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王杨秀清在太平天国里代天父下凡总共有二十多次,大多数都是在其与天王洪秀全争执时才祭出这一法宝,但是有一次却有些与众不同。那是在1854年3月2日的晚上,东王杨秀清代天父下凡召集文武百官,下令锁拿一个名叫陈宗扬的人。那么,这个陈宗扬究竟是何许人也?他究竟犯了什么罪,值得平日里骄横跋扈的杨秀清如此兴师动众?
其实,陈宗扬只是太平天国里的一名青年将领,从金田起义到占领南京的路上没少立过功,定都天京后被封为冬官丞相。他究竟犯了什么罪呢?洪秀全在其制定的《天条书》中有这么一条“不好奸邪淫乱”,而陈宗扬便是违反了这一天条。难道他犯了奸淫罪?非也!陈宗扬“因夫妇骈首就诛”,也就是说他因与妻子同居而被处斩。这样一来,我们就纳闷了,所谓“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因为夫妻同居而被处斩,这恐怕在任何时代、任何民族听起来都是不可思议的事,然而就是这不可思议的事情却在太平天国堂而皇之地成为法律条文,并且付诸实施。我们不仅要问,太平天国究竟实行了怎样的婚姻制度,夫妻同居怎么就定罪了呢?这就要从太平天国原创的“男女分营”说起了。
从金田团营开始,太平军就开始推行男女分营的制度,即划分男女行,用军事编制取代家庭组织,规定除天王洪秀全和后来被封王爵的杨秀清等人外,一律严别男女,即使夫妻也不得同宿。《天情道理书》对于这项制度做了细致的说明:“当创业之初,必先有国而后有家,先公而后及私,况内外贵避嫌疑,男女均当分别,故必男有男行,女有女行,方昭严肃而免混淆,断不可男女行中或相丛杂,致起奸淫,有犯天条。即有省视父母,探看妻子,此亦人之常情,原属在所不禁,然只宜在门首问答,相离数武之步,声音务必响亮,不得径进姊妹营中,男女混杂,斯遵条遵令,方得为天堂子女也。”我们暂不去考虑这种制度是否符合人性,符合人道主义,但从当时的情况而言,太平天国为什么要搞出这样一项政策呢?
首先,大清例律的规定十分严酷,作为犯上作乱的太平军,其在作战的过程中如果家属被抓住,那是肯定会被处死的,所以太平军是全家从军,一道行动的。这样一来,太平军的队伍里男女老幼都有,为了方便管理,适应战争形势,从而实行男女分营制度。
其次,这与太平天国的信仰与政策有关。太平天国的前身是拜上帝教,而拜上帝教吸取了基督教中“奸淫为最大罪恶之一”的教义,禁绝奸淫,犯奸淫者以死罪论处。
这种政策确实收到了一定的效果,避免了对普通百姓的侵扰,但是将夫妻同居视为奸邪淫乱就有悖人伦了。太平天国的领导也曾答应,待到进入小天堂以后,即允许夫妻团聚,享受天伦之乐。然而,等到定都天京以后,这种情况不仅没有缓解,反而进一步严厉,并且将其推广到了民间,是整个天京城变成了一个大兵营,从而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第一,破坏了人们的天伦之乐,遭到了男女老幼的反对,弄得怨声载道。由于太平天国的领导把奸邪淫乱与正常的家庭生活混为一谈,人为地拆散了家庭,导致社会动乱。史载“自男女各分馆后,既不能得民欢心,又不能禁众人逃走”。
第二,导致粮荒。城市是人口集中的地方,当居民实行男女分馆,按军事编制组织起来之时,天朝政府要按定量供给每人口粮。由于当时处于战争环境,天京城粮源不继,很快就闹起了粮荒,出逃者日众。
中国人家庭观念历史悠久,在私有制和阶级存在的社会阶段,任何力量也无法消灭这种人类组织,太平天国也不例外。由于定都天京后,隔绝男女的制度比以前更为严格,怨恨之心自然产生,文中开篇的陈宗扬便是在这一时期犯禁的。杨秀清之所以兴师动众,也是希望借助天父的力量,重申禁令。怎奈犯禁者越来越多,为此出逃者日众,迫于内外压力,也为了避免局面失控,太平天国只能改弦易辙。1854年12月,天国发布诰谕“除男女隔别之禁”;1855年3月杨秀清又以天父的名义下令“准男女团聚婚配”。这样一来,男女分营制度在天京城基本解除。需要注意的是,在新占领区,太平天国依然实行男女分开管理的制度;即使在天京城内,正常的家庭生活也没有完全恢复。
