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人系兄妹关系,继承父母一套房产。四人无争议,共同到房产中介咨询房产出售事宜。房产中介告知出售房屋最高效的办法是到法院出具一份调解书,注明房产归甲所有,甲出售房屋后,再按照协商的份额分配售房款。后四人共同到法院立案,法院按照四人的意愿出具了一份调解书。
此种操作优点:快。甲(离异)持有调解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就可以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随即可以挂牌出售,出售的过程独自办理,程序极其简化,全过程大约需要3个月以内。
缺点:中介没说。中介也不懂,或者知道也不想告诉你。
风险点(截止到目前,我代理的案件中频繁出现):
1.甲因各种原因,与乙丙丁反目,未将出售所得房款与乙丙丁分配;
2.出售房屋过程中,乙丙丁任意一人去世,其继承人向甲主张权利无法律依据;
3.对房款分配的数额、方式、出售房屋成本承担等细节问题发生争议。
实践中,大多采用上述操作的当事人,一部分是因为更注重售房效率,节约时间和人力成本。还有一部分当事人,是因为售房过程中需要配偶签订同意售房承诺书,但夫妻关系不和,售房遇到阻碍。
如何兼顾效率和规避风险?
1.不要嫌麻烦,老老实实走程序。你钻的每个空子都有N个风险点等着你,只要有一个点“暴雷”了,代价就不是你节省的那点时间和成本可弥补的。至于过程中遇到的每个障碍,都可以再想办法解决,最终目的是平稳落地。
2.专业的事咨询可靠的专业的人。当你踏进法院大门的时候,就应该想到法院出具的每一份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房产中介是为了帮你高效卖房,法官是为了高效平稳结案。时刻保持站在每个利益体上独立思考的清醒。当然,如果你能从法官嘴里得到一些真实的知识也可以,不是必须付费咨询律师,毕竟付费咨询的律师也未必告诉你实话。这点考验的是你的辨别能力和智慧。
3.签订一份书面的分配协议。如果其中一人反悔,协议可以作为真实意思表示的证据。
4.很多人忽视了一种简单易行取证成本低且证明力很高的证据类型,也是很多律师懒得告诉你的,那就是法院的庭审笔录。像上面这种情况,法院在出具调解书时会为当事人制作调解笔录,可以将四人共同出售房屋并所得房款按照何种方案分配的意思表示记录在案。日后如发生意外变化,这份签字的笔录就可以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