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2

他们的异地恋 

主编手记:

不为彼岸只为海

佘雪 作家 记者 编剧 @夏晏Creaky

挺长一段时间内,我知道自己过得特别不好,就是不肯承认,当时会觉得,估计再也不会有比现在更不好的时候了。然而我失算了,一段时间之后,我过得更不好了。人真的很擅长自欺欺人,明明知道自己过得不好还要粉饰太平,朋友圈的元气热闹,微博上的妙语连珠,虚拟世界里过得花团锦簇,现实里过得千疮百孔。

饮食不规律,失眠,拖延,加班,无节制的睡眠。有时候也不得不相信气运这回事,一口气提起会发现很多事情一气呵成,一口气泄了要过很久才能找回当初的得心应手。气运的消失会带来的是对自我的质疑,怀疑自己选择的对错,怀疑自己以及放弃自己,好像一件事情没有个结果全世界就要崩塌了一样。

这就是我的第三段异地恋结束时所经历的一切。

恋爱本应该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多少人写少年之间的恋爱往往热烈如火焰,好像不做飞蛾就对不起青春,然而异地恋好像给这一切蒙上了灰色的网,明亮的看不清了,斑斓的变黑白了。

少年时的异地恋情姑且可以以热情支撑,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做每件事情都开始考虑投入产出比的我们,在爱情这件事上也不能免俗。慢慢失去那种热血溢满胸腔的感觉,“十年饮冰,热血难凉”成了一句自我安慰的话,那些说“不”的勇气呢,那些“随时重新来过”的底气呢,那些“为了他背井离乡”的魄力呢,都不在了。这两年,赢得不坦荡,输得不霸气,已停下脚步,好像不再年轻。

明明知道自己哪里都不对,却又找不到出口。

春夏交接的某个夜晚再把《壁花少年》拿出来看,看到最后那段,Charlie学着Sam在经过隧道时探出车展开双臂拥抱世界,那一句“We are infinite”一下子击中心房。也差不多是在这个浑浑噩噩的时候,去跟严歌苓老师见面,聊天,那个下午我在阳光下听着她聊起生命中的许多片段,突然有那么一刻,心里的某个壳被打破了,裂纹不断延伸,慢慢长成一棵树,这大概就是心理学上讲的“顿悟”时刻。

欧文·亚隆把生活的四大问题定义为:不可避免的死亡;内心深处的孤独感;我们需要的自由;以及,生活并无一个显而易见的意义可言。

我们不愿去承认却又不得不承认的是,即便爱情里我们彼此陪伴到永久,那种内心的孤寂始终都是在的。争吵,异见,冷战,离别,生命里这些莫大的苦难,看透之后不如用黑色幽默的办法去面对,不是颓然,而是释然。

我们常常希望用爱情与孤寂抗衡,但如果这段爱情本身就伴随着孤寂呢?

对这个问题的探讨,是我们将“异地恋”作为《私·Solo》书系第一本主题的原因。

来说说这本书吧。这是一本“难产”了很久的书。

从2014年10月编辑找我想做这本书到现在你看到它铺展在你面前,已经一年多时间过去了。这一年内我从杭州去了深圳,又从深圳到了北京;这一年里我分了手又恋爱,恋爱了又分手。

我有时候会觉得一年时间很长,长到中间竟然可以发生那么多的故事;有时候又会觉得一年时间很短,都一年了,《私·Solo》的第一本才在你们面前出现。

之所以会做这本书,是源自我对很多问题的自我思考,我希望有更多的人可以一起来讨论这个问题,希望一个问题的边界变得更广阔,而做这本书的过程就是一个思考的过程。

老实讲,这本书做到后来我一度以为会出不来,做到后面我的心情已经不是为求结果,而是单纯地想要完成它,却没想到最后的结局是美好的。

一见如故的路人便是他乡,不辞而别的朋友即是旧梦。

非常感谢这一年中遇见的人,感谢为这本书供稿的各位,王臣、花希、林特特、小北、小川叔、小寒、陈果、彭湃、居经纬、烟波人长安、阿芙拉、唐秋杏、小粉等作者,也很感谢接受采访的严歌苓老师、吴虹飞老师、飞行官小北,同样感谢在这本书背后默默付出的人,我的编辑,新媒体编辑游光明,设计师陈岱、Creal,我的读者伙伴菁菁、冬茶。

感谢相遇。

莱蒙托夫曾说:“一只船孤独地航行在海上,它既不寻求幸福,也不逃避幸福,它只是向前航行,底下是沉静碧蓝的大海,而头顶是金色的太阳。”

愿我们的心和身体能广阔如斯,盛下所有的天地。

这时日,风和日暖,让人想要活下去。

好庆幸,有你陪伴不孤单。

这一次,不为彼岸只为海。

陪你半程

/佘雪 作家 专栏作者 豆瓣红人 @特穆尔79114

凌夕每次坐火车,都会自备两块大毛巾,一块用来遮盖枕头,一块用来包住被头。

有一年夏天,她和张立搭伴返乡。

他们被邀请参加同一个会议,会议结束,又都买了去庐城的票。

凌夕的老家在庐城,张立则是去庐城看姑姑。

上车后,张立和凌夕对铺的人换了票,他把他和凌夕的包放上行李架,回头一看,凌夕正往枕头、被头上蒙毛巾。

“真讲究。”张立笑道。凌夕有些不好意思,她看张立的头发像是今天才洗过,便扯下包被头的毛巾给他:“你也铺一条吧。”

那时,鲜有高铁,去庐城的火车要开36个小时。

入夜,张立听凌夕在右方翻来覆去,便歪着头,问她是不是饿了。凌夕趴在枕头上说:“不,你看,月亮。”

窗外,一轮满月。山连山,在黑夜画出一条蜿蜒的边,月亮卧在那边上,恰如划过海面波涛汹涌处。

张立咳了一声,说起曾见过的最凶险的自然风景:“眼前一片黑,云破月来,我发现其实对着一整面山。”

“何时,何地?”凌夕产生兴趣。

“一次,和几个驴友出去玩,迷路了。”张立在七成黑的狭小空间里挠头,“从此,再不敢探险游。”

只有几个角灯还亮着。

他们原本不熟,聊到角灯都灭了,不熟也变得熟了——天色大亮。

张立说:“走,咱们去餐车吃早饭吧。”一共去了四次餐车,吃了四顿饭,他们才到目的地。挥手告别时,发现没留对方的电话号码。

等到张立在姑姑家整理行李,发现把凌夕的大毛巾也带回来了,他翻出会议主办方发的通讯录,找到凌夕的电话。

他拨过去,只听见人声鼎沸,凌夕喊:“什么?你说什么?”弄得张立也拔高了声线:“毛巾!还你毛巾!”

他们大叫着约在第二天傍晚见。这天晚上,张立在水龙头前一下一下搓毛巾,面上一直浮着笑:这简直像书生和小姐丢手绢、捡手绢的游戏。

张立在大学任教,暑假时间充裕;凌夕呢,刚换了一份工作,也恰是空当。两人再见面,除了毛巾的借与还,推与让,还敲定了下一次约会——庐城周边游。

周边,一日可游不完。

划船、登山、吃喝……

他们的最后一站是翠谷,翠谷以十八个曲里拐弯的山洞著称,从第十八个山洞钻出,两人筋疲力尽。洞口不远,有一片水,水边有块极平滑的石头,他们脱了鞋,撩起水洗脚,又坐在石头上晒脚丫。

凌夕晒了会儿,忆起少年时,在此地春游。张立也说起往事,小时候,和表哥表姐常来这里玩,那时,父母还没下海做生意,他还没常年在姑姑家寄宿……现在,父母各自成家,姑姑家倒更像他心中的家。

凌夕敏锐地捕捉到一个细节,张立来过翠谷,他根本不需要她做向导;他从小在庐城长大,对庐城,说不定比她还熟悉,那么……

凌夕没问,张立主动答了,他说,他原本只打算在庐城待三天,现在已经三十天了,不知道为什么,这次来了就不想走,除非凌夕也跟着走。

凌夕当然要走,但他们的目的地不是一处。

凌夕新换的工作在深圳,而张立供职的大学在北京。一南一北,凌夕有些踌躇,张立还是一贯豁达地笑:“没关系,我打‘火的’去看你。”他从石头上一跃而起,向凌夕伸出手。

日后,凌夕在北京的家中斜倚着沙发,无聊地来回按遥控器,一个频道跳出一位白衣少女,少女动情地唱着《漂洋过海来看你》,凌夕突然想起那时的自己——每隔一段时间,她带着两块大毛巾,从深圳到北京。

凌夕和张立在相识三年后结婚,结婚一个月,离婚。

那时,张立接到命令,被外派五年,走前,他们领了结婚证,可凌夕拒绝了张立的进一步要求:“随军”、“陪读”。

凌夕已当上杂志社的小领导,还很珍惜这身份。当她宣布决定,张立半天没言语,良久后,他近乎哀求:“你知道,我多想有个家……”

凌夕表示,陪读?她不想再读书了;随军?她也不是做家务的料。何况,竞争激烈,这一行,就是吃青春饭……

因为急,她的口气显得冲,张立也急了,他用凌夕吵架时最爱说的话回应:“我看你就是不爱我!”

大吵后是冷战,冷战就是看谁更在乎谁。

随着张立出国的倒计时,两人都没看出对方有让步的意思,于是,由张立提出离婚——其实是想逼凌夕,凌夕一赌气,立刻答应了,他们立刻又去了民政局。

张立离开时,凌夕没去送他。

她正坐在回深圳的火车上,车是慢车,一路上停停开开,她停停哭哭。

估摸着张立要登机了,她发了条短信:“一路顺风。”那边秒回:“你想好了,来找我。”——张立仍希望她伴左右。

他们一个月没联系,一个月后,杂志社在北京设了记者站,派凌夕常驻。凌夕想缓和,主动给张立发邮件:“我住你北京的房,可以吗?”那房子他们原打算做婚房的。可张立没回应,她拨越洋电话过去,接电话的是个女声。

他们真的画上了句号。

凌夕受了很大打击,走在北京街头,她常痛哭流涕。又过了一年,她换了份工作,新单位是一家铁路媒体,她每周都奔波在不同的列车上。

时间过去一年,凌夕坐夜车,铺毛巾时,还是会想起张立笑她“真讲究”。一日,她一抬头,见窗外是满月,瞬间,心如刀割。

张立和凌夕再一次见面,在新开通的合福高铁上。

张立两手不断在裤子上擦来擦去,凌夕知道,他一紧张就会做这个动作。擦完,张立开口:“找个地方,好好聊聊?”

他们在餐车坐下。

张立追问:“为什么后来不理我了?连个解释都没有?”

凌夕看他不像装的,把邮件、电话的事和盘托出,谜底也随之揭开:“邮箱密码丢了。用了一个钟点工,你没听出来她说的不是汉语?”张立薅羊毛般扯头发,“过了些日子,我想我们安静够了,就去找你,但你的联系方式都换了,打电话去你单位、家里,他们都说你交代的,别理我……”

这时,张立已回国,他四处讲学,四处坐高铁。闲来翻杂志,发现凌夕的名字,他搜集了近半年的杂志,梳理出凌夕采访的逻辑:“我专买新开通的高铁、临近列车长室位置的票。”——凌夕负责的栏目以列车长为主。他急切地表达对当年意气用事的追悔,以及他的思念和找寻:“回国后,每次坐火车,我都会来餐车吃饭,因为走到餐车,要穿过很多车厢,这样,才能最大概率找到你……”

凌夕一直没说话,直到张立拉住她的手,她悲哀地看着他:“我就要再婚了。”

凌夕没说谎,下了车,她就要休长假,准备婚礼。

新郎是她的同事,感情升温在采访时,为此,他们的婚礼请柬都做成车票的样式,只是始发站是新郎的名字,终点站标着凌夕。

在合福高铁上的相见,令她久久不能忘怀,她原以为被辜负,后来发现是误会,她原抱怨造化弄人,现在反思又反思,发觉当初有很多是人为的错。

不过,话说开了,结也随之解了。她包扎喜糖时,一笔一笔用小楷写请柬时,眉宇间多了些安详。当她终于写到“张立”的名字,想起,当初这笔正楷还是他教的,于是,他的书房,他的笔墨纸砚,与他恋爱时,隔着千山万水恋爱时,他写的条幅“相看万里外,同是一浮萍”,统统从记忆中跳出来,扑向她。

五味杂陈。

更五味杂陈的是,几天后,张立快递来的礼物。

一只包装精美的礼盒中,盛着两条松软、温柔的毛巾。

还有他的话——

“火车来来往往,乘客上上下下,我中途错下了车,回来时,已无法陪你全程,谢谢你那些年给我的、教我的。”

他没来参加婚礼,凌夕也没用过那两块毛巾。

但她把它们收得很好,如收藏一段时光,收藏一段已经释然的旧情。

谁管你是不是异地恋呢

/小北 半岛网络电台台长 主播 作家 @小北爱吃肉

做完节目,出了直播间,看见西瓜拿着一只笔在她那本幼稚的hello kitty封面的笔记本上记着什么,我好奇地凑过去想偷窥她的秘密。她仿佛感知到我的目光,一点点将手合得更紧。

“写什么呢?这么神秘。”我假装不在意地坐到她身边。

“嘿嘿,就是你今晚节目中说的那九个成熟瞬间,我觉得挺好的,想记下来,可是写了一半就忘了。”她眨巴着大眼睛一脸纯真地看着我,企图我能告诉她答案。

“自己想吧!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不一样,你记着也没用。”我绝对不会如她所愿,丢下这句话就准备下班。

看着她一脸失望地垂下头,我再补一刀:“当你能换了这本幼稚的笔记本时,就证明你成熟了。哈哈哈!”说完,电梯门正好打开,我大笑着在她发飙前逃之夭夭。

电梯不断下降的时间里,我回想起今天节目里面说的那九个瞬间。

低落的时候,选择一个人待着。可以让你开心的人或事越来越少了。没结果的事,渐渐少做了。喜欢看新闻多于看八卦。打电话给朋友的次数越来越少。喜欢吃家常便饭多于外面的餐馆。喜欢隐身,网络签名长时间不更换。早上无论多困,也会马上起床上班。开始明白家的重要性。因为处女座强迫症,我又加了一个——再也不谈异地恋。

是啊,很久都没有接触过“异地恋”这个词语,除了做节目。如今的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逛街,变得更加纯粹再无揪心。而身边的朋友提起异地恋,多半的故事都留给了校园。我们从问“你们相信异地恋吗?”的年纪,变成了如今“你们还谈异地恋呀?”的惊愕。越成熟,仿佛离异地恋越遥远,以至于身边朋友再谈起这个词语,多半都会露出某种不屑一顾的神情。有没有想过究竟因为什么?

“对呀,因为什么呢?”我看着坐在对面吃得热火朝天的闺密R,我想作为一个实实在在经历过四年异地恋的亲历者,她最有发言权了。

“还能因为什么,无非就是经历过,失败了,所以不再相信了呗。异地恋这种东西本就是因人而异冷暖自知,只不过成功的几率太小了,所以大多数选择不愿尝试。”她云淡风清地回答道。

“那如果现在再给你一次机会再谈一次异地恋,你愿意吗?”

“不愿意。”她答得果断。

“为什么?”

“因为,不想经历雷同。”

R小姐和C先生的异地恋,我是见证人。两人在共同朋友的生日聚会上相识,第一次见面,算是一见钟情。加了联系方式后才发现一个在北京,一个在重庆。但距离在爱情初始的时候并没有起到任何副作用,反而因为不常见面增加了彼此之间微妙的神秘感。聊天,可以从白天聊到黑夜,话题也能从天南侃到地北。就连我这个做闺密的都嫉妒,感叹为何会有一个人的出现,能瞬间掳获你所有的注意力,怪不得有人说,朋友只是在你失恋和难过时才会想起来的小角色。

三个月,不长不短,足够了解一个人的过去和现在,两人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一个月一次的会面,就像歌词中唱的那样,“漂洋过海来看你”,他们彼此翻山越岭,踏着火车的哒哒声,为这场爱情之旅谱上了过度文艺浪漫的旋律。

最开始的一年时间,不能见面的日日夜夜都为下一次相见沉淀了更深的想念。两人也会因为某个不期而遇的惊喜,记在心里回味良久。但物极必反,距离在产生美好的同时也会伴随着隔阂。R小姐毕业,C先生考研。原本以为的长相厮守变成了下一个轮回的相隔异地。环境的改变,身份的转化,R小姐不再是大学里无所事事一门心思投入爱情的少女;而C先生一如既往地生活在一个相对单纯的校园里。陪伴渐渐变少,距离慢慢疏远,很多事情就在你意想不到的某个间戛然而止。意料之中的意外:C先生劈腿——不过两年时间。

分开来得异常平静,R小姐原本以为会痛彻心扉,却惊讶地发现身边倒也没有太多的不同,因为本就是异地恋。各种社交软件都被拉黑,所以好像真的做到消失不见,太容易不过。最开始的时候,她也干过通过彼此共同的朋友,或者跑到C先生新女友的微博,看看他们的幸福这种事。有过不甘,有过痛恨,有过一万个不愿意,终于,在有一天,她在微博里看到某人的照片,有一刻,觉得屏幕里这个人,太陌生,仿佛和那个在一起四年的人毫无关系。

午夜梦回时,庆幸两人分开得匆忙而决绝。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见证了R小姐喝酒、失眠、痛哭,以及不忘在任何一个可能的时候,去找一个新的男朋友。很显然,我们都没那么容易以旧换新,久而久之,也就轻而易举地接受一个人出发的事实,只是想再次出发时能遇到一个不同于过去的爱情。

任何时候,都不再想你。于是,异地恋,被打入了冷宫。别急着否认,我们都一样。

我也曾经谈过一场不长不短的异地恋。我们是同一个线上组织的上下级,因为某次意见不合大吵一架,以后每次网上相遇都避免不了争论一番。时间一久,这个人在心里的分量加重,欢喜冤家不过是时间的问题。终于,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捅破了最后一层面纱,两人以让人大跌眼镜的方式在一起。爱情经历了最开始的热恋,不远万里,翻山越岭,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距离由热恋时的保鲜剂变成了平淡期的腐蚀剂,争吵,怀疑,出轨,不过是因为这个人没能如愿地陪在身边。那么多个生病难熬的日日夜夜都过来了,唯独最后却败给他的一句“不在身边”。

经历过一次,再也不想经历第二次了。

有人说,异地恋只是你在身边养了一只手机宠物,用你自以为的恋爱方式陪宠物玩着爱情的游戏,时间一久,这个游戏玩厌倦了,自然就到了要换宠物的时候了。也有人说,异地恋才是生活的常态,熬过了异地恋还有什么不能经历的呢?信任,猜忌,孤独,寂寞,安全感,这些都能在异地恋中考验出来。所以,如果有人熬过来了,就是真正的爱情赢家了。

谁说不是呢?想起很久之前,在微博私信里面收到一位听众的留言,至今一直记得他的名字。

大清说:

小北姐,真心感谢你。你做过的那期节目《异地恋,你幸福吗?》给了我太多勇气。我和我媳妇儿一个在郑州,一个在成都,共同经历了五年的异地恋,在最难熬的时候听了你的节目,我们选择了坚持下来。一年前我们结婚了,现在我们有个小孩。我想将我的儿子取名为“江小北”,以此来表达对你的感谢。

末了,还附上了一张他儿子的满月照,白白嫩嫩的样子和我小时候还真有点像!好吧,跑偏了。

可是,江小北,你知道吗?就在你出生的那年里,我失恋了。

所以,异地恋,冷暖自知。熬过去,恭喜你,熬不过去了也别介意。相信,时间总会让你遇见一个对的人,谁管你是不是异地恋呢?

