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前,我就养成了逛书店的习惯。
其实,到书店并非就得买书,现今的书价咂人,就凭我挣的那几吊子,还真的买不来几本像样的书;说是读书呢,也不尽然,虽名著私藏不多,可自己喜欢的廉价书还是足够看的。妻子说我不老不小的,整天往书店里钻,是不是有了什么猫腻儿。
小时候我就喜欢钻书店,尽管那时市面书籍很少,但有连环画和小人书呀,我和弟弟常怯生生地伏在柜台边“浏览”着,每每都没有买的意思,要知道一本小人书要一毛多,家里买一斤棒子面才九分钱。
“买不买?不买滚边儿去。”我和弟弟望了一眼那“狰狞”的店员,屁都没敢放,灰溜溜地跑了出来,那时的店员是正式职工,牛逼着呢。
只有到了春节,我和弟弟揣着母亲给买年画的钱才敢扬扬巴巴地走进书店,买完年画,用剩下的“回扣”买上一本小人书,回家趴在被窝里翻看,直到把小人书翻得直掉渣。
参加工作以后,旧书摊成了我常驻足的场所,那儿虽都是些旧书,但也不乏精品好书。书是旧了些,而且有股霉味儿,但价钱却便宜得多。有时走运,用几块钱也会买来一本自己心仪已久的书,屁颠儿屁颠儿跑回家忘情地读起来。
书店里的人不多,静谧里散发着幽幽的书香。香气是书们呼出来的,书也能呼吸,也有生命,因为书是人写的,当人写书的时候,就把自己的生命延续到书里,人死了,书还活着,他承载着人的思想,流芳百世。
书们快乐地生活着。他们有的静静地躺着养神、有的悠闲地站在书架上闲聊,各个都神闲气定,不像旧书摊那儿的书有种沧桑没落、苟延残喘的况味。
书们并不寂寞,无论秦汉魏晋,还是李唐赵宋,无论君王大夫,还是下里巴人,都可以在这里相互交流,党论人生。王安石和苏轼可能成为左右邻居,毛蒋两人一不经意成了前后院,说不准哪天鲁迅和梁实秋还要合伙办个文学沙龙呢。
走进书店就像走进了另一个维度空间,沁人的书香把喧嚣隔离开去。望着书们那安详的面容,就可以沉浸在寂静的澄明之中,浮躁的心顿时清凉了许多。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书店里的书也是分类摆放,不同类型的书,摆在不同的地方。
科普读物区是中学生常光顾的区域,学生们仨俩一伙,步履轻盈,在书架边穿梭,他们或是翻书浏览,或是小声交流,最后选准一本,像得到了宝贝,蹦蹦跶跶地交钱走人。
社会书籍区是成年人的领地,书籍内容广泛,驻足人的职业也就复杂,刚参加工作的大多关注仕途腾达,价格不匪的《厚黑大全》竟卖得火爆;而白领一族倾心的是商业公关。间或一位蹲在角落细读不语,那准是某机关的文职秘书,为写一篇关系到日后升迁的稿子来查阅资料。
至于那些时髦的小姐少妇,她们是绝不会静下心来到这里累眼的,她们需要的是享受与刺激,轻裘香车才是重要的,至于别的,通通无所谓。
活泼调皮的孩子们到了书店也换了一副模样,破天荒地稳重、深沉起来,他们径直冲向摆放少儿读物的书架,翻看卡通画册要比读课本来的认真。一但找到一本爽心的,立马抱在怀里,去找领他们来的大人,至于书价,他们连看都不看。他晓得父母绝对愿意为他们付钱买书的。出了书店还要领他去吃麦当劳呢。
我来书店总是留意新出的文学书籍,买不买不重要,新出版的书籍总应关注一下。实在倾心的,咬咬牙,买上一本,回家跟老婆报帐。
徜徉于文学书架的人还真的不寡,从中学生到白发老人。他们大多都背着手踱着,偶尔也拿起一本翻翻,又放在原处,再踱向另一个书架。冷眼你看不出谁有多大学问。其实也没有必要看出谁有多大学问,既然都爱好文学,就不应论学问大小。
倘若一个大字不识的爆发户,猛然来了雅兴,走进书店竟捧起鲁迅全集来看,你有何感想?好事呀,国人都爱好文学,那是天大的好事。怕就怕他明天兴致全无,热衷的是灯红酒绿,把书店在什么地方都忘得一干二净,这也不是不可能的。
譬如我吧,来书店表面是为了买书,其实也是为了膏腴一下自己的虚荣心。
每每走进书店,我总是用余光扫视一下文学书架上属第二层右边的一本文集,看有没有人在翻看它,或者换没换地方,如换了地方,说明有人看过了,我的心里也会美上一会儿。
因为,那是一本我出版的文集
一次我去书店,发现文集竟然没在书架上,是售罄了吗?我环顾一下四周,确信近前没人,才走过去仔细寻找,我的天呐,文集造的灰头土脸,正孤独地躺在书架最底层的一个角落。我用衣袖轻轻擦拭一下文集的封面,确信洁净后又小心地把它放回书架第二层最中间的位置。
我把文集放在那个位置是因为那儿最显眼,我真的很在乎人们是否关注我的文集,哪管有人只那么随意地浏览一下,我回到家里也会窃喜半晌。
又有一次,我刚进书店,就望见一女士在翻阅我的文集,是的,是我的文集。
那女士长裙过膝,身形前凸后翘,煞是入眼,但我无论如何也猜不出她的职业,她能买我的书吗?我在揣测着。
我激动得不敢再望一眼,踅身溜到别处装做没事的样子。
过了好半天,我将身子又挪到眼睛能偷看到那书架的地方,那女士真的还在翻看我的文集。我的浑身燥热得不得了。赶紧溜出书店的大门,点上支烟,用力地吸着,大脑却翻江倒海。
十分钟后,那女士下楼去交钱,手里拿着一本淡兰色的书。没错,是我的文集,因为封面上有我的相片。
当女士从我的眼前走过时,竟行的呼哧儿地没认出我来,她若无其事地走在大街上,把我的文集抱在她那高耸的胸间。
我追出老远,想说几句感谢的话,如果她愿意的话,我还可以给她签名留念,可追了半天,始终鼓不起勇气。
那女士突然发现了我在跟踪她,便加快了脚步,继而又小跑起来,扎眼的高跟鞋前后交替,而那尖尖的鞋跟儿却无情地刺破了我膨胀的虚荣心。
我的天呀,她八成是把我当成强盗了。我狼狈地站在原处,彻底傻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