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那年,同桌送了我一本书,《百年孤独》,自此以后,沦陷于马尔克斯的世界。
记得初读《百年孤独》,根本看不懂,复杂的人物关系,冗长的人名,奇特的句子,光怪陆离的马孔多。
看了前面好几章,完全没看出个所以然,果断选择放弃,锁在了柜子里。
后来有一晚,失眠了,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索性就起身找书看,发现最近买的书都看过了,无奈这下,我又重新打开了《百年孤独》。
那个晚上,我看到了凌晨四点多,至今还记得要不是太困了,还想接着看。
这是我从来没接触过的写作风格,世人称其为魔幻现实主义,既有离奇幻想的意境,又有现实主义的情节和场面。
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先后看了《族长的秋天》,《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一场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恶时辰》,《苦妓追忆录》,《枯枝败叶》,以及《霍乱时期的爱情》。
孤独,是马尔克斯笔下永恒的主题。读他的作品,你会领悟,原来人的一生,孤独才是常态。
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里写道: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的一切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以往的春天将不复存在,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确实如此,我们从出生到踏进坟墓,上千个日日夜夜,一个人的时光总是多些,你会发现,没有人会永远陪伴你,很多时候,我们都是独自一人咀嚼内心深处的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