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阳光下,这座建于13世纪末的哥特式大教堂显得格外雄伟壮观。热罗姆问车里的中国学生们要不要进去参观,已经坐车坐得不耐烦的高颖说,“不去了,有巴黎圣母院好看吗?”
罗倩倩推着眼镜附和,“来法国这么久,都审美疲劳了,我要看你们家1750年建的老房子!”
热罗姆长着一头暗金色的卷发,虽然面颊上有几个隐秘的暗疮,也挡不住举手投足中透露出的艺术家风范,他非常好脾气地回答,“说得对,小姐们!别说你们了,每次带人来参观兰斯大教堂和珍宝馆,我都不想再来了!”话虽这么说,他仍然减缓了车速,在教堂前后的小街上穿行,让高颖和罗倩倩对着外面噼啪噼啪地掐照片。
“这就算来过了,”高颖喜滋滋地看着相机上的照片,罗倩倩夹在她和苏错中间,两边看不清,急得直抓挠,要高颖让开给她拍照。
苏错则饶有兴味地摇下车窗细细往外打量,这不过是个人口不到十万的小城市,但是眼前的这座醒目的哥特式大教堂和巴黎圣母院不遑多让。据说法国第一代国王Clovis一世在妻子的影响下信奉了天主教,在这座大教堂举办了首任加冕礼,从此法国有二十五位国王在此加冕。教堂广场的一个角落,立着贞德的铜像,她曾经护送查理七世来兰斯加冕。
事实证明,好人一向没有好报,贞德最终的下场是被当作女巫烧死在十字架上,而她护送过的国王却没有为她说一句话。不知道她在临终的时候作何感想。苏错突然觉得,要是自己,才不会这样施恩不图报,老娘又不是拜圣母教的,有那个本事护送国王,不如自己当女王。想到这里,她往前面瞥了一眼狗剩,默默地盘算一下这位假想中奇货可居的家伙会给自己带来多少收益。什么都没有钱靠得住,她是不能指望自己被架上火刑架去烤的时候,眼前这位能不计生死地去救他,不如趁这一天还没来,问他多要点钱。
坐在副驾驶上的狗剩也把窗户放下来一点,眼睛看着外面,若有所思,似乎在想什么。苏错只能看见他的半个侧脸,在阳光的照射下,长长的睫毛在脸上投下浓重的阴影,显得心事重重。
罢了,我不贪心,北京三环以内的一套学区房吧……苏错嘴角弯出一个浅浅的笑,好像想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这年头,三环以内学区房,没个二百万拿不下来,如果租出去,那就是源源不断的活钱啊,没准严勇的父母会对她刮目相看。
因为想到了严勇的父母,苏错突然觉得视线一阵模糊,感觉坐在前面的不是别人,而是严勇。严勇带走了她前半生所有的快乐和希望,把她孤零零地丢在这里,身如飘萍,无着无落。
热罗姆按了一下手机,对着耳麦说,“喂!你们对教堂也没什么兴趣吧?那我们直接出发了啊!”这是对另一辆车的司机说话呢,那里面坐着他邀请的其他朋友,包括梁建波。
苏错取出一小瓶矿泉水,轻触狗剩的肩膀,递了过去。那人并没有马上喝,两道又黑又长的眉毛拧在了一起,眼睛也显得比平时更漆黑幽深,带点迷茫无措地看着外面的街道。
她从心底微微吐了一口气,仿佛要把胸口的郁结舒缓一些,带着轻轻的叹息,微弱得自己几乎都听不见。
“这里其实最有名的还是酒窖,”热罗姆突然开口了,“兰斯地下有延绵上百公里的酒窖,如果你们有兴趣,还是应该去看看的。”
“要门票吗?”这是苏错的第一反应。
听了这话,狗剩的思绪从遥远的天际被拉了回来,他带着悲天悯人的感慨轻轻地摇了摇头。
“简单参观很便宜!”热罗姆回答,“如果要请导游带领品酒的话,或许比较贵,还需要预约!”他耸耸肩,表示自己也没去过。
“我们都不懂酒。”罗倩倩回答,然后又用汉语说,“这香槟跟我们小时候常喝的小香槟有什么关系,是亲戚吗?”
热罗姆听不懂这后一句话,所以只顾专心开车。正侧脸凝神看窗外的狗剩的嘴角略抽动了一下,没有答茬。但是这个细微的表情被苏错注意到了,她觉得如果这话是她说出来的,指定被这位少爷要狠狠地刺上一顿了。
“那是山寨货,”苏错对她说,“就是挂了个香槟名儿的果味酒罢了。虽然香槟是气泡酒的一种,可是不是所有的气泡酒都能叫香槟的,为了这个名儿,法国鬼子可是在全世界打了七百多场官司,后来只有这里,香槟区产的气泡酒才有资格叫champagne。”
“啧啧,”罗倩倩表示赞叹,“我就是觉得香槟这两个字翻译得绝了,既不离Champagne的音儿,又好听字又好看。七百多场官司,法国人为了这酒的纯正血统也是拼了!”
高颖也凑热闹,“行啊苏姐,挨金似金挨玉似玉,跟狗剩哥混久了,对酒也有了解了!”
