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陌生人,是同事,是朋友,饭友,是心灵导师,是闺蜜,是另一个地方的亲人,是前男友的前女友,是讨厌我的人,是过客,是陌生人…
讲一个朋友,18岁那年第一次出社会,在家里推荐下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跟没见过几次面的亲戚一家住在一起。去公司第一天遇到那个喜欢穿黑色衣服的女生,乌黑的短发,温和的笑容。“我喜欢穿黑色的衣服,我的衣柜几乎都是黑色的。家里还有两只猫。”这是她说的。“你家有猫,我也喜欢猫。”这是我说的。“诶这姑娘跟我聊得开耶!”她说着。我看着她的笑脸。“那我们加个微信吧。”我跟她说着。那刻起,我们就算相识了。
因为我们工作相同,都是那一天入职,也算是一种缘分吧,我们有了比其他同事更多的相处机会。酒肉朋友要从一杯可乐说起,我们老板是很温和的人,跟我们之间吃喝得开,朋友是外向的朋友,直接去冰箱拿了可乐出来喝,回来时问了我句喜欢喝可乐吗,我说来,然后一杯子一可乐就持续到了未来的今天也是这样。应该是那时候知道我是喜欢吃喝的人,她在快上班时候给我发了消息:下班要一起嗦粉吗?我说好呀。然后在路上见过她不少朋友,周围的店面也和她吃过了,而且那时候我没什么钱,都是让她给我代付,等发工资了给她转过去的。赚钱对我来说是不容易的事,而且又是自己解决不了的情况下。在外面,能理解一份工作并能有成绩真的是件很困难的事,今天也会有此想法。常有一种生活压力在那儿,要是办不到,就会被判成能力不足,就会扣工资。长此以往可能会丢了当下的工作。朋友不一样,她可以做好工作,很积极带动身边的人,这也是我喜欢和她待一块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