是他叫我,我怕一说话就打破了这梦幻一般的场景。我就那样在云朵上躺着,耳边回响着他叫我的声音。那不是从他嘴里发出的声音,而是从他灵魂深处发出来的……

正当我以为金彦林也喜欢上了我,暗自欢喜的时候,他却又恢复了以前若无其事的状态。我两眼放光,热烈的和他对视;他撞到我的眼神就躲。我满怀激情的和他讲开心的事,期望着他和我一起哈哈大笑;他听完咧一下嘴角,好像我讲得实在无趣。我就像一只刚被激起斗志的小公鸡,准备拼尽全力来一场你死我活的厮杀的时候,却被告知对手弃赛了。我被他的这种态度弄得失魂落魄,暴躁无常,经常莫名其妙的就发火。

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仔细回想他的一言一行,试图从中找到他喜欢我的蛛丝马迹。我确定那天喊我名字的人就是他。如果他心里一点都没有我,是不会喊得那么深情的。想到这一点,我又有了信心。我很快调整了状态,准备对我的爱情开始下一轮的进攻。

越是得不到的东西,便越觉得它珍贵。长大后才明白,不是那件东西有多好,只是我们不甘心让自己输而已。我们为了这份好胜心,付出了超过这件东西本身太多太多的代价,甚至不惜让自己遍体鳞伤,千疮百孔。

又是一个礼拜天,我在宿舍睡大觉。我好像听见李凤进来说了一句什么话,然后又出去了。等我醒来的时候,我去找她她不在。室友说跟她老乡一块玩去了。我猜到准是跟张志他们三个。晚饭时间她回来了,脸颊红润,气色不错。我问她干嘛去了。她说跟张志他们一块唱歌去了。我说怎么不叫我。她说看我睡得香,就没叫。我当时真想抽自己一下。其实我是想抽她,干嘛不叫我?但是这个念头也只是在我脑子里一闪而过。我是不敢抽李凤的,只好在心里给了自己一个大嘴巴子。睡觉睡觉,睡你个头啊,这么好的机会错过了。我心里懊悔死了,对李凤也生气,后来就两天没跟她说话。

天渐渐冷了,我们也很少再到操场上去。我连跟金彦林相处的机会都很少了。他偶尔会来我们班玩,但都是以找老乡的名义。我们班有好几个他的老乡,根本轮不到我去凑热闹。那段时间日子过得很无聊。

我觉得我不能再这样坐以待毙了,我还得再有所行动。我打算跟他表白。可我终究是个小姑娘,有贼心没贼胆,不敢当面去表白。我得找个中间人去给我带话。那会同学们谈对象的时候在没确定对方也喜欢你之前都是这样的。我决定跟李凤去坦白我心底的秘密。

我觉得我跟李凤说这个秘密的那天没看黄历。那天应该是不宜表白。下了晚自习,我神神秘秘的把李凤带到操场上,找了个偏僻的地方,我说我今天要跟你说一件事。那会已经很冷了,操场上根本没有什么人。

她说你说吧。

我说我喜欢金彦林。

她扑哧一下笑了,摸着我的额头说你没事吧。

我说我没事,我就是喜欢金彦林。

她说你喜欢他干嘛啊?你喜欢他丑啊?

我急了。我说我就喜欢他,你去跟他说。

她说好好好,我去跟她说。

我让她保证一定跟金彦林把话带到。

她向我连连保证,说多冷啊,赶紧回去吧。

李凤连哄带劝的把我拉回了宿舍。然后洗洗睡了。

那几天我的心一直忐忑不安。过了三四天之后,我又问李凤。我说你跟他说了吗。

“”说了,他不喜欢你。”

那天晚上我的天就塌了。我很少喜欢过谁。有时就算喜欢了,也只是嘴上说他好帅啊,几天之后就抛到脑后了。别看我整天跟男同学嘻嘻哈哈的,我没对谁上过心。这是我第一次真正的喜欢一个人,而且喜欢了那么长时间。我用尽了全部的心思去喜欢他。我知道他不开心,我想让他开心起来。可是他不喜欢我!他居然不喜欢我!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我失恋了。不,这不是失恋,是还没开始就结束了。我的脑子轰隆一下,然后我的天就塌了。

