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的世界总是特别吵闹,我好像有了什么超自然的能力,可以听到别人的心声。
而这一切,都要从那个再平常不过的星期一早晨说起。
周末的余味犹在,我一如既往地离不开我的床,而闹钟却仿佛是要和我作对一样,响个没完没了。
我败给了它的喋喋不休,磨磨蹭蹭起了床,匆匆洗漱后便拿着包往公司跑。
一切都和往常一样,除了我脖子上被蚊子咬了个包。
我喝着豆浆走进办公室,一双双探究的眼睛盯向我的脖子。
同事们怎么了?都没被蚊子咬过吗?
我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下,旁边的小李贼兮兮的探过头来,眼睛依然是盯着我的脖子。
“你脖子上的红斑,是蚊子咬的吗?”
我点点头,顺便伸手摸了摸那个包。
然后,我听到小李说:“哼,撒谎。”
而她的嘴,根本没有动。
我狐疑的看着小李,她对我灿烂一笑,轻声说:“这天气蚊子就是多,可以喷点儿花露水试试。”
她的嘴巴一张一合,这次是真的在说话。
那我之前听到的是什么?幻觉吗?
我懒得多想,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可是,我的耳边却总是不得安宁。
我听到小李说:“明明有男朋友,为啥不承认呢?难道是,这男朋友见不得人不成。”
王姐说:“现在的年轻人啊,真是有伤风化,做人不检点就算了,还不把领子拉高一点。”
然而同事们明明都在认真办公,没有人说话。
而他们这些话,也都是自言自语,似乎根本没有准备得到回答。
我有了个不好的猜测,我听到的,大概是他们的心声。
我回想着前一天发生的事情,实在没有发现什么异常,除了这个被蚊子咬的包。
我也后知后觉地明白了那些心声的意思,他们根本不相信我这是被蚊子咬的,他们怀疑,我这是被人咬的。
天地良心,我母胎单身二十六年,唯一的心动便是对我们公司的年轻帅总裁,再没有比我更纯洁的人了。
等等,我男神来上班了吗?
我对刘轩,与其说是心动,不如说是崇拜。
他年轻英俊,大学毕业便创业,开了这家公司。
在三年的时间里,把公司越做越大,从十几个人的小公司,到现在足足有一百多人。
他是我的偶像。
当然,由于他生得实在太好,我对他也有那么点儿非分之想。
说刘轩刘轩就到。
茶水间里,我与他撞了个正着。
他的眼神也停在了我的脖子上,眼里满是探究。
“你脖子上的红斑……”
我急忙抢答:“是蚊子咬的。”
他点点头,没说什么。
但我听到了他的心声:“我觉得也是,孟孟一看就是好姑娘。”
孟孟?
是说我吗?
真没想到,刘轩心里居然还对我有个昵称。
就是孟孟,总觉得没有瑶瑶好听呢。
我暗自窃喜,感觉我的非分之想似乎也是有那么点儿希望的。
不过,没过多久,我就高兴不起来了。
因为我脖子上那块红斑,过了一周都没能消掉。
我自己也开始怀疑,这到底是不是蚊子咬的啊?
此时,周围人的心声就精彩了。
王姐:“啧啧,真是年轻啊,就是也该注意着点儿身体呀。”
小李:“看来不是被老男人包养啊,大叔应该没有这么猛吧。”
而最让我在意的,还是刘轩。
最近的他,有点儿消沉。
看到我的时候,总会避开视线。
心声也只有叹气声。
他该不会觉得,我是什么失足少女吧!
终于,还是那熟悉的茶水间,还是那熟悉的刘总。
他的心声,被我捕捉到了。
“孟孟真的有男朋友了,我彻底没机会了。那该死的大仙,果然是为了骗钱!”
没有什么言辞能准确描述我那一刻的激动之情。
原来他也暗恋我啊!
我一把拉住他的手臂:“你有机会!你怎么会没有机会?我可喜欢了你三年啊。”
空气陷入死一般的寂静。
我这才想起,我听到的,那是人家的心声。
但是,一不做二不休,既然已经说了,那就干脆表白算了。
“刘轩,我喜欢你很久了。如果有一天,我真的会有一个男朋友,那我希望,那个人是你。”
他的脸颊开始发红,竟然比我还羞涩。
哦,我根本没有羞涩。
我是这条街最猛的勇士。
“看来大仙也不是骗钱呢。”
他轻轻握住我的手,眼神专著又温柔:“我也喜欢了你好久。”
我顺利地和男神走到了一起。
顺利得简直不可思议。
而随着我脱单,我脖子上的红痕也慢慢淡去。
我也不再能听到别人心里的声音。
刘轩一直好奇,我为什么会在那天突然表白,而我也好奇,他说的那个大仙到底是什么。
在同一天,我们吞吞吐吐,问出了自己的疑惑。
我告诉他,自从脖子上有了那红痕,我就能听到别人的心声。
而他告诉我,那可能是他弄的。
具体的说,就是刘轩学习工作,样样都是一把好手,除了谈恋爱。
他对我一见钟情,而在三年的工作中,这份感情日渐浓郁。
就在我被蚊子咬的前一天,他慕名去了一座道观。
道观的大仙告诉他,只要花9999,就可以实现他的愿望。
他头脑一热,就付了钱。
而我,就在第二天被蚊子咬了个包。
我们都觉得,那一定是大仙的神通。
又是一个周末,我们一起来到那道观,感谢大仙成就了我们这桩姻缘。
道观早已人去楼空,只余香烟袅袅。
桌案上是一张字条,写着一句耳熟能详的话:“愿有情人终成眷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