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情说爱专题周刊稿】
“我喜欢你。”
“哦,可是我有女朋友了,我们在一起三年了。”
“这样啊,那祝你幸福啊。”
这是前几天我和小左同学最后的对话。
当然,这辈子还那么长,也有可能不是。但这大约是我最后一次找他。
彼时我在太平洋的西岸望着月亮,想象着小左同学在太平洋东岸的太阳下和女朋友手牵手,他一定很幸福。
果然,朋友圈里更新了动态,他和他女朋友在海边sea jump,他高高跳起,那青春的感觉一如往昔,只是十年了,我真的很想说一句:我家小左同学长大了。(我知道他不是我家的,从来都不是,放心。)
高一那年,我遇见小左同学。在开学后的两个月,我从没注意过班里有这样一个人,对他唯一的印象就是一个暑假吃了太多泡面的胖小子,军训时活蹦乱跳在我右后面,仅此而已。
可没想到,等注意到他的时候,也就是我悲剧的时候。
所谓一见钟情,古人诚不我欺。
天气转冷的时候,周末返校,我穿的厚了一点,一走进教室就看到小左同学穿着一件军绿色薄外套,带着顶脑子笑嘻嘻站在讲台上。看我进来,他走下来,我照旧大步向前,在与他擦肩而过的时候,他说了一句话。
“怎么都穿上厚衣服了。”
然后我本能回头。
如果能穿越回十五岁,我一定让时间在这一刻定格,告诉那时的自己,这一回头你就会爱上一个不爱你的人,所以要想清楚。
但我想,我依旧会回头。
门外阳光很好,他看着我正冲我笑,他笑得太灿烂,好像阳光都绽放在了他嘴角。
日后,这副画面烙印在我的脑海里,每每想起,都会觉得温暖,让我知道记忆也是种有温度的东西。
我听见心扑通一声,第一次觉得他好帅。
情人眼里出西施,又一次,古人诚不我欺。
不过小左同学确实挺帅,一米八的个子,那会儿长的像王力宏。现在的话,可能偏向彭于晏。
当然,他壮了点。
喜欢一个人的表现是什么样子呢,就是开始三句话不离他。其实当时还没意识到自己喜欢上他,只是和朋友聊天时总爱谈起他,因为太过频繁,终于朋友起疑,替我捅破了那层窗户纸。
“伯伯,你是不是喜欢他?”
我本能的否认:“不,我才不喜欢他。”
不得不说,女生最懂女生,朋友看了我几秒钟后很肯定的说:“不,你就是喜欢他。”
好吧,我默认了。
对于我喜欢小左同学这件事,朋友是不支持的,因为朋友很讨厌小左同学,用她的话来说就是:“自私、小气,人品有问题,他配不上你。”
我没法反驳,因为我和小左同学从没说过话,对他一点都不了解,但朋友却坐在他前面,接触的比我多。
不过我这个人很执拗,在感情上尤其如此。
朋友知道我的性子,软了语气:“要不要给他写封信?”
我想了想,要不写个试试。晚上我躲在宿舍厕所里,借着光和朋友写出来一封,可是在交给朋友五分钟后,我又拿了回来,撕掉了。
“算了算了。”
朋友无奈:“那我先帮你探探口风。”
于是第二天,朋友告诉了小左同学有个女生喜欢他。
小左同学只回复了一句话:“不见兔子不撒鹰。”
其实在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和小左同学是两种不同的人,并不适合,可是爱情里最怕这种一见钟情,没有理由的喜欢,当然也就找不知道怎样才能不喜欢。
因为这句话我退却了,我不是什么美女,像我这种又胖又不漂亮的兔子,老鹰大约不会注意。
我是自卑的,我觉得是我配不上他。
于是我对他的感情以暗恋的方式进行着,朋友看我那眼巴巴的模样,恨铁不成钢。
但暗恋也会有被发现的一天。我这个人太不会掩饰对别人的喜欢,每天只要来到教室,我的眼睛、我的余光便会一直盯在小左同学身上,根本挪不开。
我看着他傻笑,什么都可以不做,什么都可以忘掉。他成了我高中的快乐,也成为现在我对高中的记忆。
就因为我暗恋的这样明显,终于我被发现了。有次课间,班里的一个女生很惊讶的说:“你们看,山伯怎么老看小左?”
于是这便不再是秘密。
他知道后没什么反应,我想这已经很说明一切了,所以我也没什么反应,虽然很伤心,但我的原则是,喜欢一个人是我自己的选择,他若是喜欢,我便对他好到不能再好,他若是不喜欢,那我就喜欢到不再喜欢他为止。
后来是平安夜,高中的时候很流行过节日,毕竟这是枯燥的学校生活里不可多得的调剂,很多偷偷谈恋爱的小情侣也会互相送个苹果。
我想过要不要送给小左同学。
可我没送,因为我怕被拒绝。
没想到小左同学开口要了。那天晚上,他问我朋友:“山伯不送我苹果吗,她怎么没送我苹果?”
朋友告诉我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像中了大奖一样开心,第二天中午我就去买了一堆礼物,然后奔回学校,趁着教室还没有人,把礼物塞到了他桌洞里。
他发现那些礼物时的样子,我很喜欢。
晚上放学,我提早在楼梯口等他,看他从教室出来后,我不好意思的凑上去,小心翼翼问:“那些礼物你要吗?”