或说到这里,我们不禁要问,难道太平天国在婚姻制度方面就没有可取之处或是进步性的地方吗?当然有啦,主要表现在一下四个方面:
第一,提倡婚姻自主。太平天国反对数千年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婚姻陋习,主张男女平等,恋爱自由。呤唎在其所著的《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中记叙了忠王李秀成的女儿和外国朋友自由恋爱的事情。
第二,在婚姻礼仪方面,太平天国主张节俭,废除了包办买卖式的封建婚约,代之以新的“龙凤合挥”制度。《天朝田亩制度》规定:“凡天下婚姻不论财”。太平天国设有婚娶官,主管婚姻。凡男女结婚,先通过本队队主,由队主禀明婚娶官,经过婚娶官发给龙凤合挥方得结婚。合挥就是结婚证书,其一式两份,政府保存一份,发一份给结婚当事人。合挥上书有男女的姓名、年龄、籍贯和工作岗位,有的还写上了参加革命的年月,与封建社会“婚书”上所写的门当户对的内容表现出两种完全不同的婚姻制度。呤唎在《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中对于婚礼有过细致的描述,他写道:“太平天国的婚礼是十分严格的,由教士或长老主持。各种异教俗礼全被废弃。男女从未蒙面即行结婚的旧俗、选择吉日的迷信,以及致送聘金等等全部革除。唯有新娘将下垂的长发挽起成髻,新郎至女家迎亲两件事保持着昔日的风俗。我曾多次见到太平天国所举行的婚礼,除了不用指环外,其他仪式都跟英国礼拜堂中的婚礼无异。新人同赴礼拜堂,教士为之祈祷,并严格审查新娘新郎的教理,再联合新人的右手,双方彼此接受后,教士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为之祝福,宣告婚礼结束。”
第三,禁止夫妻离婚,但丈夫死后允许妻子改嫁。这虽然与现在的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还有一定的差距,但相比于过去的任意休妻、鬻妻的风俗还是有很大的进步。
第四,反对纳妾和娼妓,提倡一夫一妻制。太平天国强调“一夫一妇,理所宜然”,并尽可能以法律的强制力保证在普通士兵和下层人民中实施。
这些政策和主张反映了太平天国在婚姻制度方面具有相较于同时代的进步彩色,但是由于太平天国实际有效控制的领土十分有限,而且始终处于战争状态之中,所以这些进步思想也只停留在文本宣传之中,或未付诸实施,或在实施过程中走样,真正得到贯彻的还是“男女分馆”这种适于作战的制度。随着领导层的日益腐败,等级多妻制以及儒家的伦理道德又被重新提了出来,这也反映了太平天国没有超脱时代的束缚,封建的陈规陋习“回归”。
太平天国运动爆发于19世纪五六十年代,虽然由于帝国主义的入侵,这时中国的经济逐步向半殖民地半封建转化,但是封建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仍然占据主导地位,这是太平天国运动爆发时的基本国情。这种国情决定了太平天国的领导者不可能完全摆脱封建思想的束缚,所以它在实践中并没有也绝对不可能真正实现男女在婚姻上的自由平等。研究太平天国的婚姻制度,应该将其放在其所处的历史环境之中,围绕当时的基本国情展开。上世纪五十年代,我们对于太平天国的婚姻制度,尤其是其中的某些进步思想大加赞赏,却忽视了思想与实践的脱节;八十年代以后,评价似乎又偏向了另一个极端,个别研究者对于太平天国的婚姻制度极尽贬低之能事,忽视了其所处的特定的历史条件和斗争形势,这些显然都是不符合治学态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