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最美好的事情,无非是你喜欢的人,正好也喜欢你。如同钱钟书和杨绛之间的爱情,初次见面,她说,他眉宇间“蔚然而深秀”。他说,她“颉眼容光忆见初,蔷薇新瓣浸醍醐。不知腼洗儿时面,曾取红花和雪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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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ry是我认识妹子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个。
你会因为一个人去改变自己吗?遇到Leo之前Marry是一定不会相信的,还会用她处女座的缜密思维,用理论结合案例一条条的剖析给你听。
当然,这是她曾经的观点。
Marry对于Leo的一见钟情,当然不仅是Leo干净的外表,更因为这个大男孩身上散发着说不出的温暖,仿佛磁极的两极,让人控制不住的想靠近。
Marry动用了自己一切的人脉关系,打听到Leo一切的喜好。就连Leo喜欢女生的戴黄色的发饰都不放过。
做足功课的Marry创造了各种偶遇Leo的机会,当然一举拿下,卸下好朋友的头衔,晋升为女朋友。
为了和Leo更好的在一起,Leo不吃辣,Marry放弃了最爱的四川火锅。Leo肠胃不好,很少吃凉,Marry舍弃了钟爱的冰激凌。
Leo喜欢女生头发上一缕黄色,Marry梳妆盒中存放着各式各样的黄色发饰。
Marry喜欢文学,Leo喜欢科幻。Marry硬着头皮,把每期新出的科幻杂志看个遍。
Marry与Leo相恋9个月,好友聚会,闺蜜问Marry想过自己过得真的好吗?Marry说当然,巴拉巴拉列举Leo的浪漫体贴细心。闺蜜说,可是你活的越来越不像自己了。你最爱的颜色是粉色,二十几年来,从未变过。你喜欢吃火锅,涮笋尖涮毛肚。你喜欢冰激凌,你说再难的事情没有王府井吴裕泰绿茶冰激凌解决不了的。你喜欢文学,曾经侃侃而谈中西方文学的你,现在却要强迫自己捧着科幻杂志就为了能跟Leo聊上几句读后感而已。
Marry和Leo分手了,提出分手的那天,Leo很惊讶,说我们不是一直很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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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见到Aura的人,一定会被眼前的这个姑娘吸引。
高挑纤细的身材,白皙的皮肤,精致的五官,优雅的气质。工作中的Aura总是会把每一件事处理的大方得体。
Aura的身边有数不尽的追求者,多少精英男都会心甘情愿的拜倒在她的高跟鞋下。
可是只有身为闺蜜的我们才知道,Aura其实不喜欢化妆,更是讨厌透了该死的高跟鞋。一个人在家的时候,Aura甚至连脸都不洗,穿着大三码的T恤,躺在床上看电视剧吃各种零食。生活中的Aura是个路痴,不分东南西北,公交车经常坐反方向。
曾经,我们为Aura操碎了心,生怕她嫁不出去。一次次爱情受挫之后,Aura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按理说,无论走到哪,都收获无数仰慕者的Aura一定会收获一份想要的爱情。但好像上天偏偏喜欢背道而驰,Aura的每一段感情维持的时间都不长。
直到Ken的出现。
Aura兴致勃勃奔赴饭局的路中,在Ken的提醒下才发现又一次坐反了车。
Ken对Aura一见钟情,就如《圣经》中提到的:“有的时候,人和人的缘分,一面就足够了。因为,他就是你前世的爱人。”
Ken和Aura的恋爱来的快了些,让我们这些闺蜜有些猝不及防。Aura的生活也来了个180度大反转,扔掉了所有高跟鞋的Aura开始穿上了之前最爱的三叶草,扎起舒服的马尾,偶尔还会套上柜子里那件一直没有勇气穿的白色T恤。
Aura和Ken去年结婚了,作为闺蜜的我们一起去婚礼现场见证了他们的幸福。
Aura说,说不出决定嫁给Ken的具体原因。也许是终于可以卸下面具,穿着舒适衣服素颜的出现在一个男人面前,再也不用穿该死的高跟鞋了吧!
爱情究竟是什么?林夕说过:“很多人只是为了找个跟自己一起看电影的人,而不是能够分享看电影心得的人”。而世间最美的爱情,莫过于有一个人可以让你活的最像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