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孔乙已》有感
一个善良的读书人,受到了封建社会的残害,自命清高,无所事事,还因偷东西被打折了腿。这就是孔乙已,清末时期受封建科举制度残害的一员。
一九一九年三月,鲁讯在《新青年》上发表了《孔乙已》这篇文章,表达了自己对封建制度的厌恶和不满。其实孔乙已也只是一个普通人,他和我产一样,都有私欲,有情感,还有许多人没有的善良之心。只不过,他深受封制度的迫害,好喝懒做,自命清高罢了。但即便是这样,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去嘲笑他,鄙弃他呢?我们比他多的,仅仅是那一丝的理智和较少的自命清高而已,甚至有些方面还不如孔乙已,难道我们不应做一些反思吗?
孔乙已没有错,他做的事也没有错。他给孩子们分豆,给“我”讲“茴”字的写法,甚至是在酒楼里喝酒都不是错事,而且是人之常情;但他的信仰错了,他信奉的封建主义错了,他认为自己是读书人,所以偷书不叫偷的理念错了,但许多人却将封建义的错误归咎到孔乙已一个人身上,这不也是错误的吗?大家都认为孔乙已受到的惩罚是因为自己的好喝懒做与自命清高,可谁能想到,孔乙已也是受害者之一;又有谁能想到,在封建制度的残害下,还有数百万乃至数千万读书人像孔乙已一样受到迫害。而身为没有被残害的我们,不仅没有同情他们,反而对他们进一步进行心灵上的迫害,我们就不应当为自己的行为做些什么吗?
出于辩证的心态,再来看看现在。近年来大学生、高中生、初中生等未成年人乃至成年人吸毒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还在逐渐上升。原因是什么?是出于他们的好奇心,还是自我保护防范意识不够?原因都有,但最主要的,还是源自他人的迫害和撺掇。身为一名学生,必然要有好奇心,只有如此,才能上进,肯刻苦钻研;同时,学生的保护防范意识必然比资历颇深的成年人要差。而我们不去严惩抓捕那些贩卖毒品撺掇别人吸食毒品的人,难道还要怪那些好奇心强,保护防范意识弱的人意志不坚定吗?
我深深地为孔乙已等受社会他人残害的人感到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