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大胖婷
《夜色人生》小说中的乔与盖茨比的命运何其相似,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是一个充满喜悦与恐怖的浮华年代,“新”的东西不断的涌进,爵士乐和舞蹈等欢快的娱乐方式蓬勃发展、汽车,电影,无线电收音机,以及日用化学工业也都全面勃发,在纸醉金迷下,酒在流动,子弹在飞,有些人失去了自我,有些人找到了自我。
乔总是说“我不是黑帮分子,我是法外之徒”。可是在终日在夜色下行走的人 ,又如何能始终保持一颗赤诚之心。乔•考克林,身为高级警官的儿子,却加入了当地最有势力的黑帮。
他爱上了黑帮老大的情妇,就犹如盖茨比爱黛西那般,每天遥望着码头尽头的那盏通宵不灭的绿灯,可是当他和黛西就别重逢之后,他突然想到那盏灯的巨大意义现在永远消失了。和那把他跟黛西分开的遥远距离相比较,那盏灯曾经似乎离她很近,几乎碰得着她。那就好像一颗星离月亮那么近一样。现在它又是码头上的一盏绿灯了。
他们都爱得执着和热烈,但与其说是爱,不如说是他们对“得不到”的占有欲,物欲横流的时代下,他们连自己都不曾认清过,又如何遑论“爱人”。无论是黛西还是艾玛,在作者的笔下都毫不掩饰的披露她们的自私与无情。人人向往着金钱至上的生活,他们在华丽和徇烂的灯光下肆意的践踏着感情,在烟雾缭绕下迷失灵魂~~
乔应该是幸运的,他爱上了格雷西拉,一个能够真正爱他,理解他,陪伴他左右的人,但是正如乔的父亲所说:暴力繁衍出暴力。你加诸这个世界的,总会回到你身上。但回到你身上的方式,是你永远预料不到的。
当格雷西拉死去的时候,令人痛彻心扉,她和警察局长的女儿罗瑞塔都是最无辜的人,却都成了彼此最爱的人的牺牲品。这个世界上最痛苦的惩罚从来都不是报应在你自身的身体上,而是报应在你最爱的人身上,这是一种噬心的痛!!!
乔一心想创造一套属于自己的规则,可是有一种规则叫“自然”,没有人能最终逃离它的束缚,而法律所给我们制定的规则,也必然是遵循自然的!!!或者说我们遵循的法律并不是人类的法律而是自然的,上帝不是什么云端的白袍国王,老是一时冲动去干涉人类事务。他是冶炼中的铁,也是炼铁炉内燃烧百年的烈火。上帝的法则就是铁与火的法则。上帝就是自然,自然就是上帝,两者都不能单独存在。
出身高贵的乔为什么会走上这样一条路?乔说他是出身于高贵的住宅,而不是高贵的家庭。一个人会走上一条什么样的道路,其实跟背景的关系不大,当乔的父亲知道艾玛和乔谈恋爱时,极尽阻拦和侮辱艾玛的身份地位,可是自小他对自己的儿子疏于管教,而最终让他走上了黑帮道路,这不是极其讽刺么?
没有什么上等人亦没有什么下等人,没有十足的坏人亦没有十足的好人,每个人都只是不停的奋力地想要出人头地,有人朝着阳光的方向,有人背道而驰,偏爱阴影。但没有人活着只为了死去,为了下地狱,每个人都想在这个世界上活出自己的一片天地!也没有一个就是完完全全的恶魔~~
最后被乔干掉的黑帮老大,他临死前仅问了一句我儿子怎么样了?这是每一个为人之父的本能,一个人无论坏到如何的丧尽天良,他都永远也有他无法割舍的爱~
电影版相对小说来说略微有些失望,如果不是看过小说或是对美国的那个时代有所了解的话,看电影版的夜色人生,相信很多人都会有昏昏欲睡的感觉,而且电影版的将乔的父亲展现父爱的一面给删掉了,所以整个电影看下来,依旧停留在父子不合的印象,以及乔的哥哥在电影中也仅仅是以结尾在观看影片时,以编剧的名字出现了,在小说中会给人以血缘亲情的温暖,可是在影片中这种情感就略显平淡了。
了不起的盖茨比把美国那个年代表面上的浮华,杯光掠影描述地淋漓尽致,而夜色人生则充分展现底层黑社会人心理的的混乱,所以要读懂这两本书,还真的好好看看美国那个时期的背景资料。
最爱洛丽塔的饰演者艾丽,长得太可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