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一万去夜店

大学毕业后,拿着几千块的工资,背井离乡,在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地方做文员,生活也算比较规律。记得上学写作文时总爱写“人心太浮躁,尘世太喧嚣”,可真正自己远离了城市,又想念霓虹灯和四通八达的街道,废话不多说,干货送上。

我在城里长大,从小到大都属于比较中规中矩那种,赶上五一放假,因为不喜欢景区,所以准备尝试一下从没尝试过的东西。喝酒是我从小就被家里培养出来的,ktv烧烤摊喝过无数次,唯独没去过夜店,对我来说,夜店就相当于民间流传的“艳遇之都”一样,偶遇、搭讪、数不清的小姑娘和眼花缭乱的大长腿......

我把这儿称作为L市,L市不算繁华,市中心商圈很集中,能看出来新老城区结合得很勉强,自我感觉一万块钱足以让我喝个痛快,因为实在没有经验,我走到前台的时候甚至不知道怎么开卡,凑到工作人员耳边嘀咕半天,才知道今天的卡座已经卖完了,我只有吧台边上站着喝酒的余地,站着就站着吧,我主要是来感受气氛的。

(夜店飘落纸屑场景)

终于进了夜店,我捏着手心的汗故作镇定,105分贝的DJ震耳欲聋,排灯和顶上的大灯变换着闪烁,光线划破酒吧浓厚的烟雾,散在周围的卡座上,场地最前面有舞池,我刚去的时候舞池还没有几个人,以至于我还不知道舞池的地板和蹦床一样有弹性,上面有两个DJ调音师,我看了下时间,22点。

舞池下面,是大大小小几十个卡座,周围卡座都是可以坐着的,也就是俗称的贵宾席,舞池前的散台是一个一个的小圆桌,人们站着围在圆桌周围喝酒,配合着节奏摇。来蹦迪的人并不像我想的那样非名即贵,放眼望去,年轻人很多,18到22岁的是夜店主力军,耳钉戒指,脖子上手臂上纹着看不懂的字母图案,穿着比较潮流。有些个男孩子脚踩沙发坐着靠背,把充气狼牙棒放在两腿之间,冲着小女孩隔着空气做活塞运动,也有些女孩子穿着露脐装和以为30左右的男子站在台子上摇摆,还有些是抹着廉价化妆品,脸和脖子色调不一致的学生,排除一些富二代不讲,有好些人身上的品牌,就像是耐克阿迪,连我这种外行人都能看出来是高仿。

点了一打百威,小300元钱,因为我酒量还算可以,所以那十二个330ml的百威我没觉得有多大压力,给我找地方的是个姐,比我岁数略大,我根本没办法透过脸上厚厚的粉看到血色,只能用“胭脂里的美人坯子”来形容,她看到我一个人过于扫兴,就过来和我玩骰子,日常的“吹牛”游戏。玩转之余,我又把目光放在活塞运动那桌年轻人身上,他们的桌子上是和我一样的十几瓶百威。其实夜店里不是所有人都有开卡,有部分长得比较漂亮的小姑娘,不久就会有人搭讪,这个不用我说,还有一些是没有买东西直接倒着调酒师身边威士忌原酒,拿着自助架子上酒的男孩子,也跟着节奏摇摆,可能他们所期待的只是蹦迪的快乐,只是还没到那时候。

我是属于比较腼腆,没有去拿被调酒师一杯一杯兑好的各色的酒,在人浪中四处观望,手因为不知道放在哪,只好一根接一根的抽着烟,另一只手往倒满酒的杯子里加冰块,说实话,连我自己都觉得很土。

跟我玩骰子的姐是这里的工作人员,时不时出去一下,给我找了个散台,我终于也算是有个正经站的地方,这个散台就在舞池正前方,那时候已经是凌晨了,陆续上来摇的人有很多,好多看样子还没有二十岁的年轻人在上面抱着摇,偶尔有酒吧专门的dancer上来跳一段钢管,反正气氛比较浓烈,有的人摇着摇着就抱住身边的女孩子,也有的拿捏住女孩子欲罢还休的心态,两个人吻在一起,旁边有两个小姑娘一脸尴尬的避开。气氛很浓郁,随着几声巨响,天上飞下来彩色纸条,缤纷的色彩由上而下的飘落,很浪漫,也很时尚,我被声响弄得有点木讷,脑瓜子嗡嗡的。后来我百度了下,酒吧里的纸条飞舞,寓意是致逝去的青春。

我不自觉的捂住杯口,生怕一个不注意,纸屑飞到杯子里,这杯带冰块的百威被倒入垃圾桶。我不贪酒,杯里的酒就像是尊严一样,我就是为了保护住自己那一点“卑微”。不知道是雾气太浓还是烟有些上头,是时候放开喝了,我从身边那姐手里拿来菜单,指着一瓶2000多的皇家礼炮,还有一瓶6666的红酒,问“还有位置么?”

