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霸真正牛的地方不是他们回答问题的能力,而是他们提出好问题的能力。
【学霸真正牛的地方,也就是说,学霸牛的地方很多哎,比如说,学霸学习态度认真,自律性很强,勤于思考,不耻下问等等,但是,什么更重要?什么最重要?为什么重要?我们是不是有种“似曾相识燕归来”的感觉啊?!还是不断地探究更重要的东西。学习态度和自律性重要,但,学而不思则罔,所以勤于思考更重要,否则越学越迷惘。勤于思考固然重要,但是,一定是思考自己不知道或者不清晰的知识点吧,你都掌握了还需要思考吗?显然是徒劳的。所以问题导向的思考才是更具价值的,恩,然而问题也有优劣之分的,“哥特巴赫式”的问题才极具价值。且,好问题本身就是一针见血,切中了问题的要害处,否则不可能成为好问题的。
用马哲的观点进行分析:事物的矛盾有许多,由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只有一个,次要矛盾却很多。我们要善于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兼顾事物的次要矛盾,主要矛盾解决了,次要矛盾往往迎刃而解。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时空和条件的变化,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是会发生变化的。提出好问题是学霸的主要矛盾,其他的倒是次要矛盾。】
【我们都参加过各种学术报告、讲座和培训,内容好像都听懂了,但是到了提问环节,又提不出什么问题,是因为真的都弄明白了,还是对于报告的主题内容没有深刻的把握不知道自己有哪些疑问?反正我觉得自己属于后一种情形。就是对于要学习的内容,思考的深度不够,没有切中问题的本质,当然提不出高质量的好问题了。】
好问题背后都有哪些要素。
首先,这个问题一定无法通过简单的搜索就得到答案。
其次,这个问题有充足的背景信息支撑。
最后,一个好问题不会是纯粹的索取。
一个好的提问者所秉持的姿态更接近于“讨论”,而非“索取”。而这方面最直接的提现是,他会用选择题的方式提问,而非简单的开放式。或者说即便是开放式的问题,其中也一定会加入自己的思考选项。
【我们在开庭中常常会采取选择题的方式问对方问题,通常只让对方选择说“是”或“不是”,问题都是非常具体明确无歧义的,背景信息都非常清楚,层层推进后,对方陈述必然会出现前后矛盾不一致的地方,法院可能做出对我们更有利的认定。这也是“苏格拉底式的”辩论法。惨遭职业化的影响,日常生活中常常发现别人说话中逻辑思路、论证、得出结论等出现很多问题,有时候实在忍不住“友情提醒一下”,对方不爽了,对你就“不友情了”。为了与人友好相处、家庭和睦尽量不要把工作中的模式代入家庭和日常生活之中。这也是自己需要改变和调整的。】
如果一个人能够提出质量非常高的问题,起码有点是可以肯定的:
他有非常强大对的自学能力。
【前面的内容主要是对好问题的界定,接着论述为什么能够提出好问题?笑来老师前面论述过了,好问题的因素之一是不是纯粹的索取,而是讨论,带着自己深入思考的问题向牛人请教。这才是能够产生好问题的好姿态。冷眼审视自我:我的学习能力确实不够强大,尤其是自学能力,我很少有哪一项技能是通过自己琢磨给搞定的。这是现状,但,并不代表未来永远都是这样的。为什么很多事情没有做成的呢?是否把这项技能当做自己真正的刚需,如果有了这项技能,我就能“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了”,没有这项技能,我只能过着像狗一样的生活。这种刺激对于掌握技能,增强自学能力,能起到激励、强化自信的效果。】
老师和我们一样也是学生,只不过多了一个技能:遇到不会的问题的时候,他们知道如何查词典,如何查语法书,如何参考不同的词典和语法书,仅此而已。
