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看到起点那帮人极力鼓吹网络文学的商业模式,我知道网络文学要毁在这帮唯利是图又鼠目寸光的蠢货手里。因此我年少气盛写了一篇拙文《我为什么说网络文学是蠢货当道》,当时迎来一片嘲笑声。
今天十三年过去了,网络文学还真的被我说中了——是蠢货当道。
蠢货的宿命永远是以悲剧结束,今天网络文学被蠢货搞得连做主子的帮闲文学都不配,直接被主子当成“弃狗”一样“丢弃”。
在起点那帮推动网络文学商业模式的蠢货起来之后,网络文学里有才华、有学识、有良知的网络写手或作家越来越被商业模式边缘化,在蠢货横行的网络文学界只能夹缝求生,最后直接被资本家的运营手段“消声”,所有文学网站跟风起点只推荐和运营起点那种商业化的小白文,从此再也没有出过一个慕容雪村之类的网络作家。
2007年的网络文学已经在起点引领网络文学商业模式下形成了言情耽美、都市种马、玄幻升级之类的主流网络文学,这类网络文学男人种马女的滥情、扮猪吃虎、杀人如麻、崇拜暴力和权力至上的爽文套路。人们戏称为小白文,就是给小白痴看的文。
众多文学网站都将小白文当作网站的主打产品,而严肃文学类的作品不约而同地被边缘化,文学网站在起点的商业模式的吞噬下,都不得不取消严肃文学的发表空间。
网络文学的编辑也被模式化,他们在网站上选稿的唯一指标就是看作品的商业价值,网络小白文很快就形成种马、打怪、升级之类套路,被作者一用再用,毫无一点美学,毫无一点揭示未知存在的意义,全是掩饰存在误人子弟的精神鸦片。
网站办网络文学、网络作家写网络文学,他们的目的都是一致的,就是赚钱。
文学有其商品的价值,但是它最终是异于商品。一部好的文学作品可以美化一个人的灵魂,同样一部坏的文学作品也可以丑化一个人的灵魂。但是一部好的文学作品,肯定不是用牟取名利的套路写成的,而是作者必须“非如此不可”写出的。在文学史上,还从来没有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是为了赚钱写套路文写出来的。
世界上不知道有多少作家,因为“非如此不可”而因其作品受罪的。比如屠格涅夫写《猎人笔记》,结果触怒了沙皇政府,作者因此遭到逮捕和流放。
他们都不是用牟取名利的套路写成的,他们的作品都是“非如此不可”写成的。
网络文学的作者,只要哪种题材的作品有销路,他们就会蜂拥而上,在短短的几个月之内就能把几十万字的作品注水写出两百万字的作品,甚至有些人写的更快更长。据说写玄幻小说的著名网络作家唐家三少,一天能写三万字。
我看过一些网络小说,作者根本用不着去理会什么人文、地理、历史、政治、民俗风情之类的问题,全凭作者的空想,只要会遣词造句,多看几部此类的影片,读一两本此类的书,你就能编出比较“精彩”的故事。
十三年过去了网络文学走到今天,泡沫被越吹越大后终于破灭了。今天的网络文学进入了发展的死胡同,无论资本家利用肮脏的手段怎么吹嘘网络文学上市的泡沫,都阻止不了起点这种商业模式的死亡。
他们的套路写作手法、商业性的浮华运营,都是杀鸡取卵,不可能有未来,他们这近二十年所谓的繁荣,都是被他们用资本、用欺骗的手段吹起的,跟传销集团是一个套路。
李敖在《没有窗,哪有“窗外”?》的开篇里有这样的话,我觉得用在当下的网络文学很恰当。
李敖说:“今日的中国文坛,像一间暗室。暗室四面,没有窗。在黑洞洞的暗室里面,人们摸到的,只是断烂朝报;呼吸到的,只是乌烟瘴气;听到的,只是鬼哭狼号。”
现在让我们对照李敖这段话,回想网络文学在起点的商业模式下所生产出的作品,又有多少作品是值得我们称其为文学的?它们又对我们这代人产生了什么样积极的影响?
答案就一个字:“无”。
网络文学在中国文学界的出现,本来是一件大好事,有志为文的人,可以自由地施展身手。
就像一个有才华的厨子,在受到有权势的厨师们的打压和排挤之后,终于有了一个施展身手的机会。但是很可惜,这个施展才华的平台,却又被一群“婊子女神主义者”占据着,而且还是蠢货级的“婊子女神主义者”。
他们为了一点“狗粮”举着发展网络文学的旗帜,干着玷污和摧毁网络文学的勾当,他们的反智手段比纸媒文学来势更凶猛,破坏力更严重。
网络文学走到今天必须改革,必须正视现实,必须回归自由创作,唯有“非如此不可”的自由创作,才能让网络文学发展的越来越自由越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