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佘雪 作家 记者 编剧 @夏晏Creaky

— 1 —

2011年的12月28日,我终于结束了合租生涯,从五人共享一个洗手间的环境中解脱了出来,从此我不用再担心隔壁的夫妻吵架,也不用担心对面人家的小孩站在马桶上如厕。新居是在市中心的老小区里,小区里的楼房有些年头了,不过不碍事儿,能以这个价格租到一室一厅的房子,我已经很心满意足了。签了租房合约之后,我长舒了一口气,感觉对未来充满了期待。

搬家是很累人的活计,经过一天的漫长跋涉,收拾好房间里的大部分行李时已经是下午四点。我丢下了手中的活,躺在刚刚铺好的地毯上,音响里传出了低苦艾的《兰州,兰州》。窗外暮色四合,大院里传来犬吠声,夹杂着邻居开门的声音,隔壁炒菜的香味飘进窗户,我忽然有点怅然若失起来。

在地上躺了一会儿,我起来倒了杯果汁,决定写点东西。

我的博客已经用了好几年,差不多每周我都会写,也没有什么人关注,大部分时候我都在自说自话。其实这些都并不重要,我需要的只是一个发泄情绪的窗口,好像说出来就算与人有了沟通一样。

这篇博客的名字叫《一个人生活第一年》,里面写满了我对独居生活的期待,也写下了这一年我打算看完的电影、读完的书。

跟往常一样,发完博客我刷新了几下,带着一点希望得到别人关注与回应的微妙情绪,但跟往常不一样的是,没几分钟我收到了一条最新的评论。评论人的头像是一张男生侧脸的黑白剪影,网名墨修。

这一天是我一个人生活的第一天;这一天这座城市的冬天已经降临,天气越来越冷;这一天我搬了家,写了一篇博客。这一天,不特别又很特别,这是我与墨修第一次相识的日子。

“如果你喜欢塔可夫斯基,推荐你读一本书,《时光中的时光》,那是他的日记集。”留言很简短,却一下子提起了我的兴趣。

“你也喜欢电影?”我在键盘上敲下了这行字。

“我学的是这个专业。”他也在线,很快就回复了过来。

“你喜欢塔可夫斯基吗?”

“还好,我喜欢费里尼,‘孤寂三部曲’,还有《八部半》。”

聊了两句,我看厨房里煲汤的锅快要开了,便没有再回复他,匆匆关了电脑。

这就是我们第一次聊天的内容,大概每一个喜欢电影的少年之间都发生过这样的对话,对当代的电影嗤之以鼻,对逝去的大师趋之若鹜。但不管怎么样,那时候的我对电影的爱是深沉的,跟这座城市的夜色一样。晚上我喝着汤,看完了《八部半》。然后,我下楼去买水果,从24小时便利店出来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有点晕眩。繁华的都市与电影的世界那么格格不入,市中心高耸的大楼好像戳在心头的一根尖刺。

后来的好多天,每天下班回来我都会看一部电影,到了周末就写一篇影评,其实说是影评,也不过是只言片语。

就这样过去了一年,我的博客依然没有什么观众,唯有这个叫墨修的人几乎每一篇都会给我留言。

我们慢慢熟起来,我们谈电影也谈音乐,有时候也谈生活的困惑、迷茫和莫名其妙的焦躁与抑郁。在我一个人生活的第一年,我常觉得这种焦躁与独自居住有关。

是了,在这里的每个周末都是一个人,一个人加上一台转动的时候有点摇摇晃晃的立式风扇,歪歪扭扭地就过去了。

在墨修的建议下,我开始约公司的同事来家里做客,去买点菜,做点食物,几个人聚会有时候会玩些桌游。只是最后送走一群人的时候,空荡荡的屋子反而更加空旷了。

索性,后来也不约同事朋友回来,而是下班之后和以前的老同学去市中心的各大商场觅食。上班是会疲惫的,这种疲惫其实无关乎工作时间的长短,也无关乎工作内容的难度,只关乎一种被限制的生活状态,所以我才一直觉得,要找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才能用热情与期望来抵御漫漫长夜里的疲惫与压力。

但我忘了,生活也会疲惫,为一成不变而感到不安。

还好有墨修。

很可笑的是,这样一个素未谋面的人好像掌握了我生活的一切,在他面前我可以坦承我所有的感受,我们分享生活里的一切。他总能第一时间就回复我的博客,我一度怀疑他的职业是不是网管,但他又那么能理解我的情绪,或许他更可能是一个心理医生。

                  (2)

时间过得真快,当这座城里的梧桐叶落尽,又是一年冬天到来了。2012年的12月28日,我一个人居住整整一年,我翻开去年的博客看,预想的美好和快乐并没有出现。一个人居住让我的脾气愈加暴躁,我也越来越忍受不了工作的枯燥,终于,我决定辞职了。

辞职的前一天晚上,我给墨修留言,说:“我要辞职了,你觉得这样好吗?”等了许久,却没有等到他的回复。当天微微亮起的时候,空气变得更冷,我忽然打了个寒战。“为什么我要问他呢?”我忽然觉得有点莫名其妙。

辞职的那天晚上我写了一篇博客——《一个人生活第二年》,写完的时候,我鬼使神差地开始狂按“F5”,那一刻我迫切地想要看到那个头像出现在“谁阅读过”的方框里,在刷出他的头像后,我又开始默默地期待刷新出他的评论。

“好久不见,你还好吗?”他的评论只有八个字。

那他为什么看了那么久之后才回复?他刚才在想什么?他是否删了又写写了又删?他到底想说什么?

“我不好,但为了过得好,我辞职了。”我想了想,还是说了实话。“嗯。”他回复了一个字。

“你在认真听我说话吗?”我有点生气,他怎么能表现得这么轻飘飘的。“嗯。”屏幕亮了起来,他并没有问我为什么。

我突然觉得很愤怒,他居然不问我为什么,他居然不知道我为了他的态度在生气。就在我忍不住想要回复过去质问他的时候,他又发来了一条评论。

他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你,事实上,现在,我的生活也很糟糕,真的太糟糕了。这个时代什么都很快,恋爱、工作、生活,都快,我觉得很累。你也不用回复安慰我,我一个人待一会儿就好。”

那一刻,我忽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只是被扑面而来的孤寂感击中,突然就怅然若失了。

是啊,其实我一点也不懂他的生活。

是啊,原来隔着屏幕想安慰一个人那么艰难。

辞职以后,我的生活变得自由而散漫,每天睡到十点多醒来,下午一定会看一部电影。我看完了费里尼和塔可夫斯基就开始看阿尔莫多瓦和伯格曼,从《基卡》到《不良少女莫妮卡》,从《秋日奏鸣曲》到《在黑暗中》,只要是墨修推荐的电影,我都看。每天看完电影的时候都是傍晚时分,我常常在这个时候出门散步,有时候搭公车去很远的地方看日落,有时候只是在楼下的大院子里逗逗小狗。

原以为会变得颓废的生活并没有出现,恰恰相反,我过得更加规律,也更加平静。过了没多久墨修又恢复了平时的样子,我们依然在彼此的博客下留言,除了平日的问候,也开始慢慢讨论一些关于彼此的事情。我们讨论一个人身上呈现的各种特质,讨论真实与虚伪的界限,讨论生活的价值与意义,也分享生活里的点滴。

这一年,在墨修的鼓励下,我开始写作,成绩并不算好,却偶尔也有读者不知道从哪里得到我的联系方式,向我传达他们的喜欢。每当此时,我就迫切地想与墨修分享。但网络的距离真的太远,我此刻的开心,他永远都要在下一秒才能感受得到。

                    (3)


2013年的12月28日,我一个人去看《等风来》的点映。

电影里倪妮在黑暗中疯狂敲打别人的窗子,哭着说的那段话,很多人听着矫情,看的时候,我却觉得那是我曾经很多时候的写照。她的崩溃,像极了很多个下午我无法忍受孤独打电话给很多朋友却无处诉说的样子。

电影里的程羽蒙很幸运,她的敏感、脆弱、神经质、愤世嫉俗,都在遇到没脑子的王灿时被卸了力道。有一个人让你自以为是的世界观在轰隆隆向前倾轧的时候受到阻碍,好像一拳打在棉花上,有人告诉你,其实你不需要用这么坚硬的姿态面对这个世界,你可以活得很柔软。

而我觉得,我的幸运大概就是墨修了。

那天晚上回去,我写下了《一个人生活第三年》。我满怀希望,期待着又一年的到来,我感受到生活的一切都在慢慢变好。我在博客里给墨修留言,说:“生活给了我许多不确定的东西,但还好我们对彼此有所笃定。”

那天晚上墨修回复我说:“谢谢你相信我。”

我在黑暗中吸着鼻子笑了起来,却没想到这是我们的最后一次接触。

第二天,墨修失踪了。

是的,他从我的世界失踪了。

无论我怎么给他留言,写了多少博客,他再也没有回复过,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消失了。我的心底里好像有一块东西被挖走了。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在我心底里占据了这么重要的位置?从什么时候开始,他成了我的不可失去呢?他现在在哪里?他为什么不再回复我?他怎么突然就消失在我的世界里?他还好吗?他在做什么呢?他是不是出意外了?他现在怎么样了?

我每天想着这些问题,常常想到泪流满面。

                — 4 —

一天又一天走过,一年又一年逝去,当冬天再临的时候,我新找了一份工作,将往南方迁徙。

离开前的那个晚上,我坐到大院子里,小区里有个老师傅会剪头发,老人家和小孩剪头发大多是找他。我坐在椅子上对师傅说:“师傅,剪短点,长了难过。”老师傅说:“姑娘,头发长情思长,头发长长不容易,好歹留着做个念想。”

我听到这句话,忽然就忍不住哭出了声来。

那天是2014年的12月28日,我在博客写下了《一个人生活第四年》。敲完发送键之后,我依然习惯性地按着F5,但却再也看不到那个熟悉的头像。

也再也没有人会问我过得好不好。

              — 5 —

1895年的12月28日,法国首都巴黎首次售票公开放映电影。

1944年的12月28日,二战中,匈牙利对德国宣战。1957年的12月28日,第一辆国产三轮汽车诞生。

1992年的12月28日,南京长江大桥高架桥建成。

……

每一年的12月28日,全世界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大事,没有人会知道,有一年的这一天,有一个人走进我的生命。也没有人会知道,同样在这一天,这个人再也没有出现。

其实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可能删了一次微信,丢了一次手机,你就会失去与很多人主动连接的窗口。直到有一天你收到一条陌生的短信,来自某个人的换号信息,你的脑海中浮现出那个人的样子,记忆也才铺展开来。

但我想我会继续写下去,第五年,第六年……第十年。我依然期待着,有一年的12月28日,当我发完那篇博文,他会看到,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只问我一句“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我和你的距离,何止十年

/佘雪 作家 背包客 @背包客佘雪

我想是时候彻底忘记了。

我爱过一个人,足足七年。

                — 1 —

第一次见他的场景我至今依然记得,那年夏天,我12岁,他22岁。

我捧着一本作文书,坐在石凳上,一页页翻阅,一页页读进心里。终于被一个“≠”打败,盯着这个符号,手足无措。看着站在不远处的他,我似乎看到了希望。

我就这么突然站在他的面前,一脸无辜,欲言又止。他嘴角上扬,问我有什么事。那一刻,我握着书本的手在刹那间微微渗透了冰凉的汗水。我忘记他穿了件什么样的衣服,只记得那一笑,如那场阳光明媚而温暖,足以颠覆我的整个世界。

于是,我跟他就这样相识了。

他高大帅气,风趣幽默,又博学多才,在我那个容易叛逆的年纪教会我那么多,最主要的是,我跟他在一起是那么的开心。他的刚毅和温柔,给了我太多的呵护和溺爱,洋溢着我那微微发烫的年华。

从此,我的生活到处都是他的影子,深陷得无法自拔。在14岁的时候,我读初二,经过跟他一年多的相处,每次面对他,青春期的种子总是蠢蠢欲动。那一刻,我便深信,自己的心,按捺不住了。

为了能与他在一起的时间多一些,那年冬天我开始学会逃课,周日下午不回学校上晚自习,找各种理由和借口,然后第二天一大早顶着寒冷的气息骑车赶回学校。我想我是够疯狂的,甚至敢让他扮演我的家长打电话给我请假。因为一而再再而三的这样,我的成绩一落千丈,终于在一次班会上,班主任火了,指着我的鼻子怒气冲冲地骂道:“你不是有各种理由和借口不来上自习吗?现在成绩很好是不是?看看你这点破分数对得起谁!”

记忆中他没有送过我什么礼物。有一年他去上海,回来的时候给我带了一串珠帘,白色的,泛着透明的闪亮。那一年刚好热播《又见一帘幽梦》,又那么恰好的,那个晚上,荧屏上播放的就是紫菱在珠帘中穿梭的身影,她幸福的微笑,让我差点落了泪。

从认识他那刻起,我便在努力成为一个由内而外卓然不凡的女子,只有那样,我才觉得与他没有距离感。他送的东西,我倍感珍惜,我对身边的朋友说,那是他对我的心意,我要静静珍藏好。那一脸的幸福,那娇羞的模样,仿佛是热恋中的女子,不可自拔。

            — 2 —

那一年,我16岁,正好读高一。

渐渐的,我感觉我和他之间正有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隐隐发芽,两个人之间越来越有默契感。

比如在我吃饭时,他会故意趁我不注意偷偷夹走我碗里的鱼,然后放肆大笑。看着他那么开怀的样子,我心甚感温暖,于是后来我学着配合他,故意让他趁机而入,夹走我碗里的菜。

我牛仔裤线坏了,在缝补过程中,总是要借助外力将针穿透如此韧劲的牛仔裤,费劲的样子被他看到了,一脸无语又怜惜的表情:“我来吧。”

在我惊愕的目光中,他接过我手中的裤子和针线,熟练地缝补起来。看着他认真而专注的样子,我既惭愧又感到幸福,因为离他的心,又近一步。我和他一起刷油漆,两个人玩得不亦乐乎,结果衣服、脸上点点滴滴都是油漆,满身的油漆味。我一脸苦闷,盯着他:“怎么办?”

他笑笑:“汽油可以擦拭掉。”

“去哪儿弄汽油?”

“我的摩托车上,跟我来。”

他拿块布蘸着汽油帮我擦拭衣服上的油漆,认真的模样让我迷离。近距离的相处,他也不好意思,脸微红起来,我可以清楚地看见他白皙的皮肤,他的皮肤真的很好,没有瑕疵,没有毛孔。

因为脸红,他看上去更加迷人,长长的睫毛,薄薄的唇,精致的五官,额前碎碎的刘海,还有鼻息间传来的热度,都让我一瞬间忘了自己身处何地,仿佛置身于一场梦境中,只想留住此刻的温暖和宁静。

在我眼里,他就是万能的,他什么都懂。那个时候的我,真的被他宠坏了。

不开心了,找他。

开心了,找他。

碰到不懂的,找他。

想找人聊天了,找他。

每次从学校回来第一件事,还是找他。

他的影子开始一遍遍在我脑海里盘桓,梦境中亦是如此,我想我是疯了。他也有小孩子气的一面。有一回他剪了头,一回来就在我面前自恋:“怎么样,很帅吧!”说完还不忘甩甩头发。我被他的动作和神情给逗笑了:“不帅,一点也不帅,怎么会剪个这样的头啊!”

其实,他站到我面前的那刻,我就发现,他真的很帅,像某位明星。

我口不择言了,可他还是对我宠溺地笑了笑。

每一次他离家去另一座城市,是我最难受的时候,我不敢面对他,也从来没有在他面前好好说一句珍重,我没有勇气,我怕站在他面前会未语泪先流。所以永远都是站在窗户前看着他离开,然后心里憋着一口闷气,吐不出来,喉咙发紧,下一秒眼泪就下来了。

              — 3 —

有一回他离开了,可我总感觉他没离开,总是相信一回家还是会看到他。一路上殷殷盼盼,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寻找他的身影,可是没有。正当我失落之际,没想到他真的出现在我面前。

那一刻,我内心的雀跃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我问他怎么回来了,他笑着说那个地方只招女不招男。多蹩脚的理由啊,可是我却信了。看吧,他连借口都不会找。那一年,我17岁。

我以为,我跟他会有一个好结局,我那么在乎他,那么需要他,那么离不开他。而那,仅仅是我美丽的希望罢了。

那时的我,只不过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学生,我不懂何为爱情,但还是依然追随他的脚步,给自己足够的信心,不断地告诉自己切勿妄自菲薄。眼前的他,伴我走过了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那是我一辈子也忘不了的回忆。

有时候青春和幸福就是省略号,看似没有尽头,却每一个点都是结局。在18岁那年,还是那个冬季,我独自躲在角落里狠狠地哭了一回,为了那个我爱的他。回过头便对自己说,在18岁前一定要伤心彻骨一次,然后收拾好自己的心,再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 4 —

他结婚了,是的,他真的结婚了。新娘是另一个女孩,在10月1号那天。

那年,他28岁。

我没有出现在婚礼现场,不像电视剧上演的桥段一样。他和他的新娘在共结连理之时,我正在课堂上课,心痛难忍。

那一天,我过得浑浑噩噩,不知所以。

我记起他订婚的场景。他站在门口迎宾客,而我则躲在远处观望着,不敢打扰,不敢哭泣,不敢迈前一步,不敢冲到他面前质问。我看不清他当时的脸上露出的是什么表情,只依稀听见新娘的笑声。我的心被刺痛了,但我拼命克制了眼泪,没让它掉下来。

那一刻,能说我心里不恨吗?

