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

杜甫,字子美,他也自称少陵野老。我们之前讲过,文学意义上的盛唐是由诗仙李白的前半生和诗圣杜甫的后半生共同组成的。李白和杜甫这两个名字交相辉映,出现在大唐的天空,那是青天里太阳和月亮的相遇。在唐代的政治格局中,李白、杜甫都是无足轻重的小人物。但放在文学史上,没有了这两个人,就没有盛唐。


杜甫比李白小十一岁,可是在大多数人的印象里,李白好像永远是白衣飘飘的少年,可杜甫一生下来就是个沧桑的老头,愁眉苦脸的。所以年轻的时候我们可能不怎么喜欢杜甫,觉得他的诗太苦了。我们喜欢的是李白,那个仙气飘飘,“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这是潇洒的少年心性。可是杜甫的诗呢?读了是会让人落泪的。所以人在太年轻的时候读不懂杜甫,因为你没有那么心软,你心底不会藏着一滴眼泪。


李白是诗仙,杜甫是诗圣,他们两个的差距在哪里呢?李白是飞上天的一朵云;而杜甫是扎根在大地上的,脚上沾着泥,他是结结实实的一座山。所以他们两个完全不同,也没有办法彼此取代。李白飘逸而杜甫沉郁。也就是说李白是不能被拘束的,他一定要打破诗歌所有的格律和规则,他要去创造只属于自己的作品。所以杜甫也说他,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李白的天才无法被复制,你要是把大鹏鸟关在格律的笼子里他就飞不起来了,就写不出好诗。


但杜甫不一样,他是规则内的天才,他老老实实按照格律去写诗。他的诗像山一样无法动摇,他用过的字词你看一眼觉得好像很一般,但是你试试看找一个更好的替代,发现找不到。所以杜甫的诗大多是在写人,那个人就是杜甫本人,他是经历丧乱睡不着的离人,他是被时代的一粒尘土砸中就背起一座山,一步一步往前走的人。所以读杜甫的诗,理解他的沉郁,你好像就看见一个大象流着血,朝你一步一步地走来,那个脚步是结实的,是地动山摇的。


如果你从来没有喜欢过李白,那你没有青春过。可是如果你从来没有喜欢过杜甫,那你没有觉醒过。有一个女作家叫潘向黎,她就讲说,杜甫的诗不动声色地埋伏在我的中年里等我,等我风尘仆仆地进入中年,等我懂得了人世的冷和暖,来到那一天。我在读到这一句的时候就觉得眼睛潮潮的。


前几年有一部电视剧叫《庆余年》,非常火,里面有一个年轻人——范闲,他穿越到了一个没有杜甫的世界,然后去参加诗会,就跟所有的人说,随便你们写多少诗,我只要写一首就可以获胜。然后等人家写好了,他就来了一首杜甫的《登高》,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范闲把这首《登高》甩出来,心里说,《登高》可是古今七言律第一,你们一辈子也别想写诗了!这就是穿越者才能的作弊。诗会上面要比赛,就把最厉害的老杜搬出来,看谁敢和我比。果然,那些年轻人都被这首诗镇住了。


剧里这一段很有意思,上学的时候我们也都背过《登高》,我们只知道杜甫地位很高,《登高》是古今七言律第一,这是为了赢,而不是懂得。我在想《庆余年》里那个年轻的范闲也许不能够体会到杜甫的感情,就像我们上学的时候也没那么喜欢《登高》。


可是这首诗为什么那么厉害呢?要讲杜甫的诗,一定要结合他的生平来看,因为他是一个写实的诗人。这首被称为古今七言律第一的《登高》是杜甫去世前三年写下的作品。那一年他五十六岁,安史之乱已经结束,但是各地藩镇割据,动荡仍然没有停息,大唐那个朝下走的趋势根本是遏制不住的。


杜甫刚刚告别了心爱的成都草堂,他乘着一叶孤舟流亡到夔州,就是今天重庆市的奉节县。到达夔州的时候,杜甫牙齿掉了一半,耳朵聋了,还有肺病、疟疾、风痹、糖尿病这些病症都在折磨他。那有一天,这个多病的老人独自登上了城外的高台,极目远眺,百感交集。


他看到的是“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这句诗其实是杜甫的气质,什么气质呢?杜甫这个诗人有着秋天一样的气质。肃杀、高远、辽阔里边的那个无边落木和不尽长江。那是一个看不到边界和尽头的世界。那么大的空间对应的就是人有那么渺小,所以活在一个大时代里,一个人是如此的微不足道。


你会有一种凄凉感,秋日登高本来让人愉快,但是此刻站在高台之上,杜甫心中更添悲苦。本想喝一杯酒,却想到多病的自己已经不能够再端起酒杯了,就禁不住了。“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为什么是独登台呢?盛世过去了,这是孤独。可是在盛世中留下姓名的那些好朋友们——李白、王维、高适也一个一个被时间带走了,现在的独是只有他了,用满头的白发记录着这些年的艰难苦恨、老病孤愁。


这首诗读到这里,你会觉得他说尽了人的境遇、人可能承受到的重锤。明代的胡应麟就讲说,这首诗就像是海底的珊瑚,瘦劲难名,沉深莫测,而力量万钧。那你说杜甫好在哪里呢?就是他真实,他是纪录片。他准确,他是手术刀。把真实和准确再加上诗意的组合就无法复制。


七言律诗要求很高,格律要严密,字数整齐划一,中间两联要求对仗。所以我们一看这么考究,大部分人守着格律写就写得很死板。但是杜甫的这首《登高》没有一处不符合七言律的要求,而且语言不受限制,非常地自然和动人。学界公认七律是唐诗王冠上最大最亮的一颗明珠,而这颗明珠是在杜甫手中成熟的。理解了这些我们就能理解“诗圣”的地位。让我们跟着杜甫的脚步,走进他的诗歌版图。