【我们经常会接到当事人的咨询涉及到不同领域的法律问题,事实上,我们律师也不是万能的,就像没有万能的包医所有疾病的医生一样,但是我们能够很快的找到法律规定,知道该适用什么法律条文?条文竞合、冲突、法律没有规定等等,这些情况下如何处理。但是当事人可不这样想啊,他认为我们律师应该是无所不知的,他们的理由是:你是律师,你不知道法律规定啊?其实,我们很多的律师还真的不太懂法的,最起码是不太会用法的。法律是什么?是约束,规则,规矩,是对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规定,这些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内容也就是权利和义务,法律就是为了这个社会这部机器的运转更加有序、稳定、长效。
问题来了,既然法律是对社会方方面面权利义务的规定,那么,我们很多刚入行的年轻律师,常识性的生活阅历和经验极度缺乏,也没有意识到社会知识的重要性,更不要说对某些技术性很强的行业了,他们绝对是如假包换的小白,涉及到公司方面的法律问题,你对公司的运营、管理、商业的运作规则都不懂,你怎么可能给当事人提出更好的法律意见呢?“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没有社会、经济、政文化等这些更基本知识的掌握,怎么可能娴熟地运用好法律呢?所以,做律师是需要各种技能作为自己的“外挂”,多项技能打造的多维竞争力在律师行业要求尤为突出。但是,遗憾的是,我的知识面,阅读面,技能与真正的大律师差距很大。
以前和当事人接触时,遇到疑难问题我通常是极力掩饰,不能让当事人觉得我是律师还不懂,但是,我现在遇到疑问常常会向当事人直接请教,特别是这个行业的专业知识。因为,这是别人专长,一定比我们更强,你不知道不可怕,最可怕的是试图掩饰自己的不知道!这样你就会失去一次难得学习其他行业知识的好机会了,长此以往,我们不可能给当事人提出高质量的法律意见。】
提问三条原则:
一、只要是搜索能回答的就别问别人
【牢记:问人之前不先问问搜送引擎是可耻的。学习,搜索的技能。】
二、你要知道自己提问的目的是什么
【目的非常重要,直观的、近似的说法就是目标,目的地,我们要知道自己想去哪里,在这个前行的过程中,精神集中,全神贯注,心无旁骛,拿出“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钉子精神,总能达成目标的。
选择什么样的目的对于达成目的本身是具有重要意义的,我以为目标最好不要太高大上了,最好清晰、明确、具体、简洁,最好还可以可视化。比如,短期目标是一辆百万级的奔驰轿车,在床头、办公室、书房、甚至卫生间里都贴着大奔的图画,从视觉上进行强刺激。这一般是短期目标通常可以采取的方法,目标实现后,提高新的刺激物,如法炮制,不断地趋近自己的目标。
其实,我也意识到了,目的和目标还是有一些区别的。目标是具体的,形象的,可视化的,通常是阶段性的追求。目的是抽象的,普遍性的、终极性的宗旨。目的可通过目标不断达成的方式最终实现。
比如说,做律师的目的是实现自我人生价值,也是马斯洛需求层次的最高层面。目标是别墅、名车、存款这些比较具体的东西。】
三、要方便他人回答。
那有没有一个相对稳妥的方法能够保证对方好回答呢?答案是:
尽量问对方选择题。
最后如果自己折腾了半天也没有搞定,提问过后也没有得到解答,那就把这个问题记在本子里。这些年来,我发现的一个很神奇的事情是,大量过去积攒的问题,都会在某一天自动出现解决方法。当然前提是你还要记得那个问题。
只要是搜索引擎能回答的就别问别人……
搜索引擎之所以迷人,就是因为它就好像望远镜一样:
能让你看到你原本看不到的东西……
【这个比喻得很形象,简单,具体,可视化。比喻的目的是为了让别人更好的了解你要表达的意思。想象一下,如果有个望远镜能够将我们学习的知识看得更清晰、更准确,你是否愿意使用呢?我们的回答一定是肯定的,现在的搜索引擎这个望远镜就在你的手边,用于不用就是你自己的选择了。】
最烂的提问是:我连不上Google 怎么办呀?答案是“自己想办法”……如果你在乎,你就肯花时间自己去解决,如果你不在乎?就不用在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