他订婚那天,是大年初八。

晚上我还是忍不住见了他。在客厅里,就我和他两个人,我们面对面坐着,中间隔着一个火炉。我低着头不看他,一直沉默不语。

过了好久,我抬起头笑着说:“怎么那么快,才不过几天,就订婚了,我都感觉自己在做梦。”

他盯着我说:“别说你,我也觉得自己做了一场梦。”“那你爱她吗?”

“不,我不爱她。”他突然握着我的手看着我说,“我有喜欢的人。”

我突然怔住了。

                  — 5 —

记忆中,我和他从相识到现在,都没牵过彼此的手,最多的时候,也是在冬天,我在烤火,他握着我的手,给我取暖,可是那些时候我们一点也不会有尴尬,就好像亲人之间的握手一样。

而这一刻,我慌了,不知所措。慌忙抽开手,我逃离了。

我妈妈说:“你跟他不合适,没结果的,忘了吧。”

原来那些年妈妈是懂我的,都说知女莫若母,她一直都看着呢。

忘了吧。

原来那些我死心塌地、那么深情地爱着一个人的日子呢?我朝思暮想的熟悉的面孔呢?都不见了。一切就像是回到原点,然后我不断告诉自己,你从未爱过,是的,那都不是爱情。从12岁到如今的22岁,整整十年,从与他相识到如今他有了自己的家,我花了七年的时间努力去爱,剩下的三年一直在尝试着遗忘。至今虽已经彻底放弃,可还是有些东西放不下,也忘不了。

喔,对了,我曾让妹妹拿我的手机偷拍了一张他的照片,是过完年他离开家的那刻。照片上的他,穿了一件黑色风衣,黑色皮鞋,深邃的眼眸,精致的五官,一切显得那么唯美,就好像某个电影里走出来的人物一样。

后来的后来,我的手机丢了,连同他那张照片。

但是他那天的穿着和神情,那么深刻的场景,我想是挥之不去了。

大学时很多人都问我是否有爱过的人,我说当然有,爱到无法接受另一个人的追求,爱得痛苦而绝望。

去年年底我得知他要回来,那个晚上我彻底失眠了,脑子里拼命想着他,后来实在无奈,只能半夜爬起来练字、写诗、回忆。

第二天很早我就爬起来给闺密发了短信,说心里难受,想得心疼,一整晚失眠。我以为她会安慰我,可不曾想她电话一过来开口就骂,骂我笨,骂我傻,骂我不值得。“人家都过得那么幸福了,你在这儿痛苦个什么劲儿,有人怜惜吗?”

是啊,有人怜惜吗?

就在她的骂声中,站在阳台上,我突然醒悟过来,然后不断掉眼泪,拼命哭。

我想是时候彻底忘记了。

如今回想起来,每次想得心疼,都会不断安慰自己:这世界,茫茫人海,但应该庆幸,曾有那么一个人,在你最美的年华里,全心待你,爱你如生命。

是不是说过去同一个终点

/阿芙拉 韩寒「一个」编辑 记者

              — 1 —

醒来时车窗外已经铺满华北平原沉沉的霾,脖子睡得酸痛,站起来穿过上海大妈大叔旅游团,经过两个在过道里打闹的小孩,走到车厢尽头上卫生间。很快就要到北京了,但没有人来接我。

哦,不用担心,我这么写不是为了引起同情,我熟悉北京南站到我母校的路,那段地铁一共有16站,不信你去数一数。

不过下车以后我没有坐地铁,回国后我在上海工作,偶然碰到这次出差的机会,听说我回京,大学社团的同学们马上组织起聚会,高铁一到站,我就赶紧打车往东边奔去了。学校旁边的老地方还没有拆,先去占座的师弟在微信群里说大家快点啊,已经点好100个串儿。

北京大概比上海低十度,我穿着薄毛衫,隔着车窗都感觉到这座城市熟悉的干冷。帝都的灯火好像比过去更闪耀了,不过地上的风景我并不清楚。在这里当穷学生的四年很少舍得打车,记忆里生活就是闷头钻进比夜色更黑的地铁,从城西挤到城东。

                  — 2 —

漫长的地铁旅途好像从来都是一个人看书发呆的过程,有时候他来看我,就让我背靠车厢站着,他面向我挡住别人。我们什么都不说,也不做亲密动作,如果颠簸,我就拽着他的衣服,他捏一捏我的下巴说,笨狗。

明明是填报志愿前就在一起的,为了各自分数的最优选择,他去金陵,我到帝都。南北遥遥两个京,相距一千二百公里,每一次相见,与我这次从上海来走的是同一条路。:多数时候都是他从南京来看我,我早早起来乘冷清的地铁去接他,焦灼地数过16站才能到达南站的大厅。在夜班动车抵达之前去麦当劳买一份早餐和热饮,算好时间,在温度刚刚好的时候塞到舟车劳顿饥肠辘辘的他的手里。他用疲倦的双臂抱我,胡楂扎得我的脸有一点疼。我说好啦,他才放手,啃着早餐跟我慢吞吞地向地铁走去。

也有我赶不及到南站接他的时候,和他约好在西单站会合。我总是倚着一号线的柱子向换乘通道的出口张望,等过了千军万马,才看见他穿着我喜欢的白底浅蓝格子衬衫走出来。我好矮,踮起脚,飞快地亲他一下。

              — 3 —

司机把我放在学校旁边那条城乡结合部的小街上,我走进以前混到天昏地暗的那家店,还没坐下就被灌了一瓶啤酒,跟闹得最欢的几个男生挨个对骂完,挥手吃起了烤肉。

毕业散伙饭那天,也是在这家店里,跟所有人拥抱哭过后,他过来接我,牵着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整条街上夜市散尽后的竹签和西瓜皮,告别了异地的第四年。

那是他最后一次来北京找我,等我办完手续一起回家。他已在家找好工作,而我要出国。因为时差和各自眼前的奔忙,我说上一句,他隔几天才回答,有时候就不答,但是长时间远距离的感情并不脆弱,相互陪伴的默契像亲人,让原本的牵绊更为牢靠。

几年没见的一帮人聊到老板打烊后各自叫车散了,我在附近订了酒店,跟住在那一片的L一起走回去。

“北京真不是人待的地方!”霜降凌晨的北京冷得特别清醒,我忍不住破口大骂。

“哎哟,你怎么这么神气啊,”L说,“你不是分手了吗,怎么不躺在地上哭一场。”

工作以后去了许多酒局,我已经不再像大学那会儿一样借着酒劲发疯。那时候跟他吵架,我喝多了抱着L哭了一整晚。L为了安慰我,把他家祖宗十八代来来回回咒了好几遍。不过很快我们又和好了,L到现在还嘲笑我当初哭得那副傻样。

“现在挺好啊,我也没什么好哭的了。”我跟L说。

                — 4 —

酒店里冷得睡不着,我用手机放歌,忍不住又开始回想北京南站的大厅。时间还早,我们去麦当劳候车,我玩手机,他坐在我身边听歌。

我和他都很喜欢音乐,他说:“你听这个啊,很好听。”

而我一定会说:“我才不听你听的东西呢。”

“不听算了。”他说着,把冰凉的大杯可乐递过来,只准我喝一小口。

北京春寒料峭,他把加大号的外套脱给我,自己在动车的空调里冻一夜,“反正南方已经很热了。”他说。我就裹着那件长得可以当裙子的外套,看着他走过检票口,走上电梯,走进开往南方的列车,转身乘16站地铁回学校。

一个人回去的路总是长得难熬,列车突然从地下开到地上,城乡结合部的灯火并不闪烁,一排排房子和树在视线里快速后退,那时我想起“爱你的每个瞬间,像飞驰而过的地铁”,想起他此刻在南下的列车上,不知道是不是也在想我。

偶尔我也会去南方看他,约好在长三角不同的城市见面,他抱过刚刚出站的我,递过来两张当地的地铁票,一张乘车,一张留作纪念,他知道我喜欢搜集这个。在南方的相聚同样短暂,他告别了我,要赶最后一班车回学校,一会儿之后突然又回来,递过来麦当劳温热的饮料。夜班动车二等座车厢只有我和另外一个人,车厢里的冷气特别足,我只能用力把自己全身都裹进外套。

从北到南的这条路风尘仆仆,去的时候因为终点有他而不觉漫长,回的时候因为从此又要一个人生活,总是感到冷和沮丧。在我们都是穷学生的时候,他总是只买得到站票,挤在两个车厢交接处,席地而坐。他说想到很快就要见到我,就没有那么累了。可是还有回程的时候,我从来都不知道他都是带着怎样的心情,随着一夜无眠的列车穿过万水千山,回到与我毫无瓜葛的生活。

后来我们手头宽裕起来,有时候会选择飞机或高铁,见一个短暂的面,以支撑起接下来会更加艰难的生活。他甚至到国外去看我,在异乡的机场,我给他点的第一餐,还是大份的炸薯条。

                — 5 —

支撑学生时代的异地恋特别简单,毕业就是最坚定的信念,毕业这个可怕的关卡一过,两个异地的人又有了机会去选择。然而我们和高考后一模一样,为了各自的能力和意愿可及的最好的生活,这段感情的距离变得几倍于南京与北京。

出国很久以后,有一天刮大风,巨浪滔天,我在海边录了一段语音发给他,他说在和同事聚会,你说什么,我听不到。

我常常以为自己想要的细水长流无非就是异国也可以默契如亲人的相伴,平常如水和空气,重要也如水和空气。我也没有想要结婚,没想要分手,不想急匆匆去赋予这段感情一个结局,在茫茫的海上乘船,想起这个世界的那一头有他在,就可以对这个世界多一分留恋了,这便是不放弃的理由了。直到那天他说:“你说什么,我听不到。”

每个人都在问异地恋会输给什么,我不觉得是时间、距离,或者第三者,甚至不要用输赢来形容一场恋爱,形容一场旷日持久的感情,谁和谁当初在一起是为了比赛呢。

我想他大概也没有惧怕过南北相隔,我们总是相信总有一天会再见面,因为说好要到同一个终点。但最后也只是精疲力竭,只好放他去他的未来,放我去我的未来。

不谈了,没有为什么。

              — 6 —

第二天开完会打车到北京南站,没来得及吃饭,走进麦当劳买一个汉堡,空调热风吹在脸上,空气里都是咖啡和炸鸡的味道。

我已经不记得与他相处的许多细节了,唯独记得每一次与他告别与重逢时在车站和机场的麦当劳买过的食物,那是我与他从头到尾的异地恋里最清晰的温存。

抱着麦当劳的纸袋过完安检,踏上北京开往南方的列车,旅途的终点已经没有他在等我。我起初不以为意,这时有个大妈踩了我一脚,我心疼脚上的新鞋,终于开始撒昨夜的酒疯,把脸埋进围巾里哭了起来。

十七岁的爱是桔梗花

/王果 作家 王果 @彭湃_

— 1 —

十七岁那年的夏天,舒北柳高二,在表姐的格子铺打暑假工。除了考上一所理想的大学外,她单纯且易满足的小脑袋里唯一想到的近期计划,就是在暑假结束前攒一笔钱去鼓浪屿,穿着网上淘的森系长裙,背着父亲的尼康单反,在那儿走上一圈。

这个浪漫的计划很快就被改变了,因为打工的第二周她遇见了沈杰。

沈杰大她两岁,是表姐店里的雇主。他高瘦清秀,穿纯棉T恤,背单肩包,戴黑色电子表。他热情健谈,说话的时候喜欢直视对方的眼睛,抿嘴微笑,温柔又阳光,一切都是舒北柳喜欢的模样。要知道,在自己班上那群毛毛糙糙的男孩中是绝对没有这样的人的。

那天少年推开了门,径直走到舒北柳的格子前面,放下包,掏出要补的货、火柴盒、魔术球……尽是一些稀奇古怪的玩艺。舒北柳被他手中一个样貌丑陋却特别的娃娃吸引了。沈杰察觉到了,大方地递给她:“巫毒娃娃,喜欢吗?喜欢就送给你。”

被看穿心思的舒北柳惊慌失措地红了脸。

半个月后,舒北柳成了沈杰的女朋友。

自从舒北柳邂逅了这个清秀的少年并把他送自己的巫毒娃娃偷偷挂在包上后,一切事情都变得水到渠成而又不可思议,除了命中注定,没什么能解释这段爱情。沈杰会隔三差五地来店里串门,大多是晚上,等舒北柳下班再送她回家。无须经过许可,他便自作主张地喊她北柳,亲昵得像熟识多年的大哥哥。某次回家的途中,他拖着她去了一家冰饮店,故意给她点了一杯最苦的地道王老吉,北柳傻傻地抿了一口,吐着舌头难受地叫起来。

“要吃糖吗?”他问。

“嗯,快给我,苦死了。”

猝不及防的,少年俯身吻了她的唇。那一瞬间,北柳有种缓缓沉入水中的恍惚感。其实自己早就在等这一刻了吧,这么想着,她闭上了眼。

— 2 —

第一次恋爱的北柳,感觉生活焕然一新。哪怕闷在家里极度无聊时,只要一想起对方的脸,也能情不自禁地傻笑。她越来越期待跟沈杰的见面,从一开始的懒床到后来每早精神抖擞地提前半小时去表姐的格子铺拉开卷闸门,她精力充沛得好像可以不吃饭不睡觉。

起初的热恋期,沈杰也确实没有令她失望。

每晚准时出现,有时会骑上一辆拉风的赛摩在门口等她,每次当他摘下安全帽露出那张漫不经心的侧脸时,北柳都会花痴地觉得,自己真幸福。沈杰偶尔会带她去朋友的酒吧玩,她并不喜欢。首先是她不习惯那种场合,更关键的是,每当在公开场合时,沈杰就会对自己刻意冷淡。不牵手,不拥抱,言语生疏,好像只是一个普通朋友,而他那些朋友对她投过来的笑容也含混不清,意味不明。

她终于意识到,沈杰从没有承认过彼此的关系,也从来没有白天带她逛过街。那晚回家时她抛出了这个疑问,少年蓦地停下摩托车,转过头时昏黄的街灯将他的脸部线条柔化得像是偶像剧中的男主角,他什么都没说,温柔又忧郁地摸了摸对方的刘海。那一刻北柳便什么都明白了,对方或许有女朋友了吧,而自己成了第三者。

奇怪的是,她并没有很难过,她愿意相信,此刻眼前的人情愿默认也没有选择欺骗她是因为他爱她,就像这些日子里他眼中的温存与柔情,她无法想象这种真诚而炙热的东西是伪装的。也是很多年后她才明白,对方确实没有伪装,然而建立在滥情前提下的诚实却并不是爱,而是自私。

暑假即将结束前,沈杰放弃了生意惨淡的格子铺,那天他把货物打包带走时脸色有些难看。北柳知道,他要离开这座城市了。相处的两个月,她知道了少年其实并没有外表那样光鲜,他只是个迷茫的高中落榜生,在外面玩了两年,终于意识到生存压力,他决定去长沙找工作,这很可能是一段残酷而无奈的漂泊。

北柳抓紧他的手问他何时回来,沈杰眼神飘忽:“谁知道呢?”

谁知道呢?天知道这句话有多伤人。

送沈杰去火车站那天,北柳还是没忍住哭了。少年一直沉默,脸上的表情捉摸不透。就在沈杰转身前,北柳第一次鼓起勇气在人潮汹涌的广场上抱住了他,在那个僵硬的拥抱中,她把暑假打工赚来的3000块钱偷偷塞进他的旅行包里。

— 3 —

起初两人保持着一天一通电话,后来成了短信,再后来,连短信也变得有心无力。如果不是北柳每天坚持说晚安,只怕沈杰已将她遗忘。可是北柳无法怨恨他,从对方那偶尔回过来的短信中,她能感觉出对方的疲倦和迷茫,他在那边过得也不好吧。

一年眨眼过去,那一年里北柳除了思念远方的沈杰,剩下时间便只能埋头学习。高考结束后,父母根据情况为她提供了几个二本大学的志愿。填写志愿表的前一天,意外发生了。那天一个陌生女孩找上了北柳,女孩很漂亮,来势汹汹,可一看到北柳,她竟然先哭了。

那天两人在星巴克聊了很久,北柳终于搞清楚了,原来这个女孩就是跟沈杰在一起交往两年的女朋友,可沈杰在一年前一声不吭就“消失”了,她找了整整一年,最终找到了北柳这个“第三者”。

那天的北柳一点也不为对方感到难过,相反,她抑制不住地兴奋,端咖啡杯的手都在颤抖。她全程只在意一件事,那就是沈杰去长沙的事情只告诉了她一人,就连对面这个跟他相爱两年的女朋友都不知道。

——沈杰抛弃了你,但没有抛下我。

想到这儿,北柳装出了一副惋惜的模样:“抱歉,我也没有他的消息。”那一刻,她沉醉在胜利的骄傲和喜悦中,她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变成曾经最不齿的那种人。

北柳放弃二本,选择了长沙的一所三本大学,为了去那所大学,她被迫选择了完全不感兴趣的中药药理。在家人眼里,这完全是一意孤行莫名其妙,父亲气得高血压都发作了,母亲更是哭了一星期。

那个暑假对北柳而言非常漫长,开学的前一星期,她迫不及待地收拾着行李,坐火车去了长沙,哪怕家里人赌气没去送她也毫不在意。

第一晚,她睡在了陌生城市的陌生房间里,一个逼仄局促的寝室挤着六个女生。她难以入眠,不是因为条件恶劣,而是她只要一想到自己突然出现在沈杰眼前时的那一幕,就开心得不能自已。

— 4 —

后来她还是见到了沈杰,时隔一年,曾经的少年依然帅气,不过是穿着打扮从青春阳光变得更加成熟得体了。当北柳打电话过去告诉沈杰自己人在长沙时,她并没感觉到对方声音里的微妙变化和那段尴尬的沉默。

见面的那天,她把自己打扮得很漂亮,唯一遗憾的是不能穿裙子。以前刚跟沈杰在一起时,沈杰总是鼓励她穿裙子,说她穿裙子一定更漂亮。她当然知道,她不止一次在家里自恋地看着镜子里修长笔直的双腿,可每当瞟到左小腿上那块儿时被烫伤的疤痕时,她又会自卑地放弃。上大学后,她才知道其实这是可以治好的,不过需要一笔昂贵的医疗费。如果可以,她很希望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给沈杰。

两人见面是在一家高级西餐厅,沈杰坚持,仿佛是为了弥补曾经的亏欠。事实上,如今的沈杰混得并不好,辗转了很多工作,最终待在了一家保险公司。还是起步阶段,收入甚微。两人从西餐厅出来后,北柳要求去他住的地方时,他沉默了。

最终男孩还是领她去了。

一个毛坯房的宿舍里住着七八个人,卫生环境极差,还没进门就可以闻到汗臭和吃剩方便面的腐烂味道,简直像是贫民窟。沈杰的脸上,只有“现在你满意了吧”的烦躁。

其实北柳一点也不在乎对方是不是开轿车住洋房,只要对方说一句“分开的这段时间我也很想念你”就很满足。可那天直到离开时,沈杰也只是一个劲儿地辩解很快自己就会搬出这个破地方。

那天她没有回学校,沈杰带着她去附近的旅馆睡下。

那晚沈杰本来要走,北柳坚持留下他。当她说出“别走好吗”时,她真的没想过那晚会发生什么,她只是单纯地贪恋他的声音、他的气味,她很想跟他好好聊天,就像曾经一样。可是那晚彼此几乎没怎么说话,北柳却稀里糊涂地献出了自己的第一次。

当然,她并不难过,只是有些恍惚,时光仿佛回到了一年前沈杰吻她的那一秒。

事情结束后,沈杰靠床头抽烟,因为关灯,他有些不确信地问:“第一次?”

