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羞的人大概在现代社会绝种了。
无话可说,却又拿着话筒,练达玲珑者,就需从容应对,一清嗓子:来来来我们说个轻松的话题。于是讲起昨天吃的梅菜腊鱼煲仔饭,佐料须要用湖南的鲜剁红椒,最后铺一层水豆腐……
若是未经世事,毫无城府,则必面露赧色,连连摆手,道:“我没什么说的。”
还脸红的大多是少年时节。撞见错事(未必是自己犯下的),举头三尺有神明,于是脸红了,于是悄悄走开,或者收拾残局;撞见长者,羞于聆听教诲,觉得浑身都是恶习,于是绕过三个街角,远远避开;撞见爱人,仿佛聚光灯顺着目光照来,无数微小瑕疵像爆米花,一个一个炸开,于是羞赧打量自己,头发的光泽,眉弯的深浅,嘴唇的角度,毛孔冒的汗,一切都安稳妥帖。然而并没有神明、恶习和聚光灯。
那些好事情,因为羞于开口和现身,做不成。
害羞是陋习。
夜莺在白天很少歌唱,怕人听了笑话,于是晚上婉转歌喉。它本应唱给阳光的。
美的东西,不应羞于展现,更不用羞于接受。
当然还是需要一点害羞的时刻:人在照着镜子时,莫要自恋的长久凝望,只需害羞的一瞥,打点好心情,快去干正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