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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到儿媳妇李小凤的弟弟李飞龙到自家来,王粉娥就气不打一处来,这个败家子儿来了不是要钱,就是要衣服,要吃饭,三十大几的人了,吃不了体力上的苦,脑子也不够灵光,连个老婆都没有,一天到晚就混吃等着死。
偏她这个儿媳妇还拿这个不成器的弟弟当宝,要钱给钱,要衣服给买,要吃饭就给做。想着儿子在外边打工,风吹日晒的,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反而这个好吃懒做的烂人什么都不用做反而吃的好穿的好,她就心里疼的慌。
她就发誓一定要替儿子把家守护好了。
她把儿子挣的钱基本上都攥在自己手上,只给李小凤一点家用,李小凤不止一次撺掇老公要把自家的财政大权放到自己手里,可每次都被王粉娥严词拒绝了。
她给出的理由也不容反驳:给你俩结婚时借了不少外债,账清了,大权肯定就交出来了,现在最重要的是还账,如果他们俩不让她还账的话,她也很乐意。
王粉娥自己开了一家小卖部,收入不多,但也不少,他俩没有底气说不。毕竟她挣的,也就是给他俩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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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粉娥看不上爹妈都不在了的李小凤,谁不想给儿子找一个能够帮衬到的儿媳妇,不帮衬也行,至少别拖后腿啊,李小凤摆明了就是要把儿子那啥都给拖掉了。
可没办法,儿子就是铁了心的要娶她,而且李小凤婚前还给怀上了,王粉娥不忍心看到儿子为难只得点头。
婚后,李小凤家的兄弟果然不负她的“期待”,三天两头来作妖,变着花样的来蹭东西,王粉娥千防万防,还是防不住,家里东西被“顺走”简直就是家常便饭,王粉娥只盼自己能够多活几年,能多守点财产就多守点,能多守几年就多守几年。
李飞龙每次来她都要用白眼翻他,指桑骂槐的,所以李飞龙背地里叫她老不死的,她叫李飞龙小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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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过了好多年,李小凤给家里添了两个孙女,王粉娥乐的什么似的,她从来没有其他老太太重男轻女的思想,觉得只要孩子健康,聪明就好,男孩能干嘛,跟“小贼”一样,还不把她呕死。
李志龙还是那样,过的窝窝囊囊的,自从有了俩孩子,李小凤也挤不出过多的钱给他了,他只得自己出去打工,挣到几个钱就不干了,呼朋引伴的乱花一通,没钱了,又去打工,四十多了连个家都没有。
王粉娥也渐渐的老了,生了一场大病之后,她感觉自己时日无多,想了想还是把李小凤跟儿子叫到了一起,把财政大权交到了李小凤手里。
她对李小凤说,家庭里,男人是搂钱的耙耙,女人是装钱的匣匣,家是要女人管的,我现在就把匣匣给你了,你们过成什么样,都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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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凤把家接过来后,却没有所期待的快乐,家里好像哪哪都需要钱,娃的学费,书本费,补习费,跳舞费,伙食费,夏令营费,游玩费,老公的衣服费,抽烟费,喝酒费,人情往来费,还有自己的各种费,全部都是钱。
她简直头大。
听说老不死的交出了大权,李飞龙过来就让亲姐给买一个早就看上的手机,却被亲姐给骂了出去。
钱让婆婆管的时候,不经过自己的手,给弟弟的时候心不疼,等到白花花的银子要从自己手里出去的时候,那可真是肉疼啊,况且,女儿和丈夫才是自己以后的依靠,兄弟再亲,亲的过老公亲的过女儿吗,甚至……他好像也亲不过婆婆,至少,婆婆前多年没让她操过心,这个不成器的兄弟,除了要钱就是惹麻烦,她简直厌恶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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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粉娥怎么也没有想到,她前多年害怕的事不仅没有发生,甚至李小凤比她还要抠门,还要会过日子,一个钱恨不得掰成八瓣花。早知道,就早把大权交出来了,害的自己连广场舞都没好好学。
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开的,或许是她的心里,最爱的还是自己的老公和孩子吧,也不枉儿子和自己这么多年来,都一如既往的对她好,有人说要把她的小女儿送人,她这个婆婆第一个跳出来反对,儿子也说,只要是她生的,妖怪他也爱。
看来,只要对儿媳妇足够好,她只要不傻,就知道选择什么才是对她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