躺在被子里的北柳突然哽咽了,她不明白沈杰为什么要问这个,是不是第一次真的那么重要吗?还是说如果不是第一次,他就可以毫无忌惮地甩掉她,就像当初甩掉那个漂亮的女朋友。

那晚她终于明白了,有些人是永远抓不住的。

“不是。”仿佛是与命运赌气般,她撒了谎。

— 5 —

后来北柳还去找过沈杰两次,每次时间都隔了很久,一次夏末,一次已是寒冬。并不是她不想,而是对方总以“很忙”为由推脱。但她还是不甘心,很多时候她真想朝电话里的人大喊:“其实那晚是我的第一次,我把什么都给了你,我付出了那么多,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可她没有,这样太蠢了。

夏末去见沈杰那次,她给他带了很多好吃的,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沈杰的同事们都羡慕嫉妒恨,可他却态度冷淡,感觉受到莫大的屈辱。冬天那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她见到他时他已经换住处了,条件比之前好了许多,沈杰的脸上也找回了曾经那个阳光少年的自信。

那天他带着她去楼下吃火锅,外面下着鹅毛大雪,夹菜时他发现北柳的手长了冻疮,如果是以前,他一定会很温柔地抓过她的手,满脸心疼地关切吧。事实上这次他也确实打算这样做,可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

他不再温柔,或者说,他不再想对眼前的人温柔。哪怕温柔早已成了他花心暧昧的一种伎俩,但这一刻他放弃了。

这一幕,北柳看在眼里。

那天北柳坐着夜车返校,返校的途中她想了很久,终于给沈杰发了条短信,她一字一句地按下:我们分手吧。

发完短信后,她捂着脸号啕大哭。她觉得自己真可笑,明明对方都没有承认过这段关系,明明是自己自作多情一厢情愿,可她还是需要一个结束的仪式,这对她而言非常重要,因为无论如何,她深深爱过。

公车在繁荣又冰冷的城市走了很长一段时间,手里的手机振动起来,淡绿色的夜光屏上只显示着一个字:好。一恍惚,她想到了两年前的夏天。男孩笑容干净,将一个巫毒娃娃递给她,“喜欢吗?喜欢就送给你。”

— 6 —

后来北柳看到一段话,大致意思是:其实人生就是几次至关重要的选择,每一个选择通常只有几秒,剩下的很多年都不过在为自己的选择埋单。北柳深以为然,就像当初她会选择爱上一个人,会选择来这所学校,现在她要做的,就是痛苦地忘记一个人,以及安分地读完这所无爱的大学。

后来她又谈了一两个男朋友,他们都有幸看到她穿裙子,都夸她漂亮,夸她天生就适合穿裙子。这让她油然而生一种虚荣,又伴随着难过和空虚。曾经在她只能穿长筒裤的时候,她做梦都想着要让对方看到自己最美的一面,并把自己所有弥足珍贵的东西都交付给他,可是后来她才发现,对方并不在意。如今,身边终于有人愿意在公共场合牵她的手,宠爱她,赞美她,她却不那么在意了。北柳顺利毕业,还是攒钱去了一次鼓浪屿,带上了父亲的单反。独自一个人,坐在岸边听着大海拍打暗礁的声音,就那么发呆了一下午。

回来后,她跟现任男友分手了。她只是简短地在手机上输入五个字,和几年前那个下着雨的夜晚没什么不同:我们分手吧。

毕业后北柳回到老家,去了一家大型药店当导购员,偶尔也要给老人抓一抓中药。每次抓到桔梗时,她的心都会针扎般地颤一下。这些白色的像干瘪的虫子尸体的药材,第一次见它时还是在学校药材室。老师告诉他们,其实桔梗花很漂亮的,是紫色的五角星花瓣,但是它们的美丽很少有人看见。它们归宿只有一个,花瓣枯萎,留下千疮百孔的根,再被提炼成药材。

因此,桔梗花的花语是:无望的爱。

某个很普通的下午,北柳给一位老太太抓中药,触到桔梗时突然就愣住,她似乎想到了什么往事,双眼渐渐湿润。

书上常说,不要在十六七岁的时候谈恋爱,因为那个人会是你最深爱的人。其实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没人告诉我们,那个你最深爱的人,未必深爱着十六七岁的你。

十几岁时,想要嫁给一个人

王果  编辑

— 1 —

离开前的那个晚上,他喝了很多酒,倒在我肩上不停地说:“我不想走。”

那是高中毕业后,八月初。他被北京一所优质军校录取。明天,他就要去北京,开启两个月的军训。他在校的整个第一学年,都不能自由地使用手机或出入学校。并且,他读的专业是五年制,毕业后两年还要服从部队分配。

“你等我好不好,等我娶你好不好?我没醉我告诉你,我今晚说的话我都记得。”他头枕着我的肩膀,在我耳边口齿不清地嘟囔,眼神迷离。这状态分明就是醉了。我无奈得一句话都说不出,只感觉右肩一片滚烫。

这时候,谁点头谁就是全世界最愚蠢的大骗子吧—异地恋啊,七年啊。

第二天早上,我没有去送他,怕自己在车站把他衣服拽烂,死活不让他走,这脸就丢大了。一开手机,我就看见朋友圈里,他和兄弟们在高铁站的合照,下面一条,是扬言要娶我。

评论里,所有的朋友都整齐地站好队形:“你中了毒吧?”然后是他一条一条的回复:“老子就是中了毒,怎样?”

当时实在是觉得好笑,笑着笑着,就好难过,然后眼泪啪啪地往下掉。在大家都觉得不会有真爱的十几岁的年龄里,我不知道怎么的就中了毒。

— 2 —

之后,他的每一天,都被艰苦的训练给排满了。只有在中午休息的一小时里,他才能抵抗住炎热和疲惫,蹲在学校的公用电话亭里打电话给我。那是我度过的最漫长的一个假期,好像整个八月都被暑气蒸发成了盐,而我则饱尝了这等待的咸。因为每天,每天,我都在期待着他的来电。

刚开始的几周里,他会不停地在电话那头跟我咆哮:“这真的不是人待的地方!”然后把他每天的训练流程一股脑倒给我——几点起床,只能睡几个小时,多少个引体向上,多少个俯卧撑,跑多少圈,以及很多我记不住名字的奇怪的训练法。反正听上去的感觉,比我们平时感受的军训,加了十倍的强度。

渐渐的,他在电话那头就开始不说话了,只剩下疲惫的一句:“我就想听听你的声音。”

再后来,他在电话那头几乎快要哭出来,胡言乱语着:“如果我复读的话,你会不会看不起我啊?”

这样的话我根本不知道怎么接,一面觉得言语苍白,一面又笨嘴笨舌地鼓励他,又心疼,又无助。其实那时候,我比较看不起我自己吧。

国庆长假,我下定了决心,花我存了小半个暑假的钱订了一张从广州到北京的机票。收到出票短信的那一刻,自己仿佛又被注入了力量。到了机场,终于见到他。站在我面前的这个人,瘦了一圈,黑了一圈,头发短得不像话,却精神而挺拔。

那一刻,我特别想抱抱他,而他恰好也伸出了手。

— 3 —

他送给了我一整本日记作为我的生日礼物。从他离开的第一天,到我们相聚的前一天,他每一天的心情,都记录在绿色封皮的军人笔记本上。

“又是一天的训练,身体从痛到麻木。晚上又下雨了,但还是要徒步行军,就是穿雨衣在北京乡间泥巴路里走。鞋湿透了,干了以后都是泥巴。只能咬牙坚持了。想她。”

我一页一页地翻过他这本沉甸甸的生活。看到这样的段落,我会不由自主地瞄一眼酒店角落里我自己的那双高跟鞋,暗自思忖,或许自己还驾驭不了这样的优雅。又想到大学里的学生组织开会时,大家都装模作样穿着正装,想偷笑,又替他心酸。

我们到底是过着截然不同的生活,他活在踏实的磨砺里,我活在充满新奇的乌托邦。即使他的日记里有一大段一大段给我的酸话,也弥补不了我们在彼此世界里的缺席。

在一起的时候当然是分分钟都妙不可言,但当我独自一人坐上回广州的飞机时,我就会再次陷入彷徨中。

— 4 —

异地恋之所以可怕,当然不仅仅因为远的是距离。

回忆这段异地恋,不禁觉得,青春的奢侈,便在于能够有足够清澈的心情,用那么多个拽着手机困倦的午后,等一通没有结果的来电;用那么多个打着手电筒的夜晚,写一本日记,给一个并不属于将来的人。

我去北京的时候,他父母也正好去看望他。和他父母相处时,他妈妈问我,觉得他儿子有什么变化没。我说:“变得坚毅了些吧,刚开始给我打电话的时候,还差点要哭了。”他妈妈哈哈大笑:“差点哭了?给我打电话的时候哭得稀里哗啦的!”

现在我们也早已不在一起了,偶尔想到这个桥段,我还是会觉得温暖。以前那个中毒少年为了在我面前忍泪水,是强装得多么潇洒啊。

我想,现在的他,一定更加强大了吧。虽然这种强大已经与我无关了,但我依然记得:

我们曾经为了彼此,努力地和生活抗争过。

也记得,十几岁时,我想过要嫁给一个人。


一万个美丽的未来,抵不上一个温暖的现在

/王果 作家 编剧 @王果

— 1 —

大学毕业,吕轻姿决定去上海,路庄严会留在北京。离校前一日,吕轻姿倚在路庄严的怀里,问他,自己离开之后,他是否会不变初衷,爱她如旧。彼时,路庄严信誓旦旦地说:“当然!”她也是信足了他的。他是那样干脆,果决,没有丝毫犹疑。吕轻姿记得,那夜天上,不见星光,只有月。

吕轻姿和路庄严,一如众多校园恋人,毕业前夕,面临不一的工作去向,会时常论及毕业之后两人的感情前途大学毕业,吕轻姿决定去上海,路庄严会留在北京。离校前一日,吕轻姿倚在路庄严的怀里,问他,自己离开之后,他是否会不变初衷,爱她如旧。彼时,路庄严信誓旦旦地说:“当然!”她也是信足了他的。他是那样干脆,果决,没有丝毫犹疑。吕轻姿记得,那夜天上,不见星光,只有月。

吕轻姿和路庄严,一如众多校园恋人,毕业前夕,面临不一的工作去向,会时常论及毕业之后两人的感情前途。会有热恋中的女生弃自己前途不顾,只身投奔他处,以爱为食,眼中没有世界,便只是他一人;亦有女生干脆利落胜过男生,早早将前途规划完整,分手之时毫不犹豫。都是各自行路方向明确,知己所需的女子。但吕轻姿不同。她属于第三种。

她从不将与路庄严的恋爱当成与前途并提的事业来经营。她坚信自己与路庄严的感情是与别人不一样的,是生养供给所需,是生活的一部分,是与前途理想绝然不冲突的,是理应长存的。因此,在路庄严同意之后,她很放心地离开北京,去往上海。对路庄严,她从未想过要松手,也从来不觉得“异地恋”对他们来讲会是个问题。

毕竟,他们一起走了那么久。

— 2 —

吕轻姿对路庄严也不是不曾有过担忧。离开北京的那夜,她的心里不是没有一丝惊惧的。这座她寄居四年的城市,这个她朝夕相伴几年的男子,竟将在一夜之后,见不得,触不到,思念亦不可及。到底是女子,念及这些,她竟不自知地眼渐湿润,落下泪来。

初抵上海的那几个月,吕轻姿噩梦不断。若是心中挂虑太深,势必难安。路庄严早已住进她身体里、灵魂中,这件事,她从来没有过怀疑,是那样确定地也将他记挂着。

路庄严毕业之后留校任教,工作并不紧张。起初,他与吕轻姿日日通电话,诉说彼此思念。翻来覆去近似的话,日日重复也不觉厌倦。恋过的人,大约谁都曾有过相似经验。吕轻姿在上海一家广告公司,谋生不易,工作繁重,日日期待的便就是晚上那一通电话,听到那人声音,便觉足够。

是那样无贪知足的一段好时光。

吕轻姿几乎没有假期,于是,路庄严便常抽时间从北京飞上海,去看望吕轻姿。半月一次,到一月一次,到两个月一次,三个月一次,后来半年未见一面。

是,总是要有变故的。

再深的感情也抵不过时间。

— 3 —

吕轻姿是受过苦的女子。少年时便与母亲相依为命,甚至不知生身之父高矮胖瘦。母亲从不提及这人,亦无再嫁念头,怕女儿受苦。二十多年,母亲始终身兼几份工作,在那个方寸小城来回奔波,从未怨怒半句。

她是决心要改变这一切的。

幸的是,她有一副好样貌。纵使未必果真需要她损失什么,但却实在是可以悦人心目,工作行事得来总要方便些。自然一如在校园的时间,格子间里的心计更盛,她依旧时常招来莫名嫉恨,被人暗算陷害。但又一个三年下来,她也挺过。

她越来越忙碌。起初见路庄严一月未来,也会憋气质问;但后来,她实在是疲累至极。这生活令她觉得好辛苦,以至于她连怨怒路庄严不来看她的力气都没有了。生之艰辛,非是她一介小女子可以预计的。

她也曾以为自己与路庄严之间的感情是不会因外力而消淡甚至崩垮的。他是那样温柔的一个好人,他一定是懂得她漂流在外之苦的。想到这里,她便觉得内心安慰,知道这世上还有时刻可供她依偎的一个人等在那里,她一回身便可看见。这样想着,她依旧觉得这世界好美好。就当她熬过这些苦楚,晋升为部门经理,以年薪论收入,可回孝生母的那一日,她接到一个电话。女孩叫方优优。她说,她的庄严老师太寂寞了。她说:“轻姿小姐,你把他让给我吧。”她说:“如今并不是我要让你失去他,是他一早便觉得他已经失去你了。”

— 4 —

那日,窗外有风,清凉刺肤,她错以为她在上海的第三个盛夏已过,但手机上分明写着八月十八日。恍惚之间,她记起,六年前的这个时候,她正穿着一件妖娆的红色连衣裙,在大学饭堂门口被他唤住。

“你好,我是路庄严。”他温柔地向她说。

她是有多久没有主动与他说过一句话,打过一个电话了。他竟已觉失去她了,她是弃他不顾有多久了,七个月,还是八个月,甚至竟已有一年那么久了。她分明记得,他是处处皆可忍让,唯一不允的,即是有人转身离开弃他不顾。他竟是这样默默记了她的“仇”了。方优优说,她恋慕路庄严许久。即便她告白初始那一日,他未曾留给她半分薄面,依然告之她,自己是心有所属,但她却不能就此弃了他。她也是寻找这样一个男子好久好久了。原本,她的庄严老师很快乐,她想,那么,我就此打住,先远远看顾他就好。

后来,庄严老师蓄了胡子,愈加沉默了。这样一个明朗如日的人,竟忽然之间,连说话也失了气韵了。方优优知道,他是受了挫了,且是,缓慢又剧烈的损折。于是,她觉得自己也许会有一些用处了。

再后来,她便开始对他好。她常去他的宿舍为她洗衣,为他做饭。起先他不允,但她坚持,他竟向她妥协了。她知道他心里是有人的。是怎样的一个女子将他变成如今的模样?他是这样温柔细腻的一个好男子,她不知道还有谁何以如此忍心待他。

时间愈久,方优优便错觉眼前的庄严老师果真已是她的。可是,每当她欲有索需,他又背过身,离她好远。她不知他还要固守至何时,许是一年,许是两年,许是十年,许是这一世也无法让她得到。那夜,他竟想喝些酒。方优优是万事不拒他的,于是,她便坐在一旁,看顾他。

他是素不饮酒的人,几瓶下去便有醉意,于是,竟与方优优说起吕轻姿。是这样一个缓缓就弃了他的人。有时候,不去看她,只是想听她几句嗔怨,那表示她还在乎他。可是,一个月,三个月,哪怕半年未见,她也无话。是连一句责备的话,她都不愿给自己了吗?他不知道,当年与他寸步不离的女子,而今该是要有多么冷漠的意志才可这般与他疏离。

她在电话这端安静地听方优优说,只言未发。方优优求她放了他,是一个少女的啜泣声从那个北方城市传来,令她痛不欲生,她却不能言。她跟他之间,竟疏淡惨烈至而今这般模样,她万万无法想到。

她只是痛,却不能应答。正此时,吕轻姿听到了路庄严疲累不清的声音。他说:“优优,优优,你在哪儿?”母亲也恰巧传来简讯,说钱已收到,正置办新家,等她年底回家过年,言语之间尽是欢喜。忽又有凉风从窗外吹进,她终于慢慢开口对方优优说:“请你帮我好好照顾他。”

就是这样了。

— 5 —

路庄严在北京。

吕轻姿在上海。

他跟她之间,不过一两个小时的航程。

他跟她之间,却果真远隔一千多公里。

但事到如今,又将如何。她知,路庄严没有错,许是自己有,却也是无能为力。生之艰辛蹉跎了她明净的一颗痴心,她终于在苍苍世情里,失去了他。在他之后,仍有日子,而她心已斑驳,即使勉强再与谁携手,大约也是无法纯粹如初地去爱了。

她唯一庆幸的是,她将最好的自己给了他。


此爱隔山海

/王果 《奇葩说》辩手 @王果

平凡如你我。善妒,敏感,脆弱,禁不起诱惑耐不住寂寞,有过幻想有过失望,然后认命,一辈子就这么过去。

而关于感情,看过很多描述,再看看自己,才知道轰轰烈烈终究是小说的情节,百年好合一见钟情只能在电视剧里出现。不敢奢求在对方身上得到一生一世,知道那必是会落空的事。

没错,爱情是很伟大很美好,可它又无比脆弱纤细。它萌芽在爱人的眼神中,生长在爱人的耳语里,结果于爱人的吻,结束于冷漠的转身。距离会放大这种脆弱,这也是今天,我想讲给你们的故事。

