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杂乱无章,缺乏主线,全文4928字,阅读大约耗时10分钟。以付费的方式纯属装逼,不付费不影响阅读,只是覆盖一丢丢无关痛痒的文字。
前些时,简书大咖图教授在简书上发一帖——《打算建一个群》(限50人),目的是讨论文学理论。鉴于对图教授的无限崇拜,以及对文学的固执追求,我应该是第一波申请入群的,当时“洗手群”只有十来个成员,接着迅速满员。
可见,简书内对纯文学持有浓厚兴趣的,并非少数。
同样在“洗手群”里的心机一体老师,曾写文《重读经典|文学之死》。拜读后,我在私建的“简评一篇好作品”专题中,写下《一篇需要每位简友仔细品味的<文学之死>》小文,试图追寻心兄的脚步,探讨文学的“生与死”。
其实,对于文学的生死,讨论声一直不断。早在上个世纪,米勒就发出一个声音——“文学死了吗?”这无疑与尼采的“上帝已死”一样振聋发聩。
尼采曾在一本“为众人又不为任何人的书”——《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一书中(咋一看以为是《图特亚斯坦如是说》)提到“上帝已死”。此言一出,疯子以及以为尼采是疯子的人,大声疾呼“上帝死了!”或者“尼采疯了。”(尽管他真的疯了)
其实,尼采的本意是,上帝已经无法成为人类社会道德标准与终极目的。在他看来,必须重新创造一种新的价值体系,以挽救人类道德的堕落,必须呼唤一种"超人"出来,挽救人类自身可悲的退化。
可见,尼采“上帝之死”的疾呼,是指道德框架的一种崩溃,以呼吁重建一种新的社会秩序,而已。
(拉尼采进来,就是为了装逼,现在让他退场,我们静静的来谈文学。)
1.什么是文学
如尼采的“上帝已死”一样,米勒的“文学死了吗”也不是说文学真正的死去,而是说文学已经到了相对可怜的境地。
按说,这两个声音风马牛,但由于一种新的声音——用道德来拯救文学,使这两个不相及的观点,产生了关联性:一根道德的绳索,将二者联系起来。
在《文学死了吗?》一书中,作者说:“印刷时代的终结,标志文学作品与作者之间的旧有纽带的终结。”这根纽带是什么呢?我认为是文字印刷品。
一直以来,我都愚昧的认为,出版成书,并陈列在图书馆或书架上的,那种黑色铅印字的(绘本上的字体可能有其他的颜色),才称之为文学作品。
这让一部分简友很不舒服:我呸!你竟然敢说我写的不是文学?!那你告诉我,我写的是什么?
可以这么说,你写的文字,只是等待成为文学作品的草稿。如果你还不爱听,我可以换一种说法,说它是文稿。
那么,什么是文学?这好像是一个经常被提及的问题,又好像不是问题。
米勒在回答这个问题时说“文学是一切被标注为文学的东西。”他说,文学就是书店里放在“文学”或其下属条目架上的东西:“古典文学”、“诗歌”、“小说”、“推理小说”等。
当然,这是一个笼统的、毫无意义的解释。其实广义上,我们也可以把“一切用文字堆砌出来的文字”都称之为文学。大不了我们再给他起个小名——“非纯文学”。
比如“网络段子”可以称之为“通俗文学”,如果再给段子加点料,涂点黄色,我们也可以称之为“低俗文学”。
而纯文学,必定是带有思想、带有灵魂、带有感情的文字。
纯文学用“精神不死”的感召力,试图去“解放生命力”。
有一种观点,说“一个纯正的作家,如果碰上不好的文学氛围,他可能会悄悄的死去”。
在这么一个网文泛滥、鸡汤包围的当下,我有一种担心,会不会接二连三的听到作家因此而死亡的噩耗。庆幸的是,还没有。
我也曾戏言,一切不以变成它铅字为目的文字,都是在试图耍流氓。只不过有的是政治流氓,有的是生理流氓。可惜,依然有那么多的人,在前赴后继的追随流氓。
2.文学作品的魅力