生于盛唐,长于盛唐


在公元712年,杜甫生在河南的巩县(今河南巩义)。这一年八月,李隆基在长安太极宫登基称帝,所以杜甫是开元盛世的同龄人。杜甫出身很好,京兆杜氏,这在唐代是显赫的大姓,这个我们在讲诗人杜牧的时候也提到过。杜牧也是京兆杜氏,但是跟贵公子杜牧相比,杜甫这一支的家境并没有那么的显赫。但他们家的文化底蕴很深,从晋代一直到唐,历代都是“奉儒守官,未坠素业”,都是做官的。


杜甫出生没多久,他的妈妈就去世了,所以有一段时间他是被寄养在洛阳,住在姑母家里。当年除了长安之外,洛阳就是最大的经济和文化中心。所以少年的时候,杜甫就跟他所处的时代一样,非常有生命力,他根本不是个愁巴巴、苦兮兮的老头。那个时候,杜甫像牛犊子一样地健康,整天跑来跑去,有着用不完的精力,“庭前八月梨枣熟,一日上树能千回”。就是那果子成熟了,他就像个猴一样,一天能上一千回树。


杜甫是在七岁那年开始作诗的,第一首诗就是歌颂凤凰。这首诗没有留下来,但是我们也可以想象得到。凤凰是太平盛世的祥瑞,所以杜甫是在写自己生在盛世多么幸福。整个开元年间,大唐的经济迅速地增长,娱乐产业也蓬勃发展,人们认为凤凰当然是为唐玄宗而来。


我们在《长恨歌》里也讲过,唐玄宗不仅有治国的天才,他还能骑马打仗;仪表堂堂,相貌英俊,多才多艺,精通音律,而且自己作曲、演奏乐曲。他从各地选了特别多有音乐天赋的人,还有几百名乐伎和宫女,在梨园亲自教授他们,大家就称他们为梨园弟子。其中的领军人物叫李龟年,他擅长乐器,歌声也很动听。


杜甫在十四五岁的时候,很幸运地看过李龟年的演出。那个时候文人们喜欢去两个地方聚会,一个是岐王府,一个是崔九家,在他们的家中才可以听到举世闻名的李龟年的歌声。所以少年的时候杜甫经常出入岐王和崔九的宅邸,他也能够见到李龟年。杜甫这个年轻人交的朋友都是老一辈的名流,他是文坛的一颗新星。


盛唐的时期流行壮游,李白就是一个典型。这当然是因为当时繁荣的社会经济,也和交通的发达有很大的关系。我们可以看出不只是李白,杜甫也很爱玩。在二十岁的时候,他就开始到各地去游历。第一站他就选择了江南,他沿着大运河一路南下,来到扬州、苏州,这里秀丽的山水是杜甫没有见到过的。


杜甫在江南呆了三四年,二十四岁的时候他回到家乡,准备科举。这一次杜甫落榜了,但是他并没有受打击,他说,多大点事。这说明什么呢?杜甫年少气盛,所以听到这儿你会发现,原来杜甫也有一颗李白的心。年轻时候的杜甫是很豪迈的,他说自己,性豪业嗜酒,嫉恶怀刚肠。饮酣视八极,俗物都茫茫。性格豪放,喜欢喝酒,嫉恶如仇,那些俗人俗事他都不放在心里。所以诗人闻一多就说,这时候的杜子美,是生命的焦点,正午的太阳,他是力,是热,是锋棱,是夺目的光芒。那颗年轻的心对所有的事物都充满好奇。


他很快就开始第二次漫游,去了山东和河北。这段日子过得更快活了,春天在邯郸的丛台上唱歌,冬天在青丘打猎,弯弓射下天上的飞鸟,创作了《望岳》这样不朽的名篇。


《望岳》我们非常熟悉,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荡胸生曾云,决眦入归鸟。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岱宗是什么呢?就是泰山。它是众山的宗主,所以叫岱宗。我们听过一句话,叫登泰山而小天下。杜甫说,这个泰山到底怎么样呢?现在我终于来了。夫如何?我看到的是什么?青翠的山色连绵不止,从齐到鲁都望不到它的尽头。这样的景色是天地造化,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所以我们就好好地去看太阳出来的时候,有些地方亮起来了,有些地方还是昏暗的。高耸的山峰好像就是一把刀,能把阴阳分隔开来。


我就站在山脚下仰望泰山,看到这样的景象。景色很壮观了,可是我也不满足,我要干什么?“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我要爬上最高峰。那个时候来俯瞰千山万壑,会觉得它们不过是小小的丘陵,说只要我能够一登绝顶,长啸吐气,天地间就会许诺给我一个光明的未来、一个伟大的人生。这就是青年杜甫的口气,青年人的眼中只有光,他的心里是有火的,他对未来充满了热腾腾的期待,说我要做攀登顶峰的人。


就这样,杜甫在齐鲁游历了四五年。这是唐代最为富庶的一段时间,这期间他的感情也很甜蜜,结婚了,此后的几十年,他和夫人杨氏的感情一直很深厚。杜甫是个非常爱老婆、非常爱孩子的人,后面我们也会讲。


在公元744年的初夏,有一场伟大的相遇发生了,就是杜甫和自己的偶像李白在洛阳相遇,这是中国文学史上最激动人心的时刻。这一年李白四十三岁,杜甫三十二岁;李白已经写下很多的名篇了,杜甫还只是个初出茅庐的诗人。


这个时候李白刚刚被唐玄宗赐金放还,然后他就觉得仕途无望了,过起了四处云游、访仙求道的生活。杜甫听说自己的偶像去了洛阳,说我一定要追寻偶像。然后到了李白的身边,杜甫完全被李白的风采吸引,李白也很喜欢这个小迷弟。


