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从我写下这第一行开始,我做了一个决定,接下来的每一句话都将是实实在在的生活,没有一句是谎言,我会将我所能回忆起来的漫长时间的碎屑全盘托出,绝无闪躲,遮掩。所以…
好吧,骗你的。
哪有什么实实在在的生活呢?哪有人是不说谎的呢?就连一个天性纯良憨厚至极的老实人都无法确保自己所表达的真实万无一失。也许一个老实人可以真实地描述出他的所见所闻。但所思所想所感只可能是自我消化后的变形。真相是不存在的。就算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动作,在不同的围观群众眼里也会出现五花八门的解读。这才是生活的真实。有人对回忆过度解读,有人喜欢忽略过往。而我,总是不断地重回过去,试图重组,捏造自己的一生。
什么?要先自我介绍?快别逗了,我活到如今连自我还没找到又怎么能介绍呢?你要是愿意听我继续讲下去,就暂且当我是一个活生生的动物,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寻常人,一个满口遮羞布的怪物在胡言乱语吧。
生活是什么?在搞明白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就已经在浑浑噩噩地生活了。从睁开双眼到发觉肚子饿了,从饱餐一顿到想要打盹,生活的循环,使我疲惫不堪。同时我又不愿意面对肉体之苦,关于自杀,我从有记忆开始就已经设想过一百万次了。至今都没有制定出一个完全无痛的理想方案。如果无痛死亡是真实可行的,那么地球上的人至少会少一半,当然,这可能只是我的主观臆想。每当我把这个想法在酒后暴露本性的时刻倾囊相授给至亲好友的时候他们总会一脸鄙夷地说,真想死的人早死了,从来不会像你这样多说一句。
不,他们把人类这种动物看得太冷静,太简单了。死是需要计划的。一个毫无计划的自杀根本就不存在。除非那是场意外。意外不值一提,没有任何参考价值。如果我这样反驳,他们会继续说,煤气中毒,跳楼,割腕,跳河都是不错的死法。不,绝不是这样,痛感和窒息会让人本能地自救,那种自杀方式一旦失败,简直就像是对人间的一场自残式的撒娇。毫无尊严,令我感到羞耻。这时候他们又会说,安眠药吧,无痛,睡过去。天哪,我简直无法想象为什么我周遭的人都是如此的天真可怜。别说安眠药了,就算是有免费的安乐死我也要思考再三,因为死过去的人无法再活过来用清醒地理智描述出自己的体验,天知道他们是否是真的无痛,还是只是有痛而无法通过肢体或语言来表达。生命体征的安详使我高度警觉,令我心生疑窦,如果死亡是那么简单的事情,那生又是什么呢?
把烟熄了,大美说。
正吸着呢,我说。
我让你把烟熄了!大美说。
我他妈的正吸着呢!我说。
快熄了,大美说。
要多快?我他妈是吸尘器吗?我说。
大美一个箭步过来掐灭了我的烟头。
操,你倒是直说啊,不就是灭了嘛!我吐出最后一口烟。
屁,你明明听懂了还跟我这儿玩儿文字游戏!
是我玩儿文字游戏?我只承认一半。在第二遍催促发生之前我真的以为她是在催我把烟给快点吸完。你瞧,每个人都只能听到自己想听到的部分。一切关系的纠缠,内心的纠结都是因为这个原因。感官的误读,事件的误会,使原本简单,直白的世界变得复杂生动起来。时间因此变得层层叠叠,此起彼伏,一遍遍覆盖我们的真与善。人的时间感也随之变化,扭曲。如果没有误会,那么生活的进程就会如同一杯渐渐变凉的开水。而真实的生活是把左手插入冰泉,右手插入温泉,再同时放进海里。这种错位的感受丰富了我们的体验,让我们眼花缭乱,又沉迷其中。
我告诉你小子,再不戒烟你就给我滚出去。大美说。
我舅不在这儿。吼他做什么。我照惯例耍贱。
你行,你真行,那你就交房租!
谈钱就伤感情了。你要知道,我把青春献给了你,你不能一副欲壑难填的嘴脸。
大美一屁股坐在我大腿上,差点压垮了我。
这房子是大美租的,从学校毕业后她就一直不肯回老家留在这个小城市里到处游荡,今天摆馄饨摊,明天摆地摊,后天心血来潮又去扮玩偶发传单。我嫉妒她对于生活的无所顾忌。好像活着只要赚够今天的饭钱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快活起来。她大我五岁,又休学了两年。在我还在学校的时候就已经听说过她不少传奇故事。比如,去模特公司试镜,被淘汰,把面试的老板给告了,理由是性骚扰。在学校里搞过年级主任的儿子,结果害人家高考落榜。这样的传言让她的形象在我的心里一遍遍立体了起来。在我还对世界满肚子牢骚的时候我尤其喜欢这样古怪浪荡的女人。
我跟她是在咖啡馆里重逢的,说是重逢也可以说是初见。毕竟当时的她并不知道我的存在。她可不知道我无数次注视过她潇洒离去的背影,紧身牛仔裤包着屁股蛋儿大摇大摆地走出校门。那屁股好像在对我说,傻子,既然在课堂上发呆,还不如出去鬼混。学费贵,青春更贵。
我认识你。我说。
认识我的人多了。大美说。
姐姐,我们是校友。
谁是你姐姐。
学姐也是姐。
别,我在学校可没学过什么好东西。
谁不是呢!你等人呢?
