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真是匆匆,午后休息片刻,又是一个下班接孩子放学的高峰。北京这几天的艳阳高照,让人头脑昏昏,大汗淋漓。路边的花也被晒得无精打采,仿佛对着太阳唱征服。我在等门口的二路公共汽车,就这样看着这个世界的喧嚣与寂寞,多少匆匆就这样渐行渐远,消失于无形~
一直以来都是马路厌倦了城市的车流,街角的咖啡店恋上了喜欢感伤的人群,路边的街灯喜欢上了晚归的路人。而这一切都与我无关。我,恋上了寂寞。
有人说,人有趣无趣,在于灵魂。这点我是同意的。有趣的人善于发现生活中更多的美。我想这点我应该是有趣的。时常看路灯昏黄的光点缀着夜色,既绚烂又忧伤;微风飘过的花香,荼靡花织就的短墙。但是,我又是无趣的,因为寂寞。我喜欢简单,讨厌繁琐,不喜欢与人打交道,即使再喜欢,也会保持距离。有一个朋友曾和我说过:一直觉得你人很亲切,幽默,和蔼。但是为什么就“走不近”你呢?我想,可能我有交流障碍吧!幸好,有网络可以沟通。
我问过儿子,我是不是个有趣之人?八岁的儿子想了想一本正经地说:“妈妈,你是那么的不合群。我们家都没怎么来过客人,你肯定是个无趣的人吧!”我颓然。人生就是这样:有得便有失去,不可能想有趣还要保持一颗孤独寂寞的心。人生就像一只舞倦了的飞蝶,落在时光轴上,虽然缤纷,但有喜有悲。想到这里,我便不会在乎别人说我有趣无趣了,就像有网友问我为什么只喜欢写夕阳,不写朝阳?我无需解释,但需要灵魂更深刻地去认识人生。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我还会像这样“有仪式感”地生活着,体验人生种种,看落花,听水流,如果允许的话,希望和小王子一起去旅游,看另一个星球的玫瑰和落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