他笑着说:“要。”
我赶忙解释:“我知道你不喜欢我,我只是单纯送你的,没什么要求。”
他却赶忙回答:“不是啊不是啊,只是现在想好好学习。”
多么套路的一句话,当时的我也心知肚明,可还是很开心。而确实,他在高二分班后,也找过女朋友。
嘛,无所谓了。
朋友知道我给他买礼物,打死我的心都有,因为朋友说他很小气。
朋友喜欢看小说,小左同学家里书很多,可是他就是不借,“他真的好抠门啊。”然后朋友想到了一个主意:“要不你借下试试。”
我真的试了,我给他写了一张小纸条,语气有点逗比,原本不太指望他能回我,结果他回了:“下课我给你。”
我的心情,又中了彩票一样飞起来了。
可以说,小左同学是我的小说启蒙老师,是他把我带进小说领域的,印象最深的是《诛仙》,第五部上有他哥哥写给他的一封信,没想到也借给我了,我也会暗暗窃喜,他对我,也许还是有点不一样的。
朋友见我无可救药了,也就能帮我一把是一把,趁着晚自习和我换座位。朋友和小左同学分别坐在一个窗户的前面和后面,她开大了窗户,他就只能开小点,每次因为开窗户两个人都要吵几句。等我换过去后,自习时我听到窗户有移动的声音,想都没想,我抬手摁在了窗户上,我回头,他看了我一眼,把手放下了。
那一刻,我的心柔软的要死。
喜欢这种感情就像酒,越久越浓。有段时间喜欢他喜欢的疯狂,总是不自觉的跟着他,甚至想要走过他走过的所有地方,为此,高中三年我很少坐公交车回家,因为他骑自行车。就为了能在路上看着他从我身边呼啸而过,我经常走一个多小时。可是三年里,我碰见他的次数一只手都能数过来。
他喜欢打篮球,我必定每场不落,目不转睛;他小说被没收,我撒谎书是我的,去办公室问老师要。当时为他,真的是把命搭上都可以。
当然,他也给过我温暖。有一次周一升国旗,当时天还没亮,操场上一层白霜,我站在尚没有几个人的操场上,踩着他的名字。踩完后就一直看着。突然我觉得有人,一回头,他就站在我身后,不知站了多久。
高一过的很快,一下子就没了,高二后,我便要和他分班了。我文,他理,分在了不同的班级,不同的教学楼。
从那时我便很少再碰见他了,偶尔在课间操跑步的时候,偶尔在吃饭的时候,偶尔在办公室的时候。
我其实挺想他的。
我偷偷去他空间保存了他所有的照片,还当做屏保。
我匿名加了他QQ好友。
那应该是我们聊天最多的日子。从QQ到短信,最多一天能上百条。起初我说我是喜欢他一个朋友的陌生人,加他好友只是为了了解下他朋友,后来我们就谈电影,谈歌曲,晚上一起做数学题,聊个不停。
他推荐我《听说》这部电影,他说他很喜欢里面的秧秧;他给我唱《爱很简单》,那句“I LOVE YOU”唱的很好听;他说如果我难过的时候可以找他,他一直在;他挂电话的时候一直等我先挂,他说不想让我听到挂断后的嘟嘟声。
他从没问过我是谁。
可是啊可是,早晚他都会知道,而那时也就是说再见的时候。
没有他的高二高三,于我似乎一片空白,不记得发生了什么。现在想来,高中一下子从高一跳到了高考。
高考我考的一般,刚过一本。填志愿的时候我看了那么多学校,鬼使神差的,还是选择了那一所,他原本想去的那一所。
但是他,这个学渣,压根没考上,所以家里安排他去美国。
唉,追了那么久,结果最后却隔了一个太平洋,这还要怎么追。
我也会累。
我和他的最后一次见面是高考完的那个暑假。
那年七夕的第二天,一早,他灰了起码一年的QQ头像突然亮了,他说:“在吗?”
我愣了不知道多久后,才满眼都是泪的回了一句:“在。”
他说:“我穷了,借我点钱。”
一下子,我笑了。
借给他钱的一个月后,我们在他家附近的一个公园见了面。当时是我自己在那里瞎转,一时突发奇想,问他要不要来。
他说好啊。
我说:“你知道我是谁吗?”
他说:“我知道。”
我吐出口气,心里想,我知道你知道。
他买了雪碧和王老吉,和我坐在台阶上,我发现他竟然抽烟,因为怕呛着我,他和我换了一下位置。
我们没怎么说话,中间有风把头吹到我脸上,他抬手,给我整理了一下。
而后,一个小时后,我们互道再见。
一个向北,一个向南,大概此生不复相见。
其实回头看看,这段感情几乎都是我的独角戏,不管是大学还是工作,我身边的人都会知道,有一个叫小左的人,山伯很喜欢他。但哪怕我喜欢他喜欢到全世界都知道,他也不会知道。
因为本就与他无关。
和他分开后,我也谈过恋爱,也喜欢过别人,也终于明白感情是这世上最不可控的东西,也许会矢志不渝,也许会移情别恋,这都是没法办的事情。但是对于小左,却依旧那样清晰,以至于他早已废弃的QQ号我现在还记得。
我不知道什么是爱,但我想,这应该算是。
我遇见他时15岁,如今我25岁了,他在我心中的样子一如从前。
我和他的最后一句微信是,他说:“你要幸福啊。”
我说:“我会的,一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