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又重新翻看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其实我是一个不太喜欢把一本书看几遍的人,而再看这本书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最近总感觉自己身体里缺少了一点什么东西,像是某一种精神支撑,又像是一种信仰之类的,在我以往看过的所有书里,我的潜意识告诉我,这本书里有我想要的。
《一个人的朝圣》讲的是哈罗德,一个没有任何宗教信仰的花甲老人,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的loser。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一天收到一封来自远方老友奎妮得了癌症的告别信件,在送往回信的途中,他一边回忆一边在犹豫矛盾中错过了一个又一个信箱,无意中受到加油站女孩的鼓励,决定徒步穿越英格兰去看望老友,他要用他的信念帮助她恢复健康,让她活下来。所以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哈罗德上路了,一路上受到了各种生理和心理上的折磨,生理上身体的劳累、疲惫和疼痛,心理上承受着过去一切自己的失败与妻子、儿子、朋友的不和谐关系,同时也会需要面对别人的嘲笑。在行走的过程路上回忆反思自己的过往,最后穿越627英里,经历87天,终于到达了贝里克的圣伯纳丁疗养院,见到了奎妮。
哈罗德有一个信念,就是只要他走下去,奎妮就一定会活。
在《演员的诞生》这个节目里,子怡娘娘批判一些流量小花的时候说到“他们一点信念感都没有”。信念感这个词也因此火了。我不是演员,所以不去深入的研究子怡娘娘所说的演员的信念感是什么意思。但“信念感”,这个词我很喜欢,因为这是我缺少的。
我常常总是感到迷茫,不喜欢眼前的,但又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欢什么,我思考了很久,可我还是没有想通透,于是一边寻找,一边妥协,将就了自己。
总觉得努力的前提是,你已经找准了方向。有时候不是你不勇敢,是你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怎么努力。
对我而言,从来没有说心里有一个目标,想要一直走,只为实现它。即使身边没有一个人支持理解,也要走。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但我一直很惊讶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
奎妮最终平静地离开了,哈罗德87天的长途跋涉并没有改变早已注定的结果。但是一些事情确已经在改变。
疏远多年的妻子莫林开始重新认识他,重新找回对他的爱;而他也做了一件看似不可能的事情,而在这个过程中,他也改变了,重新找回了自己。
他开始向陌生人敞开心扉,开始懂得放开以为自己离不开的东西,开始接受不堪回首的过往,开始想起被遗忘的美好时光,开始释怀,心底某个很深的地方,又温暖起来。
故事的最后,他回想起与莫林相识之初的快乐,两人不禁开怀大笑,一切都释然了,他的人生重新开始了。
这一切的改变,都源于信念与坚持。
人啊都会犯过错,也有过内疚和自责,痛恨自己的无能,但我们终究要学会坦然的接受自己,接受自己的不完美甚至是瑕缺。
现在的我还是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但我已经相信自己能做成一些事,只要坚持去做就好。不必有多么大的壮举,小小的改变也可以,比如坚持每天运动一个小时,坚持每周看一本书,写一篇文章。无论是选择哪种坚持,我都相信生活会在我的坚持中悄悄发生变化,这种看不见的变化终将带来看得见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