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书写了主人公斯特里克兰突然决定放弃他的稳定体面高薪的证券经纪人工作,抛妻离子,远走他乡,去画画,去完成自己的艺术使命,最终完成了一副不朽的巨画,却又把倾尽一生心血的艺术杰作化为灰烬的故事。
整个故事,大家一般理解为追求理想和世俗生活相冲突矛盾的故事。其实,除此之外,小说的主题显然更加丰富。作家在描述小说里角色的人生命运的同时对自我的反省的段落最让我着迷。
毛姆还是欣赏主人公的,欣赏他对自身特质的挖掘、探索,对艺术的着迷和狂热。尽管他的缺点很明显,自私狭隘、冷酷无情,但这些不重要,对一个杰出的艺术家来讲,“依我看,艺术中最有趣的是艺术家的个性,如果这是独一无二的,那么即使他有一千个错,我也可以原谅。”人还是有自己的个性好一点。不知道谁说过“有趣的灵魂千里挑一,无趣的皮囊千篇一律”么!如果大家都一模一样了, 对世俗的成功名利趋之若鹜,我们的人类文明社会怎么进步呢?我们是活生生的个体,有自己的想法和意志、自己的特点与兴趣、自己的信仰和追求。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存在,上帝派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是来找寻自我的。追求生活是我们的朝圣之旅,而非谋生。
主人公之前在巴黎作画,后来到马赛、南太平洋,一直寻找自己的灵魂栖息地。“我觉得,有些人,并未生在他们的理想之所。机缘将他们偶然抛入某种环境,他们始终对心中的故土满怀乡愁;这故乡在哪里,他们并不知道。在他们的出生地,他们是异乡人,从童年时代就熟悉的林荫小巷,或者曾经玩耍过的拥挤街道,只不过是人生旅途中的驿站。他们仿佛生处异地、举目娶亲。孤身一人。也许,正是这种陌生感,才让他们远走他乡,去寻找属于他们的永恒居所。”
现代的人们又何曾不是呢?出生在山村小乡镇,向往大城市的繁华与喧嚣,又怀念故土的风土人情,却还恐惧一个能看到老死的未来;腻烦了糟糕空气拥挤交通的都市人,羡慕人迹罕至地方的清新空气和静谧环境,渴望逃离大城市的严重雾霾和极高的生活成本,却又离不开大城市的教育医疗等优质资源。不停的寻找,何处是我家?不停的找寻,何处我心安?故乡回不去,他乡留不住。我想,还是没找到那个让自己怦然心动的理想地方吧。也正是这种流离失所的不安定感,让你我不停的远走他乡,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永恒居所吧。一旦找到梦中的乐园,就必定会生死不离。就像主人公对塔希提的疯狂寻找和终生热爱,最后在那里完成自己的杰作后病死在那里都觉得是人间天堂的模样。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即使死去,都感觉像鲜活重生。
爱自己,做自己喜欢和擅长的事,创造出真善美的东西和事物,如此一生,便算是浪漫和完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