那天晚上我不知道是怎么爬到上铺去的,只觉得像国庆节那次喝醉了酒一样感到天旋地转。我躺在床上,房顶龇牙咧嘴的看着我,扭曲得像一头怪兽,随时会把我吃掉。我闭上眼睛,眼睛控制不住地往下流。我想哭但是哭不出声,只是觉得胸口闷得很,眼泪无声的开始往下流。我没有力气抬起手来擦眼泪,就让它们那么流着。湿了头发,湿了枕巾,冰冰凉凉的。我从来不知道人会有那么多的眼泪。就像打开了的水龙头,只要你不关上,它就会一直流下去。我很累,像一滩烂泥一样。我好想睡觉,可就是睡不着。就算是睡着了,梦里也全是他的影子,迷迷糊糊的接着哭。我就那样哭了一夜,迷糊了一夜。我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是失眠。我觉得我是在那个晚上把和感情有关的泪都流完了,后来再没有为谁那么哭过。

我的悲伤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学校很快就放寒假了。

我第一次那么迫不及待的想回家,回到那个不算温暖的家。虽然爸妈会经常吵架,可是他们不吵架的时候也是很好的。妈妈笑起来很温柔,做的饭也很好吃。爸爸也会带我去河边钓鱼,我俩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他还会偷偷的给我零花钱。虽然我们姐妹很多,他还是很疼我们的。姐妹之间就算有时会为了一点小事争吵不休,但我们一起玩游戏的时候也是开心。我忽然觉得我是个没良心的东西。我竟然会嫌弃我自己的家。我好想回去扑到妈妈的怀里大哭一场。可是她一定会问我怎么了。我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跟她说我失恋了。花了那么多钱让我去上学,我却不好好学习,为了一个男生悲痛欲绝。我得隐藏好我的心事,不能被家里人看出来。

回我们县城的大巴车早上五点多就出发了。坐到下午两三点钟才到。我和几个老乡一起在车站门口吃了点东西,就各自坐公交车回家了。我家离下车的路口还有三四里路。那会家里没电话,也没办法通知家里人来接。行李袋又大又沉,我一会从左手换到右手,一会又从右手换到左手。回到家累得像狗一样喘着粗气,衣服都快湿透了,两只手连勒带冻又红又肿。

“赶紧在火上烤烤。”妈妈让我坐在煤炉子的旁边。我伸出手去烤,这才觉出疼来。

等我缓过来劲,我打开行李袋,把给弟弟妹妹们带的好吃的拿出来。不过是一些葡萄干,锅巴之类的。我们家住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附近没有小卖部,所以这些小零食对弟弟妹妹们来说是最好的礼物了。他们开心的吃着我带回来的美食,一个劲的说二姐真好。我忽然觉得我家也挺幸福的。

刚回家时热闹的气氛减轻了金彦林带给我的伤痛。因为对爸妈心怀愧疚,我也变得懂事了些。以前做家务都是妈妈指派的,谁干这谁干那。现在不劳妈妈费心,我自己主动的就去干了。

只是晚上睡觉的时候那些事就不由自主的在我心里回放。我开始想他,就算知道他不喜欢我,我还是渴望见到他。就那样远远的看着他打球,跟别人谈笑风生心里也是好的。我越是这么想,心里就越是空落落的。我就像是被人灌了迷魂药,走路遇到了鬼打墙,陷在里面出不来了。

寒假就在那种度日如年的忐忑中结束了。开学的日子一到,我就赶紧回了学校。

分离了二十多天,同学们一见面就欢天喜地。没人看的出我的悲伤。

一切似乎都没变。但好像又变了。金彦林他们不再找我们玩了。梁小利交了女朋友,俩人还在校外租了房子,过起了自己的小日子。张志始终没有跟李凤表白,他不敢。我是在他生病后才知道他喜欢李凤的。金彦林更不会主动来找我们。我们五个人的友情就这样说结束就结束了。

我终日郁郁寡欢。

李凤看出来了。有一天她找我聊天,问我为什么不开心。

“我失恋了。”我幽怨的看着她说,像个弃妇一般。

“你什么时候又失恋了?”她一惊。

“我喜欢金彦林,可是他不喜欢我。”

“你怎么还喜欢着他呢?”

