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叫张晓花,喜欢喝酒,酒吧是每天晚上必去的娱乐场所。每次去都会要一杯GASTONRENA,更多的是三五个朋友一起,打牌喝酒,剩下的就是谈各自遇到的男人。女人最喜欢谈论别人家的男人,晓花列外,自己没男人,更不喜欢对别的男人说三道四。不是没人追,追她的男人都排到法国巴黎了。岁末初冬,快迎来自己三十岁的生日。家里的父母从来不催她,因为催了也没用。只希望她过得快乐。晓花自己更是无所谓,自己能养活自己,不需要男人。基本收入来源于稿费和版权税。一个人在北京的五环外租了一个三十平米的小屋。不大,却够自己翻来覆去。
平时除了喝酒就是窝在那三十平米的小屋里,扣字,看剧。从不会被人催稿,每次一写就是够杂志社一个月的量。不喜欢上网,更不喜欢关心明星那破鞋事。平时连微博都很少刷。我问她,怎么就那么会写?总会得到三个字“瞎写呗”话说我跟晓花认识还是三年前的一个晚上,她喝醉了,一个人在公园的座椅上躺着。我那时刚好路过那里,我看她是又吐,又是翻来覆去。总不能“见死不救”吧,晓花应该是我第一个搭讪的女孩,虽说我跑过去,先把她扶了起来,然后直接打了120这么简单。因为必须要这么做,酒精中毒,晚一步就丧命的。陪了她一宿(别想多了,我啥也没干,刷了一夜的微博。),第二天,我们就是好朋友了。一激动就把我抱住了,感谢的话说了我也记不清了。一顿大餐。我们聊了很多,知道那晚她是失恋了。谈了七年的初恋就这样跟带着别的女的跑了。一时脑热,喝了半斤二锅头。不酒精中毒才怪。她比我大两岁。
自从那次后,有事没事的叫我去喝酒。我平时不爱喝酒,连啤酒喝几瓶都要吐的人。更别说白酒了。被女的约,又不好意思不去。去了才知道,酒吧真的很乱,什么样的人都有。女的穿的少,男的眼睛特大。一开始我直点柠檬水,晓花说我还是不是个男的之后,我就开始大口大口的喝白酒。强忍住不吐,男人的面子还是要保住的。去多了之后,自然酒量也变得一次比一次好。平时都是他们一群女的喝酒,有了我这个男的之后,她们就喝了更多了。不怕,知道会有人送回家。久而久之,都以为我是晓花的男朋友,当时我是说不是的,只是普通的朋友。后来,晓花给我说她姐妹都快结婚了,让我给她一个面子,在姐妹面前装也要装下。我开始了解,追晓花的男生真不少,有公司的CEO,有大学四年的同学,自然也有高中的同学。她自从被谈了七年的初恋甩了之后,也就没想过再恋爱,年纪是一年一年的长,心却一年比一年淡定。
晓花不愿说起她初恋那破事,我也没有多问。只希望她过得好。爱玩,爱疯。更爱写。一个快三十的文艺女青年,没有方向,没有选择,没有理想,更没有追求。只想有的吃就吃,没的吃就挣钱吃。不想平平淡淡,也不想有多富裕。她说过一句话,“怨孽是天生注定的”,我一直没懂,不知道她说的是她自己,那是某个人。不管怎样,毕竟学会接纳自己,才能刀枪不入。有节有制,才能不失自己的本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