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就是最大的可贵。
去年在逛甩卖摊的时候,偶然间发现了一本余华的《活着》,随即花了两块钱的薄银就把它收入囊中了。
然后让它沉睡了一个暑假,某天在收拾东西的时候,把它摆了出来,准备开始了解它。
书的排版很简洁,每一页的字数不是很多,篇幅也不是一大段一大段密密麻麻的文字,让我有了开始读下去的兴趣。
读下去才发现,它不像一般的经典作品那样晦涩难懂,而是以一个人的自述开启了故事的开端。其中有大量的对话形式,简单几个字,几句话,不啰嗦,不废话,力道刚刚好。
书归正传。
《活着》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福贵的一生。福贵过了二十多年的富贵日子,当了二十多年的少爷。然后就在某一天,因为自己种下的恶果,将祖辈留下的家产和老宅全部输给了龙二。就这么突然地,他穷了,他没有资格再游手好闲了,没有资格再吃喝嫖赌,他一夜之间改变了固有的习惯生活方式。
他爹被气死了,他娘和女儿和他过着苦日子。女儿还小,并不觉得苦。家珍在生下有庆后,也回来和福贵过日子来了。
可福贵在外出给娘找大夫的时候,被抓做俘虏,每天过着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日子,这期间,他认识了春生。福贵过了几年才回来,他没有想到,自己还能回来。
日子过得穷,倒也安稳。虽然磕磕碰碰,但对他们来说,一家人在一起就可以,日子再苦都不怕。
上天见不得一点别人的好。
有庆死了,有庆的血被一点一点地抽干的,为了救县长女人生孩子的命。县长是春生,为了救春生的孩子,自己的孩子把命搭上了。春生是和福贵一起挡过枪躲过子弹的战友。
凤霞要嫁人了,二喜的条件很好,对凤霞也好。凤霞嫁过去,过了几天好日子,福贵和家珍也沾光过了几天好日子。凤霞怀孕了,去医院生产的时候大出血,走了。还是在有庆走的那家医院。
凤霞走后不到三个月,家珍也走了。家珍走的安心,干干净净。
二喜和凤霞的孩子叫苦根。苦根四岁那年,二喜也死了,是被两排水泥板夹死的。
剩福贵一个人带着苦根,我以为这是结局,但没想到,还有更深处的绝望。
生活总是先给你一丁点的甜头,再带你走向深渊。
苦根长到七岁的时候,力气大了起来,嘴也能说会道。接着苦根生了场病。福贵想着给苦根买些好的东西吃,却不想,把苦根给害了。苦根吃豆子撑死了。
只剩下福贵和一头叫福贵的牛。
我很喜欢余华给这本书的自序,“在中国,对于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来说,生活和幸存就是一枚分币的两面,它们之间轻微的分界在于方向的不同。”
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而幸存往往是旁观者对别人经历的看法。
可能在别人的眼里,这样的生活已是苦不堪言。但是在福贵的眼里,不管生活给了他什么,他都全然接受,也没有抱怨和牢骚,就静静地继续过着流水的日子。当他是少爷时,挥霍,败家。当他不是少爷时,干活,养家。有庆,凤霞,家珍,苦根,一个个都离开了他,他就找了头和自己一样老的牛一起生活。
我们不是福贵,无法评判他的人生。
余华的书总是这样,娓娓道来,不急不躁。再撩动你的心弦,让你深思,给你启发。
不管生活有诸多的不易,只要活着,都不要放弃它。
日更第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