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22-2016.4.14,在塔斯呆了一个多月。想为这个生命里为数不多热爱的地方之一写一点小记。
本来在墨尔本过着安逸闲适的日子,每天上班、下班,喝咖啡、吃甜品、逛夜市、听街头艺人唱歌…
并没有什么原因,只是一个突然的决定,就跟一群半路相识的男男女女来到澳大利亚唯一的岛州——塔斯马尼亚。
来之前听得最多的形容就是:塔斯很冷的…塔斯什么也没有…塔斯景色很美…
脑海里的塔斯,就是个又美又荒芜的原始岛屿。
直到3.22傍晚,“精神号“驶近Devonport岸边,淅淅沥沥的小雨里淡彩色的矮房子渐渐清晰…好像大海上沉寂了好几个世纪的铺上了薄灰的宁静小岛,来自世界各地的人纷纷踏上这片新发现的大陆,带着意料之中的惊喜和好奇。
车行驶在Devonport稀有人烟的马路上,两旁电影里才见到过的各种复古式小房子就这样一座连着一座摆在眼前,让我每分钟都在想带回家可是带不回家的矛盾中苦苦挣扎。有些荒凉,但是带着一份特殊的宁静祥和。这是我对塔斯马尼亚的第一印象。
Devonport靠海,第一晚的露营地就在海边,到达时正值日落。我第一次相信,日落可以有这么多种颜色。
日落后冒雨在海边挖螃蟹,挖到潮涨,湿了裤脚。码头停泊的船只亮着点点灯光,在近视散光的眼睛里成了杂乱的彩色光斑,和睫毛上的雨滴混合成一幅微润的画。
两天后,摘草莓的工作把我们带到了塔斯第二大城市——Launceston。在Big4营地搭帐篷,帐篷区在一个山坡上,坡上可以看到大部分Launceaton的全景。
露营地旁边有牛,有羊,有马,有袋鼠…还有晾晒的内裤…
天黑后,整个Launceston亮起点点星火,第一次觉得,黑夜的形容也可以用温柔。
仅仅摘了一天草莓便匆匆离开了,高投入低收入的工作,确实不是挣钱的好路子。
为了维持生计果断投奔了地狱花椰菜,来到Launceston里一个叫Longford的小镇上,找了一个河边的营地继续搭帐篷,这一睡,就是一个月。
Longford除了一个小小的超市和几家面包咖啡店,以及两三家酒吧和屈指可数的冷清小商店,小镇上只剩下房子和车…走在几乎空无一人的街上让我一度怀疑这里的真实性。小镇上一呆就是一个月,每天天没亮就起床上班,偶尔不上班去Launceston的city逛一逛。好像每天除了工作吃饭睡觉逛超市,剩下的时间几乎都在露营地的河边大树下看着那群见食眼开的鸭子发呆。
砍花椰菜苦,特别在愈加寒冷的冬天,早上出帐篷开始全身就没了温度。工作服很薄,上午太阳出来之前,砍花椰菜的手全是僵硬的,菜地里露水很多,没等太阳出来里面的衣服裤子已经湿了一大半,风一直吹,人边走边砍花椰菜…砍到不敢停下来,停下来只会更冷。直到九点以后,太阳渐出,持续到午后,湿透的衣服也差不多干了,终于没有了湿冷,却开始暴晒。砍花椰菜太磨人,特别是每天八个小时的煎熬,会想很多事,最多的便是怀疑自己。可是即使每天怀疑无数次,第二天依旧乖乖起床,因为穷,因为要养活自己,因为要旅行。没什么伟大的信念,仅仅是为了想要的生活而已。
但我想,让我真正讨厌的,不是日复一日的循环动作,而是像一个机器一样的工作,这份工作不用思考,只需要健全的四肢和充沛的体力。
我想起以前看过的一个故事,说日本侵略中国的时候,被抓起来的中国人,每天有吃有喝能活,但就是不能学习,不能读书,日本人试图从思想上控制中国人,不让中国人拥有思考能力。尽管太过夸张,砍花椰菜没到那个地步,但机器式的工作方式实在让我难熬不免越想越荒谬。即使我每天高度保持思考,也不敌一天天的消磨。所以我很佩服那些要工作到八月份的女孩,虽然她们是为了挣钱,但是让我不用思考一味购买我劳动力的工作,原谅我实在不愿多挣这个钱。难忘的只有一次,太阳当头,转过身扔花椰菜进箱子的瞬间,看到身边小伙伴们都一齐扔花椰菜进箱子,阳光下只看得到剪影。那一刻,竟热血澎湃地觉得我们像一同战斗在一线的战友,看着无边无际的花椰菜地,充满斗志,挥汗如雨。后来,早上坐车从营地到菜地的半个小时成了我一天中最宝贵的时刻。听着歌,抱着热水瓶,看着塔斯马尼亚从黑夜变白天,每天的日出都不同。那时候,耳机里听的都是徐佳莹。
多么庆幸,我还有去思考的认知。除去砍花椰菜的苦,我还有知觉去为每一场日出感动。
每天的日落都是在营地见证的,像每一个不同的日出一样,每天的日落都是不同颜色。
白天是堆满整个天空感觉触手可及的云,夜晚便是银河一般的星空。所有我写过的有关“浪漫”的词句,都无法形容塔斯的万分之一。
开始觉得遥遥无期的三月底,在每天的柴米油盐和不着边际的幻想里一晃就到了。告别了花椰菜结缘的新朋友,踏上了环岛的旅行。“一路惊喜“,除此之外,实在找不到另外的词语形容在塔斯的日子。
跟着没有更新的导航开到鸟不拉屎的无人区,两旁全是被雷劈坏的原始丛林,两腿发着软撒泡野尿留作纪念。
车在高速公路上出故障,发动机烧坏,车子被迫停在高速路旁。看着冒烟的发动机,内心是崩溃的。
缱绻在天空与陆地之间的卷轴云。
一场雨带来双彩虹。
营地里认识的来自达尔文的变态男,连着几天给我发信息问我去不去他的房间吃晚餐…
宫崎骏电影里的Ross小镇和香草蛋糕。
海边搬着石头挖生蚝。
夹着冰渣的雨里爬摇篮山。
Sheffield小镇寻找陈奕迅的痕迹。
海边的Stanley火山小镇。
满城蓝色灯柱的Burnie。
Hobart的露天音乐节上六刀的啤酒和痛快跳舞的人群。
惠灵顿山顶上被狂风吹成面瘫。
艺术博物馆的奇异故事。
Richmond小镇古老的石桥。
半路逃票的露营地。
高速路边被撞死的袋鼠。
没有信号到抓狂的塔斯曼半岛。
人生第一次出海海钓。
每一种际遇我都热爱。长处本来就不多,唯一能赖以生存的便是苦中也作乐。
但我最爱的日子,只是坐在车里,行驶在路上,喜欢的伙伴陪在身边,塞着耳机听自己喜欢的音乐,想一些可有可无的事情。
永恒的从来都是瞬间。
还没来得及去酒杯湾,还没来得及去看萤火虫,还没来得及去布鲁尼岛,还没来得及去over land徒步,还没来得及做好多好多事…但旅行从来不是完成工作量。
塔斯的原始没有无趣,塔斯的宁静没有孤独。对生活汹涌的热爱和生活里弥足珍贵的平静,都在塔斯的空气里,在每一次绵长的呼吸里。 “来日方长”从来只是让人错过很多人,很多事。不如约定有生之年,把穿婚纱的影子留在塔斯马尼亚的阳光里。
若能预约“荒岛”,我们都别迟到。
2016.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