他们在道教名山玩了一个夏天,这中间又遇见了高适。三个好朋友度过了一个诗意的秋天,尽情地喝酒、登台赋诗、上山。杜甫在老年的时候非常怀念这段岁月,因为这个时候是国家的青春,也是每个人的青春。国家仓廪充实,人心富有,每个地区都蓬勃向上,人人都有雄心壮志。


等到秋天过去,这三个好朋友就踏上了各自的旅程。第二年秋天,杜甫和李白重逢,他们的友情比去年更深,两个人白天和山中的隐士高人谈笑风生;晚上喝酒、谈论诗文,醉了就在一个被子里睡觉。


这个秋天的末尾,李杜两个人在兖州分手了,杜甫即将去往长安。李白写诗送别杜甫,说,飞蓬各自远,且尽手中杯。说,就此告别吧,好朋友总有再见面的一天。李白永远在告别这件事上没有任何心理障碍,非常潇洒。杜甫也写下一首诗叫《赠李白》,秋来相顾尚飘蓬,未就丹砂愧葛洪。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李白您是诗仙,这样的人狂歌痛饮,整日消磨时光,这飞扬跋扈的样子到底是在为谁称雄呢?


“为谁雄”就是说又有谁来欣赏你的勃勃雄心呢?其实这是一个反问,他强调李白是一个绝世的天才,可是他也看到了李白英雄无用武之地是寂寞的,所以在这首诗里虽然杜甫非常地年轻,但是他对李白有一种同情和爱怜。


我们也可以从杜甫的视角来重现一遍他和李白的相遇、相知、相忆的过程。这一次他们分别后此生没有再相见,他心中对李白的那个感情是非常深重的。但是在此后的旅程中,李白认识了更多的朋友,他的诗里是很少出现杜甫。杜甫是一个比李白更为深情的人,对杜甫来说李白是个故人,曾经带着他度过了一段浪漫放肆的日子,就是“放纵不羁爱自由”。李白也是一个符号,在以后那种国破山河在的混乱中,他是杜甫对于盛世的念念不忘。


长安求仕:困顿的十年


告别李白后,三十五岁的杜甫来到了长安。这个时候唐玄宗觉得,他的天下是可以和尧舜时期比肩的太平盛世。但是这朵盛开的牡丹已经隐隐然地显露出凋零的气象,只是局中人并不知晓。杜甫自己到了三十五岁还没有功名,他就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第二年的考试上面,但这一次的科举竟然没有一个人考中,为什么呢?它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政治秀。


李林甫对玄宗说,为什么一个人都没有录取呢?在我们这个盛世,野无遗贤,所有有才能的人都已经来到朝廷,在您的身边为您效力,民间已经没有什么贤才了。唐玄宗听了以后非常高兴,李林甫很容易地就用一个彩虹屁把皇帝糊弄过去了。但实际的情况是什么呢?李林甫想要垄断人才的选举,他不希望任何不经过他控制的人、不归于他麾下的人进入朝廷。


杜甫很不幸成了这次政治秀的牺牲品,他没有科考及第,他又没有官职,那经济状况变得很不稳定。杜甫就一个字:穷。他的父亲一直给他经济支持,但在这个时候也去世了,所以杜甫心中最强烈的愿望就是找工作。


他借助自己在诗文上的名气去到那些权贵的府邸当清客,就是打秋风的座上客,陪着这个主人家饮酒欢乐,气氛到位了主人就让他写几首诗助助兴。但是毕竟杜甫是个文人,主人不会直接给他赏钱,那怎么办呢?杜甫在家里种一些草药,把草药高价卖给这些权贵,然后这就像是一种交易,算是维护了一下文人的尊严,说你不是在我这儿白吃白喝的,你看我是用钱买了你的草药。


杜甫在这种生活中内心感受是什么样呢?他还写了一首诗,说,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他早上叩响富人家的门,傍晚跟着富人的肥马后面回来,马蹄扬起的尘土扑面而来。而那个富人筵席上的玉盘珍馐值万钱,但是我吃着他们的残羹剩饭,生活中处处潜藏着悲辛。他终于理解了小人物的不得已和心酸。


这样的生活过了五六年,杜甫四十多岁了,现在他不仅穷困,而且疾病缠身。世道也非常不太平,长安一直暴雨不断,米价飞涨,政府就低价把一些米卖给老百姓,让大家保持生存。每人每天限购五升,大家都去排队买米,杜甫也排在其中。他穿着又短又窄的粗布衣裳,他的两鬓已经生出白发,然后要去挤那个低价米。可即便这样,跟普通的百姓相比杜甫还是幸运的,因为他的出身好,士族不用纳税、不用当兵。


在天宝年间,大唐的边境战争不断,官员们为了征兵到处抓人,用枷锁拉着带回到军中。长安北边的咸阳桥是军队前往西部战场的必经之路,杜甫就站在这里看着士兵们出发的情景,写下了他人生中第一首替百姓哀叹的诗——《兵车行》,这诗比较长,我们选其中的几句来读一下: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耶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生女犹得嫁比邻,生男埋没随百草。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新鬼烦冤旧鬼哭,天阴雨湿声啾啾。


这首诗就像白描的画面一样,我们看得见兵车碾过,战马嘶叫,出征的士兵他把弓箭挂在腰间,父母妻儿在队伍的两边拼命地追赶送别自己的儿子、自己的丈夫、自己的父亲。那个浩浩荡荡的队伍扬起的尘埃遮蔽了咸阳桥的轮廓,那些普通的老百姓拦着路不让士兵出发,拉着亲人的衣服哭泣,那个哭声直上云霄,因为这一走可能就见不着了,那种心如刀绞,不忍把这个手松开,这一松可能就是一辈子,生离死别。


