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亲子心理师徐婧英
《法制日报》报道:安徽砀山县一6岁女童小美,长期遭到生母刘某及其男友虐待。刘某曾在小美被打烂的伤口处撒盐水、抹辣椒。经鉴定孩子轻伤一级。
刘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4个月,现正在服刑。近日砀山县法院判决,撤销刘某监护资格,由生父武某承担监护职责。
经法院审理查明,女童小美(化名)系武某与刘某同居期间所生,出生后一直随刘某生活。刘某与其男友汪某在砀山县砀城镇居住期间,多次殴打小美,致小美身体多处受伤。刘某与汪某还在小美被打烂的伤口处用撒盐水、抹辣椒等方式进行折磨。
经鉴定,小美的伤情为轻伤一级。刘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四个月。武某已将小美接回抚养,并在居住地就近入学。
法院认为,刘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小美的身心健康,不宜再担任小美的监护人。
对此,网友们都气炸了,纷纷声讨:
@今天我有出门吗:还是那句,要当妈,先当人。
@家有小宝69366:这人不配称之为母亲,禽兽吧
@用户2jsll6bii2:…… 不能想象的残忍……
网友们还质疑法院的量刑:
@紫色杜梋:应判死刑,太轻了,这样的母亲不应佩有女儿,用这样残忍的手段对付自己的亲生女儿。贱婆一个。
@犹在心底:处罚太轻等于纵容犯罪。
@懒惰的曹阿曹_:世界上尽然有这种人!这种人应该枪毙。
也有对小美的未来十分担忧:
@TJ姗:十年 二十年后 孩子如何看待她所谓的母亲
@Chen_啊端呐:除了身体上的伤害,留给孩子最深的应该是心理上的吧
刘某的作法的确十恶不赦。
但“事出必有因”,我们不妨思考一下,与小美毫不相干的网友,都痛心、愤恨,做为亲妈的刘某为什么下得了手呢?
其实说到底,这就是暴怒的结果,刘某成了疯狂情绪的奴隶,无法管控自己的情绪,任其发展,以至借最弱小的生命————孩子小美来恣意发泄,最后,品尝的,只能是给孩子、给自己带来的恶果。
那么,情绪来临时,我们应该怎样做呢?
要看见情绪
刘某与汪某“在管教小美的过程中,多次殴打小美,致小美身体多处受伤”。
刘某就没有意识、看见自己的情绪,而是打着管教的名,发泄自己的情绪。
情绪,我们每个人都会有,当它来临时,怎样管理它,却是需要认真学习的。
管理的好,情绪就会迅速消失,不留下一丝痕迹,管理不好,就会对自己、对他人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像刘某,任由情绪的发展,做出了令人发指的行径。
管理情绪的第一步,要意识到自己的情绪。
可以对自己说:哦,我生气了、我难受了等等,只有看见情绪,情绪才能被理智之光照耀,我们才不会被情绪左右。
情绪没有对错
情绪只是我们对外在人事物的感受,是一种体验。既然是体验,就没有对错,因此,不要因为有情绪就着急。
像刘某,也许与武某同居期间并不愉快,也许对武某的怨恨迁延到小美,也许是生活的不如意......,诸多的也许,都是刘某对外在事情的感受,她的感受就是不满意、生气。
情绪不是因为外在而产生,是由我们自己而起
情绪没有对错,但怎样看待情绪就因人而异了。
著名的心理学ABC理论说,我们不是因为外在事物产生情绪,而是因为对外在事物不合理的认知而产生情绪。
也就是说,是我们对外在事物的解释和评价而产生了情绪,我们看事情的角度让我们产生了不同的情绪。
同样的事情由于不同的看法就会产生不同的情绪。
同样是下雨天,有人觉得出行不便,因而抱怨;有人觉得凉爽舒适,因而高兴。
知道了情绪不是由于外在产生的,再说“要是孩子不气我,我能生气吗?”这样的话,显然就是不对的。
就像刘某,如果强词夺理,说自己是管教小美,小美不听话,让自己生气,所以打她,显然是不成立的。
因为小美即使再淘气不听话,如果刘某不动怒的话,事情也不至此。
所有的负面情绪都是由于对自己不满意
刘某这样伤害亲身女儿,归根到底,是不够爱自己,对自己不满意,把这种不满意投射到女儿身上——表现为对她的不满意。
一个人如果对自己非常满意、非常爱自己,就不会有太多负面情绪的。
所以,爱自己,努力对自己好,才会减少不愉快!
要知道,“我”是一切的根源,我好了,我的周围、我的世界都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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