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老家县城,在小区里转悠,忽然听到有小狗的哼唧声,循声寻去,竟是被锁在了一辆破旧的面包车里。
面包车显然已经废了。专用来养狗。外面大雪纷飞,天气冷得不得了。我透过脏脏的玻璃,数了数,三只。
灰色的那只最好看,也爬得最高,尾巴摇得最欢,见人最亲。它将湿漉漉的小鼻子贴在玻璃上,企图蹭到我的脸。车子里的味道从缝隙里冲出来,着实不大好闻。
车子是密封的,小狗这样就不会着凉了。可惜我碰不到他们。依我的性子,见到了自然会好好爱抚一番。
男友说:还不快走。你还想把它们带回家不成?
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我确实是想带回家的。我笑嘻嘻地追上去,忽然大发感慨——
这些狗多纯真啊,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男朋友此时被冻得像条狗,红着鼻子用询问的眼神看我。
我讲起我在长春市见到的那些狗,一个个穿着花衣裳,修剪得整齐的卷曲的毛。还会穿各种鞋子,脖子上总挂着一根绳。想想就让人觉得不爽,明明是一条狗,何必装人呢?
一条狗就要做好狗的本分,看门,吠叫。如今的城市狗呢?却做起小孩的样子,可怜巴巴,乞食,作揖。
如果他是一条马戏团的狗我就原谅他了,可惜明明是只玩狗。一个身上长着长毛的东西用得着穿衣服吗?
玩物,统统是玩物,可并不比我在旧面包车里见到的几只小狗可爱啊,做小孩儿又没真小孩儿好。
我大加赞赏:“狗模狗样,瞧咱这儿哩狗,狗模狗样哩!”
仅凭我的赞词可能很难把我的心理说明白,我还在想着怎么进一步阐释,男友却立即应声道:“对!狗模狗样哩,好哩很。”
我们一起笑。
回到乡镇上的自己家,我在堂屋坐着,见一只细腰精瘦的黑狗撒开四蹄跑来。母亲赶忙唤:“小辉儿,小辉儿,小辉儿。”
我说:“妈妈,你认识他?”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把身边的猫狗当做人来看,母亲听到我这样的问话也是丝毫不奇怪的。
妈妈说:“嗯,李哲瀚家里的狗。”
我看着小辉儿颇有型的身躯,不禁感叹:狗模狗样的。
妈,看咱这儿的狗,狗就有个狗的样子,不像城里边的一样,还吃狗粮,还做柔软的窝,出门坐小车,主人走路的时候还把它放在胸前的小包里,露个狗头东张西望。
虽然可爱,可我确实觉得那种狗每个狗的样子了。
眼前的小辉儿呢?
大口吞着母亲给他放在地上的剩饭,低头时肩胛骨翘起,腰十分的细,大腿粗细有致,毛皮油亮泛着健康的光泽。
这才是一只有用的看家狗嘛,狗模狗样,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