(皇家礼炮)

她有些惊愕,含笑着用纤细的手拍了拍我胳膊,转身就走,不久后,我被安排到边上的卡座上,据说是上一个客人正好离开腾出来的位置。我毫不客气的坐了上去,可能是我没有跟着一起蹦迪,相反站久了还有一点腰痛,当这两瓶酒连着其他饮料被端上来的时候,我看到了好多眼神,有惊讶的,又羡慕的,更多的是不可思议,我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直接把原酒兑在啤酒杯里,干了半杯...好呛,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吃着桌子上水果,我也跟着节奏自觉点了点头,烟混着焦油吸进嘴里,我没过肺,把气吐在上空,又被一道道光划破。我的目光不自觉停留在扫地的大妈身上,灰色工作服和我土气的穿着一样格格不入,可能已经是习惯了,她们在人群中很淡定的穿梭,从蹦迪人的脚下清理着刚才飘落的纸屑。慢慢的,沙发上从我一个人和那个姐,又多了几个年轻的面孔,小姑娘居多,她们的穿着很诱惑很性感,也让我很不适应。我从来不用肾思考事情,尽管是在这里,可作为一个雄性动物,我还是时不时地在她们胸前扫一眼,夜店里女孩子们经验还是比较丰富的,在我递烟的时候从来不接,而出去上厕所的时候,嘴边又挂上一丝火光,我当然不会在意这些细节。围坐在这一桌的,基本都是一面之缘,因为酒钱是我出的,所以我压根不用知道桌上的人叫什么,我可以叫他们衣服的颜色,小红小黑小粉,也可以倩倩丽丽珍妮,可以叫她们微信名称,甚至可以用罩杯来称呼每一个人,这里并没有对任何人有歧视,只是都是出来玩的,细节也没那么重要。

(来源网图)

我被一杯酒一杯酒敬着,身边也坐了将近10个人,除了一个男孩子是那姐叫来的,其余都和我刚来的时候一样没有位置的、年龄相仿的年轻人,我又点了两打百威,抽着边上人递来的烟,脚登在酒桌上看着舞池。这些人是酒场里的熟客,戴着蹦迪专用黑色眼睛,在舞池的弹性舞台上很有活力,头上戴着闪光饰品,手里挥舞充气狼牙棒,也有一部分人离开卡座,自行围成一圈,勾着肩膀一起点头...我嘴角微微上扬。我阅历真是少得可怜,现在我才知道,不光是篮球场上,凌晨的夜场,只要有年轻人在的地方,就散发着朝气。

身边好多“朋友”怂恿我上去和她们一起蹦,奈何我真的放不开自己,就一直坐在那里喝酒,慢慢的我也有些上头了,因为分贝太高,我们交流都只能贴着耳朵,我的耳朵被呼出来的气吹得痒痒的。因为卡座不大,身边几个人离得很近,酒吧里真不缺酒量好的女生,她们在喝酒的时候不忘将自己的妩媚展现出来,时不时两手从腋下调整位置,或者挽着胳膊,用她们傲人的地方与你胳膊来个亲密接触,我尽量让自己保持一个潇洒的姿势坐着。我知道夜店有不成文的规定,多数来这里不开卡只点一杯酒就能蹦一晚上的人,他们根本不是为了酒,而我今天坐在这里,有这个机会,让我不禁想起“我受过的教育不允许我这样做”,可一个人真到了这种自己一句话就能做决定的时候,是否还能保持那种毅力和勇气,是在萎靡中绽放,还是在正直中枯萎。

啤酒又是一杯接一杯,我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这是我第一回一个人出来漫无目的的“体验生活”,甚至都不知道这场结束我应该住在哪里,不过我根本也不操心这些,来都来了,就要体验当下,听着DJ的节奏,感觉里面其实也没有特别吵,舞池上的人们兴奋地蹦着,我挽起袖子,把裤脚撸到膝盖上,伴着灯光、节奏,环视身边的人...我们都是人间的游子,在浩瀚的星河间穿越,只是在时间的长线上,我们也不是的“我们”。

(转账记录)

玩够了,烟抽完了,我扔下桌子上没喝完的酒,把剩下的分给小红小黑,我没有带任何一个小姑娘,径自走出夜场,看下表,凌晨三点,不知道已经多久没有再像上学那样熬过夜,独自坐在外面台阶上,闻着凌晨L市的清新空气,我清醒了好多。“有钱真好”,我蔑视地笑了笑,找了家最近的宾馆宾馆,没有洗漱,倒在白色床单上。

再起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站在镜子前,看着黑色衣服上不知道哪里蹭的胭脂,擦拭着耳朵旁微微泛红的口红印记,可能是因为我到了该考虑如何不做城市边缘孤魂野鬼的年龄,也可能是我认为长久的婚姻比短暂的夜晚更具魅力...体验了,也就够了吧。临离开城市前,买了包酒味香烟,烟气透过口水,夹杂着无法形容的味道,我都忘了,我之前从不抽烟。

在客运站,掐灭了烟,连同喝完的雪碧瓶子一起扔进保洁老人的垃圾袋里,看着老人慈祥的笑容,我带上口罩,买了回去的大巴车...我不会为我的五位数心疼,也不会为没喝完的酒惋惜,看着高山绿树,无论城市的灯红酒绿多么迷人,出了那个门,我们还是那个自己,还是要为生活奋斗不是吗?毕竟,生活,既要生,也要活。(ps:请大家不要模仿,敢于体验固然是好事,可做了让自己后悔的事就不好了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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