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山上不听话掉水里了,屁股着凉被风吹,今个儿发烧了,拿篇几年前在青年文摘发过的文章来充今天的作业。
朦胧美,顾名思义,看不清楚的美。看不清楚也会美?我不禁联想到了国画的写意,正是“虚”的出现,才给予人无尽的遐想,达到一种艺术传神的境界。而恋人呢,你想或不想,就在那里,是一个不能在真实的客观存在。所谓的朦胧,并非是恋人本身是朦胧的,而是自己对恋人的不了解,由心底主观产生的朦胧。那么何来美呢,我还是举两个例子来说的清楚。
先从身边说起,路卖肉包子的小摊,美其名曰此肉包子品种为“精猪肉”,我看了便会认为这包子的肉馅原料是猪里脊肉或者屁股肉(我不懂调肉馅子,仅为一家之言)。若是哪天我幸或不幸看了报纸,才发觉路边摊上的那家“精猪肉“原是极有可能是大家避之不及的猪脖子肉,那之前以我的主观来意识到的猪里脊肉或屁股肉馅子的美好期望,岂不是我对肉包子的”朦胧美"?
换个大些的角度从佛学来说,连有些不识字的老太太可能都会觉得每日对着佛像菩萨像上香,诚心多念几声“阿弥陀佛”,便会有了功德,有佛祖菩萨保佑自己。可是佛陀在《金刚经》里对他的大弟子须菩提说:“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老太太执着于外相求佛,却是与佛渐行渐远了。这老太太也许不知道佛陀说过些什么,甚至没有听说过任何经书,自是不懂佛学,但她拜佛求菩萨平安的美好期望却是虔诚无比。这岂不也是老太太对佛祖菩萨的“朦胧美”?
回过头来再看恋爱中的的朦胧美,不也是对恋人的不了解而产生的美好期望么,所谓的“朦胧”是真,至于美不美,却是主观的一厢情愿了。那恋爱的人若是彼此熟悉了不“朦胧”了,会不会不“美”了而失去“魅力”?
俗话也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各位恋爱中的的朋友,既然彼此相爱了,就不要忘了自己本是”西施“,西施这么美丽的姑娘,怎么能羞于见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