文学与道德好像是一对冤家,它们之间的关系,经常被中外作家论证着,一种观点是文学是道德范畴下的思想反映,一种观点是文学必须超乎道德,不为任何政治服务。
由于对“文艺为政治服务”的反感,人们似乎又走到了“文学是超社会的”极端。由于对那种道德教训的反感,人们也似乎走到了“文学是超道德”的极端。
但,我认为谈文学的魅力,还应局限于文学艺术本身。一谈到道德,便上升到了哲思领域。
一篇好的文学作品,必须具文学性、社会性和美学性,这是我的观点。当然社会性,是我曾经的纸媒经历,所带给我们“新认识”,也算是一种思想上的妥协。
但美,是大家一致追求的。胡适先生说,“文学有三个要件:第一要明白清楚,第二要有力能动人,第三要美。”
可见——
“美”是魅力之一:美是大家对文学作品的共同认知,这个美,要么是文字之美,要么是韵律之美,要么是阅读之美。如果一篇文学作品,你通篇运用了平实的文字,那么你要在其他地方下功夫了,比如追求韵律,至少要让读者朗朗上口。请记着,没有读者愿意将时间浪费在一篇“一无是处”的文章上,特立独行的除外。
即使是祭文,也有追求美的权利,这种美就是朗诵之美。成功的一篇祭文,一定会带给读者以“阅读之痛”,同时也会带给读者以“朗诵之美”。
“带入感”是魅力之二:文学作品的第二大魅力是,有很强的带入感。
米勒说:“文学利用了人是‘使用符合的动物’这一特殊潜质。”带入感就是指在某物不在场的情况下,通过“指称”该物,产生一种“该物是存在的”的效果。当实物暂时缺席是,我们用文字和符合来代替他。这是用语言所不能呈现出来的效果。
比如一处美景,我们无法用语言描述他,但文字可以。
“不言不喻”是魅力之三:这个成语是我瞎编的,大家可以忽略。我的意思是“如果作家不说,我们无法知道下一段说的是什么”。因为只有作家才会知道,甚至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下一段的情节该如何发生。
我在《书屋里的白老太》一文中,借白老太的口,说出来读者对作者的“不满”:“这会写小说的人,就是要人纠结,就是要折磨人,赚取读者的眼泪,好端端的非要把人写死。”写作的人,赚取了别人的眼泪,说明作品成功的拥有了带入感。
“阅读文学作品所产生的情感之一就是没有平息的好奇心”。
“超现实”是魅力之四:在“文学的秘密”一章里,米勒以陀思妥耶夫斯基、白朗修、德里达等的创作,来揭示文学的秘密。每部文学作品都告知读者不同的、独特的一个超现实。“文学作品是回应或记录一个实现存在的永恒的另一世界。文学作品不是指称真实的世界,而是指向独立存在的另一个世界。”
这就是文学的魅力,他描写的不是你所厌倦了的社会,而是想通过作品让你感受到你想感受的那个世界。
其他的魅力,大家脑补吧……
3.文学是怎么死的
首先,“不作死就不会死”。很多作家及作品脱离了人们的阅读消费需求,一味的弄奇斗巧,在文本结构上、叙述上、语言的奇崛上下功夫,故弄玄虚故作高深玩文字游戏,还美其名曰进行文学的创新实验。
纸媒在选稿时,有个标准,就是艺术来源生活,而高于生活,但却不能脱离生活。即使是神话,他的情节可是源于周边现实,给人以真实感,除非荒诞。西游记是虚构的,但给人感觉那么的真实。
过分追求曲高和寡、舍本逐末的,必定脱离受众群体。
其次,过分的形而上。文学拥有乌托邦功能,文学作品属于“意识形态化”范畴,一定程度上文学作品是社会意识的反映。但当社会中最具有语言能力与思想性的那些人,成为作家,并一拥而上挤的进来精英阶层,就会不由自主的将形而上的意识形态强行灌输于大众,大众怎能会买账。
第三,潜规则来袭。当“功利思想”遇上清高的作家,最终作家一个个被擒获。剩下的一丁点清高就是作家之间的相互看不起。
这一点在简书上也有体现,好像最近大家都在发出相同的感慨——简书上的作者比读者多。深层次的原因,也是“相轻”——我写的比你好,或者你写的是嘛?
