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混蛋的自白

先分享一条多年读书得来的经验,读自传体的文字时,若作者说他有多好多厉害,那基本是在吹牛,不要信他,如作者说自己是个混蛋,那基本可以断定他就是个混蛋。

以下是作者的自我介绍:

1、岭南人,在江南上学,曾是金融界搬砖的。后来跑到了西藏修路,搬石头,做公路测量,学开推土机,接着去种地,拍照,给杂志写稿,再后来弄旅馆,摆地摊,卖玩具,还给人代写情书,兜兜转转中,在木工,水电工和泥水工上积攒了一定的经验,在做水泥板上勉强算是有一技之长,做出来的东西基本能确保总会有点问题。

2、最近回到大理,跟哥们卖酒,弄摄影,还租了块地,准备盖个房子,房子的设想是要背山面海春暖花开,要有火炉要有酒窖,要有天台要有院子,院子还要有花有树有鸟有狗。设想总是美好的,现状是一片颓墙败瓦里坑坑洼洼尘土飞扬的工地,这让我对大理的雨季怀有殷切的期待,不是为了看雨水打湿姑娘的白衬衣,而是因为下雨了,我们就不用开工啦。

3、生活选择上,基本跟着直觉和兴趣走,不委屈自己,不迎合别人,原则是让自己随时随地都能读书发呆、睡大觉想姑娘,随便做点啥都能陶然忘机,不知时日过。

4、有自己的价值观或叫“歪理体系”。在面对别人蛮横的干涉和批评时,都能从容以对,坚持快活。我就觉得土豆的香味有松露所没有的美好回忆,女流氓有富家千金所没有的风情万种,西湖啤酒喝大后脑子里出现的姑娘妩媚不输茅台,风移影动比空调棉被可爱。我还知道无论任何道理,反过来的一面也应该成立。沉默是金,那吹牛可以是铂金。谦虚是美德,那么狂狷也可以是“帅”德。你可以说万恶淫为首,我也可以说“人非圣人,安有见色而不动心者?其所以知惜玉而怜香者,人之异于禽兽也。”

5、 读书人,好读书,而且有耐心,近乎痴,不求甚解,牛嚼牡丹,读书误我。觉得“红袖添香夜读书固然好,“美人含怒夺灯去,问郎知是几更天”也不错。

6、 兴趣宽泛,宽泛得令人侧目,诸子百科,怪力乱神,三坟五典,野史巫蛊,旁门左道,雕虫小技,兽鸟虫鱼风马牛,老虎鸡巴恐龙蛋……眼花缭乱,心荡神摇,觉得读书不求有用,但也相信“人年轻时候读什么书,往往没道理,余生却被其左右。”

7、 爱流浪汉,爱他们任性顺情、痛快淋漓,爱他们全身上下洋溢的天真,热情和旺盛的生命力。他们不跟你考虑那么多前程、利害或成败。好玩,高兴以及活在当下,这些才是真正重要的标准

8、 自己也是个流浪汉,满世界游荡,从世界的这头走到那头,又走回来这头,见过若干个高山和大海,迷恋看世界,但求活得尽兴。

9、流氓,混蛋,坏人,但是害羞,怕女流氓。自谓君子,有贼心没贼胆。

10、浪漫主义者(也可以叫不切实际主义者),没心没肺。经常是说完就高兴了,高兴了就好了。做不做,成不成,没那么重要了。但想想,不也挺好的么?梁遇春就说过:“行为不一定是天下一切主意的唯一归宿,有些微妙的主张只待说出已是值得赞美了,做出来或者反见累赘。”呵呵,借口多多。

11、认为人比地方和事情重要,一个有意思的人,去到哪里都会有意思。因为无论在什么环境下,他都能从阳光中发现爱情,从雨水中发现诗意,从陌生人中发现故事,从一切平常的事物中发现乐趣。

12、 相信具体的事物比抽象的概念可爱,相信功不唐捐行者常至,相信很多事情仅是想想也挺好的,相信世界再坏,也可以活得开心,也可以爱身边的女人,相信偏安一隅也能当个世界公民,还相信快乐的秘诀在于与自己友好相处,相信跟女人讲道理不如抱抱她,相信洗碗带来的痛苦比吃饭带来的快乐更大,相信爱情的确比死亡更顽强,但也搞不定牙痛,我还相信参差百态乃幸福之本源,相信自由快乐比什么都重要。

13、 随和,随和得让人误以为是没主见。其实是真无所谓,有所谓的真会说。在路上久了,不练就随遇而安的本领,会很难熬。遇见同样随和的人,就经常会把路走偏,越走越偏,但是无所谓,甚至乐在其中。

14、爱自由,爱旷野。不羁,怕麻烦,也怕麻烦人。似乎开始明白,情愿不自由,便是自由了。感谢遇到的姑娘。

15、认同罗素所说的,爱情、知识以及对人类苦难的同情,是支配一生的单纯而强烈的三种感情。尽管有时也会怀疑,罗素勋爵只是为了显得不那么色,才把后面两条拿来跟爱情并列的。

