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晚上十点半,我此刻坐在返乡的动车上,去参加老大的婚宴。
时光总在飞逝啊,如窗外的灯,甚至没有来得及多看一眼,唰地一声就过去了,唰地一声我们就长大了,当初和我弹玻璃球的小男孩,一起逃课去掏鸟窝的小男孩,如今已是一个父亲。
六岁那年,在那黄泥堆砌、青瓦封顶、窗户只是几根生锈的铁棍、木门摇摇欲的教室里,我们第一次碰面。我们差不多高,都剪着一个小平头,穿着印着超人的小T恤,穿着一双黄黄的塑胶凉鞋。一条被坐得滑溜溜的木板凳,我们各坐一边。
新书发下来的时候,我用报纸把封面小心翼翼地包起来,而他却把书的封面一页页地撕下来,折成一个个小纸牌,可把我看呆了。那时我就觉得他和我不一样。
命运真是奇妙,两个性格截然不同的人竟然形影不离地度过了九年时光,我喊了他九年的老大,他成了十八岁前最大的依赖。
小学时期,都是我帮他写作业,他带我去经历一些让我至今难忘的事、遇见一些当时做梦梦到的话这梦肯定是一个噩梦的人。比如他带我去河滩的香瓜田偷香瓜时遇到的啰嗦老婆婆;逃课去看挖掘机挖鱼塘时一手把我提起来拖走的肥壮司机;烧黄蜂窝差点把人家祖坟烧掉,上来救火还不忘抽我们两巴掌的邻村老头。
那时,我们两家都很穷,我们没零花钱买零食,他就教我混吃。
一闻到辣味就拉着我去讨别人的小辣条吃,一听到鞭炮响,不管还有多少节课放学都拖着我往烧鞭炮的人家跑,跑到那里瞅一眼,只要不是白事,就混进去蹭吃。
我们这边办酒席有传统,无论多么贫穷,只要是办酒席,就一定要“十大碗”,也就是有九菜一汤。受邀出席亲戚家的酒席,对于我们来说,那真是十分难得可以敞开吃的时候,不过只要脸皮厚起来,蹭陌生人家的酒席,吃酒席也就不是多难得的事了。
他教我如何跟在大人身后,伪装成别人的孩子,告诉我怎样自我安慰会让自己不紧张,要留意别人的称呼,时不时还能搭上两句话,要面带笑容吃得心安理得。不知道是不是别人可怜我们这些穷孩子,看透不说透,还是我们混得比较有技巧,蹭吃几年酒席竟然一次都没有被赶出来。
初中时期,他还是一直在“鬼混”,我还是过着上课是老师的乖宝宝、下课跟他“鬼混”的生活。与小学不同的是,他学会了抽烟喝酒打架,成为了更多人的老大。
有一次,他被校外的小混混追着打,在我家躲了两天;有一次,他拿了一瓶矿泉水和一瓶啤酒来教室找我,说是失恋了,找我喝酒,却只让我喝矿泉水,说什么初中生不让喝酒;有一次,两波人在我教室里打架,他站在讲台上指着我大声喊:“打架的注意点,别伤到我兄弟。”
渐渐的,我已不知道是我跟不上你的步伐,还是你偏离了我的轨道,我觉得我们越走越远了。
三年后,我们从这所寄予着复杂感情的初中走出去了,我们都顺利毕业了。
高中,他辍学了,去了外省打工,我终于完全是老师的乖宝宝了,闭口不谈当年的疯狂。
我没有他那种勇气和魄力,在他乡闯荡想闯出一片天,而我只能在学校循规蹈矩走着前人的路。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都有自己的人生,他走进了社会,变得成熟与稳重,我走进了大学,每天与书本做伴,俗语有道:适合自己的地方才是我们飞翔的天堂。说不定,我们都走进了自己的天堂呢!
老大啊,我马上就要见到你了,看你穿上礼服,看你熠熠发光。
明天,一定要给我来啤酒啊,不醉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