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芳华》在我打算写点文字之前,我先想到的是伍迪艾伦在《午夜巴塞罗那》里提到的那样“只有不完美的爱情才是浪漫的”,这正是我现在想表达的,或许任何情感、任何美的东西都是带有一点哀愁和遗憾的。
改编自原著《他触摸了我》,从作者严歌苓的经历而言,这部小说带着强烈的个人回忆式自传的色彩,从军13年,在部队文工团练舞8年,在电影中她化身女兵萧蕙子,在自己的回忆里讲述着别人的故事。“这是我最诚实的一本书,有很多我对那个时代的自责和反思”,严歌苓在采访中这样说到,“写这个故事所有的细节不用去想象、不用去创造,全是真实的”。这些文字更像是从她内心深处流动出来,没有杂质,没有多余,一切都很自然,而《芳华》的电影语言就生长在她的记忆原地,等待严歌苓去找寻、拾取、再组合。
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活着为了讲述》一书中说“生活不是为了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呈现的日子“。而电影《芳华》的呈现,在当时那个特殊的历史年代,那样缓慢又克制的爱情,那些耐着性子等着一个人成长,等待一次告白却显得如此遥远而奢侈。在这样被禁锢的情感世界里,因为一次触摸而撞击出来的美是真正会动人的。刘峰是如此平凡,被打上好人的标签,活雷锋式的人物,他却因为自己的平凡造就了人人眼中英雄式的形象,这样的形象被人们所定义,由于你具备这样的美德,你不应该有复杂的情感和欲望,你是一张被标签的格式化的教科书式的人物。这样的美德是和男女情感相冲突的矛盾的,甚至是不道德的,在那青春激荡的年代里,刘峰却用自己的一次放纵情感的触碰,完成了一个英雄式的平凡人在青春岁月里的蜕变,一个有血有肉,一个有欲望有感情冲突的平凡人,一个被标榜被褒扬的平凡人,但却没有一个人把他当作一个真实的人去爱他。这又深刻的反映了一个社会现实,在女人眼中,你做好事是没有用的,人们把你推倒荣耀的高处,你就得一丝不苟的端坐在那里,然而这一切都是空的。
严歌苓笔下有幻灭,从前那样缓慢生长的情愫,一封迟迟不敢寄出的情书,一场游走于欲望边缘的表白,都在被爱者的不懂得不敢要中间,一瞬间幻灭。萧穗子的情书,刘峰的触摸,如此真实而又朴素,却在那个不被珍惜的时代中被撞击得灰飞烟灭。这里带有作者的一些自责和忏悔,表达自己和同代人对当时的愚昧,浅薄而感到自责和忏悔。在《芳华》中的萧蕙子,带着严歌苓的影子,带着她对爱的幻想,“写情书你对纸张的选择,对信封的选择,你会寄上一张照片,那是一种非常值得去体验的爱”,在严歌苓文字里的爱情,每张纸上写下的情书都是实实在在的,相当于文字里的盟誓,每次写一封情书都像是潜意识里对这场爱情的一次确认,所以真正存在的不是爱情本身,而是爱情留下的证据。以至于严歌苓看来在这个没有情书的年代,对爱情的想象力都是苍白的。或许正是冯小刚的出现填补了严歌苓的这样想象的空白,两个具有共同文工团经历的人,一个在文字里一个在镜头中,把那样在时代夹缝中如泡影幻灭的芳华又拉入到我们的视野里来,这是一个虚构的故事,在演员刘峰的采访中说到,这不就是导演自己吗?看着纪录片里电影杀青后泪流满面的冯小刚,我想他跟严歌苓一样,在萧穗子和自己之间游离、变换、交错,似乎是真的,似乎又是不存在的。
即便是这样一个虚实之间的故事,却能讲出大量真话,严歌苓想着重表现那个感情禁锢的年代,禁欲的氛围里,集体主义对个人的伤害,反思当时对人性的压抑。在冯小刚的电影里,看到的更多的是,对部队集体生活的怀念,对自己青春岁月的致敬,以至于刻画了太多朦胧的美的镜头,从男女兵一起趴在桌子上听邓丽君的磁带,一块丝绸红布笼罩在日光灯上,那丝绸般柔美的红色流淌在林丁丁的脸颊上,隐隐的青春悸动,缓缓跳动的音乐旋律中,这一刻在散发着青春荷尔蒙的房间里得到完美的交融。在冯小刚的《我把青春献给你》一书中,深深流露着对部队的眷恋,对军装的崇敬,刘峰在文工团门口的告别也唤醒了他的告别。可以说他几乎是热泪盈眶的拍下这部电影,饱含热泪的视角里,难道不正是镜头里处处可见的朦胧美吗。也许涉及到中越战争,70年代部队文工团几个因素让这部电影上映一波三折,还好有冯小刚,就像从《老炮》里走出来的六爷,用他最真实的声音为我们讲述了,在各种文化、政治、观念的夹缝中磨砺辗转的青春,每个个体在时代车轮被碾碎的芳华,时至今日仍然散发着丰富的深邃的令人动容的人性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