16、幸运,遇到过好姑娘,有美好的回忆。但太笨拙,老不懂得照顾人,尤其是亲近的人。愁,愧,但是至今无计。

17、有趣(自以为的,不见得就是),而且觉得有趣很重要。不喜欢不进不退,不痛不痒,不好不坏。

18、爱形形色色的生活,爱奇奇怪怪的不合群的人,边缘人、隐士、疯子、诗人……爱情怀潇洒,生命力洋溢的人。“他的生活是有力的,充满趣味的,他没有白过一生,他尝尽人生的各种味道然后再高兴地去死的国土里邀游。”

19、 爱听故事,其次爱吹牛:讲故事,胡诌,信口开河,知识庞杂,但是不傲慢,几近谦卑。理由抄自别人:我怕太傲慢了,影响了我的伟大。

20、 爱走小路,爱小吃,爱小店,爱跟“小人物”攀谈,爱干不被人重视的小事。大,轰轰烈烈,很好,小,窸窸窣窣,也很好。

21、不说了,我懒。

22、免责条款,以上描述如有不符,则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则纯属巧合。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 序言:七十年代末,一起剥皮案震惊了整个滨河市,随后出现的几起案子,更是在滨河造成了极大的恐慌,老刑警刘岩,带你破解...
    沈念sama阅读 200,392评论 5 470
  • 序言:滨河连续发生了三起死亡事件,死亡现场离奇诡异,居然都是意外死亡,警方通过查阅死者的电脑和手机,发现死者居然都...
    沈念sama阅读 84,258评论 2 377
  • 文/潘晓璐 我一进店门,熙熙楼的掌柜王于贵愁眉苦脸地迎上来,“玉大人,你说我怎么就摊上这事。” “怎么了?”我有些...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147,417评论 0 332
  • 文/不坏的土叔 我叫张陵,是天一观的道长。 经常有香客问我,道长,这世上最难降的妖魔是什么? 我笑而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53,992评论 1 272
  • 正文 为了忘掉前任,我火速办了婚礼,结果婚礼上,老公的妹妹穿的比我还像新娘。我一直安慰自己,他们只是感情好,可当我...
    茶点故事阅读 62,930评论 5 360
  • 文/花漫 我一把揭开白布。 她就那样静静地躺着,像睡着了一般。 火红的嫁衣衬着肌肤如雪。 梳的纹丝不乱的头发上,一...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48,199评论 1 277
  • 那天,我揣着相机与录音,去河边找鬼。 笑死,一个胖子当着我的面吹牛,可吹牛的内容都是我干的。 我是一名探鬼主播,决...
    沈念sama阅读 37,652评论 3 390
  • 文/苍兰香墨 我猛地睁开眼,长吁一口气:“原来是场噩梦啊……” “哼!你这毒妇竟也来了?” 一声冷哼从身侧响起,我...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6,327评论 0 254
  • 序言:老挝万荣一对情侣失踪,失踪者是张志新(化名)和其女友刘颖,没想到半个月后,有当地人在树林里发现了一具尸体,经...
    沈念sama阅读 40,463评论 1 294
  • 正文 独居荒郊野岭守林人离奇死亡,尸身上长有42处带血的脓包…… 初始之章·张勋 以下内容为张勋视角 年9月15日...
    茶点故事阅读 35,382评论 2 317
  • 正文 我和宋清朗相恋三年,在试婚纱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绿了。 大学时的朋友给我发了我未婚夫和他白月光在一起吃饭的照片。...
    茶点故事阅读 37,432评论 1 329
  • 序言:一个原本活蹦乱跳的男人离奇死亡,死状恐怖,灵堂内的尸体忽然破棺而出,到底是诈尸还是另有隐情,我是刑警宁泽,带...
    沈念sama阅读 33,118评论 3 315
  • 正文 年R本政府宣布,位于F岛的核电站,受9级特大地震影响,放射性物质发生泄漏。R本人自食恶果不足惜,却给世界环境...
    茶点故事阅读 38,704评论 3 303
  • 文/蒙蒙 一、第九天 我趴在偏房一处隐蔽的房顶上张望。 院中可真热闹,春花似锦、人声如沸。这庄子的主人今日做“春日...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29,787评论 0 19
  • 文/苍兰香墨 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三九已至,却和暖如春,着一层夹袄步出监牢的瞬间,已是汗流浃背。 一阵脚步声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0,999评论 1 255
  • 我被黑心中介骗来泰国打工, 没想到刚下飞机就差点儿被人妖公主榨干…… 1. 我叫王不留,地道东北人。 一个月前我还...
    沈念sama阅读 42,476评论 2 346
  • 正文 我出身青楼,却偏偏与公主长得像,于是被迫代替她去往敌国和亲。 传闻我的和亲对象是个残疾皇子,可洞房花烛夜当晚...
    茶点故事阅读 42,057评论 2 341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