— 海豚先生 —

会有人不喜欢海豚吗?海洋里的精灵,敏捷,机智,温暖。

他就是这样一个男生,个子很高,短发,皮肤白得耀眼,话不多,笑容里有阳光的味道,待人接物礼仪周全,我称他为海豚先生。

我和海豚先生相识于一次支教活动。那是学校组织的去周边农村小学代课的志愿活动,分小组进行,每一小组四五个人,我们那一组,他是组长。在不到三个小时的时间里,他给我们所有人留下了极好的印象。坐地铁的时候会让我们先走,过马路主动站在靠近车的那一侧,有耐心,能和孩子们打成一片。看起来太完美的人是会让人有疏离感的,也因此我和海豚先生只是为了联系方便互留了微信,没有深交。

刚进入大学的男生普遍散发着急不可耐的荷尔蒙,四处寻找着可以得到的女生,甚至饥不择食。可海豚先生一直一个人,他的身边从来不缺乏好看又优秀的女生,甚至听闻有人会在宿舍进行类似占卜求姻缘这类的仪式以求能和海豚先生在一起。但他总是和每一个女生保持着恰到好处的距离,从不越轨。这也引起了我的兴趣,抱着悲天悯人的心态,我决定去探究一下这个人究竟是心理有问题,还是生理有缺陷。

“哎,我闺密想追你,你单身吗?”我一向简单直接。

“不好意思啊,我有女朋友了。”

啊,一点都不好玩,预感我校女生即将哭倒一片。

“咦,没有在学校看见过啊,不是本校的吗?”刨根问底是八卦者的天职。

“嗯,高中同学,现在异地。”

啧啧啧,异地恋——和单身差别不大,可乘之机太多,早晚会分手。嗯,当时我就是这么阴暗。

之后零零落落地听了一些他和他女朋友的故事。她是那种你我在学生时期每个班级都会配置一两个的女生,性格温柔,学习优异,乐于助人。而那个时候的海豚先生是那种随便努力一下就会有进步,但大部分时间总是吊儿郎当的后排男生。两个人在高考备考期间感情升温,在上大学前确定关系。

很普通。

这件事就搁到了一边,我们各自进行自己的大学生活,交际也越来越少,偶尔见面打个招呼,朋友圈里的点赞之交。节假日他是一定不在学校的,不用问也知道去哪里。

转眼到了大三,突然在朋友圈里看到了他的一条消息:亲爱的,1200天快乐,我们太不容易。附有两人的照片,没有过于亲密的举动,只是对着镜头微笑,平淡而坚定。

后来他告诉我,他也会像所有异地情侣一样期待每一次相聚,害怕每一场分离,寂寞的时候恨不得飞到她身边去,她难过的时候恨自己只能通过电话安慰几句。他说在机场分别时看着她为自己掉眼泪,那一刻他就下定决心绝对不会对不起她。就算再怎么感到无力、寂寞,他也从来没有想过放弃。而他,说到做到。

所以啊,好的爱情怕什么山高水长。

— 风筝姑娘 —

风筝姑娘是我的师姐,大我两级,因为喜欢音乐聚在一起,因为志趣相投变成闺密。个子高,气质冷,绝对是字面意义上的“高冷”,后来才知道,那是慢热。

她是活在风里的姑娘。不像《阿飞正传》里的无脚鸟,只有死的时候才会下地,她是会落下来休息的,调整好骨架,遇见合适的放风筝的人,就会再次起飞。

她的感情经历丰富,且大多都是异地,那些感情起伏她要是愿意写,势必秒杀两个书架的热销青春文学。

我要说的是最近这段,从多伦多到厦门。

他是风筝姑娘的高中同学,同校不同班,高中时期只敢偷偷望着这个高个儿姑娘,偶尔的眼神碰撞也没激起多大涟漪,一望就到毕业。两人去了不同的城市,经历各自的痛痒,后来机缘巧合得到微信,从点赞开始慢慢熟络。嗯,谢谢高科技。确定关系时,距离风筝姑娘出国还有不到一年,那是之前就决定好的事。所以从在一起的那一刻开始,两个人其实就已经在为分别做准备。

和所有热恋期间的情侣一样,他们说过海誓山盟,临别之前风筝姑娘送给他一块手表,也算是生日礼物。本来想把时间调到多伦多时间,以示浪漫,可突然发现北京时间和多伦多刚好差十二小时,你的黑夜是我的白天,调不调一样的。

临走的那天晚上,风筝姑娘在微博上分享了李宗盛的歌,《飞》。“行装理了,箱子扣了。要走了……只要你说出一个未来,我会是你的。”十几个小时后,开始了隔着海洋和时差的恋爱。

刚分开的时候,两个人想努力降低距离对这段关系的影响,所以希望一切都按原来的方式进行。之前一天只打一个电话,现在也不必增加;之前微信聊天南地北,现在也不用太儿女情长。

男方适应得不错,可在国外的风筝姑娘越来越累。那一阵子偏偏留学手续出了一点问题,又在国外遇到奇葩男房东,学业、住宿都受到影响。要是一般姑娘,早在海外哭天抢地闹着回来了,可风筝姑娘只是风清云淡地和我们说了一下大概情况,就搬到了新住处,处理了那些问题。在问题解决之前她并没有向男生提起过,她是那种解决完一切之后才会说的姑娘。可情绪哪是能控制住的,偶尔会因为心里难过对男生生气,嫌他不够体贴,男生一头雾水觉得无理取闹。以前看得见摸得着的人,现在只能靠文字和语言交流,这样的争吵在所难免。

后来男生准备考研,风筝姑娘在多伦多过着自己的日子,两个人的步调差异越来越大,这段感情也无疾而终。

回国之后,我和风筝姑娘聊起来,我问她,在出国之前是不是就想到了会有这么一天。她说其实一开始期望很大,因为人生有太多不确定的东西,所以特别希望在所有不确定里找到一个确定,而到了地球另一端,只有旧人是最确定的。旧人就是那根牵着她的线,她可以飞,但离不开那一丝的牵绊。她说在这段感情里没有谁对谁错,最痛苦的也不是思念、寂寞和误解,而是让步。在两个人步调不一样的时候总得有人让步,可是,他们都没做到。

我又问,那你还会谈异地恋吗?她说当然。

我的好姑娘,愿你永远被深爱。

我们都渴望平凡生活里照进伟大爱情,可我们都知道幻想中的完美只是我们自己放给自己看的烟花,想得到没那么容易。为什么那么多人分开,为什么那么多人颠沛流离却依旧无依无靠。

或许是我们只想收集却不栽种;或许是我们不会平衡付出与索取;或许是我们都不懂让步,我们都爱自己。

异地恋,定语是异地。可爱情啊,不会因为前面的定语而变得不同。越是美好的东西越需要更大的力量去守候,所有远隔山海的情侣,记得:

此爱隔山海,山海亦可平。


/ 王果  作家 豆瓣红人 @王果

“是!我就是忘不了上一任,他妈的异地恋真的是坑苦我了!”文雯一口气干了一杯扎啤,抬起被乱发遮挡的脸冲我嚷嚷。

那是五年前的夏天,在天通苑一区楼下的烧烤店,我们“两个半”人—一对男女外加一个活在二次元一直默默当吃货的妹子,在吃了五十块钱的烤串外加大腰子,喝了三扎啤酒之后,我终于算是知道她频繁失恋的理由。

文雯那会儿是我的室友,我们俩连同另一个女生在天通苑合租一个三居室的房子,我和文雯同龄、同星座。

我们两个没有故事,因为从认识她那天起,她就总将失恋挂在嘴边。

文雯换男友的速度很快,以至于有时候她带新男友上来,我都不太敢冒然打招呼,因为怕认错。每次她提完分手,就会拉上我和另外一个女生去喝酒,一把烤串,一盘盐水煮花生,一杯扎啤下肚就开始痛诉前任的黑历史。

每次我们都让她祥林嫂一般地诉说二十分钟,然后再搀扶她回家,今天这次唯一的不同是,我问了她一句:“为什么你总说你没办法投入,难道你是忘不了前任?”

坦白说,我现在有点儿后悔问这句,因为没想到会引发她进入恋爱回忆模式。

文雯的第一任男友叫老麦。

他们俩认识那会儿,文雯刚读大二,老麦已经开始工作了。

那时候网络才刚刚兴起,聊QQ、泡论坛、网吧包夜,几乎所有年轻过的人都干过。

文雯和老麦俩人刚好混在同一个BBS下,有一阶段有无聊人士讨论,到底是李碧华好还是张爱玲更惹人喜欢,文雯在下面回帖说:“两者我都不喜欢,张太过忧伤粘稠,李则太多冷眼旁观,弄情于掌。我喜欢亦舒更多一些,淡淡清雅,冷静淡定。”

老麦在下面抢白说:“爱亦舒的人多是更爱自己一些。”

这句话揭开了彼此之间的唇枪舌剑……

之后的故事有点顺理成章,吵到彼此觉得对方还不错,彼此看彼此都觉得有那么点顺眼,之后加了QQ,通了电话。

那时候痞子蔡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很流行的,很多网友都在潜移默化中期待也遇到那么一份网恋,虽然文雯一直死命地不承认自己这个是“网恋”——我知道他的名字、电话、工作单位,如此真实的存在,这个和网络无关,这个和“情”有关。

少年时代的人们,总是对爱情坚信不移,甚至可能还没有搞清楚,那算不算爱情……

老麦去学校看文雯,是他们聊了一整年之后。

他刚好要去北京出差,提早结束了工作,拐了个弯儿特地来看她。他和相片上还是有差别的,比相片上更帅一些,人很黑,很瘦,不太喜欢笑,但是却不讨人厌。

文雯那时候就是个文艺女青年,喜欢散着头发放在一侧,露出雪白的颈子。后来老麦说,他第一眼见到文雯,就觉得胸口被撞了一下,感觉呼吸不顺,一直都憋着不知道说什么。

老麦从北京带给文雯的礼物是一袋茯苓饼,文雯当时很自以为是地错听成了“福临饼”,还悠悠称赞说,这个饼起得一个好名字。回到宿舍打开袋子,才发现原来是“茯苓饼”,臊得不行,回头QQ里恼羞成怒地大骂老麦是个坏人,老麦就嘿嘿笑不说话,连发了几个表情符号赔罪。

上大学那时候,手机还没到普及的地步,更多的是寻呼机,文雯买的第一个寻呼机就是因为老麦,那是一个数字机,只能显示号码。本来没必要买它,只是因为老麦说:“只能在临睡前往你宿舍打电话我好不甘心啊!能不能给我一个我想你就能找到你的方式啊?”

文雯就笑话他说:“怎么,你这是不放心想绑住我吧?”老麦就嘿嘿发了一个笑脸过来,之后说,他们城市这里的BP机打折,很便宜的,他想买一台,邮寄给她。

文雯连忙说:“不要不要,我有BP机,只是一直没告诉你而已,改天我觉得你OK了,就告诉你联系号码。”

老麦就假装吃惊地问:“原来我还没通过考验吗?”

文雯说:“谁知道你是不是还藏着秘密!”

就这样,文雯不得不为自己随口扯的谎而负责,买了一个最便宜的数字寻呼机。

这个寻呼机,是她买的第一个寻呼机,也是最后一个。

大学毕业那年,老麦对文雯说:“你把你的简历给我,正好我们部门招聘,我帮你和人事部说说,你就直接可以来我们公司了!”

就和当年要买BP机一样,文雯也是连忙推说:“不要不要……我想自己先找找看。”

后来文雯去了福建,老麦被调到了北京。

工作的第一年,文雯有很多不适应,已经记不清楚有多少个晚上,文雯在南方小镇的话吧里打电话给老麦诉苦,每次老麦默默听完她的抱怨总爱说:“你啊,当初让你来我们公司,你又不肯。”

文雯就说:“我不喜欢因为一个人而去一个城市,那样若是那个人让我失望,我会因为这个人而连这个城市一起讨厌……”

老麦在电话那边沉默了半天,最后吐出了一句:“你干吗老是那么要强呢?”

文雯从南方辞职回北方的时候,满身疲惫,那时候老麦已经调回了总公司,她特意绕了远在他的那座城市停留转车。

老麦去站台接她,依旧是之前的样子,只是人更成熟了,两个人之间似乎多了一些生疏和客气。

老麦把文雯接到自己的住处,给她做了一桌子的菜。

她看着老麦系着围裙的背影,有那么一瞬间忽然想,如果就这样留在这个城市,是不是也是不错的选择。文雯闲来无事,就拿起桌上的相片簿翻了起来,她看到小时候的老麦、上中学的老麦,还有一张他搂着一个女人,背景是大红的喜字……

她有些愣住,之后像是窥见了不该看见的秘密一样,合上相册,假装镇定。

这时,老麦招呼她过来吃饭。

那天晚上文雯拒绝了老麦希望她留下来的请求,执意要坐凌晨的车回家,说是和家人约好了,不回家家里人也会担心。

老麦只好送她去车站,等车的时候,老麦问她接下来有什么打算。文雯说:“我打算先回家暂时休息一下,然后再出来找工作。”

“那么,”老麦说,“有没有想过来这个城市工作呢?”

文雯愣了一下,没有回答。

回老家之后,文雯找了一份文职工作,生活和工作都开始忙碌起来,上网的时间越来越少。偶尔两个人在网上好不容易遇到,也都只是淡淡地打一声招呼。有一次老麦问她:“我们之间你是怎么考虑的?我到底有没有在你的未来里?”

她回答说:“我在等一个确定,确定自己的能力,确定自己可以接受你的全部和秘密,不然我输不起。”

她最终也没有开口问老麦那个女生是谁,他的过去到底还有多少秘密。

半年后,文雯去了北京。一年后,文雯买了第一部手机,将BP机彻底锁在了柜子里。

两年后,老麦的女儿出生了,他在博客里贴出小女儿的相片,欢喜之情难以言表。

文雯在老麦曾经生活过的北京,依旧一个人。她在超市买了茯苓饼,咬下一口,甜沁满心。

也许就像老麦说的,爱亦舒的人,都比较爱自己。

文雯哭得满脸泪痕,不能自已,她泪眼婆娑看向我说:“你能体会那种感觉吗?我其实……我其实只是不希望被人那样收留,我希望自己可以不那么依赖他人也生活得好好的,之后再以这样的独立的姿态去面对。”

我抱着她说,我知道那种感受。

好不容易把她搀回房间,我和另外一个女生都筋疲力尽。我给她倒了一杯水放在床头,怕她半夜起来渴,这时候听到文雯喃喃地说:“5968256……”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文雯哭,那之后不久房租到期,我们三个人各奔东西,混入人群,散布在这个大城市。

我们两个再见面是因为五年后的一场车祸夺走了另一个女生的生命,我们作为她的生前好友一起参加她的葬礼。这五年里我们偶尔有联系,但却很少深聊,我只是模糊地听说她又谈了两段恋爱,却爱得惨烈。她带着一个牙牙学语的宝宝出现的时候,我很诧异,她只是笑着说:“我没结婚,不过这是我的女儿。”

葬礼结束后,我和她并行,忽然想起五年前的那个晚上,就问她:“5968256是什么东西的密码吗?”

她笑说:“那时候用BP机,不能打汉字,只能用数字来代替,比如520是我爱你,1314就是一生一世。那串数字是老麦最后发给我的留言,意思是‘我走了,别爱我了’。”我一时有些尴尬,正想说点什么,文雯怀里的宝宝忽然哭了起来,她连忙逗她唱起儿歌来。

她的表情温和,眼睛里没有泪,全是爱。


第二年

/ 作家 王果「一个」人气作者

那天于期一走,辛然就从床上爬了起来。她坐着仔细听了一会儿,听到于期下楼的声音,才蹑手蹑脚地下床。

就在刚才,她和于期说她累了,想睡一会儿,把于期赶去上班。

从他们这次见面到现在,只过了三个小时。

三个小时前,辛然坐火车到北京,于期请了周五上午的假去接她。乍看上去,两个人在彼此眼里都没什么变化,当然,于期剪了短发,看上去更成熟了一些。可是这有什么呢?人是成长的,这点变化可以理解。真正让辛然担忧的是,于期这段时间对她的态度。

他似乎忙了很多,不再是每个电话响一声立刻会接起来,晚上也不再会约好和辛然同一个时间入睡,辛然和他说一些好笑的事情,他打一个“哈哈”就没了下文。

“三个字以下的‘哈哈’都是敷衍。”辛然的一个朋友这么说。

这是辛然和于期异地恋的第二年,本来他们在一所学校毕业,留在同一个城市,一切都很好。可是于期说他想试试自己的能力,拎着箱子来了北京。一开始辛然觉得没什么,貌似也不是很远,异地就异地呗,异着异着就习惯了。

但她没有想到,思念一个人就像溺水,百般挣扎却靠不了岸。她也没有想到,“变化”来得这么快。

这次她名义上是来看于期,过一过二人生活,其实,也是来检查。

但是辛然忙活了快一个小时,按照另一个朋友指示的,把于期的住所翻了一遍,什么都没发现。她甚至趴在于期的床上,一根一根地筛选角落里的头发,最后发现唯一一根像是女人的头发,似乎还来自于她自己。

辛然坐在客厅沙发上,莫名其妙地感到挫败,好像她真的期待着什么一样。

看来他真的是每天都在忙吧,她想。

她突然想喝东西,去厨房翻有没有茶。于期喜欢喝红茶,一般都会备着茶包。辛然很快找到了他的储藏品:一盒盒红茶整齐地码在抽屉里。她随手抽出一盒,又一下愣住。

在红茶后面,抽屉深处,有一个精致的小盒子。

辛然犹豫了一会儿,往门口望了一眼。确定于期不会这个时候进门之后,她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把盒子拿出来,打开。

盒子里面是一根手链。

看材质像是玫瑰金,细细的一根,中间有一个小吊坠,水滴形,在午后的阳光下闪闪发亮。

辛然盯着它看了看,忽然想起什么似的,飞速把盒子扣上,手忙脚乱塞回抽屉。“砰”一声,抽屉关上了。

辛然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

这是……送给我的?

她感觉自己脸好像红了,耳畔是打鼓一样的心跳声。几乎是无意识的状态下,她晃着走回卧室,躺到床上,手里还紧紧攥着那个茶包。

——真的是送给我的?

她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了过去。再醒来,于期正在客厅看电视,声音开得很小。

“睡醒了?”他微笑着问。

辛然点头。“你下班了?”她也问。

“嗯。”于期说,随即睁大眼睛,指指辛然的手,“你手里怎么有个茶包?”

