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小事

2009年八月雨过,天未放晴。我大学最后一个暑假。此时日本太平洋一侧的秋刀鱼正从东北地区南下徊游到达日本南方水域。我分两批将我的衣物和日用品往大学宿舍搬。暑假临近尾声,我和队长谋划着提早十几天从校外住回干净敞亮的宿舍。这没少费工夫,至少我们买了一瓶像样的酒给了宿管员,其实这事也不值一提,因为这个老头一直过得比较清苦,平日里对我们还算多有照顾。酒是一点心意,何况我们还要借他的三轮车运东西。

一个暑假里,我是跟隔壁班的大志住在一起的。我们在一次老乡会上认识。大志是个男的,我也是个男的,我们有过“同居”的岁月。但总体上我们各玩各的。我们形成了某种生活上的合作社。分摊房租不说,也一起喝酒吃饭解闷。我们住在一起主要是为了考司法证书。我和他那时其实是想当个律师。不错,小时候我想过当科学家,但而今我也有二十一二,我开始发现世界上并非只有科学家这一种职业,还有律师。虽然若干年后我们的梦想还是破灭了(我倒腾起了软件,他搞起了留学签证生意),但我们当时住在一起就是为了考试通过当律师的。这是人生中一个阶段,每个阶段你都会干每个阶段要干的事情,没人能保证说,他会一直干到底。

大志总体上是不错的合租对象,我不想把我和他比作福尔摩斯和华生那样的合租者,我们干的事情不惊天动地,不是与伦敦或欧洲的恶势力做殊死搏斗。我们是很平常的大学生,貌不惊人随波逐流,手淫多过打炮。他在离我们不远的W市有个女朋友,就像后来我快三十岁的时候看过的许多”青春片“里面演的那样,她为他堕过胎。真不是瞎编,而且医药费还是从我这借的。鉴于此他视我为生死之交。谈起暑假在学校补课看书,他第一个想到我来。可是这家伙总体上还是个流氓,总约不同的女人来”串门“。我头一次还不知道他的”串门“跟我理解的”串门“有啥区别。我明白起来是那次他一脚踢开门,把我惊醒,我穿着个三角裤看着他后面站着的一个姑娘,是个黑姑娘,我简直不能理解他的口味。他说,兄弟对不住,我这边朋友串个门好吗。我愣了愣,想,其实我中午根本没有午睡的习惯,因为我根本睡不着,一闭上眼睛,一团团司法考试的多选题就向我扑过来ABCDE的,我那天只是想躺一会闭目养神没准还能捡一觉,躺了一会依然是ABCDE。正犹豫着呢大志踢开了门(他以为我不在屋里)。好吧我说。我利索的爬起来套上裤子,拿上书本走到门外。那姑娘真是黑不过她屁股翘翘的很带劲。我突然有点理解他的口味了。总之我们就是这样相处着,互不干涉,最大限度的包容。

你的脾气怎么那么好?这家伙简直可恶。玲说,你越发没脾气了。

没错,我当时在外面也有相好的。所以我前面说了,我们不是福尔摩斯和华生医生的组合,福尔摩斯可是从头到尾不近女色(从这点上来说这个人物根本就是虚构的)。玲是我在一场校园模特大赛上认识的姑娘,专业是旅游管理。你当初不就是看上我这个脾气的吗,我说,早干嘛去了。事实上我前脚从我和大志的房间离开后,后脚就去了她的住处,她也和一个女孩合租在校外,她在准备研究生考试(那年头人人都要考试)。她之所以不跟我住在一起是因为她把她的考试当回事,而我把我的考试当“儿戏”,这是她的原话。其实最后我们三人,包括也是考研究生的队长,我们都考上了,不过除了队长,其他三人都没有从事跟所考内容搭边的工作。所以总体上这种考试是悲哀的。

我本来打算借着玲的室友跟她男朋友外出旅游的空挡在她那住上一两周直到开学的,谁知她打算趁这段时间回家探亲。所以我就跟队长,我的同班同学,一起搬回自己的宿舍。反正在外面没意思,另外大志也去W市看他的正牌女友了。暑气慢慢消解,外面真寂寞啊。我们好不容易等一场雨停就急忙骑上宿管员的三轮车开始搬东西。队长暑假是住在校外的亲戚家的,比我们都方便。但是总不能一直赖着吧他说。他还是想回到自己的宿舍小窝。乱七八糟的床上。我也同样,我跟队长虽然是同班,但是不住在一个宿舍。我们各自在其他同学还没来的空荡荡的六人间里住着,像住在山洞里面一样。不知道是何种默契,我和队长突然发觉其实独自居住是一种难得的享受。所以我总算能够好好在床上睡个睡不着的午觉了。当然我闭上眼睛依然是ABCDE。我翻下床,打算收拾收拾衣橱,翻到我刚进入大学时穿过的一条裤子。是一条麻做的休闲裤,带着浅色条纹,还是修身的。于是我走到镜子前,穿上后开始扣纽扣,但是我发觉纽扣怎么也扣不上,最后费了好大工夫才勉强扣上,绷得十分难受,走了几步后,我觉得裤筒也很紧,根本迈不开步子,等我坐下来,那纽扣啵的一下从腰间射了出去,掉在一米开外的地板上。我胖了,这是我想说的一件事。

One Basic Thing 一件小事  (完)

2012.4.7  2015.9.9修改 小说纯属虚构

插图师蓝痕所作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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