“……”

“唉,我压根都没跟他说你喜欢他。”

“你怎么没跟他说呢?”我差点跳起来。

“我以为你又是跟以前一样,三分钟热度,过几天就忘了。”

“我什么时候三分钟热度了?”

“嗐,我还不了解你。”她以满不在乎的口气说。

“可这回你错了,我还喜欢着他呢。”我使劲瞪了她一眼。原来我美好的爱情,就是被她扼杀了。

“他已经有女朋友了。”李凤四下看看,悄悄地贴我耳边说。

“我怎么不知道呢?”我更惊了,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他俩初中就好了,还是咱们班的。你没看他老来咱们班吗?”

“他不是来找你们老乡玩吗?”

“他女朋友就是我们老乡啊。”李凤又趴在我耳边,轻轻地说了一个名字。

我的嘴巴有一会功夫没合上。原来是她!怪不得每次他来我们班的时候她都那么开心,笑得花枝招展的。怪不得金彦林对我一会冷一会热,让我始终琢磨不透他心里在想什么。这下我全明白了。

心里的疑惑有了答案,只是还是有点不甘心。我始终觉得金彦林是喜欢我的。

就算是心有不甘,我也没有再去纠缠他。那是小人行径,我才不会那么做。

这段剃头担子一头热的感情彻底结束了。

我尽快地让自己恢复了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在校园里再碰到金彦林的时候,我们心照不宣的都装作没看见。

我不再为金彦林悲伤了,因为我最喜欢的春天来了,我没时间为他悲伤。

春天一到,死气沉沉的气氛一扫而光。万物好像从一个长长的梦里醒来,伸个懒腰,就都有了生机。枝头的绿芽嫩得就像刚出生的婴儿,让人心生爱怜,却又朝气蓬勃。我的快乐也睡醒了,我又和从前一样无忧无虑。

学校的外面就是一片片农田。田埂上野草兴致勃勃的长起来了。池塘边上的那个歪脖柳树早就满头绿丝,垂挂在池塘的上面,像一个对着镜子梳妆的姑娘。油菜花也开了,一望无际的金黄色,花粉的香气扑鼻而来。这是个最适合踏青的季节。一到礼拜天,同学们成群结队的都去校外游玩,拍照。

有一天,李凤忽然拿出了一张照片。一片油菜花地里,金彦林和那个女生并肩站着。女生笑得像花一样,脑袋倾向金彦林那一边。金彦林也微微的笑着,但似乎笑得有点不太情愿。

“我们上个星期几个老乡一块去照的。大家都知道他们的事。”

看见那个女生满脸笑容的那一刻,我心里还是泛起了满满的醋意。

青春洋溢的年纪里,有许多比爱情更好玩的事情。有段时间我迷上了打乒乓球,为了抢占最好的位置,礼拜天的早上五点多就起床,趁着阳光不刺眼,好好的和球友打上几十个回合。有时也会跟我们县里的老乡出去郊游。男生们拎着食物和水,女生们摆着各种姿势,在河边的小树林里,留下我们年轻的印记。要不就是跟室友一起出去逛街。一张张充满胶原蛋白的年轻面孔,无需太多修饰,就足以吸引一路的目光。我们恣意挥洒着美好的光阴,好像时间会永远停留在我们身上,把我们镌刻在年少青春里,不会离去。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转眼到了第三个学期。

