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任何地方,贩卖食物的路边摊都是一道微光。它们是一个城市公开的秘密,是你永远可以期待的邂逅,是朴实的人们不断微笑后日积月累形成的皱纹,也是汗流浃背的皮肤间隙流露出的粗糙和活力。
小时候,深夜归家,特别害怕那些伸手不见五指的巷弄口。你所能指望的,可能也就是离家较近的某个烘山芋摊或是茶叶蛋摊。一盏黄亮的灯,几缕看似温暖的白烟,明明知道家已经近了,仍然要上前去买点什么。其意义也许并没有上升到这路边摊能作为一种安全感的象征,让你心生感激的程度,但小孩子的心里却实实在在地打算着:阿伯,我可是天天照顾你烘山芋生意的,最后到家的50米要是忽然跳出个坏人,看在我们都这么熟了的份儿上,你也会拼了命地来救我吧。又有成年后,深夜唱完歌,去吃路边的烧烤。两个正在啃烤鸡爪的女孩忽然变出一瓶酒,傻笑之余忽然惊觉到什么,随即嘻嘻哈哈、故作镇静地问烧烤摊摊主有没有开瓶器。面无表情的摊主大叔先是冷冷回答:“开瓶器我有,那你们有开瓶费吗?”话音未落,他已经在两个女孩的桌上丢下一个开瓶器,“骗你们的啦,我可不是那么小气的人。”
据说能一起去路边摊吃东西的人,必是亲密无间、有着不寻常关系的死党。这也是为什么初次相见的男女大都会选在带点冷感的高级餐馆进行有一搭没一搭的谈话,只有感情进阶到如火如荼了,才会无所顾忌地在深夜跑来吃热火朝天的路边摊。在日本有个说法,深夜一起出现在居酒屋的一对非婚男女,那必是有着暧昧关系的;但是在深夜的路边摊一起吃拉面喝啤酒的一对非婚男女,就要比前者更进一步了,必是到了即使公开也不怕非议的“真爱”境界。这说法一语中的地道出在路边摊吃东西的那种带点禁忌的温暖感。毕竟,路边摊本身就是带有争议的,真心爱吃的人会为它拍手叫好,真心爱你的人却会反复提醒你:“真的没有卫生问题吗?”
我对路边摊的爱恨纠结跟所有人的经历一样,始于父母的“一定不许乱吃路边不干净的东西”和小姨、姨夫的“趁你爸妈不注意我们就带你去吃”。童年的各种叛逆和冒险中就包括等夜深人静时自己穿好毛衣外套,悄悄溜出房间,蹑手蹑脚经过父母的卧室,跑到门口跟小姨和姨夫会合去吃路边摊烧烤的经历:黑夜里明晃晃的炭火、过量的孜然和辣椒粉、辣得让我咳嗽的烤肉串、偷喝的啤酒和第二天白天心照不宣的坏笑。但到了今天,也轮到我接受考验了。出门旅行的时候,女儿和先生总喜欢背着我一起去吃路边摊:“就在这里吃碗炒面,我们不要告诉妈妈,好不好?我实在不想去她订的那家餐馆。”
路边摊的魅力,更多来自摊主的个性。从某种角度来说,路边摊摊主的工作跟街头艺人的表演有很多相似之处:一己的绝活、年复一年的坚持、行为艺术一般的现场制作、少数人的捧场以及绝对的分享。但在当下社会,这样的工作方式显然太过“个人”了,无论有多少人仍心心念念关于路边摊的味觉大冒险,这依旧是个孤独的、被质疑的,且正在慢慢消失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