后面那几句他说,这个年头还是生个女孩子好,生了女孩还能嫁给邻家的少年,生个男孩你就眼睁睁地看他埋没在野草之中。你没看那个青海那边吗?古战场那么多的白骨无人收埋,都不知道他们是哪里的离人父母的心头肉,被扔在这里了。新鬼含冤旧鬼痛哭,凄风冷雨里你仔细听,那是鬼魂尖细悲切的哀鸣,因为回不去了。


这首诗是非常惨痛的,但是它一点都不煽情,它就是写实,动作气氛你都历历在目。四十岁之前杜甫留下的诗并不多,那些诗大多是在写壮观的自然景象、自己的雄心壮志或者时运不济,还有一些陪权贵出去玩时候的应和之作。但是从这首《兵车行》开始,他真正地拓展出了自己的诗歌版图,他把目光转向贫苦的人、被奴役的人、被权贵的欲望夺走了生计的人。


在长安穷苦潦倒的日子里,杜甫不仅亲眼见证了百姓的苦难,他自己也是苦难中的一滴水,他不是高高在上地把他人的苦难变成艺术,他就是那个苦难的亲历者。所以如果说李白的诗是大唐盛世的写照,那杜甫记录的就是盛世繁华的背面,太阳也有背面,但它需要被看见,还好有杜甫。


在长安秋雨如注的那几年,遍地都是泥泞,杜甫只能锁住院门,和妻儿在家里打发时光。入秋以后他们就没怎么见过太阳,四海八荒都笼罩着阴云。杜甫就看着这个景象开始发愁,为了让妻儿能够生活得好一点,秋雨过后,杜甫就让家人搬到奉先,就是陕西的蒲城去居住,那他自己继续留在长安。


这个时候他来到长安已经九年了,终于被授予了一个小官职——河西县尉。但是杜甫没办法去那个地方上任,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如果遇到征不到税、征不到兵的时候,县尉就要扮演那个鞭打百姓的人,杜甫是不能够忍心扮演这种角色的。所以后来他就改任了一个胄曹参军,负责看管仓库里的兵器。这是非常非常小的一个官,但是杜甫很满意,因为他不用跟人打交道了,又不用迫害别人。


就职之前,杜甫决定先去奉先看一看家人。他写下了《自京赴奉先咏怀五百字》,这是一首非常长的诗。在这首诗中,杜甫回顾了自己的前半生。我们简单地用白话来梳理一下,他在诗中写了什么呢?


这一年我杜甫四十三岁了,就算只做了一个仓库管理员,但是依然“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我一年到头都在为黎民百姓担忧,我的身体里面、肠肚里面是热火熊熊的。杜甫又抱定一个信心说,我的天子他不是个昏君,他的能力堪比尧舜,曾为大唐带来空前的繁荣,就算位卑言轻,我也不忍心离开他的朝堂。


杜甫的这个忠心伴随了他的一生,他是非常忠诚的,可是他说的那个贤明的天子正在做什么呢?杜甫就写,凌晨的时候,我走到骊山脚下,秋风呼啸,霜重路滑,华清宫中暖意浓浓。那个时候玄宗和高官们正在宴饮,音乐声响彻山谷,可能就是梨园子弟和杨贵妃伴随在他的身边。宴会上赏赐的这种丝帛是贫寒的女子织成的,可是官吏们在鞭打这些女子的丈夫,把那些丝帛强行地征过来。


这一路上见证的苦难,让杜甫写下了那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在这首长诗里面这是非常鲜明的一个诗眼,就是说世道的不公平竟然到了这个地步。杜甫很清楚,荣枯咫尺异,惆怅难再述。就是因为处境不同,所以情感根本无法共鸣,你就不能够理解那些底层的苦难和悲欢。


就这样经过一路艰难的跋涉,杜甫终于到达了奉先,但刚进家门,他就听见家人嚎啕大哭,为什么呢?因为杜甫的小儿子饿死了。你看一个公务员他的儿子都是饿死的,这是非常惨痛的事情。这个无能的父亲就像无数个无能的父亲一样,内心充满了自责,所愧为人父,无食致夭折。


所以这一首诗你能看到什么叫作诗圣,那个圣人就是充满了悲悯,充满了柔软,然后用尽自己的全力希望让所有的人都能够过好。所以《赴奉先》是一段伟大旅程的开端,从这里开始,杜甫会一直在我们的心中延续,杜甫和杜甫的感情、杜甫的眼睛、杜甫的悲悯带着我们把大唐的细节放大来看。我很喜欢女作家苏珊·桑塔格说,所谓作家,就是一个对世界充满关注的人。这个就是杜甫。


安史之乱:盛世的落幕


几个月后,盛世的丧钟敲响,安史之乱爆发,整个帝国从繁华锦绣的顶端一下子跌落尘埃。杜甫刚回到长安不久,安禄山就攻陷了洛阳。杜甫马上赶回奉先,带着家人往白水逃,就是现在陕西渭南的一个县,去投奔他的舅父。


但是一个月后,白水也沦陷了。杜甫带着妻儿开始第二次逃亡,这个逃亡很匆忙,一路上兵荒马乱,到处都是同样逃命的老百姓。长时间的跋涉中,杜甫和家人都走散了,跟他一起逃亡的表侄已经骑马走出了十里,发现人不见了又掉回头去找他,发现他就陷落在那个蓬蒿里。表侄把自己的马让给杜甫,然后拿着刀,牵着马,带着杜甫和他的家人会合。