十一月份的时候,梁小利跑来告诉了我们一个不幸的消息。张志的头磕到了宿舍的铁床架上,脑出血住院了。

我和李凤都吓坏了。脑出血这个词我们以前连听都很少听过,现在居然发生在身边亲近的人身上,不亚于晴天霹雳。

我们跟着梁小利去了医院。对于医院,我有一种莫名的恐惧,大片大片的白色,再加上消毒水的气味,我总是把医院和死亡联系在一起。

我和李凤手握着手,一路紧张的来到了张志的病房。还没进去,我们就被门口那一堆浸满鲜血的卫生纸吓到了。我俩浑身发抖,小心地进了病房。病房里站了好几个人。张志躺在床上,脸色煞白,头上缠着的纱布大部分已经成了红色。金彦林坐在他右边的床头上,手里扶着放在他右边脑袋上的一卷卫生纸。从他头上流出的血正一点一点把雪白的卫生纸染成红色,就像一朵鲜艳的盛开的花,开的无声又迅速。左手边的输液架上,一包血浆正通过管子连到他的左手上。那条红色的管子垂在他毫无血色的手上,让人看着触目惊心。

从小到大,除了杀鸡,我从没见过这么多的血。我觉得张志是不是快要死了。我两腿开始发软,紧紧拽着李凤的胳膊。我看了看李凤,她紧紧咬着嘴唇,脸色苍白。

我们忘了应该问些什么,呆愣愣地一直站着。金彦林看了我一眼,眼神哀伤凄楚。我心里的某个地方像被刺了一下,隐隐作痛。

金彦林换下一卷张志头上的卫生纸,给梁小利使了个眼色,让他带着我们出去了。

一出病房楼的大门,我和李凤再也控制不住,哇地一下抱头大哭。我们顾不得旁人的目光,像受了极大委屈的孩子,抽噎得停不下来。我比李凤哭得更厉害,我不仅哭躺在床上的张志,也在哭那死了的爱情。我以为我已经把那段过去埋葬了,可金彦林一个眼神,又让我全都想起来了。

金彦林出来了,他拍了拍我和李凤,说别太难过了。我们慢慢停下来,坐在一张长椅上,听金彦林说着张志的情况。

张志上个星期半夜起床的时候,不小心撞在上下铺的三角支架上,脑袋磕破了。其实那回并不严重,在医院包扎了一下就回来了。谁知道昨天又磕了一次,这回严重了,血怎么止都止不住。几个男老乡已经在四处筹钱,并且也给他村上打了电话,让人通知他父母来。

回到学校,我们就张罗着给张志借钱。可那会大家都穷,手里只有一点生活费,借了半天也没借到多少。

第二天张志的爸爸就来了。我们又去医院的时候看到他了。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正蹲在病房里痛哭。

张志的血一直止不住,必须得靠不停的输血才能保命,医生建议转院。

转院,往哪转,怎么转?可是不转,张志还能撑多久?

当天晚上,张志的爸爸就带着张志转往武汉的一个医院,有几个男老乡也一同跟着去了。

又过了几天,听说张志到医院没多久就死了。

张志死了。

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没有了。

那个曾经跟我们一起说说笑笑的文弱的男孩子就这样走了……

张志死了,我们五个人的友谊这次是真的再也回不来了。

连着一段时间,我和李凤,梁小利,金彦林都会不约而同地来到学校操场上我们以前小聚的地方。我们以这样的方式默默地怀念着张志。我们谁都不说话,只是静静地坐着。有时我和李凤会无声的流一阵子眼泪。没有人安慰我们。我们也不需要安慰。我们需要用泪水去抚平失去好朋友带给我们的伤痛……

后来,我跟金彦林就很少再见面了,直到毕业那天。

我们学校是三年制,最后一个学期是实习期,不需要到校,所以到第五个学期结束的时候我们也就算毕业了。

离校的那天晚上,金彦林忽然来找我了。

外面虽然很冷,可是操场上人还是很多。都是抓紧最后的时光赶紧约会的情侣。

我们顺着操场,一圈又一圈的走着。我们都没开口,甚至都没有看对方一眼,就那样不知疲倦的走了一圈又一圈。走着走着我就哭了,泪流满面。金彦林开始说些什么,但我一句都没听见,我只是使劲地哭着,哭我逝去了的青春,友谊,和爱情……

金彦林笨拙地用我的围巾给我擦泪。借着昏黄的路灯,我看到他的眼里也是亮晶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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