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应自觉为老、弱、病、残、孕、怀抱婴儿者或者其他有需要的人士让座和提供方便。这是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十三条。而在公交和地铁上也有专门提供的爱心座位。
然而事实却是这样的。
当人们在感慨社会道德败坏,民众素质下降时,却又有许多这样温暖的瞬间。
这样看来,老、弱、病、残、孕专座似乎是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有素质的人完全凭自觉,而没有素质的人专座也没有作用。
有网友搜集了各国公交专座的话题
甚至有网友建议,‘对于“老弱病残孕专座”,你认为法律规定需强制让座是否可行’。
我认为身体力行的践行传统美德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做的,地铁让座属于道德范畴的事,不应该由法律来约束,而作为守则的一种,也是合理的。
而地铁专座的存在是一种道德上的提醒,时刻提醒人们面对弱势群体应该及时提供帮助,是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