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随笔绝不是借鲁迅之名博观众的眼球,也不是要在鲁迅和梁实秋八年笔战的事件中站队(孤陋寡闻的我几小时前才知道这件事),我只是单纯的想要捋一捋,为什么在众多的大家,在让人眼花缭乱的作品中,我会喜欢甲,不喜欢乙?“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谁是我的菜?我为什么会喜欢这道菜?换句话说,自己喜欢哪一类型的作品?为什么会喜欢?这一类型的作品对我的文字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就像欧·亨利的小说中总会有莫泊桑的影子,我的文字中会出现谁的影子呢?
读《鲁迅全集》,完全出于一种追星的心理。和鲁迅的结识,缘起于教科书(语文课本)。第一印象来自于先生的“以后要早到”,“时时早,事事早”;第二次见面是通过闰土的介绍,至今还记得“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的闰土;记得金黄的圆月下,闰土手中的那一柄钢叉,和从他胯下逃走的猹。
在屋后的那片空地上,在那个下雪天,我认识了鲁迅。以后,并不常常见面,只是常传来他的一些消息。
他说:“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他说:“好个“友邦人士”!日本帝国主义的兵队强占了辽吉,炮轰机关,他们不惊诧;阻断铁路,追炸客车,捕禁官吏,枪毙人民,他们不惊诧。中国国民党治下的连年内战,空前水灾,卖儿救穷,砍头示众,秘密杀戮,电刑逼供,他们也不惊诧。在学生的请愿中有一点纷扰,他们就惊诧了!”
他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一直期待着和鲁迅先生的再次见面。恰逢朋友买了一本《鲁迅全集》,终于让我得偿夙愿。这一次思想上的交流,我对鲁迅先生的喜欢仍然停留在早先的印象上。如果非说多了一点什么的话,要归功于他的作品《螃蟹》“就怕你要吃掉我”,耐人寻味。我暗自欣喜,原来先生匕首一样的文风里,还有这样的一面。
和鲁迅同一时期的文学大家中,我见面最多的要数梁实秋了。“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梁实秋的作品的,只知道那本《梁实秋散文》,从书房悄悄地挪移到了床头柜上。
《梁实秋散文》得来纯属偶然。那次去长春游玩,像往常一样要逛逛书店。如同有人出去游玩必要去咖啡馆坐坐,我是每游一处必到书店逛逛。在猎物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1Q84》被捕获后,心满意足的我在书店闲逛,目光在琳琅满目的书架上游移。《梁实秋散文》就这样毫无预兆地出现在我眼前,我的眼睛瞬时亮了。当时的心情,犹如赌石者切出了一块上好的玉石,激动、惊喜。我毫不犹豫的将其收入囊中。
喜欢梁实秋的作品,因为作品中浓浓的烟火气。写信、送礼、吃醋、寂寞······生活琐事,柴米油盐,顺手拈来,皆可入文章。
文学是没有阶级的。像梁实秋这样的富二代笔下的文字,穷小子、灰姑娘也在读;泥腿子写出的文章,王侯将相也在读。
文学是不分国界的。美国前总统奥巴马,在《三体》的作者刘慈欣写完第二部,第三部刚刚完稿时,奥巴马就动用总统特权,把刘慈欣的还没出版的手稿要了一份去看。
正因为文学没有阶级,不分国界。那些永恒的情感,那些以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小事为题材的作品,才会流传的更久。
我是一个以阅读为乐的人,阅读完全为了愉悦身心。鲁迅的作品读来令自己心情沉重;梁实秋的作品读来总能令自己嘴角上扬,会心一笑,那我干嘛不读梁实秋,而去读鲁迅呢?我又没有受虐倾向。
就像在欧·亨利和莫泊桑之间,我选择了欧·亨利。纵使莫泊桑还应该算是欧·亨利的老师呢;纵使我承认莫泊桑的《羊脂球》《伞》都很优秀,很优秀,可我就是不喜欢啊!就好比早餐,你喜欢吃面包加火腿,我就喜欢吃粥和咸菜。
在东野圭吾和村上春树之间,我选择村上春树。虽然《白夜行》确实文笔流畅,可我读了一遍就是不想读第二遍,因为里面的暴力,凶杀,让我不舒服,读后心情压抑。书籍是用来愉悦自己的,我不想受虐。
我喜欢戴望舒的《雨巷》,喜欢到还把它录制成了音频。可《戴望舒诗文选》和《席慕蓉诗集》,我选后者。因为后者每一篇都令我心动,心生欢喜,欲罢不能。
你喜欢阳春白雪,我就喜欢下里巴人;你喜欢听《致爱丽丝》,我喜欢听《小桥流水》。
喜不喜欢,和作品本身无关。问题出在我身上。
咖啡是不是好东西?是。可我就喜欢吉事果的香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