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马小姐一定是用了最新款的口红。
我从望远镜里看到河马小姐那火热的犹如过期西红柿般的嘴唇时,不觉地这么想。
她翩翩走来,像坐在摇摆的渡船上。
然而她并没有坐在摇摆的渡船上,非要指认一个大概。那么脚上穿着的七厘米黑色高跟鞋可以当作是河马小姐的坐凭吧。
当望远镜开始装不下河马小姐的时候,我连忙摘下望远镜,用两根分别长在左手和右手上的食指推上镜盖,但愿别让她发现了。因为据能擦上最新款口红这一行为论断,让其以为自己正在注意自身,是一件很麻烦的事。
幸好没被发现,因为我看见河马小姐正望向左边,坦白讲,河马小姐望向了旁边的一位海象先生,虽然这一位我并不认识的海象先生只是穿着一件质朴而平常的班尼路深蓝色夹克,不过因为这样而没有发现我的这一事实却实在的发生,让我既觉得松了口气又有点怏怏不快。
好了,言归正传,河马小姐距离我只有9.76米了。
我想,出于礼貌问题,我至少应该向她打一个招呼。
“哈啰,你好吗?老远就看到你了,你今天的唇彩真是棒极了!”
不,不成,假若这样说,河马小姐本人一定觉得我认为她的嘴巴不好看,虽然要将一个完全张开长约五十厘米,高约一米的嘴巴定义为好看委实有费周折,不过如果当真表现地使人发觉,我想河马小姐一定不会高兴,那么我还是别这样说好了。
那么,或者我点头示意便足够了?
唉,也是不成的了。光是点头致意,这头的摆动幅度又应该是多少才合适?幅度小了或许会使人觉得我未有变现出十足的敬意吧,那要么是幅度大点?但是因为河马小姐的立体面关系,我又很容易与她的硕大头颅撞在一起,不用想,吃亏的一定是我。
真是伤透脑筋。
虽然如此大费周折,不过春风还是向我吹了过来,顺便也带着河马小姐。
你有没有和河马小姐,章鱼小姐,袋鼠小姐,冰欺凌小姐,粉红色立体式遮阳伞小姐擦身而过的经历?你总是幻想着和这样的人有次经历,擦出火花。然后找一个恰当的机会对人全盘托出身世,像兄弟一样赤裸裸地躺在高速公路尽头的汽车旅馆里。你们相互倾吐,喝27块9一杯的不知名咖啡,斜斜地望向将落未落的夕阳不住感慨,然后她终于往你想的东西那里靠近了一点点,然后你也终于往她想到的东西那里走进了一点点,一点一点,像童话故事里受尽嘲弄的赛跑中的乌龟一样慢慢爬行。然后电光火石,夕阳不再降落,你可以不必再把手放在她的胸前,她也不必非要紧紧依偎在你的肩头。即使相隔,也能产生玄妙的联系。不太敏锐,或许根本不会在意这样迅疾的瞬间,不过的确存在,磁铁在未知的地方曾经相互吸引,而或许没有发现也无可奈何,毕竟夕阳总是要降落的嘛。
河马小姐鲜红的双唇在阳光的映照下熠熠生辉,照射的我的双眼不住闭上,而我毕竟勉力睁开了双眼,朝她报以诚挚的微笑,像传教士一般的微笑以高超的表现力表达在河马小姐的面前虽然或许让她觉得惊讶莫名,不过可爱善良的河马小姐似乎并没有在意这样的细节,她抬起头来,也朝我微微一笑。
擦肩而过的时机就这样悄然来临,而又弹指即过。这样的速度实在不能让我立马想出能够使河马小姐留下步履的借口。我小心翼翼地从立领毛衣和头发之间的缝隙中观察,而河马小姐留下的陌生而庄严的背影让我猜不出一丁点关于在茫茫人海错身相遇之中的温馨秘密。不过“她的唇膏真好看,红得就像过期西红柿。”这一想象,在日后的某一个晚上,或许会久久萦绕在我的脑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