辛然一愣,瞬间想到了抽屉里的那条手链,下意识地把手收到胸前。

“我……睡觉前想喝来着,”她说,“好像太困了,忘了……

“啊,我没乱翻你的东西!”她又补充一句。于期笑笑,站起身,摸摸她的头发。“翻了也没事儿啊。”他说。

……翻了也没事儿?

难道就是等我自己发现那个?辛然紧张起来,我是不是应该告诉他,我已经看见了?但是,万一他是打算亲手送给我呢?

她隐隐有些兴奋。

“我们出去吃吧。”于期没有察觉,一边穿外套一边说,“带你去吃好的。”

辛然答应着,简单收拾一下,坐在门厅穿鞋。于期靠墙站着。辛然一直偷偷看他,看他会不会趁她不注意,把手链带在身上。

但是直到他们出门,于期都没有进过厨房。

接下来的晚饭,辛然吃得索然无味。她原以为于期会在晚饭时候把手链送给她,结果于期提都没提这件事。

还是说,他另有打算?

对啊!辛然嚼着米饭,转念一想,她后天才走,于期应该是准备那个时候送吧?这样一想,她踏实了许多,高高兴兴地吃完了这顿饭。

接下来的两天,她心情一直不错,就连于期说趁周末带她出去转转,最后因为下大雨没去成,她都没有不开心。

于期倒不是没有送过她礼物,但辛然觉得,这次这个礼物,意义不一样。转眼到她走的那天,傍晚的火车,于期提前送她去车站。辛然磨磨蹭蹭不走,一会儿说要喝口水,一会儿说要拿一包纸巾,有意无意地在厨房转来转去。

“咱们走吧。”于期说,“一会儿该堵车了。”

辛然看看他,又看看厨房。

于期扬起眉毛,看着辛然凄落的神情,露出一张恍然大悟的脸。

他走过来,轻轻抱住辛然。“没事儿,”他说,“等我工作稳定了,你过来,我们就可以一直在一起了。”

辛然没说话,木木地点点头。

其实检票之前,她都还怀着希望,于期会不会突然冲过来,在她面前把那个精致的小盒子打开。她还记得盒子里面绣着一行小字,Love Forever,爱到永远。

可是,永远到底是多远?

至少比北京远吧,她想。

她把票递给检票员,过闸口,于期在离她十几步的地方站着,她却愣是看不清他的表情。于期用力向她挥挥手,她也挥了挥。

下电梯去站台的一刹那,辛然觉得心底有什么地方崩塌了。

她上了车。火车很快开动,过四个小时她就要到家了。辛然抱着背包,靠窗坐着,旁边坐了什么人,广播说了什么话,她全没注意。

坐了一会儿,她觉得饿了,打开背包,拿吃的东西。

背包最上方,一个精致的小盒子,静静地躺着。


请把我的睡眠还给我

/王果 作家 「一个」人气作者 @王果

— 1 —

高考结束后,我把所有的卷子、教科书以及迟迟没有送出去的情书付之一炬,困扰我高三一年的失眠竟莫名其妙地好了。上了大学果真如我所料,既不要自习到深夜,也不要每天趴在桌上没完没了地写试卷。每天晚上先打一盘游戏,然后坐在床头看会儿书,十点不到我就会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这种近乎条文的守则没有维持太长时间就被孙菲菲打破了。

孙菲菲第一天找我聊天时,我俩就聊到零点过后,完全忘了睡意,后来看看时间,觉得是时候睡觉了,互道了晚安后才放下手机。

孙菲菲是我的高中同学,同班,但不是同桌。

我认识的男生中,按对孙菲菲的态度划分,一直保持着三国鼎立的状态。一是对她没有兴趣,不好她这一口或者有自知之明早已死心;二是光明正大地对她表示好感;三是死鸭子嘴硬,明明心里喜欢她但就是死也不承认。我这人一向光明磊落,肯定不是第三种,更不会是第二种,所以我勉为其难地将自己归为第一种。

但是陈超肯定会举着牌子站出来高喊抗议。

我觉得让陈超一直误会我对孙菲菲有非分之想的起源应该从孙菲菲抢了我语文第一的头街说起。

我高中语文成绩很好,诗歌赏析古文翻译无所不能,应试作文也写得得心应手,是语文老师身边的红人。有次考试,孙菲菲意外地在语文成绩上超越了我,虽然只比我多一分,但对我来说是个奇耻大辱,我蝉联多次的单科老大就这么被终止了。

我对陈超说:“这是赤裸裸的挑衅呀,就是因为我不像那些男生那样对她趋之若鹜吗?”

陈超说:“喜欢就去追,别找借口!”

我一脸无辜:“什么嘛,我这是捍卫我尊严。”

下课后,我找到孙菲菲,递给她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接受我的挑战吗?倘若我高考语文成绩比你高,你得答应我一个要求。”

孙菲菲看了看纸条说:“什么要求?”

我说:“我还没想好。你不敢了吗?”

孙菲菲说:“那你输了呢?”

我说:“输了我甘愿受罚,只要不罚钱就成。”

孙菲菲接受了我的挑战,她的同桌就是见证人。

这一幕刚好被陈超看到,我回到座位的时候,陈超问我:“你这情书送得真是趁火打劫呀,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我觉得我要解释,可是解释就是掩饰,索性按着陈超的意思来。我对陈超说:“我这不是趁火打劫,我是趁虚而入。”

陈超拍了拍我肩膀说:“路漫漫其修远兮,尔将上下而求索。”

— 2 —

时常有外班的学生跑到我们班来找孙菲菲,大家都习以为常,但好在各位仁兄的招式层出不穷,倒也给我们枯燥的备考生活带来了一些乐趣。

有一次下午上课前,刚进教室门我就看到几个同学在教室后面叽叽喳喳地议论,等我回头看了看黑板,我才加入阵营:“这是谁干的呀,够胆量,但是忘了署名了呀。”

黑板上赫然写着“孙菲菲,我爱你”六个大字。

我们讨论未果,我说:“要不先擦了吧,被班主任看到不好。”有人反驳:“当事人还没看到呢,这事我们做不了主。”

等孙菲菲来的时候,全班所有人的目光都锁定在她身上。

孙菲菲一如既往地淡定,站在讲台上:“值日生呢,上课前把黑板擦干净。”

孙菲菲是班长,本来这是我不愿提及的,当年竞争班长一职被她以大比分完败,这事挺挂不住面子的。不过,后来我发现孙菲菲当这班长比我当要合适得多,毕竟她任劳任怨,还是得到很多人信服的,而且她才貌双全,给我们增添了不少荣誉。

“今天谁值日呀?”我心想是哪个倒霉鬼碰到这差事,肯定有好戏看了。想象画面还没展开,却被一旁的陈超给唤醒了:“今天你值日!”

我顿时傻了眼,真是冤家路窄。我悻悻走上讲台,拿起黑板擦在黑板上来回地移动,那六个大字随之荡然无存。

孙菲菲看了我一眼,我做贼心虚似的赶忙躲过了她的视线。

回到座位后,我有点坐立不安,脑海中一直回放着刚才孙菲菲看我的画面。

陈超看出了我的异样,倒是问得很直接:“该不会是你小子写的吧?”

我立马否定他的猜测:“不是,不过我现在害怕孙菲菲以为是我干的了。”

陈超说:“将错就错挺好呀,省得你有心无胆,你应该趁热打铁,不能功亏一篑。”

我觉得我有必要跟陈超陈述一下真相了,免得他成为谣言的发源地。

“你该不会真以为我喜欢孙菲菲了吧?不可能,这回你真想多了,我跟孙菲菲只是甲方乙方关系,我跟她有个赌约,除此之外,井水不犯河水。”

陈超也没有问我赌约是什么,只是悄悄告诉我,刚才孙菲菲转身看了我一眼。他叹了一口气,说:“看来你这回是在劫难逃了。”

— 3 —

我跟孙菲菲谈到高中生活的时候,我只提到了上面的那些。孙菲菲略带怀疑地问:“那六个字真不是你写的呀?”我立马回复:“当然不是。你不会真一直以为是我干的吧?”

孙菲菲说:“谁叫你当年眼神那么躲躲闪闪,我不怀疑你怀疑谁。”

我说:“看来我当年的疑虑是对的,我还真想到你会以为是我故意整你。”

孙菲菲说:“那你为何不跟我解释?”

我说:“我主动解释岂不是更有理说不清,不过挺抱歉的,因为我的问题,让你错失了一个大好青年,我愿意补偿你。”

孙菲菲说:“怎么补偿,以身相许吗?”

我说:“求之不得呀。”

孙菲菲没有对我的“求之不得”做出回应,倒是转移话题说起了那场赌注。

那场赌注,我跟孙菲菲谁也没赢,我们史无前例地考得一样多,但我们都不是第一名,第一名被她同桌拿去了。

孙菲菲对我说:“这个才叫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我说:“所以我们更要同病相怜,互相怜惜呀。”

孙菲菲第一天找我聊天后,我并没有对这件事有所期待,但接连几天她都会在相同的时间段给我发来微信,问我在干吗,从那之后,我就觉得我跟孙菲菲可以步入新的世界了。我索性“一不做二不休”,问她有没有心情谈谈恋爱、柴米油盐、计划生育。

她半晌没回复我,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在不停地断开与连接WiFi中消磨一分一秒,企图下一次连接就能看到她的回复。

她的电话来了,她说刚才去洗漱的五分钟里,居然发生了这么多令她意想不到的事情,她有点不知所措。

我说:“现在你的心情是怎样的?如果是开心就继续做朋友,如果是喜出望外就做我女朋友。你选一个吧。”

孙菲菲在电话那头笑得不能自已,她说:“那你认为我是开心还是喜出望外?”

我说:“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既然你喜出望外了,那我也喜出望外吧。”

孙菲菲沉默了几秒,慢悠悠地说:“那好吧,不过我有个问题,你认为异地恋如何维持呀?”

我不假思索地说:“靠WiFi维持呀。”

孙菲菲扑哧一笑:“我很认真地问你呀,异地恋你真的能适应吗?”

我说:“既然勇敢相爱,就要勇敢坚持。孙菲菲,有胆量再跟我赌一局吗?”

“赌什么?”

“如果谁先提出分手,就要满足对方一个要求。”

“好,一言为定。”

— 4 —

跟孙菲菲在一起后,我们约定每天晚上汇报生活日常,以及分析身边有没有潜在小三小四出现。有时候分析得头头是道,孙菲菲会故意气我:“你看那谁和那谁都对我有意思,你可要对我好点,不然我这一伤心就投入别人怀抱了。”我以牙还牙,列举了几个不相干的女生,虚构了几个妙趣横生的情节,孙菲菲听了直暴走:“你敢!你敢!不要忘了赌约,你敢,我就让你去死!”

以前常听人说异地恋是件极其恐怖的事,什么柏拉图恋爱、精神幻想、互相猜忌,比比皆是。为了杜绝这类现象的发生,我跟孙菲菲达成共同协议,不猜测,不怀疑,努力使自己变好。

孙菲菲有句名言:相爱,是黑暗中两个各有轨迹的人相遇,并肩行走。如果有一天,道不同,则不再相为谋。

我说,我不希望看到有那么一天,这场赌注注定是个平局。

孙菲菲朋友圈的个性签名不知从什么时候换成了一句我俩心照不宣的宣言:思念的时候相信对方也在思念,等待的时候相信对方也在等待。

为了能跟孙菲菲见上一面,我开始存钱,然后在节假日翻山越岭去见她。我有时候会给孙菲菲一个惊喜,到了她的城市后,我才给她打电话,问她这个假日怎么过。她会说:“一个人过呀,你又不会像孙悟空那样翻个跟头就能十万八千里。”每每这时,我就会发给她一个实时定位,她会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当然这种浪漫把戏用多了就会被她识破,不过她有时候会装作毫不知情的样子,然后闭着眼睛数三二一,等我的悄然降临。

在孙菲菲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我能谈这么一场让我爱不释手的异地恋,也没有想过我能将一段异地恋维持很久。

很多时候,我跟孙菲菲都忘了这场恋爱本身也是场赌局,一场没有输即是赢,赢即是输的赌局。

这场赌局维持了两年零六个月开始出现赢输落差。在我跟孙菲菲失联的第七天,我决定去孙菲菲那儿问个究竟。

— 5 —

去孙菲菲那儿需要坐八个小时动车,在车上我想好了很多突发状况的应对措施。倘若亲眼撞见她跟别的男生在一起,我会大摇大摆地走过去给那男生一个耳光,然后再理直气壮地命令孙菲菲再扇那男生一巴掌,赌约规定的,我也只是享受胜利者的特权罢了。倘若她告诉我她需要好好想想,我肯定放下豪言壮语:“不要想了,我输了,甘愿接受惩罚。”

当然我在想这些的时候,都恶狠狠地给自己下了死命令,万一真是如此,千万不要掉眼泪,也不要深情挽留,即使明知道自己输得一败涂地,也要高姿态地走出她的校门。

我见到孙菲菲的时候,她的身旁没有男生,也没有任何可疑人员。我说:“我猜你有话要跟我讲,我特地过来洗耳恭听的。”

孙菲菲说:“我累了。”

我说:“你想放弃赌局了吗?”

孙菲菲:“你不要这么幼稚好不好?”

按照在动车上想的方案,我应该放下豪言壮语,一走了之,但是我犹豫了,我从来都不想赢得这场赌局。

那一次我在孙菲菲那儿没待多久就回来了,没过几天孙菲菲就跟我提出分手了。

她问我有什么要求,我说我还没有想好。

孙菲菲说:“对不起。”

我说:“不客气。是我赢了,你说什么对不起。对了,孙菲菲,你很久没有汇报每日日常了,那些小三小四终究还是出现了。做事就要善始善终,你不介意的话还是说说吧。”

孙菲菲说,之前在知乎上看到一段话,是萧伯纳说的。他说:

“在地球上,大约有两万个人适合当你的人生伴侣,就看你先遇到哪一个。如果在第二个理想伴侣出现之前,你已经跟前一个发展出相知相惜、互相信任的深层关系,那后者就会变成你的好朋友;但是若你跟前一个人没有培养出深层次关系,感情就容易动摇、变心,直到你与这些理想伴侣候选人的其中一位拥有稳固的深情,才是幸福的开始,漂泊的结束。”

我明白她的意思,我说:“这不怪你,只能说是你技不如我,我赢得非常彻底,再见!”

我又开始失眠,躺在床上,看着上铺的床板,我跟孙菲菲的点点滴滴开始扑面而来。画面由模糊变清晰,仿佛触手可及。我知道是水月镜花,闭上眼睛,不让那些虚无干扰我的睡眠,可是闭上眼睛以后,周围静寂无声,我仿佛听到她的欢声笑语,她在对我说晚安,在跟我说每日日常,在跟我说那不言而喻的三个字。

我开始延迟睡眠时间,我把之前跟孙菲菲聊天的时间段用来看电影,看完一部电影再睡觉应该刚好可以进入睡眠。可是我每次一闭上眼睛,电影画面开始胡乱闪现,画面中全是支离破碎的孙菲菲,还有长得神似我的男主角。

为了我的睡眠,我必须找孙菲菲好好谈谈。

我打开微信,问她:“在吗?”

她说:“在的,怎么了?”

“我想好让你为我做什么了。”

“好呀,只要力所能及,我肯定遵守承诺。”

“你可以的,这东西又不要花钱,又不犯法。”

“什么呀?”

我说:“请把我的睡眠还给我。”

— 6 —

一年之后,孙菲菲还是没有兑现诺言,但是我的睡眠已经重新回来了,孙菲菲也在我的世界里消失了。

在这一年时间里,很多人关心起我的失眠症,问我之前有没有这样的毛病。

我说:“有,高中毕业之前。”

“后来怎么好了?”

“我把那些卷子呀情书呀都烧了。”

“情书?给谁的呀?”

“哦,不瞒您说,原本是要送给孙菲菲的。”


结婚就是成亲,就是成为亲人了

/王果 作家 编剧 果红人 @名字里都有个狐

乍然惊醒,已是早上八点半。连滚带爬从床上蹦起来,冲到卫生间洗漱,又冲到卧室换衣服,却怎么都找不到我昨天放在床头的内衣。

没办法,只好从抽屉里拿出一件干净的换上,匆忙往学校赶。我教毕业班语文,九点钟有一节课,不吃早饭的话,应该能赶上。

当初为了照顾我的工作,我和蒋铭的婚房特意买在学校附近,走路十多分钟也就到了。我边朝学校走,边给蒋铭发微信,问他有没有看见我的内衣。

他很快就回复我了:“我带走了,想你的时候拿出来用。”我脸有些红,真亏他想得出来。

“南京离北京不远的,你周末可以坐高铁回来。”我说。

这句话是他昨天说的,我舍不得他走,哭到凌晨四点,他不停安慰我,到后来困极了,就把这句话和“暑假好几个月呢,你到北京,咱俩就在一起了”轮换着反复说。

他昨天用这句话安慰我,今天我又拿这句话哄他,不过是为了让彼此的心情好一点。

我的微信发过去很久,蒋铭才回复:“乖,我们都要好好的。”

这时候我已经到学校了,就懒得再回复他了。

仔细想来,我和蒋铭一直是不同的。

才谈婚论嫁时,提起我的工作,他总是说,初中教师挺好的,能让他在拼搏的时候,有一个稳定的后方。我们结婚后没多久他就升职了,从普通的销售员升到了销售经理。他又说,等他做了总监,我就辞掉这份操卖白粉心挣卖白菜钱的鸡肋工作,跟着他吃香喝辣。那时候我总笑笑不说话,我以为他不过是安慰我工作辛苦。

现在想来是我误会了,他确实是嫌我工作操心钱又少。

蒋铭所在的公司,高层职位基本都被元老们垄断了。像他这样的生力军,想要升到总监是非常困难的。他之前还计划着跳槽,却一直没有找到更好的。直到两周前,公司老板问他,愿不愿意去北京开拓市场。到时候,他的职位,可能就不止是总监了。

蒋铭很心动,来问我的意见。我当然不愿意他去北京。我们现在虽然不富裕,但好歹有房有车,每天生活在一起不好吗?蒋铭却说,其实,钱都是次要的,他主要想试试看,拼搏一下的话,能做到什么程度。

蒋铭说,他不想三十岁生日还没过,就困守一隅以养老。

我忍不住冷笑,既然都想好了,还问我干吗?明着是尊重我的意见,实际上不过是通知我一声。

我们冷战了两个星期。我很生气,气他不为我们两个人考虑。我本来想着,带完这个毕业班就要小孩,他这一走,计划全打乱了。

这两个星期,蒋铭一直赔着小心。我知道他是在意我的,不然不会这样做小伏低。我就是生气,气他把所谓的“梦想”放在我前面。最后两天的时候,我原谅他了,他是男人,有所追求理所应当,我不该因为我们是夫妻,就绊住他的脚步。

那么,婚前没有体会过的异地恋,就让我们婚后体验一下好了。都说小别胜新婚,但愿如此。

然而真正分居两地,我才知道,我把一切都想得过于美好了。

一开始,我们每天至少三个电话。起床时,我打给他,撒会儿娇,说“老公我起床了”。中午吃食堂,我告诉他今天的糖醋排骨味道还不错。晚上洗完澡躺床上,跟他煲电话粥,把这一天发生的事情细细说给他听,就像他仍在我身边一样。

我是想要去看他的,但我们总没时间,算下来,我们已经两个月没见了。那天我下定决心,这个周末,无论如何也要抽出时间去北京见他。哪怕他白天还是很忙,我只要晚上能见到他就好。

我的到来,让蒋铭非常高兴。见到我的那一瞬间他眼睛里的光,就像我们第一次见面。

是的没错,我俩是一见钟情。若不是足够爱,性格如此不同的人,又怎么能走进婚姻,且每日甜如蜜呢!