我等时间。
就是没屁事,瞎耗着呗。
说的就跟你有正经事儿似的。
既然都不是正经人,那就好办了。
怎么,你这小朋友还想办了我?不敢不敢。我是处男。
大美噗嗤一笑,我看见她一排白亮的大门牙。
我是处男。这事儿,真是令人羞耻的事情吗?是的。至少在当时那个年纪是的。但是我跟其他人不同的地方就在于我总是有种强迫症,就是热衷于把自己的羞耻之事不厌其烦地跟各种人说,一直说到这件事仿佛完全跟自己无关才作罢。就如同现在,我所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件事都令我羞耻万分,这些内容闷在肚子里无人可诉的时候我简直是跌入谷底的沮丧,可一旦如山洪倾泻而出的时候我便可以没皮没脸的继续对人间做个鬼脸再没心没肺地活下去。
怎么?这是到姐姐这儿骗红包来了?你搞错了,我穿得少,不代表我骚。大美说着把右腿放到了左腿上,右手拍了拍左腿。短裙下方露出来的白花花的肉微微颤动。这时候我才意识到她的穿着确实比春天这个季节快了一步。
我的眼睛一扫而过又回到了她的鼻子上。这算是我的癖好之一吧,鼻孔要小,鼻头有肉,不塌不尖,就动人心弦。
你几几届的。大美问。
比你小三届。我老实作答。
刚毕业?
算数真快,你属计算器的吧。
德性,一会儿刚好要去租房,你陪我去。
合适吗?
合适,房东是男的,你也是男的,说起话来方便。
我是说咱俩合适吗?
小子,挺勇啊。去,洗手间把门帘儿给我撸上去。
门帘儿?就是你那糟心的刘海。用水打湿了弄上去,显成熟。
一会儿,风一吹,白弄。
我包里有发蜡。快去,咖啡我请了。
服务员,再来一个抹茶蛋糕。我立马冲着吧台喊。
你蹬鼻子上脸啊!她皱眉的样子更美了。
蛋糕是我请你的。来而不往….我还没说完她就接了茬
非礼啊…
我立马溜去了厕所。
那天连续陪她看了好几处房子。最终都没谈成。就在见最后一个房东前我才小声告诉大美,有的房东最烦情侣入住。她这时才恍然大悟,操,那我白请你和咖啡了。我说,也不是,你说我是你弟弟,本地人。这样又壮胆,又没猫腻,准行。她说,滴水不漏啊,贼。
房子定下来之后,没过多久我们就住在了一起。房东常年在外地工作很少回来,这让我们可以毫无掩饰地嬉闹生活。究竟是谁先开口要鬼混在一起的呢?肯定不是我,因为如果是,那我一定会反反复复地记忆这件令我羞耻的事情,绝不会忘记。但我确实记不得了。如果不是,我也毫无印象是大美先开的口。也许就像是所有暧昧不清的关系一样,缓慢又迅猛,含糊又清楚地发生的吧。
大美常常会问同一个问题。“一个年轻人,男的,独自一人,怎么会去咖啡馆泡着,看穿着打扮又不像是来泡妞的,看随身物品又不是来看书工作的,说,是不是前女友总来这儿,你是来蹲点儿,或是一个人自我意淫,泡在回忆里矫情的?”