找到妻儿以后,他们夜深了也不敢停下脚步。穿过山谷的时候,女儿又饿得咬他,这个爸爸害怕孩子哭会引来老虎,就捂住孩子的嘴,孩子哭得更厉害了,这让杜甫特别地心疼。饿了就采野果子吃,累了就在大树底下休息。


这么艰难,他们最终到达了鄜州,去投奔一个叫孙宰的朋友。这个孙宰家已经关灯了,结果打开门看见这么狼狈的一家人,但是喜极而泣,就重新点灯,烧水给杜甫洗脚。孙宰和妻子马上做饭,孩子们都累得睡着了,又被叫起来吃饭。这个朋友也是很重情义的。在朋友家待了几天后,杜甫就带着家人在鄜州城安家了,这是大时代中杜甫一家的命运。


就在同一时刻,唐玄宗也在一路逃难,他逃往西蜀,这一路对唐玄宗来说也是非常艰苦的。太子李亨没有跟唐玄宗同路出逃,反而是到了灵武,然后宣布登基称帝,史称唐肃宗,他尊唐玄宗为太上皇。杜甫听说这个消息之后立刻决定动身北上,为新的天子效力,可以看出他的那种忠心,这个人责任感特别强。


就在奔赴新天子的半路上,杜甫被叛军截住,抓去了长安。这个时候的长安到处都是哀鸣一片,留在长安的官员以及李唐的宗室基本都被杀光了。但是杜甫很幸运活了下来,为什么呢?因为他官太小了,叛军发现这就是一个看管仓库的小老头,杀不杀无所谓,所以杜甫因为不重要就活了下来。但他被困在了长安,不能够随意地出入。


这段日子里,杜甫一个人过得凄凄惨惨,他每天都关心着家人,想着他们怎么样,他想念留在鄜州的妻子,也记挂远在安徽和山东的弟弟妹妹们。这时候他有两首诗是非常能够代表他的心境的,而且也特别重要,我们一首一首讲。


其中一首是写给妻子的,叫《月夜》,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何时倚虚幌,双照泪痕干。杜甫一生极少逢场作戏,他的爱情诗都是写给老婆的,写的都是深挚的夫妻恩爱,这首诗如果我们看明白了就觉得它又好哭又温暖。


戴建业老师曾经解读过这首诗,讲得特别好,他说,这首诗主题思想就三个字:想老婆。那杜甫是怎么想老婆的呢?他首先是非常委婉的,他这前两句说的是什么呢?说的是今天晚上我老婆一个人在鄜州看月亮,我老婆一定想我想得要命,这怎么办呢?你看他没有说我想我老婆,是说那个女人想我想得要命。那闺中为什么会是独看呢?她不是有儿女吗?下面第三、四句,“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他在说,可怜我那些小儿女,他们不理解妈妈思念长安的心事,其实就是在想爸爸,因为杜太太肯定不会把想爸爸的这种心事向儿女倾诉。


接下来,“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都是写女人的样子。我的老婆看月亮的时间很长,露珠打湿了她黑黑的头发,散发出淡淡的幽香。“清辉”就是月亮的光辉,“玉臂”就是杜太太的胳膊和手臂。他们都结婚这么多年了,没有一点审美疲劳,他还在说我老婆的手臂是“玉臂”,所以这两句不仅写得美丽,还写得有点性感。


有一种爱叫做杜甫的爱,杜甫一辈子都爱他老婆,一辈子都觉得他老婆的手臂是“玉臂”,值得最美的月光来照耀。回到这首诗的最后两句,“何时倚虚幌,双照泪痕干”说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够夫妻团聚,夜深人静的时候把窗帘拉起来,干什么呢?抱头痛哭,哭完了再互相为对方把眼泪擦干。每天能不能够活着,这是个未知数,而只要活着我就会朝着你的方向奔赴。这么重的感情,你说杜甫迷不迷人?


那另外一首诗我们也很熟悉,就是《春望》,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这是杜甫眼前的情景。什么是“草木深”呢?战乱之后,长安城里面人已经很少了,所以人往后退,草木植物动物就往前走,它占据了人的地盘,所以“草木深”就是杜甫的炼字,用一个“深”字就把整个的长安的情景展现出来了。


战火三月不停,这时候还有什么比一封家书更贵重呢?它值得上黄金万两,家人平安的消息最珍贵。可是音讯不通,我只能特别着急地挠着那个本来就稀疏的头发,现在都快插不住簪子了。他就是在讲我已经都快秃了,我就是想你,担心得睡不着觉。


这个春天,杜甫偷偷地来到曲江,曾经在这个地方赏春的杨贵妃杨氏姐妹都成了一缕香魂,满城都是叛军骑马扬起的黄土。


春天还没过去的时候,事情发生了转机。这一年(757年)年初,安禄山被他的儿子所杀,敌方阵营内部混乱。趁着这个机会,杜甫从长安出逃,他从金光门出城直奔安徽凤翔,这个时候肃宗已经南迁到了这里。所以你看,杜甫还是要去找他的天子。


这一路上非常地危险,杜甫到凤翔的时候非常可怜,说,麻鞋见天子,衣袖露两肘。肃宗看见特别地感动,就任命杜甫当了左拾遗,这是一个负责给皇帝提意见的官,杜甫心里十分地感激。等到杜甫安顿下来,他就给家人写信说,寄书问三川,不知家在否……反畏消息来,寸心亦何有?我一直打听不到妻儿的信息,以为你们可能遇害了吧,这个时候反而害怕有消息来。所以大家懂,对吧?有的时候没有消息反而是好消息,他害怕的是一旦有消息来,传来是一个承受不住的坏消息。


