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 我在这房间(街上、窗口、此地)所看到的一切,
对我所具有的意义,完全是我自己赋予的。
1、 这个练习与第一个练习是一样的。由你身边的事物开始,把这观念应用于你眼光所触的事物。然后把范围向外推广。转一下头,如此才能把在你两旁的东西都包括进去。如果可能,不妨转过身去,把这观念也应用于你背后的事物。选择对象时,尽量保持一视同仁的态度,不要特别专注在某一物上,也不必过于费心把范围内的一切事物都巨细靡遗地包罗进来,否则你会制造不必要的紧张。
2、 要相当迅速而轻松地浏览四周一遍,尽量不要因着事物的大小、明暗、颜色、材料,或是对你重要性的不同而有所选择。眼光所到之处,便就地取材。不论是身体或是纽扣,苍蝇或是地板,手臂或是苹果,都以同样轻松的心态去练习。应用这观念时只有一个原则,就是你眼睛落在何物,那便是你的对象。不要刻意选择某件东西,但也不要故意排除某件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