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滴雨润湿了地面,随后树上的叶响起了热烈而密集的噼啪声,凉爽湿润的空气一下子从飘窗涌进来,红色丝绒窗帘袅娜娉婷,在带着泥土芬芳的风里曼舞。
摇曳的窗哗哗作响,我关上窗,一切都静了下来,书页不再随风翻动,窗帘也乖巧起来,所有的活泼都被关在了窗外,只有滂沱雨声传来,奚落着了无生趣的人。
暑气略微退却,连续一周的晴天让人实在难熬,空调吹出的风总觉生硬,还是自然的风更加清新舒爽,那是活着的风,不是由机械生造出来的,是真正活着的风。风也是有生命的,心情不同,感觉也不同,喜悦时清风拂面,悲伤时凛冽刺骨,有喜有悲,真正的活着。
我羡慕那些活着的东西,鸟雀、花草、虫豸以及这风,都在忙碌着,都在感受着生命的气息,唯有我无所事事,百无聊赖,时间游走于众生之间,唯独遗忘了我,我将沙漏倒过来,看着里面的每一粒沙落下,再倒回来,循环往复,越是努力的感受,越是感受不到时间的流动。
发生了那样的事情,所有人都嫌晦气,我也不愿再看见那喜庆的红色,于是我失去了工作。我开始酗酒、大量的吸烟,每日只吃一点东西,颠倒日夜,昼伏夜出,房间里也慢慢生出霉味儿,我知道这是不对的,我不应该这样,却无论如何也走不出门,最远的距离不过是不到二百米的便利店。
天气变得炎热了,身上不停散发出酒气和馊味混合起来的恶心气味,想要洗澡,却发现自己根本走不进浴室。浴室的洗衣机里还扔着我那件沾满了血的白色短袖T恤,鲜红的血已然发黑发臭,可关于那天的事情我已经记不起多少了,只有零星模糊的碎片,偶尔提醒我那曾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
最终我搬离了那里,把房子租了出去,并租住在公园附近的一栋老旧公寓里,走廊里昏暗无比,弥漫着恶臭,如厕要去走廊里两家共用的卫生间,房间也小得可怜,唯一的好处就是这里足够便宜,每个月拿到的房租能剩下不少,房东也不是很上心,几乎没有来过这里。听公园里打毛衣的中年妇女说这间房子死过人,可这并没有什么可怕的,已经逝去的人是不会对活着的人有任何回应的,若是有,哪怕出来吓人也会让我感受到些许惊喜。
这里虽然阴暗、肮脏还总是有股奇怪的味道,却十分宁静,在这里我听得到很多从前听不到的声音:一家人其乐融融吃晚餐的声音,步履蹒跚的老人拐杖敲击地面的声音,木摇椅的吱吱呀呀,野猫的鼾声,还有笨拙却勤奋的女高中生背英语单词的声音,这些都是美妙的声音,比那些听不懂的巴赫呀、莫扎特什么的都动听的多,也不像江南丝竹般清澈明朗,那是活着的声音,亲切自然地活着,不挣扎,也没什么痛苦,不知不觉地活着,甚至没有思考过自己究竟是否活着。
羡慕着,我羡慕着路过的人、马车里的人、房子里的人,我划动第一根火柴,眼前微弱的火光里映出祥和的幸福。我当然没有什么火柴,我只有酒,廉价的劣质白酒和快过期的啤酒,拧开瓶盖,猛地一口灌到喉咙里,亦能看到虚幻的幸福与温柔。
贫穷时常无情鞭笞我,让我暂时从梦中醒来,然后看着一桌子空酒瓶和空烟盒追悔莫及,于是开始波澜万丈,下定决心不要这样沉沦,然而一觉醒来一切都又归了零,酗酒、呕吐、眩晕、困倦、入睡、醒来,重复着同样的事,毫无意义,挥霍生命,在地狱般的日子里等待着三十岁或是死亡的到来,没人知道哪个会先到访。
许是上一个租客留下了一面布满灰尘的圆形小镜子,我用同样沾满灰尘的纸巾抹了两把,然后开始端详自己的脸,那是张狰狞的脸,布满血丝的眼睛嵌在浓重的黑眼圈里,脸陷进去了一些,让颧骨看起来很突出,漫过下巴的络腮胡和超过眼睛的油腻腻的长发遮挡住了大部分脸,我变得不认识自己了,我不想承认那个疯子、怪物是我。
我就像下水道里的老鼠,偷听着与我无关的世间的一切,明知事不关己,还非要替别人操上一份心,谁家孩子考了第一名、谁家儿子娶了新媳妇我都知道,明明是我“偷”来的,却感觉是人家专门跟我讲的一样,连细节都记得一清二楚。聊得最多的也无非就是那几样话题,除了家长里短就是婚丧嫁娶,有小小年纪奉子成婚的、有正值壮年工作时间突然猝死的,起初也觉得有趣,听得多了就发现那些故事都像是按照某种既定模式进行,谁知道有几分真几分假。
总觉得听到的、看到的有人离世的消息变多了,或许是因为最近开始留意起这些事了。一个经常听的读小故事的网络电台已经很久不更新了,后来才得知是播讲人因为疾病而离世了,她人气并不高,也没有上传过自己的照片,只知道是个年轻的女孩子,即便如此,想想以后再也不能在睡前听那个声音,多少有些寂寞。
我也会死,同每一个已然消逝的生命一样,在某一刻迎来终结。我没有见过多少死人,不,应该说我几乎没见过死人,我曾经从事的工作面对的都是商务性文字或是婚庆之类的,对恐怖血腥的电影也没有兴趣,所以对我自己死的样子几乎想象不出来,唯一能想象到的便是倒在血泊里,凄惨又可怖的场景,可“死亡”又总是出现在我的脑海里,让我忍不住去思考、联想,让我的大脑变得一团血色,眼前也蒙上了一层厚厚的血雾。
红色是喜庆的颜色,是凤冠霞帔的主色调,是花轿的外表,是爆竹的皮和灯笼的衣,无论如何,这热情似火也不应和那冰冷的、惨白的“死亡”有任何沾染。不知怎的,我尽管这样暗示自己,看到的仍旧是血染的颜色,我头痛欲裂,酒精的灼烧感和那鲜艳明亮的红色交织。
我挣扎着张开眼,发现那只是街对面宾馆招牌上红色的霓虹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