离开北京时,我又哭了,没办法,我就是眼泪多,受不了分别。

回去没多久我就病了,倒不是什么大病,不过是发了场高烧而已。以前不是没发过烧,但从来不是一个人。

我躺在床上,烧得昏昏沉沉,想喝水,只能挣扎着起来倒。手是软的,一杯水掉地上,烫伤了我的脚。我号啕大哭,打电话给蒋铭,不求别的,哪怕他安慰我两句也好。却不料,他挂断了我的电话,只发来一条短信:“我在开会,待会儿打给你。”

我擦干眼泪,拿牙膏处理完烫伤,躺床上不肯睡,怕睡着了接不到他的电话。却不料,一直等到晚上他才打来。

他的声音很疲惫,我指责的话语,一句都说不出来。病好之后,我突然发现,我好像没那么依赖他了。即使他不在,好像也没什么。欣喜忧愁不能第一时间分享,欢笑落泪不能给我一个拥抱,隔着电话再亲密,日子还是得一个人过。我想和他白头偕老,我也想要眼前的这两年,可他不能给我。

我不知道蒋铭有没有注意到,我主动打给他的电话变少了。我们之间的联系调了个个儿,一开始,是我每天打无数个电话给他;到后来,我几乎不主动联系他了,都是他打给我。

大家都忙,这大半年,我们总共才见了两三次面。好在有暑假,那几个月,我在北京,日日陪着蒋铭。恍惚间我误以为,我们从来没有分开过。

学校规矩,带完初三,第二年从初一开始带,这样跟孩子们的感情会好些。却不料,因为头一年我带出来的班中考成绩太好,而新升上来的毕业班,语文老师资历不够,我被学校安排再带一届毕业班。

听到这个消息,我还没多大反应,蒋铭怒了,带毕业班预示着我们没多少时间见面。他说:“辞职吧宝贝儿,我现在的收入养得了你。大不了,每个月我给你发工资。”

可是,那也是我的事业呀!

新的学年,蒋铭一天给我打一个电话;到后来,变成三天一个;再后来,就是一周一个。我们好像变得越来越生疏了。

我突然怀孕了。若换作以前,我会很高兴,我和蒋铭的年龄,是时候要个孩子了。可是现在我却有些难受,蒋铭不在身边,我要一个人度过整个孕期吗?我还带着毕业班呢!

我问蒋铭什么时候回来,若他一年之内能回来的话,我就留下这个孩子,孕期一个人我或许还能忍受,孩子生了还是我一个人,这个怎么都接受不了的。

蒋铭却问我,什么时候辞职去北京。

我当然不会辞职。

怀孕本来是一件挺好的事,但到我和蒋铭这里,却变成了吵架的导火索。

最后一次不欢而散后,我扔了手机,趴床上哭了几个小时。

孩子就是这时候没的。蒋铭请假回来照顾我,却整日板着脸,就好像我欠了他很多钱。

一直到他走,我们都没有和好。

我心里很冷。我还爱他,可我不知道该怎么爱他了。我有预感,若我们这种两地分居的状态不改变,婚姻迟早会走向尽头。我舍不得。因着这份舍不得,我下定了决心:带完这届毕业班就辞职。因着这份舍不得,我必须得做点什么事情,来弥补我们的关系。我调整了补课时间,尽量把周末空出来,好到北京和蒋铭团聚。可是就算这样,我们还是聚少离多。

那天,我到蒋铭住处的时候,他还没回来。我用他留给我的钥匙开了门。床头柜上扔了几件脏衣服,我顺手拿来帮他洗掉。却不料,在那脏衣服下,发现了一件紫色的内衣。那内衣不是我的。

我手脚冰凉,站了很长时间,才找回一点点脑子。我开始翻蒋铭的衣柜,不出所料,我又看见了好几件陌生的内衣,有些还是成套的。

眼泪夺眶而出,我拿着包就离开了,北京我待不下去,我要回到我南京的家,那里,起码没有陌生的女人内衣。

蒋铭打了无数个电话,我都没接,后来,我干脆关机了。

半夜我才回到家,累极了。打开门,却发现家里的灯亮着,吓一跳,以为屋漏偏逢连夜雨,不小心招了贼。

正忐忑间,蒋铭从屋子里走了出来。他说:“傻瓜,那些内衣都是买给你的,只是一直忘了拿回来给你。你怎么那么傻,也不仔细看一看,全都是你的尺寸。”

又过了一个月,蒋铭回来了,他辞职了,决定回来创业。他跟我说,并不是最好的时机,可是他毕竟结了婚,结婚就是成亲,就是成为亲人了。若因为自己的梦想让亲人不开心、受委屈,梦想还有什么意义?更何况,出走两年,该体验的也都体验到了,是时候在一起白首不相离了。

我突然发现,其实,我并不是很了解蒋铭,起码,没有我想象的那么了解。但我知道,他爱我,而我也爱他如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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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异地的人啊,你们还好吗 李赫杰:我一定会娶她的,她知道。她一定会嫁给我的,我知道。 果萌萌:他在电话那头唱:“想把我唱给你听,趁年轻尽情地爱吧,最最亲爱的人啊,路途遥远我们在一起吧。”然而先放弃的人也是你,我最最亲爱的人啊。 OETT:那种一牵手就决定跟一辈子的感情,八百公里的距离算什么。 梁三歲:人嘛,有时候就是个轴人,认定了就会觉得是一生一世。谁会觉得真爱很容易啊,所以当自己觉得自己遇到了,那就抓住,很正常。 南山:大概是因为觉得还年轻,想要肆无忌惮地疯狂一次,而你就是那个可以让我为所欲为无尽疯狂的人。

那些异地的人啊,你们还好吗

李赫杰:我一定会娶她的,她知道。她一定会嫁给我的,我知道。

果萌萌:他在电话那头唱:“想把我唱给你听,趁年轻尽情地爱吧,最最亲爱的人啊,路途遥远我们在一起吧。”然而先放弃的人也是你,我最最亲爱的人啊。

OETT:那种一牵手就决定跟一辈子的感情,八百公里的距离算什么。

梁三歲:人嘛,有时候就是个轴人,认定了就会觉得是一生一世。谁会觉得真爱很容易啊,所以当自己觉得自己遇到了,那就抓住,很正常。

南山:大概是因为觉得还年轻,想要肆无忌惮地疯狂一次,而你就是那个可以让我为所欲为无尽疯狂的人。Zlxy:我想她的时候给她写信,很想她的时候给她寄零食。她能收到就好了。距离和未知都让我觉得走不下去,但每次她说“收到啦”,我就觉得又可以重新走下去了。

杨咪妮:大概是想到他不在身边,就会出现各种生理症状——胸闷,心里堵,喘不过气,眼泪不自觉流下来。这个时候,觉得之前吵架的所有自己的立场,都比不上他一直在我身边重要。说到底还是爱他胜于爱自己……

徐思敏:在煎熬的日子里,他就是唯一的动力。

小象:异地的时候最怕听到的就是她说想我了想抱抱我,我能做的仅仅是说我也想你了。没有人喜欢异地,只是因为喜欢的那个人刚刚好和自己不在一座城。

瑭老板:很简单,想见他啊,所以没有放弃。

壮壮:每一回在车站见到他的那一刻,都让我感觉又一见钟情了一次。

子子:我们以为自己可以,搞得好像能主宰什么似的,可是却并非如此。Stephy:再艰难都是因为爱啊,不爱的话我管他有没有回我微信,爱干啥干啥。我们不是向艰难妥协,而是作出了更好的选择。

匿名:其实我一点也不坚定,因为我们是异国,而且从认识到现在一共才半个月。可是我从来没有这么快地投入一段感情当中,所以且行且珍惜吧。虽然14小时的时差常常让我们处于一种你睡我醒的状态,但我还是想任性地坚持一下,不问结果。

曾子Y:每一次跋涉后的重逢都有壮烈的意味,你知道这世上有一个人,隔着形形色色的诱惑,隔着不舍和期盼,隔着原本可以改变的生活轨迹,仍旧选择远远地爱你。

猫九菌:因为世界上还有一个知道你有多努力,并且他同时也在一样努力着的人,所以觉得整个世界都不再孤单了。

昕怡圆儿:我在离中国最远的国家留学,他在上海。期间也想过几次分手,原因倒不是因为不爱了,只是不想对方那么难熬,有一个可以真正抱在怀里,可以一起分享第二杯半价的女友,而不是手机里的微信宠物。可是不管我怎么闹,他就说了句“No way”,然后又加了句“你也难熬”。那一瞬间只觉得,非他不可,再难我也不想失去他。想起以前看到过的一句话——“距离对于爱情,就像风对于火焰,吹熄那些弱小的,助燃那些强烈的。”

潼恩:再也不能够遇见比你我更有爱的勇气的人了。


我们触碰梦想,我们信以为真

/王果

— 1 —

来上海已经快半年了。

微信里依然会有人给我留言:“妹子,你去上海了?到上海工作吗?”我会暗暗地把这些人归类到“原来我们也没有很熟”,因为我早在出发前的半年就把飞机票给预订了,在临走前组织了好几场聚会,这些日子以来我几乎每一天都会在朋友圈里刷屏,发很多夜上海的照片。

我说:“是啊,想瞧一瞧外面的世界。”

他们接着会问:“在上海打拼不容易啊,为什么要去上海啊?”

然后我在输入栏里写下了一段很长的话,想一想,再把它们一字一字删掉,就再也没有回复了。那些触碰到内心的感受,以及记忆里所有的细枝末节,没办法用只字片语便全盘托出。

而且我知道,有些人也许只是随口问问。

为什么要来上海。

如果要追溯,大概要从2004年说起。

— 2 —

高瑞阳,我第一次碰到他的时候,正准备和隔壁班几个女生一起从学校后墙爬出去。他就靠在玉兰树旁,黑色的粗框眼镜,干净的白衬衫,蓝白的Nike球鞋,手里捧着一本书,丝毫没有被我们发出的巨大动静所打扰。我当时觉得这个男生特别奇怪,我们逃课是为了出去耍,而他却在那里安静地看书。

后来我向别人打听到了他的名字和消息。他念初三,是个尖子生,除了成绩好,也很有艺术天分,会拉小提琴和大提琴。他有女朋友,比他大两届,也是我们学校高中部拉拉队的队长。果然是男才女貌。

这种人本来是不应该与我扯上关系的,他的身上有着太多令人艳羡的特质。

但我在回家路上的一家私人书店里再次遇见了他。

我推门进去的时候恰好他抬起头看向了我。外面的余晖透过玻璃门打在他的脸上,我才发现他的五官也非常立体,精致得如同一尊雕塑。他开口打破了沉静:“原来你也喜欢看书啊?”我点点头又快速地摇了摇头。

他告诉我,这家书店的老板是个喜欢旅游的人,他从世界各地收集了很多有价值的书。老板也从来不会硬性收钱,如果你今天看到了一本对你有启发的书,你可以往店里的邮筒放几枚硬币,他会用那些钱买一袋袋猫粮,喂养路上的流浪猫。

他每个周五都会来,像跟老板约好了似的。他说这家店五分之一的书他都看过了,他还会把一些从报刊亭买到的觉得不错的杂志存放在这里,老板还专门给他安置了一个区域。

他还说,他喜欢看书,是因为可以透过文字和他人的视角去了解这个斑斓多彩的世界,而我们所知道的又是那么微乎其微。他也喜欢在博客里写写东西,把那些与心灵形成共鸣的声音记录下来,像是分享,也像是碎碎念。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爱上了文字。每个周五放学之后,我和高瑞阳都会躲在一个小角落里看书,互不打扰,一直待到晚上八点多。然后他会先把我送回家,一路上我们分享一些精彩的小故事。

后来他跟他女朋友分手了。很多人以为我是第三者,在学校的论坛里开帖子骂我,骂了很多很难听的话。可是我们从来就没有在一起过,我们依然保持着最单纯的距离。

2005年4月,初三的学长学姐们已经进入了中考最后的复习阶段。高瑞阳不再去书店了,4月底的时候,我们偶然在篮球场碰到了。他说:“陪我走走吧。”然后我们走到了我第一次看见他的地方。

“其实那一次,不是我第一次看见你翻墙逃出去了。”他笑了笑,眼下的卧蚕愈发地明显了,“好好念书吧,不要老想着玩。”

他说他要回上海了。他本是上海人,6岁的时候随经商的父母到了广州。现在已经和父母商量好办转学的手续了,只要在上海再念一年初三,他就有资格去考上海戏剧学院附属中学。他想做个表演家。

我问:“上海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他说:“那是一个偌大的城市,承载了无数人的梦想。”

后来他转学了,论坛里那些骂我的帖子慢慢沉了下去。我的联考成绩渐渐地从年级的倒数变为了前二十,而每个周五,我依然会一个人去看书,一直看到晚上八点多。直到有一天我把他留下来的所有杂志都看了一遍,我才发现,他比很多的同龄人要早认清自己的方向,他知道自己的梦想在哪里。

“上海漂亮吗?”我在QQ里给他留了言。

他过了好几天才回复:“想知道的话,自己来一趟,别人说一万次,不及你亲眼看一遍。”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在心里埋下的种子,我竟然也会暗暗地想,总有一天我也要为自己的梦想走一趟,找到甘愿奉献一生的事业,身边的朋友、亲戚、父母都会为我鼓掌。

就这样十年过去了,在我大学即将毕业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上海。

不知道高瑞阳现在过得怎么样,我们已经很久没联络了。他是否还是我记忆里那个完好的少年,依然令人艳羡不已。

— 3 —

上海的夏天,燥热,却有着微风。对于初来乍到的人来说,我并不知晓微风只是它施展的一个小法术,背后强大的紫外线,足以让人防不胜防地晒出两截颜色。两个星期以后,我依然接受不了深了一个色号的自己。

刚来上海的第一天,心情很复杂。

当我走出机场,去迎接这个偌大耀眼的城市,心却没来由地像是被搁置在真空的玻璃瓶一样,难以呼吸。

我想起了曾经叛逆的自己,想起了那些读了无数次的杂志,想起了我是怎么样在不被看好的目光里走到现在。在给父母报完平安之后,我走在熙熙攘攘的马路上,眼眶红了。

这个如迷宫般魔幻的城市,一座座刺向苍穹的摩天大厦和泛着冷光的顶级写字楼,到处都洋溢着使人沉醉的气息,却同样带着一股清冷的使人警醒的味道。

一个又一个闷热的不眠之夜。

— 4 —

前几天我收到了唐致远的短信:“在上海,是否一切安好?”我马上调侃他:“唐先生,你还记得我!”然后便接到了他的电话,聊了一个小时十五分钟。

如果说,每个人的生命里都有一个深刻的对照物,谈的每一场恋爱都会忍不住与这个对照物进行比对的话,于我而言,那个人一定是唐致远。

我们是高三在一起的,顶着老师、父母和高考的多方压力,还是要在一起。我依然记得那一年夏天,高考前的两个月,他在办公室里,当着父母和班主任的面,撕掉了那张联考的成绩单。他说:“我们一定会考上重点大学。”然后拉着我的手,坚决地走了出去。

剩下来的两个月里,我们每一天都在教室里复习到很晚,埋头在大量的题海中,乐此不疲。他说:“不用怕,我们一定会在一起的,就算老了,我们还会在一起,没有人可以把我们分开。”

可结果是,2010年高考放榜,他考上了重点大学,而我没有。我们在同一座城市里念各自的大学。

为了不用每周才能见一次面,在大二的时候,我们决定在外面租一个小房子,然后开始憧憬着小说里种种美好的小资生活。每天清晨,他买好了早点再把我叫醒,我们吃完早饭一起坐公交车回各自的学校上课,傍晚再一起去超市买菜,他做饭,他洗碗。他把我照顾得妥妥帖帖。

周末的时候,他偶尔会去做兼职,赚点小钱。他知道我喜欢看书,于是会把钱攒下来,送我一套限量版的书,或者带我去各种有特色的书店,他听他的音乐,我看我的书。

偶尔身边的朋友也会开开玩笑:“唐致远,你再这样宠着她,小心她会变成生活无能。”确实,有他在,我连下面条也不会,甚至连女生最爱的网购都不会。生活里所有的大事小事,他都会安顿好。

直到有一个晚上,它与以往的每一个夜晚没什么不同,我们吃完饭在小区里散步。夜色里的灯光昏黄,影子在地面被拉得无限长,他拉着我的手,手心无比温热。

他说,有一个搞互联网的朋友,在北京工作,现在正需要一个像他那样的技术支持。我问:“是要去北京的意思吗?”

“是的。”

“你都考虑好了?”

