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人的逻辑有且只有归纳法演绎法两种。归纳法是常见的,基础的,以事实和经验为依据,以个案推出共性,99%以上的知识都建立在归纳法的基础上。迄今为止常规科学的工具也都是归纳法。
2/休谟是经验论者,相信知识源于感觉经验。但他第一个发现归纳法的谬误:即使所有的前提都正确,结果仍然可能是错误的。因为归纳法是对经验事实的简约化处理,仅能够收集部分信息,却得出了普遍的结论。所以归纳法“只能证伪不能证明”。既然每个人的经验都来自归纳法,那必须承认自己的认知有可能是错的。
3/波普尔的科学态度是:是否具有可证伪性?那么既然确认归纳法是错的,又为什么要用归纳法呢?因为我们都是“为了求存,而不是为了求真”。简约化的处理就是为了求存,因为求真的代价是巨大无法承受的。
4/如果用演绎法是否会好一点?但演绎法自身也有不可根除的缺陷。归纳法从具象到抽象,而演绎法是从抽象再到抽象,可以从已知知识推出来未知知识。人类1%的知识来自演绎法,但这可能是最重要的1%。
5/哲科思维重要的特征是“假设与检验”,所有的大科学家都是用演绎法。实验室的操作都只是为科学家准备素材。演绎法的坏处就是慢,好处是可迁移性,一旦在逻辑上导出了一个共同的抽象概念,与此相关的所有具象问题,立即全部化解。例如牛顿F=ma的力学公式一旦突破,与力有关的所有问题,全部得到了解决。
亚里士多德只承认演绎法,他发明的三段论公式:如果前提是正确的,结论则一定是正确的。
6/但演绎法的问题也很大,因为其前提来自于归纳法,如“所有人都会死”这个前提,就来自归纳法。由于归纳法不能穷尽一切,当然导致演绎法的前提就是结构性的终极无效。
所以如何保证判断是对的,保证结论是对的呢?唯一办法就是保证这个演绎法的前提,必须是另一个演绎法得出的结论。继续反推到底就是“第一性原理”。
2019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