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亚的喜剧《终成眷属》讲的是一个痴心女子负心汉的故事,女主角最终用自己的智慧让浪子回了头。
美丽聪慧的女子海丽娜寄养在伯爵府中,她暗恋上了年轻自负的伯爵勃特拉姆,但自觉身份和地位相差悬殊,不敢有非分之想。岂料勃特拉姆去了宫中当差,她无法再偷偷看他的背影了,因此暗中抹泪,自言自语,被勃特拉姆的母亲察觉了个中缘由。
正值法国国王病入膏肓,而海丽娜的父亲死前遗留给她一些珍贵的药方,其中恰好有那么一味药能治愈国王的病。剧情发展到这里,女主角当然得去宫中碰碰运气,以期改变命运了。
她来到宫中,很快见到了国王——原来古代这么容易进到宫里啊——巧嘴说服了国王服用自己的药,并提出了一个交换条件,要在宫中给自己选一个丈夫。国王答应了,两人成交。
结果国王的病治好了,兑现承诺的时候到了,姑娘玉手一指勃特拉姆,我就要嫁给他。国王欢喜赐婚。到这里看客觉得该皆大欢喜了吧,国王赐婚啊,多么荣耀,不接受的是傻瓜。
岂料勃特拉姆这愣头青,当众脖子一横,我不要,她身份那么低贱岂配得上我。国王这下没面子了,撂下狠话,意思是你觉得人家缺啥我就赐啥,你觉得她身份轻贱,我就赐她身份。总之这个差事你不接也得接。救命恩人啊这是!至此,勃特拉姆迅速换上一副脸孔,嗯,这下我觉得她高贵了。
勃特拉姆这仅仅是权宜之计,他明里跟海丽娜结婚,暗里准备逃到意大利打仗去,在法国宫廷里待得实在是太无聊了,又碰上这个不情愿的赐婚,还是趁早开溜吧。
他说服海丽娜回到老家他母亲那里去。同时休书一封给他母亲,大意是,母亲大人啊,恕儿不孝,家有此妻,我是不打算再回去了,这媳妇我也是不会要的,你就当没我这个儿子吧。
母亲看了当然很生气,怪这蠢儿子不识珠,媳妇以后该如何做人,我这怨谁都不成啊——如果在某国,剧情那一定是这母亲立马就该和媳妇杠上了,都怪你这贱人,勾引我儿不成,反害老娘我老无所依——这就是中西方文化的差异,在文明的进化程度上,某国落后人家几百年啊。
海丽娜自觉希望和颜面无存,连夜出走了。因勃特拉姆跟她撂下过狠话,想让我当你丈夫,你当做到以下两点:一是你怀上我的孩子并能证明那是我的,二是你能得到我随身携带的传家指环作为信物。这个毒誓,让人想起一个反面的誓言,“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这两者的关联是——你都做不到啊!
故事讲到这里,才过了一半。后半段讲的是海丽娜来到了意大利,如何用计骗得丈夫交换了信物,并利用他的好色,偷梁换柱和他上了床,他还蒙在鼓里。好啦,上面两个难于登天的条件,聪明的海丽娜姑娘都达成了——这样看来,她绝对是个有心机的姑娘,她那二货丈夫哪里是她的对手。
完了吗?还没有,故事还将继续,海丽娜还需要再摆勃特拉姆一道,让他乖乖听话,从此再逃不出自己的手掌心。
海丽娜亮出了杀手锏——那个被勃特拉姆看上,并自以为弄到了手又被其丢弃的意大利姑娘。仅有友情客串的意大利姑娘还不够,还得请出我们那位超级大龙套——法国国王,在他面前演了一场苦肉戏,导演当然是海丽娜姑娘。经过这最后一轮的折腾,终于真相大白,阖家团圆了。
原本觉得这是个挺平淡的故事,效果和深度都不及莎翁另一部喜剧《皆大欢喜》。但写到这里发现,这个故事剧情还是有点复杂的,这可能归因于四幕剧的结构特点吧,一波几折,曲折催生剧情的发展。
再说点我的看法,在莎翁的大部分喜剧中,女子都是智慧幽默又美丽的正面人物形象。这部的女主角海丽娜虽然不幽默,但是特别有胆识,敢作敢为,相比她那位不情不愿的纨绔子弟老公勃特拉姆,她更像个独行侠,是带有男儿气的。我就想不明白了,像这样的姑娘,哪样的男子找不到,何苦非得插到那么一颗牛粪上呢。
当然了,这就是戏剧,当真就没必要了,看肥皂剧哪能没有几个槽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