所以当我们经历越多,就越觉得跟杜甫特别地亲,那个亲就是感情上的共鸣。杜甫在担任左拾遗不久,当时的宰相房琯被唐肃宗罢免了。杜甫很单纯,他上书支援房琯,但杜甫这次上书激怒了肃宗,就把杜甫抓起来。后来在张镐的营救下,杜甫才没有获罪,但是他彻底把肃宗给得罪了。皇帝就说,你回鄜州看家人吧!就是你离我远点,不想看见你。


为了来到肃宗身边,杜甫花了一年多的时间,在朝廷里只待了短短的三个多月,他不擅长在官场里面钻营。


这个时候杜甫四十五岁了,他的人生好像也没有什么方向。回到家后,杜甫写了一组很著名的诗,叫《羌村三首》,他在写什么呢?说离家一年多,杜甫突然出现在自家的茅屋前,亲人重逢就用了三个画面来显现:第一个画面说“妻孥怪我在,惊定还拭泪”。妻子突然看见眼前这个人,然后没有话了,接下来眼泪就掉下来了。这个泪水不是伤心,它是什么呢?是喜出望外,喜极而泣你还活着,你还回来了,你在呀!但是这个个人的喜背后就是大时代的悲,一个人在这个世道能够平安地活下来回到家里,竟然是天大的欢喜,你看多悲哀。


画面二就是“邻人满墙头,感叹亦歔欷”。邻居听到动静都爬到他们家的墙头,来看一看杜甫你还活着,死里逃生,也感叹、也落泪。可是为什么感叹、落泪呢?谁家没有未归的人呢?能看到当时的那个惨状。


第三个画面叫“夜阑更秉烛,相对如梦寐”。说人都走了,更深露重,可是我们不睡,为什么呢?我们要把那个烛火点起来,让我好好地看看你,就像做梦一场,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我们还能活着、还能相见,这就很好了。你看在杜甫这里你发现人类所有的感情最柔软的那个部分就是相通的,对相爱的人来说,在黑暗的夜里只要看见你,拉着你的手,就不会再有任何的恐惧了。能在乱世里重逢,这应该是无比幸运的事。


在家待了没多久,杜甫就收到一个好消息——肃宗收复了京城。然后他就带着家人返回长安,仍然做左拾遗。但是之前那个房琯事件的影响还在,肃宗并不信任杜甫,不到一年的时间就把他外放到华州,就是陕西的渭南,做司功参军,负责当地的祭祀、礼乐一类的事务。


这一次离开长安后,杜甫再也没有回来,到达华州的时候,他内心是很凄凉的。这个时候物价飞涨,民不聊生,战事也没有结束。但是洛阳已经收复了,杜甫就决定我要回家乡看看。他到达洛阳的时候已经是春天,春暖花开,但是到处都是战乱后的衰颓。在这次行程中,杜甫遇见了年轻时的朋友卫八处士,他就为朋友写下了那首诗叫《赠卫八处士》,我们读一下前半段,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焉知二十载,重上君子堂。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


“参与商”指的是天上的两个星宿,参星酉时出现就是下午的五点到七点,出现在西方;商星卯时出现就是上午的五点到七点,出现在东方。这两颗星本来是永不相见的,杜甫就说,你我就像参商二星,此出彼没,没有见面的时候。可是今天是什么日子呢?同一盏灯烛就把我们两个人一同照亮了,就又见面了。少壮之日能有多少呢?如今都已经两鬓苍苍了,这个见面就是奇迹。一聊才发现我们一半的故友都已经不在了,上次离别的时候你还没结婚,现在都儿女成行了。两个重逢的老友举杯痛饮,欢聚中又有悲伤。杜甫说“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世事难料,不知道我们还有没有再见的一天。


告别朋友之后,杜甫也离开了洛阳。这个时候传来的消息是唐军多次败退,洛阳一带又动荡起来。杜甫就向西走,经过新安、石壕、潼关,回到华州。一路上看到官吏四处抓人从军,杜甫写下了著名的“三吏三别”,记录安史之乱中普通人的苦难。这六首诗是他诗歌艺术的高峰,我们最为熟悉的应该是《石壕吏》,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老翁逾墙走,老妇出门看。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听妇前致词,三男邺城戍。一男附书至,二男新战死。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室中更无人,惟有乳下孙。有孙母未去,出入无完裙。老妪力虽衰,请从吏夜归。急应河阳役,犹得备晨炊。夜久语声绝,如闻泣幽咽。天明登前途,独与老翁别。


这首诗非常好懂,它全都是白描和对话组成的,他就是在写自己的一个亲身经历。我路过石壕村,在一对老夫妇家投宿。夜里大家都睡下了,官吏来抓人征兵,然后杜甫就在屋里听见外面官吏大呼小叫。老妇就说,我们家三个儿子都在当兵,一个来信说,两个兄弟已经战死了,说家中已经没有人了,只有吃奶的孙子。那官吏肯定是不答应,就一直问,他们家要人,男的没有了,成年女人呢?老妇就说,儿媳不能出来见你,因为她连一件完整的衣服都没有了,她还在喂奶。然后官吏肯定还是不同意,沉默。这个老妇人就主动地要求说,我虽然老了,但我跟你回去,现在出发赶到河阳,我来得及为军队准备早饭。


你会觉得这个老妇人非常地可怜,石壕吏非常地冷酷。可是想一想那个小吏,他也只是一个普通人,当一个普通人被权力系统吞噬,他就表达出了平庸之恶,他变得冰冷,像机器、像工具人、像面具,他没有人心,他根本不想人情的冷暖,他对这个老妇人的遭遇没有任何的同情。所以就有了这样一份对话。杜甫隐去了自己的情感,他非常地客观,没有评价一句话,也不愤怒,也不安慰,他只是用诗把这一切记录下来,但它摧心肝,力量非常地重。