“如果那个项目能做下来,我根本就不用等到毕业再去找工作,到那个时候我甚至已经有本事买下一套很大的房子,给你一份有质量的生活。”

“如果你已经考虑清楚,我支持你。”

就像当年在老师和父母面前发誓我们一定要在一起的唐致远,我依然相信这个少年,他会说到做到。他兴奋地抱起了我,脸上有着如繁星一样灿烂的光芒。

— 5 —

后来我陪着他去办理了辍学。

后来我把他送到了机场。临别的时候我还能很好地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在他的耳边说:“我等你。”他亲了下我的额头,然后提起行李走向了他人生的另一个篇章。我望着头顶上有一架孤独的夜航飞机划过了漆黑的天空。

后来我在嘈杂的机场里,像个疯子一样,抿着嘴,用力地哭,眼泪一直停不下来。

后来我慢慢地学会了做饭,学会了缝补衣服,学会了自己换灯管,学会了在陌生地使用GPS地图,学会了自己重装电脑以及手机刷新系统。

后来他在北京赚得了他人生的第一个十万。

后来他告诉我,他在北京遇到一个很像我的女孩子,她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依赖他。

后来他们在一起了。

— 6 —

很多时候我都会想,如果那年我没有说出“如果你已经考虑清楚,我支持你”的话,我们会不会像所有平凡的情侣一样,一起大学毕业,一起忙碌地找工作,一起去面对往后的人生。

在与唐致远正式分手的那年里,我又谈了两次恋爱。一次只维持了两个星期,另一次不到三个月。

我说:“分手吧。”他们都觉得莫名其妙。

为什么还是会常常梦到很多与唐致远在一起的场景呢。

梦到我们一起生活了三年的校园,梦到我们租的小房子,梦到那个飞机起航的夜晚,梦到他说“就算老了,我们还会在一起”。然后一个人在半夜里突然清醒过来。

一个人吃饭,一个人走路,一个人睡觉。多么可怕。

“现在还是那个女朋友吗?”我在电话里问唐致远。

他说:“还是那个,我们明年结婚,你会来的吧?”

“当然啊,恭喜你呀。”

— 7 —

我不知道将来会怎么样。

只有当我每天从拥挤的地铁站里走出来,当我穿行在密密麻麻的人群里,当凌晨两点我还在公司加班,当我站在落地窗前眺望上海永不落下的夜幕,当我胃疼想在包里找胃药却找不着的时候。

我才觉得特别孤独。

我在想,高瑞阳,这就是你的梦想吗?

我在想,唐致远,当年你一个人北上的时候,是不是也像现在的我一样,看着眼前不断旋转的霓虹灯光,心情突然复杂起来?

“都会习惯的。”就像当年我失恋的时候一样。

所有的伤口都会在时光里慢慢得到愈合,几百个日夜后,你渐渐忘了,什么是痛,你没有了知觉,你只记得有什么东西曾经破碎过。

其实梦想也一样,大家在经历了跌倒与苦痛以后,才实现了它。

— 8 —

上海的12月,冷。白天我已经穿上了羽绒衣,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晚上要盖一层七斤重的棉被才渐渐觉得有暖意。

每隔两三天,我就会给我妈打通电话,她叫我多穿点,别着凉了,有钱了去买点好吃的,一个女孩子在外面,好好待自己。

我说:“我把自己照顾得很好,等我有钱了,我在上海买个房子,然后把你和老爸接过来住。”

她乐呵呵地笑了:“你们这些年轻人呀,总是把生活想得太容易了,撞板子了才晓得日子深刻呀。”

我说:“妈,希望还是得有的,不然就没意思了。”

— 9 —

——亲爱的,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希望所有的日子都能倒退回来,他没有去北京,我也没有来上海。

——为什么?

——因为他就是我的梦想。


所思在远道

/王果

涉江采芙蓉,兰泽多芳草。

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

还顾望旧乡,长路漫浩浩。

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

古时有个姑娘,游于江泽之上,采了兰,又采了荷,一手沉重,于是她发呆了:所思在远道,采之欲遗谁?明明是为了他,而他却不在身边,眼前只有江水茫茫。

那是一首悲哀的诗。如由我来写,我一定不要忧伤终老的结局。她的所念,终会远道归来。

不然还能去哪里?婚后不久他便离家了。没有太惦念,我们都是大人了,去的也不是蛮荒之地。若说无奈,其中有生活的压力,但主要还是自己的选择。过年时去了香港,感觉湿冷,房间局促,但总的感觉是好的,食物也合口味。

良辰已过,香港很安静。两个人凑在一起,最多是夜晚对着窗外灰蓝的天幕聊天,好像时光慢了几拍。这次来探亲,填员工休假申请单,在原因一栏写“办理结婚事宜”。字间有喜气,虽然办的事情全不相关。以前总觉得两个人的结合一定脆弱多变,一生太长,此一时、彼一时,谁说能算数。现在心疑尽解,多多少少觉得了,婚姻的意义,大概就在于他成了我真正的家人,我也是他的。

相识十余年了,其中四年在两地读书,一年他在多哈,几年在香港,明年也会在香港。始终相去日远,聚少离多。我一直在北京,深知这个城市,比如青色的云堆在天际,那是夏日欲雨时;长安街上看到西山,山顶雪白一线,那是冬雪之后。但我却不算深知他。

在多哈时,以为是最后一场离别。那时有好多浪漫的念头,回头去看,早就灰殒了,但总有些什么还在。

他在多哈的时候,常发照片给我看。我得闲时一张张点开,沙与海,大清真寺,奇怪的食物,阿拉伯小孩……邮件和电话他只是说工作单调,宗教氛围很浓,每日开车经过大片沙漠,慨叹人生无趣。

一个下午,我与好友寻访钟鼓楼旁边的一家咖啡馆,我与猫为伴,坐在宽大的摇椅里,慢慢摇着。好友们茶酒尽欢,我却在这样的热闹之外,也是一种无趣吧。晚上回去便收到他的邮件,大意是说对于现状,他也觉得煎熬,这次回北京,一定再也不走了。

但他没有兑现承诺,还是接受了香港的这份工。

临别前我和他去经常拜访的寺院闲坐,看到夕阳晒在残破影壁上,寸寸西移。之后斜阳故去,影壁将远天割成两段,一粒粒星子浮上来。夜色中,他有一种哀伤的神情,让夏夜的空气都带了一点淡咸味,海和泪水的味道。现在我还记得那种味道。沈从文说的“值得回忆的哀乐人事都是湿的”,算明白一半。最后他说:“我们结婚吧。”

那次谈了很多,生活,老人、孩子、房子、工作的选择,日后的进退……这些人间的小事,很多都无法落到实处,但也不是空想。又寒暄往事,大多是我断断续续的生活纪:失业了,父亲病了,故人离开了,同学们都安康,唯有我在飘荡……鲜少欢言,因为他不在身边。而他不言语,不提这些年待我的爱与好。

他一向不喜言语。我第一次带他回海口过年时,在家旁边的海滩,他安静听我滔滔不绝,告诉他这一年我的喜与怒,我切慕的人世间的温与简。过完年,我们就又要道别离。我们总是刚刚Say Hi,即刻又要Say Bye,欢乐时光不久长。不是没有埋怨的,但可能因为他的宽厚温柔,我才一次次守在原地。

有一年我生了一场病,恍惚中,我看到他坐在昏昏灯下,靠床边和衣睡着,眉梢眼角结着霜,嶙峋的手指搭在床沿,头发有些长又干枯,像一头忧伤的麦草,背后却是光怪陆离的蛮荒。我不知自己身在何处,心里想他会不会抬头望我一眼,而他终究没有。后来听妈妈说,他舍下一切飞回来,守了我几个日夜。但他从未对我说过。

曾在“黄大仙”写了愿签:“平安如意”。应该算是都实现了吧。某年圣诞我们也在香港,借了一辆车开到西贡。下大雨,我们坐在海鲜餐厅的窗口,拍下来的片子都是白茫一片。后来穿简易雨衣,沿海岸线走走,相机缩在雨衣里拍照,更显得这一路不堪。

我那日在游记本上记载:“西贡遇大雨,寻欢未果。”连海鲜都吃得淡滋寡味,幸好那天餐厅老板和狗都戴了红红的圣诞帽,音响里循环放着Santa Claus Is Coming To Town。是啊,不要pout,也不要cry,皆因圣诞已至。

后来天晴了,黄昏从海上来,远处风物渐渐明晰,海之外,山又无数。开车回酒店的路上,他突然握住我的手说:“我很想这样跟你在一起,夏天,冬天,天天在一起。”我不知如何说。路上是成群结队手持风琴、《圣经》歌颂耶稣的人,我们突然在一个狭小空间里也变成信徒,相信一切都会好的,我们可以熬过漫长的岁月,可以抵挡晨昏永隔的时差。

这次如果有机会去“黄大仙”,我会再写一张愿签:“一直住在一个地方,一辈子只和一个人结婚,日日常相伴。”


遇到乙方

/七里游侠

— 1 —

有这样一种女人,不论她处在什么年龄阶段,那种气质总让你眼前一亮,或者说为之一振;即便她已经皮肤晦暗面容憔悴,你却总会在她迎面走来的时候,把目光定格在她的身上,随着她游走。

“我就喜欢胸大腰细屁股翘的女孩。”我的好友苦瓜不屑听我说。

当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

— 2 —

中午的时候我去秋水公园旁边的超市买速溶咖啡。那天我向东走,她向西走。她的目光和我相接,没有做丝毫停留。我感到自己心跳被绊了一下,一种香蕉树的甜味在嘴里滋生。

我想拦住她,和她说话。这种在大街上直接拦女生搭讪的情景有十多年没有出现了,十多年的时间足够消耗掉我剩存的那点胆量。于是她和我擦肩而过,走进了秋水超市。

我在门口的广告牌下面站了几分钟,脑子里还在幻想着刚才搭讪之后的情景。我觉得我错失了一次机会,但我的思想丝毫没有为错失这次机会而叹息,而是直接给我描绘搭讪之后的场景。

或许我们能交谈几分钟,她会简单向我介绍一下她书包里那本有趣的心理学书;或者应我的邀请去喝杯咖啡、看场电影什么的,现在的电影院正在上映几部有趣的怀旧电影。我们在黑暗的电影院交谈之后找到更多的共鸣,瞬间像认识了好多年。她会在夜幕降临后邀请我去她家吃饭,她现在还在独居,生活而非生理的迫切性让她需要一个男人。

当我完全理顺思路,搭配好了一切搭讪的情景的时候,回头看到她已经站在超市收银台后面开始工作。这个时间逛超市的人不多,她在低头看着那本随身携带的心理学书。

我走进超市,拿了一罐速溶咖啡走到柜台。她把咖啡罐子在一条红色射线上扫了一下,告诉我价格。直到我拿着咖啡走出超市,她只是在递给我零钱和小票的时候微笑了一下。

天黑之后,苦瓜和我在一个小饭店吃饭,他喝了一肚子的冰啤酒,晕晕乎乎的,再也没有心思和我说话,我们匆匆分手。回到住的地方,我努力去想她的样子,却总是一片模糊的影子,但我想到的那个搭讪之后的场景却清晰可辨。

— 3 —

我在书上看到过一个故事。

一个女孩和一个男孩,两人都是十六岁,更巧的是两人同年同月同日生。这样的机缘巧合让两人很快有了谈资和好感。

每个甲方都相信这世上总有一个乙方在等着自己,或远或近总会到自己身边。这种几率很小的遇见让两人都天真又固执地相信奇迹。

他们拉着手坐在公园的草地上,互相诉说心事,无话不谈。在一起的时候他们总在谈论着别人,不在一起的时候总在谈论着自己。他们觉得这就像一个梦,如果时间一直这么延续下去或者瞬间停止,肯定是美妙的事情。

流感病毒从电视上传染到了他们身边。每个上街的人都戴着严密的口罩,像个蒙面的大侠。他们自觉地停止了接吻,小心翼翼地关怀对方,拉着手在熟悉的河堤散步。

男孩咳嗽着被学校的领导叫走,他和十几个同样咳嗽发烧的同学被关在学校专门腾出来的小院子里。

女孩说要跟着父亲去北方的一个城市谋生。

“我真想和你结婚。”

“好,等过几年,到了能结婚的年纪就结婚。”

“那我怎么找你呢?”

“我们都不联系,如果我们真是对方的乙方,就能在某一天遇见,就马上结婚,好吗?”

“好。”男孩很为这个浪漫的念头着迷,他坚信自己已经掌握了打开缘分的钥匙,他相信奇迹,并为此浮想联翩。

男孩看着女孩从窗口消失,跳过隔离男孩的围墙,敏捷地消失在墙头。

一个月后,男孩高烧退了,咳嗽也好了,从那个大院子里出来。

男孩很想去联系女孩,只是分别时候太匆忙,没有问女孩可不可以写信,女孩也没有留下可以邮寄的地址。不过男孩还是在好几个傍晚动笔去写。

总是写一张半页就撕掉,他不知道写些什么,写对她的思念还是写自己的生活起居,任何一个开头都显得庸俗不堪。终于,他写不了一个字了,他觉得他写不了一个能让她开心并让她想念自己的字。

几个月或者是两年之后吧,他无意中得到了她的电话号码,匆忙地跑到电话亭拨了过去。电话的那头传来一个陌生的声音:“喂,喂,哪位?”但他还是确信是她,他想回话,嗓子却堵得厉害。他屏住呼吸,仔细听她那边的声音,要把电话那头所有的情况都吸收过来,直到对方挂了电话,听筒里出现忙音。

他没有再打过去,他确信她是自己命中的乙方,总会在将来的某一天不期而遇,那该是多么浪漫的情景。

几年的时间很快过去,他甚至已经忘记了她,很少再花时间去想她,想他那个消失的乙方。

他不再想她,以前总觉得自己会和她在某一天遇见,即便是在人群里,即便她背对着自己,他依旧可以一眼认出她来。现在情景却大不一样,他不可能在人群中认出她来,更别说是背对着自己。

— 4 —

半夜被苦瓜的电话吵醒。

“我快死了,救我。”苦瓜在电话里痛苦地呻吟。

“你怎么啦?”我慌忙起身,一边换衣服一边和他说话。

“我的肚子快裂开了。”“不是吧,没听说你怀孕啊,难道你又要创造医学奇迹。”

“别废话了,帮我打120。”

我迅速奔赴苦瓜家,他就住在我隔壁楼里。等我用钥匙打开他房门的时候,已经听到外面救护车的笛声。

苦瓜得了急性阑尾炎,当晚就做了阑尾切除。

“你个浑蛋,生命攸关,自己不会打120? ”

“我自己打120,住院也没人照顾我。”他惨白的脸上挤出一点狡黠的笑。

“要不要跟你老婆说?”

“要,你给她打电话,就说我马上死了,想见她最后一面。”

苦瓜的老婆是苦瓜的女朋友,我们都称呼女朋友为老婆。她在隔壁城市工作,两个人一周见一次面。她是苦瓜喜欢的那种类型,胸大腰细屁股翘,活泼开朗脸蛋又漂亮。

苦瓜没带手机,向我报了他老婆的号码。我拨通之后,听到一个男人暧昧的笑声,然后是苦瓜女朋友熟悉的声音:“喂,喂,哪位?”我没有说话,当着苦瓜的面皱了皱眉,挂了电话。

“没人接。”

苦瓜听了之后,得意地笑笑,说他老婆不接陌生电话。

切阑尾是个小手术,苦瓜住了两天就出院了。正好请了一周的假,剩下的时间他就偷偷跑去隔壁城市,要给他老婆一个惊喜。

— 5 —

我的女朋友比我小八岁,从外地赶回来看我。她是一名科考人员,整年驻扎在深山老林里寻找矿产。我表扬她为祖国四化建设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她苦涩地笑着说对不起我,一直让我一个人,也没太多时间陪我。

我告诉她,我在秋水公园旁边的超市遇到一个想马上搭讪的女人。她先是假装生气,然后就开始嘲笑我的胆小。

她会做美味可口的菜肴。我们坐在桌子前面吃饭,桌子上摆着一盘炒青菜,一盘香笋红烧肉,一个海带汤。“那个女人长什么样子?”她边吃边随口问道。

“忘记了。”

“哦,什么脸型?”

“忘记了。”

“那身材如何?”

“我真的一点都想不起来了。”我思考了片刻,老实地回答。

“那你可真失败。”

“但是总觉得她很熟悉,那种气质让人喜欢,就像你喜欢那种年轻有活力、胡子干净、白衬衫、身上有肌肉线条的男人一样。”

“哦,这样啊,有时候我也喜欢老男人的,你也别伤心。”她伸手摸了摸我胡子拉碴的脸安慰我。

我们都不是相互喜欢的那种类型,却在一起了三年,真是个奇怪的事情,并且谁都没有要换掉对方的意愿。

“那她有没有我漂亮?”

“应该没有,你比她年轻得多。”

“哼,狡猾的老家伙。”半夜的时候醒来,看到她还在我身边酣睡,我却一点也睡不着,总觉得窗外繁星灿烂,就坐在窗前看着城市的天空发呆。

“我有五天的假期,陪你去找她吧,胆小鬼。”她在我身后说道。我回过头,看到她微笑的脸和闪亮的眼睛。

我们去了秋水公园旁边的超市,翻遍整个超市都没有找到那个女人。我的女朋友向工作人员打听,工作人员告诉她超市所有员工都在这里。

我们在超市旁边的公园“监控”超市。有时候坐在公园的石凳上,有时候靠着那株老迈的柿树,一待就是一下午。我那女朋友在公园玩耍的时候被一个年轻帅哥邀请去喝咖啡,她在超市下班之前赶回来,告诉我他们喝了咖啡,看了电影,那个年轻帅哥想约她去开房,她没有答应。

“真的,差点就把持不住了。”她遗憾地向我说道。

“瞅你这点出息。”我训斥她,然后搂着她回家。

直到我女朋友走前的那天晚上,我都没有再见到那个女人。那天晚上我等到很晚,超市关门之后还在公园的椅子上坐着。我甚至想到我已经遇到过那个女人,只是不认得了。这是一件令人伤心悲凉的事情。

城市的深夜冰寒刺骨,我的女朋友拿着件外套找我。她给我披上外套,拉着我的手把我牵回家。

— 6 —

多年之后,男孩变成一个在世俗中奔波劳碌的男人。有一天,男人在下班的路上遇到当年那个女孩,消失的记忆瞬间被打开。男人愣在当场,感到自己心跳被绊了一下,一种香蕉树的甜味在嘴里滋生。

女人手里拎着一个书包,看到男人之后,脸上的笑容瞬间停止。

他们同时想起多年前分别时候说的那些话,他们相信奇迹的浪漫,他们是对方唯一的乙方,他们应该相爱并要马上结婚。

但是他们没有停留,他们擦肩而过。女人走进超市收银台的后面开始工作,男人踌躇半晌,走进超市买了一罐廉价咖啡。

第二天,女人辞了职,男人也不再走这条近路回家。天明说晚安

/王果

写这篇文字的时候,用播放器打开了《人中狮子偈》这首曲子,觉得这是想念你的时候很适合的曲子,也是你推荐给我的曲子,第一次听就爱上了。在这样的声音里,写下对你的想念最合适不过了。

东一和东八是我们之间的距离,夏令六小时,冬令七小时。此刻,你正在温暖的梦乡,如同几个小时前,我在梦中寻你,你在屏幕前思念我。

我们每天的生活都是往返于校园和公寓之间,繁重忙碌的课业像极了拿着鞭子的小人,催赶着我们完成一项一项的任务。而想念总是像阳光一样无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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