“哧,”苏错从鼻子眼里笑了一声,“我懒得说你们!姐什么出身啊,正经农大毕业的,那没吃过猪肉还没听过猪哼哼啊!”
“狗剩哥才是专业人才,上次他在超市不是一尝就尝出来那香槟的葡萄成分和年份嘛。”罗倩倩想用手指戳戳狗剩请他讲讲,但又没胆子跟他动手动脚,只是把头凑过去问。
狗剩闷了半天,只说了一句,“关于酒的方面,大概是我前世的记忆……”
“嗯?”后排的三个姑娘面面相觑,这什么意思?
“我猜我可能是穿越了!”狗剩头都不回,继续闷闷地说。
三个人咯咯笑起来,她们最近在追当红穿越网文,天天满口都是羡慕开外挂的人生。特别是苏错,她总说作为一个农科学生,留在现代显得没什么用武之地,如果穿越到古代才能大展拳脚,说不定能带领某村村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成为跨时代的地主婆。
“你为什么会觉得你的学校和专业没有用?”曾经狗剩这样问她,“那你缘何选它……”
选它是因为别无选择,苏错在心里说,因为严勇早两年考大学的时候不慎填了服从院系调剂,又不慎被调剂入了农大,而她,不愿意放弃他。大概有时候人生就是这样奇怪,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走了一条自己不那么愿意走的道路,只是为了追求一个注定失败的结局。
当年决定来法国,是因为觉得语言考试简单而且学费便宜,结果来了以后先是因为语言有问题,花了高昂的学费读了商校的英语专业,现在继续花着高昂的学费又要重新面对困难的语言问题。苏错觉得爹妈真是没白给自己起这个名字,这一生,错得是一塌糊涂,过得是纠结无比。
两辆车一前一后,穿过兰斯城区,径直向南,那里是兰斯山,有着大片大片的葡萄园。还远没到葡萄采摘的季节,所以整个田野里几乎看不到什么人,偶尔有直升飞机掠过天空。一垄一垄的葡萄田排列整齐,每户之间立着石碑来划清界限。
三个姑娘异常兴奋,连声问热罗姆,你家的葡萄园在哪一片。谁知那小子耸耸肩膀,表示他从来不清楚,也没到地里去过,“都是我父母和哥哥在管。其实这地也不完全属于他们,他们只是帮人照管。”
苏错听到这儿,不知是敏感还是怎么的,明显感觉到狗剩的肩膀轻轻抖动了一下,不用看也知道那货现在眼里肯定闪烁着得意的光芒,看吧,我说得没错,就一佃户。她是真不知道佃户这俩字法语怎么说,要不然指定脱口问一句,“你家里是地主还是佃户?”
“我们家现在住的那房子,以前也是托我们照管葡萄园的人家的……”这一大串词儿说出来,还真不大好理解。苏错仔细想了半天才想明白,“哦,人家送给你们还是借给你们的?”
“我父母已经买断了,当然只是房子。”热罗姆耸耸肩,“说起来我们一家已经在那里住了二十年了,不过我从来没见过他们的商业伙伴,他们也没在我面前提起过。”
“大概是怕你性格外向,到处乱说。”苏错开玩笑说。
没想到热罗姆认真地点头,“真的是这样!他们说会有一些竞争对手打听某些商业机密,反正我也不打算跟他们走,所以干脆就什么都不让我知道。我父母和斯蒂芬从来都只在办公室做事,回家关于工作的事情闭口不谈。嗯,也不是,我听斯蒂芬说,他们有事情沟通会互发电邮。在一个家里楼上楼下发电邮,简直是疯了,就为了不让我听见!”
“那你毕业了会去他们公司做实习吗?”作为商校的学生,实习才是最应该关心的问题。第一次实习,直接决定了以后工作的走向和自己的身价。这就跟旧社会青楼卖身的姑娘一样,第一次不能卖得太贱了,哪怕多耽搁一年呢。
在法国,最好就业的,实习最好找的就是拿到Grande Ecole的工程师文凭的学生了,其次,大的有名商校也不赖。毕竟那一年九千欧的学费不是白交的,有很多企业的高层管理,曾经师出商校,在自己公司有职位招聘的时候,会第一时间把消息贴在商校的内部网站上。所以商校的学生会比外面的求职者更早一步得到就业信息。
苏错问这个问题,是想知道热罗姆会不会比他们更早地得到一个实习的机会。
热罗姆再次耸耸肩,“很难说!斯蒂芬倒是说他可以帮我腾出一个实习位置,如果实习表现良好的话也可以留下。但是我对于他们的公司真的是不大感兴趣。我以前读了一年博士,因为研究内容太难放弃了,但是研究的方向是关于汽车的防撞外形设计。放假前我投了几份简历,雷诺公司给我打过电话,如果有可能的话,我更愿意去那里。”
原来这帮人不吭不哈地已经开始行动了啊,苏错突然觉得身上一阵燥热,那自己该怎么办?商校这地界不比别处,最讲究的就是入校便为就业做准备。每月就那么几天课,多出来的时间可真不是叫人去中餐馆打工或者像高颖那样欧洲遍地旅游的,那是学校给予的自由支配时间,最应该做的正经事就是到处塞简历,找实习。
她有一种被社会抛弃了的强烈感觉!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