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纠结的是,我要不要将这件事继续追问下去,向上级部门举报,直到有人为此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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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2日,我老婆在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新塘医院(简称新塘医院)确诊怀孕5+W大小,由于孕期太短,未见胚芽,医生建议2周后复查。再次检查已是7+W大小,胎儿健康。医生嘱咐一个月之后(即满12周)过来产检。
新塘医院离我家不远,是二级公立医院,我们打算就在那生了。既然确认孕期,那么按照流程,医生就先给建个档吧。广州医保规定,“参保缴费满一年的参保女职工”妊娠满12周(含12周)产检费用是可以报销的。我想建档之后,满12周就可以在医院办理生育保险定点了,这样不仅省事,相关的产检费用还可以通过生育险报销。(特别说明一下,头胎的时候由于不知道产检也是可以通过医保报销,导致没有及时办理生育险定点,大部分产检费用都是自费,当然别指望医生会提醒你。)
这时,医生开始说各种借口拒绝建档。她一会儿说我可以现在给你建档,一会儿又说现在还早,很多检查没做,不确定胎儿是否稳定,不如等做完了后面的检查再说。我老婆比较顺从,医生说什么就是什么。
我不明白为什么就不能给建档,多问了几句,医生就不耐烦了:你老婆明白就好了,“听医生的,医生是为你们好。”我问我老婆,她也不明白。她一直语焉不详地说是为宝宝好,“现在还早,你确定胎儿稳定,宝宝是健康的,你有信心一定没有问题?”B超检查你不是说胎儿很好,一切正常吗?再说,建档跟胎儿稳定有什么关系?
被她这么一说,我老婆赶紧阻止我问下去。最后她强调,做完NT和后面一些列检查再建档,这8-9百的检查费是不能报销的,即使你现在建了档,也是要自费。我大概也明白她不给建档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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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去医院产检。我老婆妊娠已满12周,按照医院规定,可以办理生育险定点了。我们准备好了所有相关材料,就差一个医生的诊断证明或者建档手册(按道理医生有义务主动提供的)。不出所料,医生依然拒绝开诊断证明和建档手册,理由还是我没有做医院规定的(实际上是她们主任规定的)那些检查。
出于对真相的执着,我决定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问个清楚。咨询的结果是,只要是符合广州参保条件的,就可以享受生育险定点,医院不得自设门槛,12345工作人员特意强调,开具诊断证明和建档手册是无条件的。也就是说,任何自设前提,如做完一些列检查才给开证明和建档的行为都涉嫌违规操作。
其实诊断证明和建档手册无非是一个孕期的证明。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告诉我,只要证明孕期达到12周,并且符合广州参保条件的就可以在指定医疗机构办理生育险定点。
我将12345工作人员的电话给到负责建档的医生,她一改之前的态度,称没有说不给我建档云云,表示检查的项目后期可以在档案上补上。然后给了我建档手册,并通知了给我老婆检查的苏医生,叫她给开一个诊断证明。
在开诊断证明的时候,苏医生依然十分不愿意,一直强调没有做检查后果自负。我说我们只是要这个证明去办医保定点用,给她展示医院宣传栏里的《生育就医确认申办》流程,她一副我不看,我不听的姿态拒绝,一直强调胎儿万一有什么问题医院不负责等等。还说我耽误她时间,这么多病人在等着她。开个证明只需要10几秒,是她一直在说,找借口,还利用后面排队的人给我施压,以致其他人在指责我。
我只好闭嘴,期望她快点开好,在写之前,她再三给我们确认几件事:NT不能报销、孩子检查有什么状况不能在她们医院生产。我心里相当不爽,只想她快点弄好。她还说,医院产检报销费用额度只有900元左右,这项报了,那项就不能报。
这让我十分惊讶,既然医保规定可以报销的项目就应该给报销呀,怎么还有额度,医保的钱又不是医院出。我基本确定医院可能涉嫌违规操作,当时就下决心要把这件事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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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医生最后还是万般不情愿地给我们开了诊断证明书。简单的一页纸,两点内容:1.怀孕周期;2.预产期时间。我不明白这个证明很胎儿的健康有什么关系?其实真正有关系的是我们通过这个简单的证明就可以顺利办好生育险定点了。
果然,有了这个证明我们很快就拿到了广州市职工生育险就医确认回执。苏医生给我们开完证明后,反复叮嘱说,下次检查一定要挂我们主任的号,“我只是干活的,有什么问题去找我们主任”。她说的很暧昧,我当时没有明白这句话的意思,问为什么,她闪烁其词。
苏医生开证明那天是周六,医院的医保办周末不上班,我们周一才去医院办理了生育险定点。定点的过程非常简单,半分钟不到,根本就不像之前医生声称的那样不做完XXX检查医保局不通过。
后面我老婆还是挂了苏医生的号,做完NT检查之后,苏医生开了一列的检查项目(有7、8项之多),由于中午医院下班了,我们决定第二天再去缴费检查(单子可以保留24小时)。
奇怪的事情终于来了。第二天一大早我老婆去缴费,收费处显示794元。我老婆告知已经办好了生育险定点,为什么还这么贵。收费处的人说,医生开的是自费,说找医生去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