杜甫草堂:中国文学史的一块圣地


回到华州不久,杜甫就辞去官职,他对政治彻底失望了。这个时候,河南河北战乱不断,杜甫辞了官就没有了经济来源,所以他决定离开生活成本高昂的长安和洛阳,一路往西走。他的第一站就是秦州,在现在的甘肃天水,过得非常穷困,有时候口袋里只剩下一文钱,他舍不得花掉,握在手里反复地看。


杜甫在去往秦州的这段时间,李白遭遇了生命中的大难,被流放到夜郎。杜甫一次一次地梦见李白,说世人都想杀了李白,可是我依然怜惜他的才华。他是为数不多的愿意在李白落难的时候站出来为李白说话、保护李白的人,让我们看到了杜甫的高尚和温暖。


那不久,杜甫听到了李白被赦免的消息,他就写下那个著名的“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他还是希望让所有的人都能够了解李白的才华、了解他的光芒,能够同情李白的遭遇。这真的是一个忠贞并且伟大的人。


又过了没多久,秦州也动荡起来,杜甫就再次带着家人流亡,他们的目的地是成都。这一路也是非常地艰难,但杜甫在这种流离中依然看到那个伐竹的工人还要登上云梯,冒着生命危险为官府砍竹子,然后这些工人齐声唱着悲歌,为自己壮行。路过凤凰台的时候,杜甫说,恐怕这个台上有失去母亲的凤雏,那我愿意剖出我的心脏来喂养这只雏鸟,让它飞下山去,再次为天下带来盛世。你看杜甫都一无所有了,他依然在想我能为别人做什么,别人怎么那么地苦,这个就是圣人之心。


《杜甫传》的作者是西南联大的教授、当代诗人冯至,我们讲书也参考了很多这本书的内容,就捋清了很多的时间线。在抗日战争的时候,冯至教授也是跟着西南联大颠沛流离,带着妻儿躲避战乱。然后他写下了一句诗说,携妻抱女流离日,始信少陵字字真。就是在战火纷飞中那种辗转流离的经历会让他知道杜甫写的每一个字都是真实的,这种共同的感情就让两代诗人穿越时间,成为知己。所以我们说,只有经历过人生的风雨、无奈、低谷你才能够真正读懂杜甫,才知道他会写出人们最真实的心境。


杜甫在四十八岁这一年终于来到成都,成都在当时还能够保持暂时的安定,唐玄宗也曾经带着官员们逃到这里,流亡的百姓也不在少数。杜甫到了成都以后,在浣花溪找到一片荒地,建了一间茅屋,这就是杜甫草堂。这个简陋的茅屋从此就成了中国文学史上的一块圣地,杜甫在这里写下了很多我们熟悉的名篇。


经历了四五年的流亡,他们终于能够过一点安逸的田园生活,杜甫就在草堂里面栽种桃树、绵竹,还种了四棵小松树。这个时期他的诗也都轻快了很多。看着成都的春雨,他写下了著名的《春夜喜雨》,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然后春天他在江边散步,看见邻居家花开得正好,他说,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留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


跟着他一路流亡的妻儿到了成都安定下来,生活怎么样呢?他说,老妻画纸为棋局,稚子敲针作钓钩。妻子拿个纸,画一个棋盘下棋,儿子把针敲弯去钓鱼。在草堂,杜甫终于过上了有一点甜的日子,他写作的态度也变了,叫老去诗篇浑漫与,春来花鸟莫深愁。说年纪大了以后,我写诗就松弛了很多,看着美丽的自然景象,就能脱口而出都是佳句。


可是大家也会问,那不再做官的杜甫怎么维持生活呢?他在草堂开辟了一块药圃,重新做起了在长安的时候种药卖药的工作。有一年秋天狂风大作,吹飞了茅屋上的茅草。南村的一群孩子欺负杜甫年老无力,把茅草抢走了。杜甫就在他们身后大喊,喊到口干舌燥也没有用,他就特别地生气,最后也只能独自回来,拄着拐杖在那里叹气,就写下了《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茅屋漏着雨,屋里没有一块干燥的地方了,盖了很多年的被子也没有办法御寒了,冷得像铁一样。可是这个时候杜甫想到的是什么呢?说,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他想的依然是很多很多像自己一样的人,说我们到哪里去找千万间宽敞高大的房子,庇护着天下贫寒的读书人,让他们能够展颜欢笑,房子在风雨中也不动如山,是个依靠。如果真能够这样,那我在破烂的茅屋里冻死也就算了。所以即便是最不容易的时候,杜甫也想的是让全天下的人能够展欢颜。


公元761年的年尾,高适和严武相继来到成都,这两个人一个是杜甫少年壮游时的朋友,一个是在长安做左拾遗时的同僚。他们来了之后草堂就更热闹了,尤其是严武这个人,性格爽朗,读书不求精,大概涉猎一下而已,但他和杜甫成了非常好的朋友。他带着厨子来浣花溪做饭,和杜甫一起喝酒、赏花、钓鱼,体会草堂惬意的田园生活。


但这样闲适的日子没有持续多久。玄宗和肃宗在公元762年先后去世,即位的代宗就把严武召回朝。让人没有想到的是,严武离开后不久,他的下属徐知道就叛变了,所以成都这块地方也开始动荡。


漂泊终老


徐知道先是派兵断绝了蜀地的道路,杜甫和成都草堂的妻儿断了联系。几个月后,他才把家人从草堂接到梓州,他们在梓州过了一个春节,随后听到这几年来最好的消息——公元763年的春天,安史之乱结束了。


杜甫写下那首著名的《闻官军收河南河北》,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这首诗写得真的是非常地青春,我听完觉得心中感动,眼中湿湿的,突然看到那个年老的、衰败的杜甫变成了一个少年。“漫卷诗书喜欲狂”,然后说白日要放歌、要喝酒,为什么?因为我可以回家了,“青春作伴好还乡”,说我们胡乱收拾一下,我开心得简直要发狂了。这春光明媚赶快回家,还没有动身我的心就已经上路了。