我当然要否认,倒还真不是掩饰。泡咖啡馆这事儿是有原因的,但这个原因大美永远都不肯相信。这要说,就得从我十来岁的时候说起了。
那是我刚刚开始写小说的时候,两千年的夏天,我还是个四年级的小学生,跟着几个快小学毕业的大孩子鬼混,在当时的我眼里,他们简直就是大人模样。我们一起翘课,拿自行车和校服做抵押,租船游河。他们热爱文学和恋爱。其中一个胖子说,哥哥们喜欢谈恋爱,恋爱能丰富我们的文学创作。可现在看来,大概文学才是他们恋爱的武器。但无论如何我都觉得那有点不合时宜。两千年,二十一世纪,哪儿还有文学的用武之地呢?特别是在追姑娘这件事情上,还不如送对方一个随声听来的实际。
那年我经历了不少事情,心里有了一个高年级的姐姐,白白的,单眼皮,眼角有颗痣。据说是泪痣,是爱哭的命。可我从没见她哭过,她总是穿着一身嫩绿色的运动服,表情很酷,很少说话,一旦说话,就肯定是违反校规校纪的事儿。那年,我第一次被学校门口的小流氓截道勒索,跟我同行的几个同学都老老实实地掏了钱。我当然也怂得一塌糊涂,尽管交钱的时候还一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表情。小流氓的头头挨个问我们这些钱的来历和用途。有的说是家里给的零花钱,买零食吃的。有的说是,自己存的压岁钱,要去买周杰伦的新专辑。也有的说,是偷来的班费。轮到我时,我也不知道怎么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至今都无比羞耻的理由。“钱是从早餐里省下来的,为了买课外辅导书。”
那天只有我的钱没有被缴获。小流氓头头,看了我半天,眼眶含泪说,钱,拿回去。以后有事儿来找我。跟着我的这几个人的脸你也给我记住了,记在脑子里,有什么事情,在学校门口看到了他们就说找孔哥。我保你没事儿。
那是我第一次认识到,好好学习,(哪怕是装的)真的是有实际用途的。
扯远了,说回来,那年最重要的一件事儿就是我得到了一本书,是高年级的同学借给我的,没有封面,不知道名字,书页肮脏不堪。我在家又不愿意做功课,也不能看电视,只好把语文书的书皮套在了那本小说上,故作热爱学习地模样读了起来。从此之后,一发不可收拾,热爱文学,这个话题太大,起码我喜欢上了听写书的人一遍遍地讲述他们的故事。从此之后,我也开始故作深沉地搞起了自以为是的创作。
那年,我跟着高年级的同学第一次去了咖啡馆。其实就是跟大美相遇的那一家。但咖啡馆的老板,名字,装修都换了。在两千年的冬天,那家咖啡馆已经濒临倒闭。咖啡免费,只收人头费。一个人五块钱,进店之后,饮料畅饮,零食收费。
我们一行四人。交了钱,本打算进店之后胡吃海塞。但实际情况是,哥哥们一落座就装起了斯文高雅。一小口一小口地品了起来。这可把我急坏了。说好了交了钱什么都可以喝的,可那家咖啡馆只有咖啡,不卖冰可乐。我百无聊赖,听着哥哥们胡扯。
扯到一半时,我注意到背对我们的那桌客人时不时地朝我们看。一个留着刘海,带着无框眼镜的男人,穿着衬衫,打着领带,面容白皙,头发鬓角处微微发黄,大概是有染过。有好几次我们目光发生了对视,我立刻挪开视线看向窗外。
不久后,他就起身走到了我们的桌前。
“介意我坐下来吗?”
“你是?”
“我听你们聊天挺有趣的,我可以坐下来吗?”
“当然”
哥哥们显然是从没遇见过认为自己谈话内容有趣的大人。
直到他落座我才意识到他其实是一个女人呢。
微微隆起的胸口。说话时的声线都在证明这件事。尽管事后哥哥们还在为了他的性别争执不休。
那天,她落座后,开始融入我们的谈话,问了我们各种问题。例如,爱情观。如何定义爱情。性取向是可以被规定的吗?孝顺是否该被纳入法律和道德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要是换成现在的我重看那段经历,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说,一群孩子能懂些什么,唯一的那个大人也不过约莫二十来岁,提出这些问题也不过就是一种自我标榜而已罢了。可在当时,我们每个人都正襟危坐,开始仔细地思索,有条不紊地分析,细致入微地讨论了其中的逻辑和对人性的态度。
回忆到这里我才意识到,作为一个成年人,我们总是很容易看轻年轻人甚至是孩子的思考力和领悟力。哪怕是回看当时的自己也不免带着一种轻蔑的眼光。
“我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出现在那个咖啡厅的。”我对大美说。
“不信。你这算是什么?怀旧?你那时候才小学,算得上是旧吗?”大美说。
我也说不上是为什么,我总是有一种直觉,那个陪我们聊天,并通过聊天给我们对于人生,爱情甚至是人性启蒙的那个貌似男人的女人,可能根本就不存在,而是上天送给我们的礼物,在某一个人生节点推了我们一把。从那时起,我知道,我距离成人世界已经不远了,虽然还远远没有涉足,但我看见了世界的模样,模糊却新奇的,充满误会与愚昧的,就算是大人也无法完全领悟的世界。
那个咖啡馆遇见的中性打扮的女人再也没有出现在我的生命里,从此以后我开始偏爱短发的女人。尽管大美是长发。我说的那种短发不是具体的,而是一种抽象的性格。洒脱,简单,倔强,任性的短发人格特质。现在看来显然是片面的说辞。同年我开始写我人生中的第一部自传,从宇宙开始讲起,关于人类,关于我,关于我这尚未开始就早早开始沮丧的一生。书名定为《游戏人生》正当我写好大纲,准备一股脑往下进行时,我才在某一天逛书店时发现,这个书名早就被一个游戏杂志给用了。我立马头晕目眩,觉得自己的冥思苦想的结果不过是早就被人想到并出版的东西。我放弃那个破自传,开始主攻随笔和杂文,结果那两个书名又无巧不巧地也被人用了。从此以后,我开始陷入了无穷无尽的书名创作中。我想了不下一百个书名,心想,就算九十个被人用了,还有十个可以留给自己。一生要是能写十本书也就够了。但我万万没想到的是,人脑真的是有限的。把写作的精力全都投入了书名创作之中,那么创作本身也就完全枯萎了。自此,我再也没有动笔写过一个关于我自己内心的句子。仿佛自己早已功成名就,每一个书名都被众人津津乐道,流传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