文人不能缺少清高,但不是文人之间的相轻,而是对世俗的轻视。
第四,鸡汤的流毒。无论是手机里,还是电脑内,以致于社会的边边角角,都流淌着像打了鸡血一样充满激情,浑身鸡冻的鸡汤,充斥着我们的周身,然后它又毫无意义。怎奈你万般腾挪。
“洗手群”曾有一闪而过的讨论——什么是快乐。我说快乐有三种:感官快乐,精神快乐和灵魂快乐。而鸡汤带给我们的就是精神快乐,但“然并卵”。
人民慢慢讨厌了鸡汤文给我们毫无意义的快感,说白了是源于对被欺骗的恐惧,尽管他拥有一大票的受众。这就是社会学上所称的“演化优势”和“演化劣势”所致。
根据“鸡汤”与“反鸡汤”在社会上的流行程度,“演化优势”和“演化劣势”将作出自己的选择。但我说,鸡汤越盛行,纯文学离我们就越远。
第五,网文的泛滥(主要指“圈体”)。世代老师,曾建议,最好远离公众号。我只能说同感。我认为,“圈体”比鸡汤更值得我去侧目,尽管简书聚集了一大批运营者。此处省略500字。
4.拯救文学之问
其实,这是一个伪命题,既然文学没有死去,我们又何谈拯救它。即使是拯救它,也不是我等的社会职责,但我们却有这这种社会责任——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喜爱它。
遥望不远的八十年代,那是华夏文学的黄金时代。
大街小巷五步一岗,十步一哨,全都是报停。各类体裁的文学杂志琳琅满目。
那时的读者对文学也极其的狂热,人人读文学期刊,人人看文学名著,作家是一个闪亮的字眼。而如今,问及职业,谁还会自豪的说,自己是作家?
文学评论家、大学教授陈晓明曾说:一种事物(语境中指文学)要灭亡,拯救是没有用的。但我们同时也会说,有些事情你不努力它就要消失。
创作时需要一种态度吗?亨利詹姆斯曾经把作家称之为骗子。骗子最不会做的事,就是让人凭空相信他,那就玩不下去了。作家作为骗子,必须采取另一种策略,通过操纵词语的各种“精微巧妙”的过程,设计一个文本,诱使读者相信与现实没有明确对应的虚构物。
我曾在《简书已完成由“我是你叔”到“我是你妈”转变,接下来我们怎么玩儿》一文中,提到这个观点——端正创作态度。如果你依然一如既往地标新立异、标题党、熬鸡汤,请记着尽量怀着一种庄重的态度,别一点而过,还自以为是的高喊:卡木昂,看这里,这是范文。
不会阅读能写出好文章吗?英国著名现代派诗人和文艺评论家托马斯·斯特恩斯·艾略特说:“教人阅读是一个吃力的活儿”。
人是一种神奇的动物,很难说清一个人从不认识字到认识字,再到成为一个“读书人”的怎么的一个变化过程。艾略特说:“这是一个未解之谜”。
当一个人学会了阅读,并阅读某一页书时,他的头脑和感情中发生的情况,大概人与人之间差别很大。
阅读是写作的前提,不能很好的阅读的人,不可能写出一部好作品。对于一个准备写作的人来说,阅读时一定要注意作者的行文结构和遣词造句,注意作者对主人公的心理描写,以及如何从人物描写中跳跃到环境描写上来的技巧。而不是只获得了文中的故事情节。
简书有个风气,一言一合晒书单,动辄一年读几百本书,看起来很哄哄的样子,像那些每次登机都要在朋友圈晒机票一样,显得那么的肤浅与不堪。囫囵吞枣的读万卷书,下笔不一定有神。读书破万卷,而提要钩弦者不过数语。
道德可以拯救文学吗?有人把90年代以后的文学创作用“道德沦丧”一次概括。诚然,最近十几二十年间,出版业出现了自费出书,编辑部也可以收费发文,创作者更可以明目张胆的的剽窃别人的智慧结晶,这些都是一种片面的社会现象。
尼采曾质疑现有道德,他认为,完全相信道德的绝对性和普遍性,秉持道德观念来评判一切事物,就掩盖了历史实际。
文学与道德好像一对孪生,文学一直被视为提升人类精神品质的途径和方法,但“文学的历史并不是道德的历史,总是在道德的临界线上走着自己弯曲而又激烈的道路”。
现在那些一味追求点击量的网文与标题党,能不能用“道德”二字来鞭挞他?
不能否认,一旦提及用道德拯救文学的话,可能文学圈真的在道德上出现了问题。毕竟“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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