从巴峡穿过巫峡,从襄阳回到洛阳,这是杜甫“生平第一快诗”,那个速度感,你看得到他的快乐,我们读过后就觉得太好了,杜甫从此以后就可以回家了。但是喜悦很短暂,转瞬即逝,杜甫因为年老多病又没有旅费,他余生都没有能够回到家乡洛阳。


公元764年的春天,严武又被任命为成都尹,杜甫是非常地高兴,他就马上带着家人先回到草堂。推开家门,他的四棵小松树还在,之前养的小狗认出了杜甫,在他脚边开心地跑来跑去。然后邻居们听说他回来,就拿着酒来庆贺,严武也派人给他送来生活的一切所需。


因为杜甫跟严武的感情很好,他就进入严武的幕府,担任了(检校)工部员外郎的职位,所以后来人们叫他杜工部,就是从这里来的。但幕府的生活压力太大了,这一年杜甫已经五十三岁了,满头白发,疾病缠身。他觉得自己做不了这样的工作了,就多次写信给严武,要求解除他的职务。终于在765年的正月,严武答应了他的请求,杜甫又回到了草堂。


可这一年的四月,他正在草堂里面修理茅屋,然后又听到一个噩耗——严武去世了。这下杜甫在成都彻底失去了依靠,他就无法生活了。一个月后,杜甫就带着家人乘舟东下,离开了他心爱的草堂,他也没有再回来。


那杜甫去了哪儿呢?他乘着这一叶扁舟经过嘉州、戎州、渝州、忠州,四五个月后,他到达了云安。路上,他在夜晚的小舟中看着水面倒映的月亮和星辰,写了一首《旅夜书怀》,说细草微风岸,危樯独夜舟。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名岂文章著,官应老病休。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此时的杜甫就像一只徘徊在水上的鸥鸟,飘飘然找不到栖身的地方。


在云安养了一段时间的病,杜甫来到夔州,在夔州都督的帮助下,他得到了四十亩柑林和一间草屋,日子稍微安定了一些。但这段时间疾病一直纠缠着他,可是他写下了四百多首诗,占杜甫全集的七分之二,这其中就包括那首《登高》。他用诗来记录自己的生平,纪念那些已经离开的朋友,也感叹自己飘然无依的处境。


又过了一年多,公元768年,杜甫再次乘上小舟,经过三峡,往荆州一带漂流。可是荆州的生活也无以为继,杜甫又辗转于公安、岳州、衡州之间,在岳州,就是现在的湖南岳阳,他登上了向往已久的岳阳楼,俯瞰着壮阔的洞庭湖,写下了那首《登岳阳楼》:昔闻洞庭水,今上岳阳楼。吴楚东南坼,乾坤日夜浮。亲朋无一字,老病有孤舟。戎马关山北,凭轩涕泗流。


北方的战事在这个时候还是没有停歇,杜甫此刻虽然在湖南湖北漂荡,但是“便下襄阳向洛阳”已经成了他遥不可及的梦,他只能望着家乡的方向流泪。而此后的日子杜甫基本都是在船上度过的,到潭州的时候,他已经习惯了把船当成自己的家。亲朋好友有的去世,有的彻底失去联系,这一叶小小的孤舟就是杜甫栖身的地方,他漂荡在水面上,找不到归宿。


公元770年的暮春三月,杜甫跟一个老朋友重逢,这个人就是李龟年,他写下了那首《江南逢李龟年》,说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杜甫是在十四五岁的时候,在岐王与崔九的宅邸中见到过李龟年。那个时候国家富强繁荣,他是未来可期的文坛新秀,而李龟年的歌声是盛世之音,是顶流。


可是安史之乱之后,一切都变了。可是现在又跟李龟年重逢,正是江南的好风景。李龟年还是在唱歌,他唱的就是当年的那些歌曲,可是当年听歌的那些人都去了哪儿呢?流亡中的人听到李龟年的歌声就会落泪,说“落花时节又逢君”,那个落花时节我们一下子好像就理解了,就击中了我们特别柔软的那个部分,所以这里面有一个很大很大的伤感。


在公元770年的四月,潭州发生了内乱,杜甫和家人就想沿汉水北上,回到北方,虽然回不到洛阳,但至少能到长安去。可是此刻的杜甫贫病交加,整个冬天和秋天他都无法动身,最终风痹又加重了,病倒在了小舟中。也许是知道自己时间不多了,他就写下了一首长诗《风疾舟中伏枕书怀》送给湖南的亲友,做最后的道别。在船上卧病,他眼中的景色是平阔的湖面。他向北方的故乡望去,只看见层层的阴云和南方的水乡与细雨,“战血流依旧,军声动至今”,长安也没能解除战乱的危险。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杜甫依然记挂着国家的安宁,写下这首诗不久,五十九岁的杜甫是在小舟中病逝的。


到了宋代以后,杜甫就被尊称为“诗圣”,为什么杜甫会被称为“诗圣”?我们去看“圣”这个字的繁体,它的上面是一个“耳”,一个“口”,像一个时刻竖着耳朵的人,无时无刻在倾听着天地之间的声音;又像是一个时刻张着嘴呐喊的人,他要为黎民鼓与呼奔走呼号。所以诗圣就是闻声知情的圣者,杜甫用诗歌写出了对天下普通人的悲悯。我们用鲁迅先生的一句话来作为结尾,他说,我总觉得陶潜(陶渊明)站得稍稍远一点,李白站得稍稍高一点……杜甫似乎不是古人,就好像今天还活在我们堆里似的。


就到这里,希望我们能够更多地了解诗圣杜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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